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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焦灼岁月 第五十四章 迟来的爱(上)

    村头开了一家歌舞厅。自从与林秀不再往来之后,我很少夜里去城里,好久好久没有再去唱歌。有了这歌舞厅之后,每逢吴苹回来找我的晚上,我们通常都会带上英子,跑到这来坐上一会儿,唱上两首歌再走。
    歌舞厅的主人,就是原来村头小吃店的主人。女主人金婶,因为我常常带着小妹去吃扁肉的缘故,原就是熟识的。这家歌舞厅就开在她自己家里,占据了整整一层楼。
    说到金婶,她很美丽,精明能干但是绝不市侩,而且很开朗很喜欢开玩笑。我一直很好奇她怎么嫁给一个老实木讷的人?难道这就是互补?
    原来与金婶只是很普通的店主与顾客的关系。那时歌舞厅还在装修当中,她晚上都在小吃店里。有一回她忙活着,一见我来,抬头给了我一个微笑——真是好看哪#轰然她的孩子已经大得管我叫姐姐,可是她的美丽却丝毫无损,反而比少女多了几分妩媚。我忍不住就对她说:“你真好看!”
    金婶呆了一下,咯咯笑起来:“现在还能叫好看?”
    她这一笑,一口秀气的银牙分外招眼。我叹气:“你的牙齿真好,真是让人羡慕啊!哪里像我,唉!”
    “不行了!现在的牙齿,已经差很多了!年纪大了!以前才叫好看呢!以前我娘家乡村的人都说,我的牙齿比银子还亮闪,后来都不叫我的名字,就叫我‘银子’。”金婶回味过去,脸上露出朦胧的怀念:“做姑娘的时候,真是开心呢!”
    金婶还真是坦然!一点都不虚伪。我最喜欢这种性格的人了,就这么跟她聊了起来。我发现,虽然她比我大上十几岁,却完全是小姑娘一样的性子。等到小妹吃完东西,我跟金婶,已经投缘得如同多年好友一般。金婶叹笑:“以前一直觉得你不过是个小女孩,没想到我们这么处得来,真是缘份哪!要不,我们结拜为姐妹吧?我一直没有妹妹呢!”
    “那不是要很麻烦?还得准备香烛什么的。”我想想电视里的结拜场面,顿时失笑。
    “哪有那么麻烦!我娘家那里,结为手帕交的方式,就是互相拉拉袖子!来,我们来拉袖子!”金婶的眼睛亮闪闪的,兴奋地说。
    我们互相拉了袖子。金婶说:“太好了,从现在起,我们就是姐妹了!”
    我笑:“是,姐姐!那你儿子以后不是要叫我姨?也要叫我妹姨?”
    金婶看看两个比小妹高大的儿子,也笑了:“各交各的。”
    这里刚刚结拜完毕,牛头走了进来,也是来吃东西的,见门就礼貌地叫了声:“金婶!”
    我顿时大乐:“牛头,怎么能只招呼一个呢?还不快叫我声姨!快点叫!这孩子,真是没礼貌!”
    牛头这才注意到我,瞪我一眼:“真是没大没小!敢让我叫你姨?”
    我指指金婶:“你叫她婶对不对?”
    牛头:“对啊!”
    我大笑:“可我叫她姐啊!”
    牛头跺脚:“胡说八道!金婶你怎么可能叫姐?”
    金婶与牛头是有亲戚关系的,不像我,只是跟着人家叫。金婶的性格,最喜欢开玩笑,立时作证:“没错,珊是叫我姐。我们刚刚结拜为姐妹了!”
    “你们……真是胡闹!这怎么做得了数的?”牛头涨红了脸,又气又恼,开始跳脚。
    我发现,我很喜欢看这个样子的牛头。
    于是我有了一个光明正大与他开玩笑的借口:每次见他,都摆出一副长他一辈的样子。
    牛头虽然平时爱开开玩笑,也不见得多有学识,但是骨子里却是罕见的守礼的谦谦君子。于是每次我都能得逞,把他气得跳脚。
    金婶(虽然结拜为姐妹,因为习惯了,我通常还是叫她金婶)的歌舞厅,就是由牛头负责设计指导的。说是设计,毕竟是农村,不可能投入豪华装修,也就是装点上一些雅致的花草,壁上挂上一些画框,摆上十几张小桌,留出必不可少的舞池。
    开业那天,我以女主人妹妹的身份暂时充当了招待员。第一拨顾客,主要是平时常去吃夜宵的几帮年轻人,包含二哥一伙在内。广告是早就在小吃店中打出去了,大家对于属于本村的第一家歌舞厅,支持的热情高涨。
    口耳相传之下,歌舞厅的生意立马红火,不少人把城里的朋友也带了来。便宜一半的消费、清雅的环境、新购的音响、热情周到的老板娘,生意想不红火都不行。何况是在最清闲的正月,到处都是找地儿消遣的人。
    我之所以这样详细的描写了金婶和这家歌舞厅和牛头的关系,是因为,就是在这种熟悉放松的环境下,加上一些巧合,我做了一件愚蠢至极的事。虽然事后我仔细回想了整个过程,并且确定如果不是意外,我不会做出这种事,但是我却没有后悔。
    由于经常下雨,爸爸妈妈的工程不能开展,刚去Z省没几天,就又回来休息了。于是我变得很有时间,有爸爸妈妈在家,家里的事不用我管。每天晚上,我都到金婶家去玩,也帮她做些倒倒茶水之类的小事——既然我认了金婶做姐姐,她家也就算是半个自己家,在自己家的歌舞厅里,应该不会出现什么安全问题,所以爸妈总是放心的让我去玩。
    我总来这里,不只是因为金婶与我投缘,还因为,牛头晚上没事的时候,都会过来玩。这样,我每天晚上都能看到他。虽然我始终不能确定他对我是怎样的心态,但我是很高兴能够见到他的。只是在旁边看看他唱歌、说笑,也觉得开心。
    那是一个平常的夜晚,恰巧没有下雨,因为时间还早,来的人不算多。
    二哥、牛头和其它几个朋友都在。
    我约了英子和吴苹,她们说要迟些才到。我闲着无事,站在吧台帮忙,看到二哥他们在几桌之间转悠,后来开始喝酒。
    二哥今晚有点不太正常,喝着喝着,红着脸大着嗓门跟人拼起酒来——跟女友分手的余波还未过,他的心情仍然不好。
    我皱眉,走过去小声劝:“别喝那么多,等会儿要醉了!”
    “我心里有数!”二哥仰脖又是一杯,喝完了自己再加满。我摇了摇头,往回走,还没走到吧台,就看到他连着灌了自己三杯酒,这回可不是和谁在拼了,纯粹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我恼了,再次走过去,拿起二哥那又加满了的杯子,一口就喝了下去。二哥呆了一下,看了看我。我瞪他一眼:“喝酒算什么本事?我也会!是不是要我跟你一起喝?”我拿起酒瓶,再次加满,又一仰脖喝得干干净净。
    二哥一把抢过我手中的酒瓶,嘭地一声顿在桌上:“你这丫头发什么疯!我不喝了行吧?连喝个酒都有人管!”
    我才不管他生气哩!不喝了就好,醉鬼是很难看的。我转身走回自己的位子,觉得有点飘飘地——这是老毛病了,一喝酒就晕,哪怕只喝一小口也是一样的。
    其实喝一点酒的感觉很好,就像现在,脚下有点软,像踩着厚厚的地毯;人有点飘,像会随风吹去;看东西有一点晃,好象眼前蒙了一层雾……我突然觉得心情莫名愉悦,忍不住自己微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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