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
你忘了
一年前你还看演出
你是场子中最耀眼的明星
你忘了
二年前你染着红发
是个年轻气盛的朋克
你忘了
你都津津乐道的乐队
他们身后的阴影和秘密
你忘了
你曾经想要一部手机
但父母和男朋友都不给你
你忘了
在午夜的客厅看《香港制造》的痛哭流涕
你忘了
在那个亿万富翁面前的心虚和自傲
你后悔没有跳下香山
溶入黑夜
你忘了
前天晚上你在阳台吊了一根绳
听着The Smith要自杀
你忘了
曾经你是一个少年
高喊着让诗歌战胜肉体战胜死亡
你忘了
在躁热的异乡你呕吐掉你的心脏和残存的热情
你忘了
你父亲给了你一耳光而你转身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平静地对他说:
砍死我吧!
他被你吓着了
你忘了
你忘了
不要救我不要想我不要试图帮助我
任何时候都不要爱我
你忘了
那条路上美丽的风景
你忘了
你呆在一个孤独旋转的星球
你忘了
在北航北师理工北外的灯光
你忘了
一天和二天的区别昨天和今天的区别
你忘了
你无法实现的梦想你就这么仰着头大笑地离去
你忘了
那个在另一个星球上同情着你的人
突然泪流满面
傻X的一天开始了。
和巴拨分手后好一段时间我都有点缓不过来。我开始没事儿就抽烟,叶子倒很少吸了。
我想起来了,就应该是这个时候我有了烟瘾。就在这个时候,我能分出烤烟和混合型的烟的区别了,真是一个质的飞跃,想来以前我都是在瞎抽。我开始天天抽烟,睡不着觉,有黑眼圈,面容憔悴不堪。别看我还跟个人似的,其实早疯了。我的朋友大多数都很高兴我和男朋友分手,他们的理由是我不是一个能安静下来的人,和我交往的人越多越好,有助于培养丰富经历。他们都说:春无力,别多想啦,睡一觉就好了。问题就是:我睡不着。我和李小枪的关系一点也没有因为我的暂时单身而改善。他大撒把的追求让我更加郁闷,我老是想一个人呆着,一无聊也不知道干什么好。学英语是学不下去的,倒是写了不少诗。沈浩波说我只要一伤心就能写出好作品。这不是骂我呢么?
我眷恋我的屋子。只有呆在我的房间中,我才是最自由的。我常觉得生活在电影中。导演演员观众都是我一个人。我的空间是我的房间、我家的大院、我家大院外的马路(没有公共汽车)和从我家马路到河边的路途。这像是我的秘密,又是我的根据地。
我又恢复了和文学中青年的聚会。他们叫我就去,然后再借钱打车回家。不到筋疲力尽我不上床。有时候我也在想怎么骗钱,后来都证明很难。一和现实接触,我的想法就都变了。我连骗钱的勇气都没有,我总是想着会好的,都会好的,现在不算什么。也许有朝一日,我会有很多很多的钱,那时侯我就可以帮助和现在的我一样的人。我不会等他们开口要,我要主动给。
我就是喜欢幻想。我在想如果我有五千块钱,那我就用两千五来挥霍,剩下的办一本诗歌民刊,免费送给各个喜欢诗歌的朋友,圆了八十后想出一本诗集的梦想。但我现在没钱,我要怎么去弄钱?四季轮回如此之快。一切的一切以不可预知的疯狂速度飞速发展,有一些东西失去后才会知道珍惜,也许是因为岁月经过脉络更清晰了吧,一切都温润丰满起来,其实一切还都是假象而已。有谁,记得11月北京明蓝的夜晚叶风浮面时贴心的温暖?有谁,会愿意站出来证明我曾经有过的纯洁的理想?等待秋天,它将随着记忆漂浮在脑海的某一个空间里,一起回忆往事,旋律自动响起,伴随着心酸与怅然,又苦又甜。
我甚至在叙述中虚构了一个强有力的男人的形象。他有着痛苦的童年,忧郁的少年,自我奋斗的青年,他现在还年轻。就像是为了弥补我各方面的缺陷而从天而降的人。我幻想的人正在对我说:别听音乐了。我想和你对话。你今天不如上次见我有精神。我能感觉到你的疲惫。你的心跳得很累。你在消耗自己的激情和力量,如果这样下去,也许有一天,上帝会收走你所有的才华。不要再参加无聊的聚会,不要在和不成功的人做爱甚至接触,不要天天上网,我感到你的能量在一分一秒的散发、消失。
我知道他的聪明,但我不寒而栗。我呸!我是无神论者。上帝,上帝是谁?上网、发呆、写诗、听音乐,都是我喜欢做的事,它们甚至是我每天的生活。不做这些,我又能干什么呢?
他问:你相信奇迹么?
相信。
为什么?
不为什么。不相信奇迹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生命的精彩。
那什么是自由呢?
自由就是你有选择的权利。但我更相信,一个真正冷酷无情的人,最终也会被完全毁灭。
今天我还是感觉很孤独,有一些什么想法在我头脑里乱糟糟地清醒不下来。
随便地呆着,听听音乐,一点儿事也没有,等待时间流逝过去。听听歌,听听Ska,间或拿起小圆镜检查一下口红的颜色。是的,先生们,我在等待一会儿的聚会,今夜我要一个疯狂的大舞会,所有人跳一晚也不会觉得累。
他们打电话叫我去一个地方,我就去了。也许有一些吃的,起码有酒喝。狗子也在。我穿着黄色牛仔上衣里面是一件褶皱的公主衫,向着狗子的座位正要挤过去,那儿正好空了一个位子。我觉得就我这个傻样,还是坐在朋友旁边有安全感。
坐在狗子身边的男人突然一屁股坐在狗子身边,说让我坐他旁边。我只好左在了他的身边打量了他几下。一个穿西服的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满脸放光。吃饭的时候我们开始打情骂俏。有人叫他“老师”,他们说他是做生意的,人大毕业,特有钱。我一直对有钱人没什么概念,也没想过去追求。身边的男人开始说:钱太难花了。“那给我点儿不得了?”我说。“好主意。”他开始笑,做掏兜状。“算了,和你闹着玩的。”
“真的,”他看着我,认真地说,“你要,我就给。你要多少。”我刚准备说多少多少,发现大家都关注我们的对话呢,就说:“不要,不要,在饭桌上掏钱太不体面了,也显得我没素质。”说了一会儿,我打算回家。男人也要跟着我走,我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临走前我看了狗子一眼,我想他会理解我。换做他,我也会理解他。
下了楼,他走到一辆汽车前,说:“上车。”
“我操,你还真有车啊。”
“是啊。这是我司机。我们去香山吧。”他指着坐在驾驶座前的人说。
我有点莫名其妙,摇摇头。
他以后成了我的“偶像”,他一直不知道我只称呼他的姓,像称呼“毛”、“周”等伟人一样。他和李小枪一样,都像我杜撰中的人物。
我注意到一个小细节,车里放着很“古老”的流行歌,哀哀怨怨的,和气氛很不相符。
车真的开到了香山路上,我们在山顶呆了一会儿。我望了望下面的灯火,觉得没劲。
你相信奇迹么?我相信。为什么相信?不知道。虽然我认为奇迹总是落不到我的头上。
但我还是相信,我宁愿失望一千次,也相信奇迹的存在。相信奇迹,这是一种信仰,一种对人类的感情认可的信仰。不相信奇迹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生命的精彩。
这个幻想的男人切合了我一部分的目标:聪明、睿智、坚强的意志力、致于死地而后生。如果我们是朋克的话,他就是一个大朋克。我希望有一天走在路上,我们相互对视一眼他向我走过来,然后我们没有说话他牵起我的手。我们直奔SOGO去买那件红色的皮衣,他说你穿红色最好看因为红色是鲜血的颜色,他说我的脸缺乏血色看着周围的景色都黄了。从此我算是交好运了可以在家里上网,他关照我的生活起居,我再也不用怕孤独了,他是我的救星。我一直想遇到这么一个人,哪怕我的我的灵魂卖给魔鬼。爱情一钱不值,除非对方用行动说明一切,如果你得到的是最后通碟是一个幌子一个死期,也许你应该像我一样做做梦,等待一个永远的爱人有钱并英俊。
“他”真的存在么?我坐在家里,一边听“痛苦的信仰”一边抽烟,感觉自己真他妈的是个婊子。可我说服不了自己赤裸裸的骗钱,我骨子里是清高的。我只是在等待一个人抓住我,救救我。
像火一样燃烧,像冰一样烫手。
在书包里发现了一包他那天遗留给我的红中华,我拿出来抽了几支。如果有钱,如果有钱……我第一件事就是去国贸买衣服。你看你看,我真是个没追求的人。
他说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你么?因为我觉得我们是一类人。这让我迷茫。
我跟他说还是离我远一些吧。我选择了留言的方式,我害怕和他直接对话。我已经对他产生了恐惧心理。我不会变成他所希望的人,我永远都想当一个无名小辈。我不知道他听没听到我的留言,他没有再和我联系过。从此以后,我没有再见过他。做完这一切,我想到了“人格”、“独立”、“不畏强暴”之类的词儿,我觉得自己真是有点伟大。
不瞒你说,我甚至还想到了古龙校旱中的人物。
其实,我也他妈就是一个伪朋克。
直到大半年以后,我找到机会问了当场在的其中一个人。我说都已经过去了,很多事我都忘了,但我想问问,当时他说的是真的么?他的背景是真的么?相信我,我真的已经不在乎了,我就是想问问。知道答案后好长时间我还在怀疑这是否就是真相。真相是什么?真相就是彼时彼地我的莫名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