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拉伯雷在《巨人传》的第三卷写了这样一个情节:主人翁巴汝奇有一个最大的困惑——我到底要不要结婚呢?于是他开始遍访哲人、诗人、巫师、预言家,这些人又大量引用亚里士多德、赫拉克利特、柏拉图、希波克拉底的话去为他作解答。可惜一切皆为枉然,到最后巴汝奇仍不知道该不该结婚?
    那天,我把写给王珊的第一封信投进邮箱,一道巴汝奇式的提问便不断地在我的心里叩响:到底什么样的感觉才是真正的爱情呢?爱情到底是什么?身处其中的我们应该去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何去爱,又如何感知被爱?于是我开始回忆自己许多年来读过的书,回忆每一个故事甚至每一段对白。这还不算,我还试图用尼采、休漠、斯宾诺莎、海德格尔等伟大的哲人的话去步步引证,可谓穷经皓首。到最后,我仍然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已经爱上了那个女孩,当然,更无法确定她是否也喜欢我。
    尽管如此,我仍会在每晚睡觉前想到王珊,好像自己无论想什么,尼采也好,叔本华也罢,思绪在天空中划一个大圈,最终还是落在王珊身上。此刻她在寝室里做什么呢?在听音乐,还是像我一样反反复复难以入眠?她会不会跟我一样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想到我?此外我还想到了她读到那封信的情景,她读完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王珊收到我的信大概是一星期后,那天夜里,我们走在地理系门前的林荫道上。她对我说:“你的信我已经收到了。”语气压抑并且平缓。
    “觉得还行吧?”看到她没有反应,我又补了一句,“我是说文笔如何?”
    “很好,不错!”王珊平静地说,“你以前写过不少吧?经常给女孩子写这种东西?”
    起初我以为王珊会说:“很感人”,“我觉得很真诚”之类的话,想不到她会如此发问。我停下脚步,嬉笑着对她说:“对!我是写过很多。嗯……让我想想,大概有上百篇吧!”
    王珊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我接着说:“你可别误会啊!写情书可是我挣钱的途径哟!”
    “挣钱的途径?”
    我说:“在工科学校里文笔好就是不同嘛!我替周围的人写情书,然后他们就拿着我写的情书去追求女孩子,我当然要从中抽点好处了!”
    “你替很多人写过?”
    “也不是啦。只有几个,全都是我们班的。你想想,情书这玩艺又不是祭文,只写一篇就够用。他们会时常来找我,向我提各种各样的要求,有表达喜悦的,有表达思念的,也有对方提出分手时去挽留的……”
    “这,你都能做到?”王珊打断了我的话。我不无得意地说:“这有何难?不外乎翻翻书,然后再找点徐志摩呀、雪莱呀、普希金呀,把这些人说过的话改写一遍,接着再大发一通要死要活的感慨,这就行啦!”
    “就这么简单?”
    “当然!”
    “那——这一篇也是如此?”王珊又问。
    我急忙摇头,“不是,不是。这可是我一气呵成的哟!哦,对了,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以前我写东西很费劲儿,你想想,我白天要算结构啦、力学啦,到了晚上还得月亮啦,玫瑰花啦,蓝天啦,苹果啦,星星啦。如此一来,憋呀憋的,得憋上一整夜也说不定。可是写给你的这一篇就不同了,我一动笔,跟着文字就像泉水般涌出来。这种情形还不曾有过。”
    王珊看着我一脸狐疑的样子,笑了笑,从洁白的齿缝中挤出两个字:“傻瓜!”
    “嘿嘿!是傻了点儿。”我挠着脑门,“不过要傻得讨人喜欢,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哟!”
    “臭美吧!你。”
    假如时间可以倒退到从前,那时写情书是追女孩子最为常用的手段,其威力或许等同于现在用钱去砸那些漂亮女人。我曾经在寝室里总结过写情书的三大好处:一,可以节省去看电影,逛公园或者是请女孩吃饭的开销;二,可以避免被直接拒绝的尴尬;三,既古典又浪漫,并且还可以四处展示文才。
    有例为证:林强就是递情书的受益者之一。那小子睡我下铺,进校的第一天,他穿了一件手臂上有两条白杠的蓝色运动服,唇边还有一圈细细的胡须。他忸忸怩怩地走到我面前,跟我握手:“您好!我叫林强,是永川市的。以后我们就是同学了。”
    “屁话一句!”我心里想。
    没过几天,林强开始尊我为“师傅”。他把我抬得很高,时而呼我为“讲师”,时而又呼我为“教授”。他长得高,帅气,但全身上下皮肤白得没有血色,说话还有点女人腔,可以说,他或许是那种有女性化倾向的男人。林强和我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而这个爱好在此后的几年里将我俩紧密联系在一起,那便是跳舞和泡妞。如果除去“娘娘腔”外,其实林强也挺不错的,为人风趣幽默,跟他在一起,听他瞎说胡侃也是件非常愉快的事情。
    林强进大学时比任何人都单纯,他甚至连如何手淫都不知道。有一次,趁着寝室里没别人,我对他说:徒弟,你真的不知道手淫是咋回事儿?他说,真不知道。我说:要不要师傅教你?他放下手里的书,俏皮地眨巴着眼睛,问我那样做有好处没有?我说当然有,手淫,手淫,世界流行#蝴说好吧,我学。
    那天我确实是手把手地教林强,直到他将高高勃起的生殖器弄焉掉。我原本是在捉弄他,可我没想到他居然真诚到这种地步。
    一年后,我把教林强手淫的事给王珊讲了一遍。还没讲完,王珊就大笑不止,她问:“真有这样的人?”
    我点了点头。王珊仍然在笑,“你们经常那样做吗?”她问。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她又补了一句:“用手去解决问题?”
    我尴尬地笑了笑,表情严肃地说:“偶尔为之罢了。不过书上不是也说,作为疏导情欲的一种方式,也没有什么大碍嘛!”王珊似乎笑得更欢了,我问她:“真的好笑?”
    她说:“好笑,好笑!我这么想来着:假如有一天,你们校长在广播里下令:所有男生请在床上准备好,我数一二三,然后你们开始手淫!你想想看,你们那里几千个男生屏住呼吸,像准备百米赛跑那样紧张。而这时,校长发令了:预备!各就各位,One,two,begain——跟着广播里就奏起了运动员进行曲……”
    “有意思,”我也笑起来,“继续讲下去。还有没有颁奖典礼?是颁给最快的还是最慢的那一个?”
    王珊说:“谁输谁赢都不重要,关键是那个过程。哇!几千个男生,那可是大场面哟!”
    “就是,就是,”我随声附和,“没准大家动作协调一致,结果产生共振,几栋宿舍楼摇呀摇的,没摇几下就全倒塌了。”
    “第二天报上的头条新闻是——《某高校男生宿舍全部倒塌,警方初步查明系集体手淫》!”王珊乐不可支,“还有……现场秩序混乱不堪,另有一所师范学院中的数千女生悲痛欲绝……”
    刚进大学那会儿,林强肯定以为我是个疯子。我们在校医院接受体检,手里拿着一张体检表,上面写着个人的详细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姓名等等。林强和我几乎同时看一个建筑系的女孩,那女孩漂亮得真可以说超凡脱俗。在一大堆男生里面,那女孩像一整片阴暗画面上仅有的一小点亮斑,像空旷的山谷里绽放的郁金香。她安静地站在人群中,那样地璀璨夺目。
    林强在一旁悄悄碰了我一下,小声对我说:“快看啦!那是真的吗?怎么可能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啊!”我也连说了好几个“不可能”。林强问我敢不敢去看那女孩手里的体检表。我说,这有什么不敢?接着我大摇大摆地走到那女孩身旁,用平时常用的张狂的口气对她说:
    “喂!这位同学,你好!能不能把你的体检表给我看看?”
    女孩诧异地看着我,我却若无其事地望着她。她一脸茫然地将体检表递给我。我迅速地扫了一眼,将那张表还给她,故作潇洒地对她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走。女孩愣在原地,大概在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体检完回到寝室,林强问我看到些什么?他脸涨得通红,有些着急又有些害羞。他一直是害羞的,像个羞答答的姑娘。我说,什么呀,没看见。他说,那女孩的体检表你不是看过了吗?我说是的,她1976年出生,身高163cm,体重48公斤,籍贯是什么什么山来着,反正我没看清楚。
    “我问的是她叫做什么名字?”林强有点急了。
    我说:“她叫冯什么、什么丽,我又没仔细去看她的姓名。”
    “草包!”他狠狠地向我抛下两个字。
    整个下午,林强像一只猴子那样在寝室里上窜下跳。他说爱情之光像初生的朝阳,此刻正照耀他的心灵。他不断地在我面前背诵他的那些蹩足诗:我欲罢不能的情人呵/ 你刺破了我的灵魂/ 把一种诱人的微笑/ 注入血液……他还强行将我的手按在他的胸口,问我是不是听到一颗渴望爱的心在剧烈跳动?他故意扭曲着脸,呻吟道:“痛苦呵!痛苦。有谁能知道我少年林强的烦恼啊?”
    我实在看不下去,就对他说:“别在这儿瞎闹!有种你去找人家去?”
    林强安静几分钟,之后他突然跳过来,一把抓住我,说:“好!我去找她。你说,我连她名字都不知道,怎么找?”他说都怪我,连三个字都记不住,真是草包#旱完他倒在床上,滚来滚去地噫噫呀呀苦吟:“月亮阴部的玫瑰绽放,地球在孤单的血管里歌唱……”不知所谓。我叫他先别着急,让我再仔细想想。我说那女孩可能叫冯艳丽,可能叫冯晓丽,再不然就叫冯秀丽。我用一种很肯定的口气说:“女孩嘛,只可能取这样的名字。”
    晚饭后,所有的人都上自习去了。我留在寝室里练习吉他指法,林强则用一种奇异的姿式蜷缩在床上,宛如一个被痛苦裹挟的巨大的婴儿。整层宿舍楼只剩下林强和我两个人。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看到一个女人会有如此下场:林强跟白痴差不多,呆呆地盯着天花板,瞳孔是散开的,嘴里哼哼叽叽地讲着“玫瑰绽放”之类的呓语。我觉得林强怪可怜的,就对他说:“走!我陪你去找那女孩。”
    林强一惊,问:“怎么找?”
    我说:先去建筑系的教室,然后再叫她出来。
    林强破涕为笑,他对我说:“我早就知道,你是一个有良心的草包。本来嘛,这事儿全都怪你,谁让你我连三个字都记不住呢?现在也好,我给你一个弥补过失的机会!”
    我领着林强去找那个“冯什么丽”。学校只有方圆几百亩,我想找一个人不会太难。姓冯的女孩不在建筑系的教室里上自习,我猜测她肯定回了寝室。“绝对没错,她回寝室休息去了。”我对林强说,“走!到‘熊猫馆’去找。” 我说这话的语气不容置疑。
    来到女生宿舍楼前,我扯开嗓子大声地叫:“冯晓丽,冯晓丽——”没有人应答,我又大吼了几声:“冯艳丽,冯艳丽——”还是没有人响应,女生楼上探出了许多脑袋。林强在我的高呼声中,像只兔子似的溜了。他一口气跑了一百多米,在漆黑的夜幕底下,他居然还要将自己藏进矮灌木丛里。我绕着女生宿舍楼前后走了四圈半,一边走,一边高声大叫那女孩的名字,一会儿叫“冯晓丽”,一会儿又叫“冯秀丽”或者“冯艳丽”。如果不是林强跑过来把我拉走,大概我会一直大叫下去。林强确实被我的举动吓住了,并且确信自己在遭遇一个美人儿的同时还碰到一个奇异的人类。
    回到寝室后,林强便以他特有的高亢语调向别人讲述我的所为,说了一大通“神勇无比”,“史无前例”之类的溢美之词,还把我叫做他的偶像。
    第二天中午,林强和我走在去食堂的路上,他忽然拉住我,悄悄地对我说:“看!那儿……”我说,什么呀?他说:“前面穿蓝色毛衣的那个,看到了吗?就是她!”我说,走,去找她去#旱完我加快脚步向前走,没走几步,我却被林强拽了回来。他嚷嚷着:“你疯啦!这样只会把事情搞砸。听着!我可是认真的。”
    “我知道你是认真的,”我说,“那怎么办?就这样与你所谓的梦中情人擦肩而过?”
    “是啊……怎么办呢?”林强喃喃自语,“算了。回去先想想再说。”
    “怎么办呢?”这几个字林强从中午一直念叨到晚上。熄灯睡觉前,我脑子里灵光一闪,对林强说,“何不先写封情书试试?这样一来不就免去许多的中间环节?也不觉得尴尬或者唐突,你说是不是?”
    那小子大腿一拍,“对呀!你真他妈聪明得绝了。怎么我就想不到呢?嗯!偶像就是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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