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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朱门似海深

    洛阳城这个古老的都城,曾经历了多少个朝代的兴衰枯荣,时至今日,仍然是个商旅集中,百业兴盛的繁华之地。
    然而再好的庄稼地也会长野草。就在这繁华闹市的一角,也有一条破落的巷子,人称鸡鸣巷。只因住在这条巷子里的人们每天都是鸡叫一遍便要起床,有时甚至不等鸡叫,他们就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劳作。
    住在鸡鸣巷的人自然都是一些穷人,多以苦力营生。可是既然为富的人未必不仁,那贫穷的人自然也不一定都是善良的人。有些人虽然穷困潦倒,却又不甘卖力为生,因此只得整日地游手好闲,靠招摇撞骗混日子。
    叶一青自小就在这条巷子里长大,对这里的每个人都再熟悉不过,他知道这里一共住着多少人,也知道这里面有多少老实人、多少个小偷。但他为人安分守己、安贫乐道,从不学那一套,不愿做任何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事。
    对于那些无赖之徒,叶一青向来都是敬而远之,既不想去招惹他们,也不愿去攀附他们。
    但他今天刚一走进这条巷子,偏偏就撞到了这么样一个人。
    这时候正值黄昏,正是人们结束一天的劳作,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的时候,叶一青也在这时回到了家门口。
    对这个“家”的感情,叶一青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每次只要暂离几日,他就会忍不住地挂念着,就好像一个远行的游子挂念家里的慈母一般。叶一青自幼已无父母,跟随师父长大,只知道有师徒之情而不知道有父子之情。
    他一走进那条熟悉的巷子,想到立刻就会见到“阔别”多日的师父,不觉脚步也轻快起来。
    就在他加快脚步前行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前面一个喝得醉醺醺的人,正照着他撞了过来。等他发觉的时候,这个人已经整个地撞进了他的怀里。
    叶一青赶紧将这醉汉扶住,才发现此人竟是钱三两。
    提起钱三两的大名,整个洛阳城几乎无人不知没人不晓。这家伙是个破落户,更是无赖加三级#蝴平日里好吃懒做,终日无所事事,只等远近几百里哪家办个红白之事,他便两手空空地跑去大吃一顿,虽然有的主人知道他的为人,不欢迎他,可是又怕他暗地里捣鬼,也不敢把他扫地出门。
    钱三两这个人除了三只手的本领以外,还有两样本事可以叫人佩服,一是消息灵通,哪家娶媳妇,哪家死了人,连报信的人都没有他知道得快;还有一样就是脸皮厚,管他认识不认识,能蹭则蹭。按照他的说法是,最好洛阳城每天死一个人、娶一个媳妇,再生一个小孩,这样他就可以保证一日三餐不用发愁。
    至于他的看家本领——三只手,有人形容说,就算刚从鸡窝里捡出来的鸡蛋,只要给他模一摸,他也能把里面的蛋黄偷走。这话说得确实夸张了些,可他小偷的伎俩倒真的不可小瞧。见到这种人,至少也要有三分戒备才好。
    叶一青见他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也没有去想那么多,赶紧将他摇摇欲坠的身躯扶住。
    钱三两睁开一双醉眼,看见了叶一青,嘻嘻笑道:“原来是叶兄台啊,好久不见,到哪儿发财去了?”
    叶一青不愿与他纠缠,草草回答道:“随便到外面去走了走,不曾发财。”转而道,“家里师父还在等着,改日再与钱兄细说,小弟先告辞了。”他转身正要离开,忽然发觉怀里似乎少了些什么,伸手一摸,大吃了一惊。他立马转身,一个箭步窜到钱三两的身边。
    钱三两正准备溜人之际,猛然感觉到右臂一阵疼痛,大叫一声,回过头才发觉手臂已经被人捏着。
    叶一青铁着脸道:“把东西还给我!”他的武功向来不愿在人前显露,但这一捏,却无意中使出了三四成功力,疼得那钱三两杀猪般嚎叫起来:“断了断了!我的手——”
    叶一青方知失手,赶紧松开了手,道:“我的东西——你快拿出来!”
    那钱三两故意揉着手臂,一副委屈的样子,道:“真看不出来,原来兄台还是个会家子,都怪我瞎了眼!”他一边骂着自己,一边四处张望,“我钱三两狗屎不如,一棵野草而已,掉进茅坑也没人捡,不过兄台你青天白日下,仗着自己力气好,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小,这也不太好吧?”此刻他看来已经全无醉意。
    他故意把偷东西的事件转移到其他问题上,就是想耍赖皮。这可急坏了叶一青,他上前一把抓住钱三两的衣襟,道:“我这身力气是跟师父打铁练出来的,你若是再不把东西还给我,就不要怪我对你手下不留情!”
    狗急了还会跳墙,老实人发起急来自然也会揍人。
    钱三两哪里够胆吃这苦头,只得赔笑道:“好好好,我交我交,兄台千万别生气!”他一边伸手往怀里掏,一边又道:“小弟只不过想跟兄台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动真气呢?”他嬉皮笑脸地,掏出一块雪白的丝帕,还放到鼻子下闻了闻,才交还给叶一青,还说,“好香啊!这是哪家的小姐送给兄台的定情信物啊?”
    叶一青一把夺回丝帕,却发现他裹在丝帕里面的宝珠不见了。他知道必定是钱三两把它给藏了起来,于是又再一次逼问。
    钱三两装出一副很正经的样子,道:“我发誓,除了这块丝帕以外,我什么也没拿,否则天打雷劈!”
    他这种人,如果发誓有灵的话,他早就肠穿肚烂、五马分尸、死无葬身之地了。幸好叶一青也不是第一次听他发这样的毒誓,否则就真的要相信了。
    那个宝珠是如忆所托,关乎人命,叶一青怎敢大意?既然钱三两不承认,他只好自己亲自动手,将钱三两全身搜了个遍,果然从那无赖的裤管里找到了宝珠。
    这回钱三两再也不敢说话了,趁着叶一青不注意,一溜烟地跑掉。跑出好远才回过头来,诅咒道:“哼,打铁的了不起!”他咬牙顿足道,“瞧你那比我还穷酸的模样,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这么个假东西。”他揉了揉手臂,发觉还是很痛,又恨声道,“差点要了我的命,这仇我一定要报回来!”
    叶一青自然不会听到钱三两说的话,他看到这颗失而复得的宝珠,不觉暗暗舒了口气。他赶紧将珠子纳入怀中,转身大步走回家去。
    “黄金屋,白玉床”。
    ——世人这样形容洛阳三大世家之一的高家。
    这话不假,高家的财富虽然还不到富可敌国的地步,但在整个洛阳城和城外方圆千里之内,再要找到一个像这样的有钱人家,那是不可能的事了。粗略地算一下,属于高家的各地田产加起来约莫五百顷,洛阳城的屋舍店铺,若没有一半,至少也有三分之一是姓高的,至于库藏的黄金白银、珍宝古玩,那就无从计算了。
    高家曾有一位当家的主人叫做高寿阳,他是一个很有经营之道的人,不仅善于理财,而已他还喜欢做善事,乐于帮助那些贫苦的人们,他修路、建庙,让一些无家可归的人有了栖身之所。高家的声誉和生意都曾在他手中达到了空前的响盛。
    只可惜这样一个富有聪明才智和善心的人,却遭上天妒忌,未到天命之年就魂归了天外。
    自从四年前高寿阳死了之后,高家的大小事情都由他的夫人付氏在打理。
    高夫人付青梅绝对是个非同寻常的女人,不仅德貌兼备,懂得琴棋书画,而且还颇有持家之能事,她嫁入高家二十多年来,一直勤勤恳恳,全心全力协助夫君经营家业。就是因为她的这份经验,以及她对现状的了解,高府上下才放心将这个家交给她。
    当家本是一件难事,更何况这个家大业大的高家?付青梅自打接了这个任务以来,就从没睡好过一天。每天一起床,就要管家进来告诉她这一天的时间安排,接着就把下人们的任务吩咐下去。有时候连吃早点的时间都没有,就要赶着去见什么重要人物或做什么重要事情。这四年来,她发觉自己头上的风霜已经越来越重了,有时候真想放下手中的一切,好好歇一歇。但有些事一旦开了头,就不由得自己结束,即使辛苦——甚至痛苦,也只有坚持下去——这或许也是人的一种悲哀。
    高府的后园有一座佛堂,里面供奉着最具善心的观世音菩萨。
    府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这么一件几乎成为规定的事: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女当家付青梅就要办一桌酒席,送到佛堂里去敬奉菩萨,为表达自己的诚意,她每回都是亲自到场,在菩萨面前诵经打坐,彻夜不歇。
    这天正是二月十五,夕阳将尽,高府便已开始上灯。佛堂的长明灯刚刚添过油,看来比平时更亮一些。一个徐娘半老的贵妇正坐在灯光下闭目诵经,她脸色平静,手中轻捻佛珠。一抹夕阳从半开着的窗户照进来。夕阳渐渐沉落,光影却沿着墙脚慢慢往上爬,越来越高,当照在那妇人的脸上时,她的脸色一下子变成了血红色,红得吓人。她脸上的表情似乎也起了一阵轻微的变化。她的眼睛忽然间张开,眼中射出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光芒。
    她站起了身,朝南面的那堵墙走过去。
    墙上有一个很大的“静”字,她举起右手,依着墙上的字写了两遍,那扇墙竟然“唿”一声掉下去一个缺口,里面出现一条甬道。
    她将桌上的供品全部装入一个很大的食盒里面,然后提起食盒,径直走入秘道。
    秘道蜿蜒而下,台阶窄小而且崎岖,里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幸好她手中的佛珠是用夜明珠串成的,在黑夜里能发出亮光。
    这种夜明珠产自东海蓬莱仙岛,自然而成,绝无杂质,一颗已是无价之宝,何况还是二十三颗集中一起,发出来的亮光足以把整个密室照亮。
    密室内有一个巨大的圆形铁笼子,笼里面躺着一个似乎是人的影子。
    细看之下,这确实是个人。这人衣衫褴褛、蓬头垢脸,看不出具体的样貌,也说不出年龄,只约莫可以分辨出这是个女人,奄奄一息的女人。也许因为已经没有力气,明明听到有人进来的声音却连头也懒得转一下,依旧闭着眼躺在那儿。
    手拿夜明珠的贵夫人一看见这个笼子里的女人,就开始笑——冷笑。她说:“怎么,不想见我?这后半个月的狗粮你也不想要了是吧?”她提起手中的食盒晃了晃,显然把人家当成了狗。笼中的人依然毫无反应,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也不知道断气没有。
    贵夫人冷冷道:“你用不着装死,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放你出来!我说过,我决不会让你再见到天日,死了就把你埋在这儿!”
    她那深恶痛绝的话还是没能让躺在地上的人睁开眼。
    贵夫人更生气了,她一把将食盒丢在地上,手伸进笼中,刚好抓住了那人的头发,将她整个人都扯了过来。
    笼里的人被这一扯,终于张开了眼。她的头重重地撞在笼子的铁拄上,痛得她咬紧了嘴唇,却连痛苦的呻吟似乎都已无力发出。她仰首向上,露出了一张脸,却是一张吓人的脸。
    但见这张脸苍白如纸,枯瘦如柴,两边颧骨高耸,双颊干瘪,眼睛深陷下去,眼神已经散乱。
    贵夫人盯着这张脸,用手轻轻抚弄着,似乎在观赏一件极为得意的艺术品那样。最后,她笑了,笑得就像个胜利者。
    胜利者说:“每次摸着你这张脸,我就会很高兴,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笼里的人又闭上了眼,也不知道是在思考问题,还是在回避问题。
    贵夫人并不等她回答,自顾自道:“因为这个世上又少了一条狐狸精!”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她忽然一瞪眼,狠狠一巴掌打在那人脸上。
    笼里的人被打得跌在地上,想爬也爬不起来。贵夫人却不肯罢休,又是一把抓祝糊的头发,把她整个人拎了起来,恨声道:“你这个贱人!狐狸精!我要扒了你的皮,把你剁成肉酱,拿去喂野狗!”她恨不得将所有恶毒的话都骂出来,将所有的怨恨都一下子发泄出来。
    笼里的人痛得只冒冷汗,喘着气道:“求求你,杀了我!”
    贵夫人冷笑道:“你想死是吗?可我现在还不想杀你。杀了你岂非让你痛快?我要你活着,活得生不如死!”她的眼里发出一种锋芒般的光,任何人见了都会忍不住打个寒颤。
    笼里的人喘气越来越急,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停止下来,永远不再呼吸。
    贵夫人终于慢慢地将她放下来,回身提起地上的食盒,道:“别着急,看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她打开食盒,一桌供品像垃圾一样地堆在里面。她捡起一个大馒头,塞进那人的嘴里,道,“来,吃一口,吃下去你就会有力气说话了。快,吞下去!”
    她拼命将馒头往人家嘴里塞,那人被噎得“哇”一声吐出来。
    贵夫人怒眼一瞪,喝道:“你敢吐?”那阵势简直就要把人家当馒头一样,一手把她掰成两半。
    笼里的人趴在地上,不肯再抬起头来。她已经意识到,生比死其实更难受,所以不想再活了。
    贵夫人忽又冷笑一声,道“你不吃不要紧,可是你的女儿若是饿死了,可怪不得别人。”
    对于一些人,威逼利诱未必有用,但若能找准他的死穴,只需轻轻一按,就能乖乖地让他听话。
    听到“女儿”两个字,笼里的人像是一下子被人碰到了死穴,她再也不犹豫,咬牙爬了起来,捡起地上的馒头塞进嘴里,拼了命似的往下咽。
    眼见着一个比拳头还要大的馒头,居然被她咽了下去!贵夫人得意地笑起来:“你现在还想死么?”
    笼里的人不顾一切地使劲爬到贵夫人的面前,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问道:“你,把我的女儿,怎么样——”
    看得出来,她担心女儿远比担心她自己多——真正的母亲本来就是这样!
    贵夫人忽然顿住笑声,道:“怎么样?你要我对你的女儿怎么样?当年是谁抢走我的丈夫,害得我有家归不得、害得我流落街头、受尽冷眼和唾弃?所有一切都是因为你,现在我一想起来就恨不得将你们母女剥皮八层、碎尸万段!”她越说越恨,随手拿起食盒中的一个苹果,仿佛把它当成了仇人,用力一捏,便成了果酱。恨意稍解,她又接着道,“你放心,你的女儿还活着,怎么说她也是我的干女儿,我当然会好好待她,让她舒舒服服地当高家的小姐。等你死后,我会让她亲自给你下葬,告诉她,这就是她的亲生母亲。”
    无论是一个恩人变成仇人,还是仇人变成了恩人,都是一件非常令人痛苦的事,因为你要在感激他的同时恨他,恨他的时候还要感激他——这种矛盾心境,岂非比死更加令人难受?
    密室里潮湿阴冷。笼中人好像在发抖,连声音也在抖:“你——你就不怕报应?”
    “报应?”贵夫人冷哼道,“你说对了,这就是给你的报应!你这个狐狸精,也不知道当年迷惑过多少男人,害得他们抛妻弃子、六亲不认,今天终于让你得到了报应,真是老天有眼啊!”
    夜明珠发出的光亮虽然可以照亮黑暗的密室,但却仍旧比不上她眼中的那两道寒芒。她说:“只可惜啊,当初那张令男人神魂颠倒的脸,如今已跟黄蜡人头差不多了,假如那些曾经被你迷倒过的男人此刻站在这里,你想他们还会不会认得你呢?”
    不用说,笼里的人这副模样,就是被她折磨出来的。
    她满含讥讽的笑道:“我想一定会有人认得的,特别是那些曾经被你欺骗过的男人,若是他们看到你此刻的样子,会是什么反应呢?想想,被人称为江湖第一美人的‘醉月仙子’,居然变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你猜他们会哭还是会笑呢?”
    是哭,还是笑,笼里的人都已经不在乎。她在乎的是,应该活着的人是否还活着,活得好不好?
    贵夫人忽然停住了脸上的笑,轻轻走到笼中人的面前,俯身道:“他要是还活着,还会再喜欢你么?”
    这句话仿佛是一根针,一下子插在笼中人的身上,她猛然颤抖了一下,抬头看着贵夫人,忽然也笑了起来,有些嘲讽的神情,说:“就算他不再喜欢我,也决不会喜欢你——”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脸上又挨了重重一掌,疼的她即刻晕死过去。
    灯火不息的佛堂却闭着门。门外有个人站在那儿,似乎等了很久,但他脸上却丝毫没有不耐烦的神色。他就是高府的老管家高忠,这位老人到高府的日子已经不记得到底有多长了,只约莫记得八九岁光景时,他跟着做奶妈的母亲进了高府,从那时候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几十年来,他一直忠心耿耿、全心全意帮助府里的主人打理府中事务,每天都是清早起床忙到深夜,只要是主人交代的事,若没有完成他便睡不着。
    佛堂的门终于开了,高夫人从里面走出来。她看来还是神色平静、严肃,一个标准的干练女人,绝然不像密室中那个怨毒的贵夫人。
    她问:“什么事?”
    高忠道:“有人前来告密,说外面有贼偷了高府的宝物,请问夫人该如何处理?”
    高夫人并未对此很在意,道:“你去查一下,少了什么把它追回来就算了,这种小偷也不必送官,免得又要给那些官老爷送酒水费。你就自己看着处理吧。”
    她刚要转身,又听高忠道:“这次偷的不是一般物件,是夫人的东海神珠,老奴还记得那是夫人过门时的陪嫁之物,但不知是否真的丢失?”
    高夫人顿了顿,问道:“是谁看见了那颗东海神珠?他人在哪里?”
    高忠回道:“是一个市井混混,所以老奴不敢轻信于他,他的人现还在大门外面。”
    这个混混不是别人,正是无赖钱三两。因为他有个朋友专门做一些珠宝赝品的买卖,他见过其中一件就是东海“神眼”,他曾向这朋友问起过神眼珠的来历,知道它是高家的府中之物。今日他无意中在叶一青身上发现一个类似的珠子,心想即使是假的,也能拿去骗骗别人,可惜还是被叶一青“抢”了回去。钱三两就是为了报这一仇,才会想到来高家“告密”这一计,但其实高家的宝珠有没有丢,他一无所知,所以他缩着脑袋走进来,心想给人骂几句就赶紧逃。
    想不到的是,瞎猫居然碰上了死耗子。
    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往往就在于当他们离家外出的时候,门上是否加着一把锁。
    穷人因为穷,家徒四壁,所以他们并不怕遭贼,也就不用在出门之前将大门牢牢锁住;而富人则不同,他家财万贯,随时随刻提防别人打他的主意,哪怕只是出去散散步,也要将大门紧紧锁住,然后还要在门口栓一条恶狗。
    财富,它实在是件累人的东西,有时,它会使人变得心胸狭小、胆小怕事;有时,它也会给人平添许多烦恼。
    正因为如此,有些人宁愿一辈子穷下去,也不愿过那种富人的生活。
    赵飞来就是这种人,所以他才会在这个繁华的闹市中选择一个如此破落的地方落脚。
    他在这个贫民窟居住的时间少说已有七八年,靠的是以打铁为生。但他却从来没有为自己打制过一把锁,因为他的大门从来不用上锁。
    叶一青轻轻一推,这扇无锁的木门便“呀”地一声打开了,他一连叫了几声“师父”,屋里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平时叶一青出门归来的时候,常常还未走到门口,师父就已经听到他的脚步声,满脸笑容地出来迎接了,可是今天却出乎他的意料,直等他走进里面还是没有听见师父的声音——原来师父并不在屋内。
    叶一青看看墙壁上挂的酒葫芦已经不在,他猜到师父一定是去了城西的泰元酒家。
    赵飞来虽然不是酒徒,但他与泰元酒家的店老板郑老儿却是多年的老朋友,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喝酒谈天,交情深厚,叶一青依据多年的经验判断,赵飞来不在家的时间多半也就是在泰元酒家。
    叶一青与师父阔别多日,很想尽快见到他老人家,所以就走出家门,径直朝城西的方向走去。
    城西有一条街叫做布衣街,街如其名,街上没有装点漂亮的门面,只有一两家简陋的小酒馆(泰元酒馆便是其中一家),光顾它们的也只是一些穿粗布衣服的人们。
    平时这条街上的人本来就不多,酒馆的生意也一直不太好,尤其是今天,街上冷冷清清的,到酒馆去的连一个人也没有。
    叶一青走过去才发现泰元的门已经关了,门上贴着一张红色的纸条,上面写着:有事外出,暂停营业。
    这可令他想不透了,两个向来甚少出门的老人会到哪里去了呢?
    更令他想不透的还在后面:明明是晴朗的好天气,怎么会忽然有一股冷风向他的脖子里吹来,而且来得这么快、这么强劲!
    ——若是就让它这么吹过来,只怕连脖子都要被它吹断!
    叶一青已经来不及回头,只得赶紧向旁边滑出一步,侧身将冷风避过。
    但他脚步刚一移动,那股冷风又已追了过来,叶一青大惊之下,连忙沉腕拿气,反手将冷风扫开,同时迅速回转身,刚好见到一柄青光闪闪的长剑正贴着他的耳际飞过。
    来偷袭的是个黑衣蒙面的人,身材略微有点弓型,好象是因为长年累月弯腰站立的姿态,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根本没有法子再令他挺起胸膛。来人见一击不着,连忙将剑收起,转身就走。
    叶一青当时想到师父,不知他老人家现在人在何处,他的下落会不会跟眼前这个蒙面人有关呢?想到这,他即刻展开身形,寻着前面那条黑影急追过去。此时此刻,他关心的只是师父的安危,就算明知前面有龙潭虎穴,他也一样不会犹豫。
    那黑影的轻功也甚是不错,眨眼间已经到了城西的城墙下面。城墙高在丈外,要想爬过去都难,但那人却只是在墙下面跺了跺脚,便飞身跳上了墙头,转眼就已不见了踪迹。
    所幸叶一青的轻功并不逊于他,一样可以轻松地跳过墙去。
    墙外是一块荒僻的林地,人迹罕至,此刻就连一只鸟影也难看见。
    叶一青刚一落地,那柄长剑又已到了他的胸前。
    还好,他总算早有防备,闪身避过剑尖,同时一掌劈向对方的琵琶骨。速度快!力道强!就算是一个铁打的琵琶碰着了,只怕也要被打得弯曲下去。
    ——待这一掌出手后,叶一青还有点担心会不会出手太重。
    可对方也并不是盏省油的灯,肩膀一缩,迅速向后退了一大步,继而抖剑迎上去,他仗着手里的长剑,连连使出一串狠辣的招数,每一招使出来都似乎要立刻将叶一青毙死在剑下。
    近些年来,叶一青虽然也在江湖上略有走动,但他为人一向宽厚仁慈,且生性豁达,甚少与人结怨,更不要说什么深仇大恨。今日之事着实令他想不通:对方到底与自己有何冤仇,何以定要取人性命?
    叶一青自十岁开始学剑,这十年来日日苦练,剑法随不能说是已登峰造极,可若是说实话,即使是江湖上一流的剑客也未必能赢得了他。
    只是他此次去嵩山却遇到了一位高手——不是武林高手,而是耍赖的高手#糊不仅将叶一青耍得晕头转向,而且还把他的剑也给骗了去——这个人就是叶一青的师妹,也就是师父赵飞来的女儿赵船玉。
    叶一青从来就没有见过像赵船玉这样顽皮的女孩子,她决定要做的事,就算天塌下来也没法子拦得祝糊,更何况区区一个叶一青又怎能阻止得了她?
    剑虽不在手中,招却仍在心里!
    叶一青以指为剑,气贯双指,斜斜穿过对方的剑锋,闪电般戳向对方的肩井穴,力度和速度都拿捏得丝毫不差,意在制止住对方的进攻。
    黑衣人始料不及,被叶一青的“剑”指戳击得一连退了好几步,最后以剑驻地才总算站稳住脚。看他的样子,似乎还伤得不轻,有些摇摇欲坠。
    叶一青刚才明明已将力度拿捏好,虽然力道也不小,但对方的武功不弱,这一击断然不至于会将对方打成重伤,除非——
    叶一青若是能够想到这些,那他就不会这样子随随便便走过去了。他还以为真的是自己将对方打成了重伤,一心只想走过去看看别人伤得怎么样,但他却忘却了师父的教训:江湖上人心险恶,凡事要留个心眼才行啊!
    就在他走近蒙面人时,那人闪电般出手——若只是出手,叶一青倒还能接得住,只是他手里抓了一把白色的粉末,却叫人根本无法接住。白色粉末撒出的同时,剑也已经刺出,极快、极狠!
    眨眼之间的变化,叶一青实在料想不到,一时之间无法应付,他只好凭着本能后退,但白色的粉末还是飞进了他的眼里。眼中立刻一阵酸痛的感觉,他闭上了眼,但听疾驰而来的剑风忽然停止,接着是“哧”地一声,好像割破衣服的声音,接着有样东西从他身上掉出去。
    叶一青这才知道蒙面人原来是冲着他身上那颗价值连城的东海神珠而来的,他拼命想睁开眼却怎么也睁不开来。
    从叶一青身上掉下来的果然是那颗闪闪发亮的宝珠,蒙面人拿了去看了两眼,似乎确定了它的价值,赶紧藏进怀中,转身之际却盯着叶一青犹豫起来,似乎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给他一剑。
    正在这是,忽听不远处传来一阵轻快的马蹄声。蒙面人不敢再多停留,只好转身越墙而去。
    夕阳将没,余晖透过树叶的空隙照在叶一青的脸上,鲜红得就像鲜血一般。一粒粒细密的汗珠慢慢地爬满他的额头,聚在一起,流下来。
    叶一青渐渐感觉支持不住了,只听耳边一阵马蹄声越来越近,似真似幻,分辨不清……
    桌上摆着一碗清水和一只锦盒。
    清水静如镜,照出一张虽已不再年轻,却风韵犹存的脸。
    高夫人望着水中的影子,不觉出神。她仿佛看见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正在含笑款款而来,她身着华丽的裙带,头插炫目的珠花,看来是个端庄贤淑的大家闺秀。
    这个人原来姓柳,正是二十年前的柳家大小姐柳诗诗。当时的柳家,是江淮一带有头有脸的世家,当年荆楚帮入侵淮水的时候,灭了七帮八会,唯独柳家的“胭水楼”毫发未损地保留了下来。因此楼主柳天任便成了江淮联盟的盟主,江淮联盟在他的引导下,最终赶走了荆楚帮,收复了失地。
    那时候,柳诗诗还小,不仅被她的长辈们宠爱,还有一些趋炎附势之徒成天恭维她、追捧她,无论她想要的是什么,都会有人给她送上门来,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洛阳梦家的三少爷。这个风流倜傥、潇洒不羁的三少爷第一眼就将她虏获了,一向自视甚高的柳大小姐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人家。尽管这位三少爷风流成性,但柳大小姐却还是有办法使得他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正当她陶醉于胜利的喜悦中时,另一个人出现了,这个人的出现使她一生的命运为之改变。
    当时江湖中盛传“醉月仙子”的大名,传说中她貌美如仙,最能勾人魂魄,人们都称之为“月妖”。她一直不相信,以为又是那些吹捧之徒在夸大其词,甚至大有一决高下的雄心。可是她万万没有料到,那次短短时间的一面,自己千辛万苦才得到的人,居然这么轻而易举就被人抢走了。而那时候,她已经怀了梦家的骨肉。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在当时的人们看来是极为不耻的,若是被人知道,不仅她要身败名裂,甚至家族的名声也会因她受辱,而她父亲柳天任是个极爱面子的人,知道女儿在外做出如此伤风败俗的事,定然被他扫地出门。所以她不敢再回家,连原来的名字也不敢再用,但她发誓一定要报复、报复——
    一阵风从窗户的缝隙里吹进来,吹动了碗里的清水,也吹皱了她的脸。再往水中看时,她的脸已经变得扭曲变形、破碎——
    她赶紧过去将窗户关紧,连一条缝也不留下。
    她讨厌风,因为风总是在她思考的时候扰乱她的思路,让她无法再继续想下去,让她生气。
    她讨厌一切让自己生气的东西——包括人。
    她曾经发过誓,一定要赶走那些讨厌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了人。如果有人有时候让她感觉到不舒服的话,她会让这人一辈子都不舒服。
    她走到桌子旁边,将桌上的锦盒拿起,轻轻打开,里面立刻放射出一道灿烂耀眼的光芒,将这个阴冷的房间照得明亮起来。
    锦盒里放着的是一颗龙眼般大小的珠子,通体透明、亮光夺目。
    这正是产自东海的宝珠,人称“神眼”。也就是如忆交给叶一青的那颗神珠。当初是她亲手送给了人家,现在又是她叫人抢了回来。
    她的嘴角泛起一丝冷笑,道:“小贱人,居然还能活到现在,看我怎么让你粉身碎骨!”将神珠放入清水中,然后掏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拿开瓶盖,滴一滴透明的液体在水中。
    神珠在水中滚动着,越来越小,滚了几滚之后,居然整个都消失了,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消失,而是是变成了粉末,沉在碗底。
    然后她把侍女换来,对她说:“这是上好的珍珠粉,你小心把它晾干,用景德镇的瓷器装好,每天给我送一点过来。”
    珍珠确实是个好东西,不仅样子好看,就算变成粉末,也有去除皱纹、养颜美容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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