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然而我终究还是恋爱了。
也许是悠闲的大学生活剥开了心的硬壳,世界又以全新的姿态出现在它的面前。仿佛在突然之间,我意识到,在我漫长的一生中,必然有某种激情至少应该去体验一次,否则这一生便不完整,会留下遗憾。
那是大二刚开始的时候,一种奇妙的情愫在我的心里油然而生。这未免来得太迟了,又过于匆忙。
第一次遇到王珊的那天夜里,回到寝室后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既然睡意全无,索性就仔细回忆王珊的样子。我最先想到的是夜晚那些美丽的露珠,像水晶的花蕊,仿佛轻轻一碰便能飞起来。风拂过月光下少女的发际,就像母亲的手在抚摸孩子的头发。如盖的云朵依在她的头顶,周围的青草和树木青翠如常,充满了音乐和野菊花的芬芳。而此刻的我,似乎也听到了一种花朵里静止的歌声。我感到一些温暖的东西在心中涌动,沿着无名的河流抵达内心,抵达心底最纯粹的一刻。
“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呢?”我如是自问。真是奇怪,为什么见到王珊时,那相遇的第一眼,是什么使我感到震惊呢?难道这就是书上所描述的一见钟情?
又也许是她长得太美好吧!我想。王珊那精致如精雕细刻般的漂亮脸蛋儿,有着让人过目不忘的魔力。月光下的少女的剪影,过于美丽的东西总能撼动人心,要不然,海涅就不会坐在卢浮宫门前哭泣了。你知道他为什么哭吗?就因为那太美了。我想。
第二天起床后,我给王珊打了个电话。这是我第一次往女生宿舍打电话。那时整栋学生宿舍只有一部电话,并且还是转拨的分机。电话由校工值守,电话铃一响,你会听到校工高声喊寝室的编号,如247、314等等,看到窗口有人探出头时,校工才会喊出接电话的人的名字。女生宿舍的那部电话自然成了热线,一天二十四小时响个不停。
因为是星期天,而且还是在清晨,我很顺利地拔通了昨夜王珊留给我的电话号码。“喂?哪位?”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慵懒的女声,看来她还没睡醒。
我说:“是我,昨天陪你逛校园的那位!”
“哦——你好!”王珊说,“找我有事吗?”
“没,没事儿。我只是想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
“哦,这样啊!”说完王珊“扑哧”笑起来。
寒暄了几句之后,我约她下周三见面。时间和地点都是我定的:傍晚,七点半,在师范学院的后校门附近等,不见不散。之所以我会将时间定在星期三,我是这样想的:也许事情隔几天,王珊会渐渐忘记我,但就在她快要把我忘掉时,我却不失时机地出现在她的面前。至于傍晚七点半嘛,老实说,我认为谈情说爱通常都在花前月下进行,觉得这才符合恋爱的操作程序。
此后的几天,我的生活一如从前。相对于周围的人而言,我像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白天偶尔听一堂课,然后就窝在床上写莫名其妙的诗,再不然就在寝室里照着乐谱拨弄吉他。星期三吃完午饭,我到社科系宿舍去找李星楚。李星楚是我高中时的同学,后来他读文科,我读理科。那人长得黑黑的,看上去十分结实。并且那人嗓门大,略微沙哑的嗓音听上去像从破竹杆里敲出来的。我俩走在一起,周围的人就发笑,说我俩是不是弄错了:一个斯斯文文,却在读理科;一个五大三粗,却在读文科。
李星楚一见到我,迫不急待地向我描述前几天他打架的事儿,说是有个山东籍的小子在食堂买饭时插队,李星楚的同学去质问那小子,结果反被那小子恶言恐吓。“妈的!后来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李星楚说,“老子心头一阵火冒。我一个字都没说,冲上去,照那小子的脸就是一拳。喏!就这样……”说着他在我面前比划起来,“看着,就这样,冲上去就是一拳。那小子只一拳就被我打飞了。真的,至少弹出去五米。”
“是不是啊?”我说。
“骗你是你儿子!”李星楚把右手伸到我面前,“看看我的手,到现在还是肿的。我怀疑是不是哪根指骨断了。他妈的!真不划算,我才打了他一拳,到现在手都动不了。”
“哪结果呢?”我问。
“还他妈结果?”李星楚说,“结果就是一个人被我打倒在地。我以为他会站起来还手,可那小子没有。那崽子就在那儿趴着,在那儿动呀动的。”
“如果他敢还手,你会不会把他揍个半死?”
“这还用问?你又不是刚认识我。”李星楚洋洋得意地说。
“还是像以前那样冲动?”
李星楚点燃一根烟,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以为进了大学,受过高等教育,人就会变得温顺吗?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错了。直到现在我这才发现:原来这十几年来所受的教育,在我身上——皆化为乌有。相反,那些古代巴人狂野的一面却完整地保存下来。这样的时刻恐怕你也有,当你心里窝着一团火,而你又无处发泄时,你就会想着随便拉一个人过来,然后张口就从他身上嘶下一块肉。”
“也许!”我说,“就是怒不可遏时,完全丧失了理智,只想着用拳头去解决问题。这,我也是同样的。”
“就是嘛!”
“你现在后悔吗?”我又问了一句。
“后悔什么?”
我说:“你的手。岂不是很长时间都不能弹吉他了?”
李星楚笑道:“谁说不能?我这就弹给你看。”说着他取下挂在墙上的吉他,左手别扭地从右边的裤兜里掏出一块拨片。他说:“瞧这个,别以为我的右手废了。”他清了清嗓音,在我面前弹唱了一首《同桌的你》,弹唱了黑豹的《take care》和Beyond的《长城》。这些歌,由他那破响的嗓音唱出,跟原唱没什么分别,只不过他唱歌时的外型实在不敢恭维,每到高音区,他的脖子就会伸得长长的,并且青筋凸暴。而这时,他的眼睛也跟着向天上翻开,像两条死鱼的肚皮。如此,我每次听他唱歌,都忍不住想笑出声来。
“最近我正在扒罗大佑的歌。(作者按:扒歌是指民谣吉他弹唱中,按照原曲的配乐,将其改编为用吉他来伴奏)” 李星楚放下吉他,对我说,“《野百合也有春天》和《穿过黑发的你的手》。你应该听过吧?”
“听过,”我点了点头,“听罗大佑的歌就像有人在你的软肋上捅了一刀,你正要倒下去,而这时,他又伸出手来将你扶住。”
“就是这种感觉!就像是人在深夜里痛苦的发问,或者在日落时无奈地叹息,接着就有许多眼泪在无言中抹去。”李星楚又点燃一支烟,懒懒地坐在床上。“不如我们成立一支乐队吧!”他兀地向我丢出一句话。
“乐队?”
“是呀!没准有一天,我们就会像唐朝、Beyond、还有伟大的约翰·烈侬和他的披头士那样,做一番伟大的音乐事业?”
我勉强地笑了笑,“以后再说吧!我现在只喜欢弹古典吉他。”
“那多没劲儿呀!”李星楚说,“一个人傻乎乎地坐在板凳上,离地70~5厘米,左脚踩在高20厘米的小凳子上,吉他放在两腿之间的性器官前方约10厘米的位置上,然后用手指刨呀刨的,多没劲儿!干脆你弹民谣吉他吧!自弹自唱,还可以一边跳舞一边弹吉他。知道吗?这才叫潇洒。”
“以后再说吧!”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后来我们闲聊了很久,聊了彼此学校里发生的奇闻趣事,聊了许许多多关于吉他和音乐的话题。当然了,也聊了高中时那些总是引人发笑的人物,还有发生在他们身上那些笑料百出的故事。与老同学相处时,我们通常会很自然就会共同回忆往事。仿佛那些流逝的东西需要有人去作见证,一旦没有人与你共同去分享那些往事,那末,所发生过的一切就像死去一般,对你而言,那些无人分享的往事犹如根本就没有存在过那样空幻。
我意识到这一点,却是多年以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