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春天到来时,寝室窗台上的那盆水仙花终于层层叠叠地绽放了。淡淡的花瓣,羞羞答答的花朵低着头,若妩媚娇涩的思春少女。花香有一股甜丝丝的味道,再靠近一些,不觉仿佛头昏目眩。
我本打算等花开之后,把这盆花送给王珊,但现在似乎有些舍不得。就这一点而言,自己未免有些孩子气,好像一个常常抱着毛毛熊的小孩子,他天天抱着毛毛熊玩,和它说话,到后来就对它有了感情。那只毛毛熊也因此而超越了其本身的价值。
然而,有一天我呆呆地看着那盆水仙花,看着鲜艳的花朵一天天枯萎而陷入迷惑。我问自己:把花弄到屋里,插在冰凉的水中,最终却只能等着花儿一天天地苍白,一天天接近死亡。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真正喜爱那些花,如果是,难道自己忍心看着它死在自己的手里,死在自己的注视之下?
我开始类比自己对王珊的爱——我千方百计地将一个特立独行的少女变成一个温顺的情人,甚至还有可能将其变成自己的妻子,但我却只能看着她一天天地衰老下去。目睹自己最心爱的人被岁月卷走,卷入死神的怀抱,而自己却无力去拯救她,眼睁睁地看着她被岁月之手轻轻擦去。尽管自己因此而心怀悲切,但由始至终也无能为力。
我不禁怀疑世间所有男子的爱是否真诚,如果是,难道他又忍心看着心爱的人一辈子隅居在自己的小天地里。那个被称为“家”的地方,究竟与美丽的花瓶有多大的区别?那些璀璨的花朵应该在开得最艳丽的时候突然凋零,就像一出精彩的戏正演到高氵朝时,演员退场,留给人们对结果的种种猜测。
我把这样的迷惑深埋在心里。新学期开学后,我仍像从前那样每晚都同王栅幽会。
一天夜里,我和王珊坐在校园的石阶上谈天说地。没聊一会儿,两个人似乎都无话可说。也许是彼此太过于熟悉,如此一来就很难找到彼此都感兴趣的新话题。
我坐在王珊身旁,细细地端详她的样子。她的容貌尽管白皙娇媚,但却略显苍白,一双黑色的眼眸似乎也不再像往日那样闪耀快乐的光彩。此时的王珊对我而言,当初那全然占据我身心的“性”的惑力已远远遁去。往日那些因性爱而带来的快乐,两个肉体之间振颤着的歌声仿佛飘向渺渺的天际,大地上早已无际可寻。
两个人就这样从日落一直呆到深夜。王珊静静地依偎在我身旁。她并不在乎时光的流逝。她那么温柔、娇小,让人感觉哪怕一点儿伤害都足以扼杀她。我不胜怜爱地轻抚着她的脸,隐约想起圣埃克絮佩里在《小王子》中所写的那段故事:
小王子最后到达了地球。在一片盛开的玫瑰园中,他看见五千株红玫瑰,他不禁怀念起自己的那株玫瑰。他的那株玫瑰与眼前这些玫瑰几乎一模一样,但他却觉得只有自己的那株才是独一无二的。
这是为什么呢?一只聪明的狐狸告诉他:“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间,使你的玫瑰变得这么重要。对于你使之驯服的东西,你是负有责任的。”
也是从那一夜起,我时常问自己:究竟该为王珊负上怎样的责任?又如何去负责任?如果仅仅同她厮守在一起,数年之后娶她当妻子,这样一来岂非与对待那盆水仙花的态度一致?
我深深地陷入了一个悖论中,犹如在黑夜的十字路口彷徨不知所措。王珊她那么依赖我,放心地将自己的现在和将来交托在我的手上,而我却无法确认自己是否能令她一生幸福。不错,王珊的确是个好姑娘,她让我无时无刻都想去疼她,爱她,去顾念她。她一旦走出我的视野,我便会莫名其妙地为她担心,担心她冻着,饿着。尽管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其中还掺杂着某种亲情的成份,好像除非她在自己身边,无论把她放在哪里心中都会坠坠不安。
九七年初春,刚刚升上甲A的前卫寰岛队落户山城。我和林强曾经去看过几场比赛。重庆赛区的组织者为防止炒球票,规定一个人只能买两张票。我和林强去排过好几次通宵,这样两个人就能买到四张40元的甲票。等到球赛开场前,我们就把手里的票全部以高价卖给那些没功夫排队的有钱人。从中赚一笔之后,我俩再花钱买两张丙票进球场看球。
也是在这一年,重庆升为直辖市,校园外的天地也变得更加喧闹。然而无论天地如何改变,我却依旧是原来的我。时间在我的身旁止步不前,毕业的那一刻在我看来是何等遥远,就好像眼下的日子一眼望不一尽头。我多么希望时间能过得快些,再快些,可是它偏偏赖着不肯离去。
这一年,我已是二十一岁了。
在我的记忆里,一九九七年总是弥漫着无法掩盖的惆怅的思绪。
大三的下学期开学后,林强曾一度高呼着要“励精图治,发奋学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类的口号。他的确认认真真地听了三天的课,三天之后他又回到以前那些恣意妄为的狂喜里。
我则选择了一种既不快活也不痛苦的方式生活,像僵尸般面无表情地在学校里走来走去。我的每一天都在似睡非睡的状态中度过,带着涩涩的木然打盹,混混沌沌地走进无人之地。我开始变得混乱,被东拉西扯而支离破碎。我迷惑、诅咒,当下的生活似乎永远都会遭到我的弃。我恍然发现自己所向往的生活,竟完全脱离于我生命之外。从一开始,一切就似乎和这种致命的连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