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和薄荷在一起,总是我的话多一些。我的话题虽然千奇百怪,涉及最多的却还是岑浩。我对着她一再回想我在大学时的卧谈会,那时我慷慨激昂地论证爱情是刹那迷失,是一见钟情,而所谓日久生情只是感情,绝非爱情。室友们就是联合起来反驳也丝毫动摇不了我的气焰,只好对我这个理论专家甘拜下风。只是实践上,她们都比我走得快多了,她们一个个名花有主的时候,我还是抱着我的理论做梦,一见钟情倒也真有过,却往往是二见就不行了。与她们埋怨我心性太高相比,我宁可相信是运气不够。然而,原来命运到底还是弄来一个岑浩,让我自己颠覆自己的理论,为我那些早就各分西东的室友们暗地里报了卧谈会的一箭之仇。
有时听着听着,薄荷会轻声对我说:“我觉得这个岑浩是喜欢你的呀,但是他也许想得太多了,害怕你的性格不适合长久相处吧?”
我说,如果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的性格,还能指望他喜欢她什么呢?
薄荷小心翼翼地说,你也可以适量地朝着他希望的方向转变的呀,你既然这样喜欢他。
她的小心翼翼是有道理的,因为我立即反击道:那样我还是我吗?我都不是我自己了,我还有什么激情去喜欢别人啊?
薄荷叹一口气。我们一起望着夜空。我伸出手握祝糊的手,安静地说:薄荷,我知道你为我好,别介意我的语气。
她笑笑,“怎么会。可是珂儿,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她走进房里,拿了一个信封出来。
“这是我今天收到的。我拿到自考的大专文凭后,就写信到希望工程,请他们给我一个去希望小学任教的机会。他们答复了我,说我可以尽快去陕西四平县教育局报到。”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她,她说的每个字都落在我心里,却总是不明白什么意思,直到她说完了,我终于知道,她是要离开我了。
“珂儿,原谅我。写那封信的时候,我还不认识你。我是一个孤儿,也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能凭自己的力量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一直是我的宿愿。我是多么不舍得离开你,你是我这些年,唯一和我说那么话,唯一亲姐妹一般对我的人……”她的声音哽咽。
我很想拿到她的那封信,亲手撕成碎片,我恨它要带走我的薄荷。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我再自私,在她那近乎圣洁的意愿前也无法说出任何阻挡的话来。
我能做的,只是几天没去她那里。我知道她就要开始整理行装,处理她的房子家俱等无法带走的东西。一切全都指向一个词,那就是“分离”。
这天下班的时候,内勤主任说,每人发一箱梨,到总务处自己去搬。我不禁呆住了:连发的东西都这么巧。怏怏地搬了一箱下来,心想反正这么着了,索性去看薄荷吧,就把这梨和她分着吃掉得了。
可是站在自行车前,我犯愁了。我不会把箱子固定在后车座上,试着用绳子绕了好几圈,一上车,纸箱就掉下来,这样怎么可以骑到薄荷那儿呀,就是骑到银行宿舍那么一点路都成问题的。
岑浩这时也搬了一箱梨从门口出来,见我束手无措的样子,就走过来。他拿过我手上的绳子,先把一端在后车架上打了个结,然后利索地穿来穿去,不一会儿那箱子就牢牢地被绑上去了。我站在一旁,同事们三三两两经过,嘻笑着朝我们看过来,我有些尴尬,又感到一种久违的温馨,最后却悲哀地想到:这能说明什么呢?什么也不能,除了说明我笨。
于是我的心情越发地糟了。
薄荷替我从车上卸纸箱的时候,顺便夸了句,这绳结倒是打得蛮有水平的呀!我说,不是我打的,是别人打的。
她哦了一声,我却还是忍不祝旱了,是岑浩打的。
薄荷笑了,“不错呀,人家连这些事都替你做。”
“举手之劳。”我嘀咕道。
“不错,是举手之劳”,薄荷接着我的话说,“我一直想看看这个岑浩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的,能让我们的珂儿这般神魂颠倒。”
这不过是她平日常说的话,然而这个时候说,却让我觉得她是在有意回避另一个话题了。我于是单刀直入地问:“什么时候起程?”
她沉默了一会儿。
“三天后。有去西安的长途汽车,一天一晚就到了。到了西安再找四平县。”
“那么,我陪你一起去吧!”我突然冒出的念头,被我说得如此斩钉截铁,薄荷想说什么,终于没说。
想到明天中午,办完短暂交接的手续后,我就可以暂时逃离监控器和捆钞机了,我打理着随身要带的东西,心里一边为将要失去薄荷沉甸甸地难过,一边又不可避免地充溢着将要出远门的新奇憧憬。工作以后,我还一次也没离开过这个小城呢!只是回来以后,要补上的班次怕不得把我痛苦死——除了重大疾病之类的,柜员是得不到其它假期的,只能和同事调换班。
就在这样矛盾的心情下,听到有人敲门,我不由愣了一下。
一打开门,岑浩径直走进来:“我把钥匙关在房间里了,在你这里坐会,等江天回来。”
我说:“你没去找找他吗?”
“打了拷机,那小子不知怎么不回。懒得出去找了,等等吧。”他神情坦然地说,倒是让我为自己一瞬间以为他是找借口上我这里来的想法而羞愧。
此时我已经收拾好了我的小包,随手放好,看着他坐在唯一的凳子上,我只好坐到床边去。
我们聊了一会儿银行里的趣闻,又聊小时候的一些往事,气氛渐渐浓烈,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象以前那样斗起嘴来。
“你这个讨厌鬼!”
“那你是什么鬼?对对对,不是鬼,是妖精!”
“呸!没见过你这么讨厌的!你将来娶个丑婆娘,生了儿子,也是一群讨厌鬼,天天跟在你屁股后面跑,市容全让你们毁了!”
“哈哈,你将来生女儿,也是一帮小妖精,天天花枝招展地跟着你祸害人,哈哈哈哈!”
我把手边能拉到的东西都朝他扔过去,两本书让他躲开了,一个枕头却狠狠击中了他。他四处看看,突然跑到脸盆架前,拿起牙膏挤了一大段在手指上,神秘兮兮地向我逼过来。我立刻跳起来逃,到底让他涂了一些在脸上。
“哈哈,好看,好看,我早就怀疑你的脸天天是这样子涂白的。”他故意说。
我又笑又气,也不应话,眼睛四处寻找,正好看到一管用了一次就扔在角落里的口红,抄起来就朝他脸上涂。
追了好几圈,好容易揪住了他的衣服,他大笑着一头栽到床上,拿被子蒙住脸。“行了行了,不闹了。”我那肯放过,硬扒开被子。他闭上眼装死,我才不管,顾自说:“先画一条红眉毛,等会再画一对绿眼睛。多可爱哪!”
口红是早就拧开了的,现在画下去已经没有任何阻挡。他的眉毛是乌黑而光泽的,浓密而整齐,用手指划上去的感觉一定很舒服。这样想着,我竟真的拿手指划了上去。
一种说不清的颤栗从我的指尖一直通到我的心脏,好象喝了酒一般,迷茫的,沉醉的,却又无法就此罢休的……他突然伸出手抱住我。
“你怕不怕?”他喃喃地问,他的眼睛仍然闭着。
脑子里片刻的空白之后,我听见我自己清清楚楚的回答:“不怕。”
很多年后,当我终于有勇气回头看这一个场景的时候,我才惊讶于我自己的自相矛盾:即使是在我充满了献身感,决心豁出去成就爱情的同时,我仍然不由自主地选择了矜持,而这样的矜持在某种程度上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就象过分的清醒会使献身显得可笑一样,我的矜持则使双方的激动变成了我所爱的人单方的、并且徒劳无益的冲动,这对当时涉世未深的我们真是一个莫名其妙的结局。
我们赤裸地面面相觑,彼此羞愧、悲哀、惊疑不定。如果说我的心里尚因自己仍然完璧无瑕而掠过一丝本能的庆幸的话,那么这丝庆幸则很快被他一句话击得死无葬身之地。
他穿上衣服,走到门口,却又停下来说:“也许这是天意。”
我看着门在他身后缓缓合上,觉得心都要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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