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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阅读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之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作者简介: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这与他成年后报界的生涯相结合。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那种“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风格。他初期的作品如《枯枝败叶》、《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等均引起人们的注意,在1962年发表短篇校旱集《格兰德大妈的婚礼》成为他后来写《百年孤独》的练笔,表现了那种可以以马尔克斯作为注册商标的独特风致。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地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15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儿带着一个小男孩会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作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校旱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的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2年的工夫,然而这之后它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磨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对于非拉美籍的者们来说,《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的效果,其中揉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校旱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它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故事的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马尔克斯认为非拉美人《百年孤独》中魔幻的成分津津乐道,是因为他们的理性主义太强了,以致于觉得书中所描绘的一切新奇有趣,而在拉丁美洲的日常生活则告诉他,现实中充满了奇特的事物,惟那片神奇大陆才能产生《百年孤独》以及魔幻现实主义。
    《百年孤独》因为它独到的艺术成就而让马尔克斯走向1982年诺贝尔文学的领奖台,马尔克斯也因此而为拉美校旱界的“掌门人”,评论界称赞他的《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校旱之一”,而这部校旱所采用的创作手法“魔幻现实主义”至此才广为世人接受,人们也因此开始这一文学流派的其他作品,比如马尔克斯本人的《族长的没落》,阿斯图里亚斯的《玉米人》,卡彭铁尔的《这个世界的王国》以及卢尔弗的《佩德罗•帕拉莫》,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因为在这里,文学在魔幻的墨镜之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诚实的眼睛。
    作品介绍: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的作家马尔克斯的巨著,它作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品闻名于世,智利诗人聂鲁达曾称赞他是“塞万提斯之后最伟大的语言大师”。马尔克斯也因此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住在远离海滨的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他与乌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乌苏拉每夜都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因此遭到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何塞杀死了阿吉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寻找安身之所。经过了两年多的奔波,来到一片滩地上,由于受到梦的启示决定定居下来。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建立村镇,这景是马孔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孔多的历史由此开始。
    何塞是个极富创造性的人,他从吉卜赛人那里看到磁铁,便想用它来开采金子。看到放大镜可以聚焦太阳光,便试图研制一出种威力无比的武器。他从吉卜赛人那里得到航海用的观像仪和六分仪,通过实验认识到“地球是圆的,像橙子”。他不满于自己所过的贫穷落后的生活,他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
    他带一帮人披荆斩棘干了两个多星期,却以失败告终。他痛苦地说:“咱们再也去不了任何地方啦,咱们会在这儿活活地烂掉,享受不到科学的好处了。”后来他又沉迷于炼金术,整天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由于他的精神世界与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的现实格格不入,他陷入孤独之中不能自拨,以至于精神失常,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乌苏拉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她活了115至120岁。
    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二代有两男一女。老大何塞•阿卡迪奥是在来马孔多的路上出生的,在那里长大,像他父亲一样固执,但没有他父亲那样的想象力。和一个叫皮拉苔列娜的女人私通,有了孩子,他十分害怕,后来与家里的养孩子蕾蓓卡结婚。但他一直对人们怀着戒心,渴望浪迹天涯,最后随吉卜赛人出走,回来后变得放荡不羁,最后的莫明其妙地被人暗杀了。
    老二奥良诺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赋有预见事物的本领,少年时就像父亲一样沉默寡言,整天埋头在父亲的实验室里做首饰。长大后爱上镇长千金雷梅苔丝,在此之前,他与哥哥的情人生有一子,名叫奥雷良诺•何塞。妻子暴病而亡后,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均幸免于难,当他认识到这场战争是毫无意义的时候,便于政府签订和约,停止战争,然后对准心窝天枪自杀,可他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与17个外地女子姘居,生下17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寻根,却在一星期内全被打死。奥雷良诺年老归家,和父亲一样对炼金术痴迷不已,每日炼金子作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25条时便放到坩锅里熔化,重新再做。他像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
    老三是女儿阿马兰塔,爱上了意大利技师,因爱情的不如意,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但她内心感到异常孤独、苦闷,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想用此作为“治疗病的临时药剂”。然而她终于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第三代人只有何塞•阿卡迪奥的儿子阿卡迪奥和奥良诺的儿子奥雷良诺•何塞。前者不知生母为谁,竟狂热地爱上自己的生母,几乎酿成大错,后来成为马孔多的从未有过的暴君,贪赃枉法,最后被保守派军队枪毙。后者过早成熟,热恋着自己的姑母阿马兰塔,因无法得到满足而陷入孤独之中,于是参军。进入军队之后仍然无法排遣对姑母的恋情,便去找妓女寻求安慰,借以摆脱孤独,最终也死于乱军之中。
    第四代即是阿卡迪奥与人私通生下的一女两男。女儿俏姑娘雪梅苔丝楚楚动人,她身上散发着引人不安的气味,这种气味曾将几个男人置于死地。她总愿意裸体,把时间耗费在反复洗澡上面,尽管她很漂亮,但因不懂家务,不晓世事得不到人们的信任和理解,因此只能“在孤独的沙漠里徘徊”。最后神奇地抓着一个雪白的床单乘风而去,永远消失在空中。
    她的孪生子弟弟阿卡迪奥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阿卡迪奥第二在美国人开办的香蕉公司里当监工,鼓动工人罢工,成为劳工领袖。后来,他带领三千多工人罢工,遭到军警的镇压,三千多人只他一人幸免。他目击政府用火车把工人们的尸体运往海边丢到大海,又通过电台宣布工人们暂时调到别处工作。阿卡迪奥四处诉说他亲历的这场大屠杀揭露真象,反被认为神智不清。他无比恐惧失望,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潜心研究吉卜赛人留下的羊皮手稿。吃饭、睡觉、大小便全在一间房内,弄得臭气熏天,一直到死他都呆在这个房间里。
    奥雷良诺第二没有正当的职业,终日纵情酒色,弃妻子于不顾,在情妇家中厮混。奇怪的是每当他与情妇同居时,他家的牲畜迅速地繁殖,给他带来了财富,一旦回到妻子身边,便家业破败。他与妻子生有二女一男,最后在病痛中与阿卡迪奥一同死去,从生到死,人们一直没有认清他们兄弟俩儿谁是谁。
    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是奥雷良诺第二的二女一男,长子何赛•阿卡迪奥儿时便被送往罗马神学院去学习,母亲希望他日后能当主教,但他对此毫无兴趣,只是为了那假想中的遗产,才欺骗母亲说他在神学院学习。母亲死后,他回家靠变卖家业为生。后发现乌苏拉藏在地窖里的7000多个金币,从此过着更加放荡的生活,不久便被抢劫金币的歹徒杀死。
    大女儿梅•雷梅苔丝爱上了香蕉公司汽车库的机修工毛里西奥•巴比洛尼亚,母亲禁止他们来往,他们史好暗中在浴室相会,母亲发现后以偷鸡贼为名打死了毛里西奥•巴比洛尼亚。梅万念俱灰,怀着身孕被送往修道院。
    小女儿阿马兰塔•乌苏娜早年在布鲁塞尔上学,在那里与资产者加斯东结婚,婚后二人回到马孔多,见到一片凋敝,决心重整家园。她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仅在三个月就使家园焕然一新。她的到来,使马孔多出现了一个最特别的人,她的情绪比这家族的人都好,她想把一切陈规陋习打入十八层地狱。她决定定居下来,拯救这个灾难深重的村镇。
    布恩迪亚家的第六代是梅送回的私生子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出生后一直在孤独中长大。他唯一的嗜好是躲在吉卜赛梅尔加德斯的房间里研究各种神秘的书籍和手稿。他甚至能与死去多年的老吉卜赛人对话,并受到指示学习梵文。他一直对周围的世界莫不关心,但对中世纪的学问却了如指掌。他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阿玛兰塔•乌苏娜,并发生了乱伦关系,尽管他们受到了孤独与爱情的折磨,但他们认为他们毕竟是人世间唯一最幸福的人。后来阿玛兰塔•乌苏娜生下了一个男孩:“他是百年里诞生的布恩迪亚当中唯一由于爱情而受胎的婴儿”,然而,他身上竟长着一条猪尾巴。阿玛兰塔•乌苏娜也因产后大出血而死。
    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被一群蚂蚁围攻并被吃掉。就在这时,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庭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不复存在了。
    评论:
    从《百年孤独》感悟完美纯粹的孤独
    在读过的所有作品的开局中,我最喜欢这个精巧神奇的开场白,在这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隐藏着一种深沉的悲凉和无可奈何的宿命感,却又凭借着巧妙的时空交错形成了巨大的悬疑。在读过的所有作品里,《百年孤独》给我最大的震撼。马尔克斯那冷静沉着的笔调描绘出一个魔幻般的拉丁美洲,刻划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孤独者们,让我在悒郁中又带着一点点讶异,同他们热烈的交谈,慢慢感到幸运和渴望,慢慢感受悲怆和荒凉,在酷烈的悲剧力的撞击下,灵魂战栗不已。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一个最初向我推荐这本书的朋友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几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逊;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逊。布恩蒂亚家族里的孤独者,正是对尼采这番话最好的诠释。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神灵。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蝴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阿卡迪奥回到家中的情节,让我立刻回忆起池莉的校旱《你是一条河》,从笔调、风格和情节上都看得出池莉模仿《百年孤独》的痕迹,只是《你是一条河》的气势和深刻远远不及。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他的身上,打上了尼采的烙印,如果不是马尔克斯刻意为之的话,我认为这是一种心灵的不谋而合。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
    注::以上文字皆取自网络,并非原创,由昨夜小楼东风整理汇编而成。如有认为不妥,要求删除的话,请与本人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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