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焦灼岁月 第四十四章 牛头(上)
单是发现自己喜欢一个人喜欢了三年却一点都不知道,就已经够震撼的了。林秀却还对我说:“他对你也很特别!”
我下意识地怀疑着。然而我心里分明雀跃着希望林秀说的是真的。
“旁边所有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就你这只呆头鹅,一点都没有感觉!”
是啊!我连自己喜欢别人都不知道,我就是一只呆头鹅!想想这三年来,我给了他多少次冷眼白眼?我莫名其妙地给了他多少次钉子碰?他脾气本来就好,不是说只对我好,而是对谁脾气都好。然而脾气好不等于没有脾气,他凭什么要喜欢我这么个脾气怪异、挑剔、不近人情的丑丫头?
我突然有一种想去撞墙的感觉。如果我早知道我喜欢他,或许我就不会莫名其妙的看他不顺眼,也就不至于以那么一个恶劣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蝴对我特别?别开玩笑了!是在我面前特别的小心翼翼以免我不知为什么原因又发奇怪的脾气吧?
我的心情,变得无比恶劣。
林秀郑重严肃地说:“你自己想想就知道了,他对你,是不是和别人不一样?”
与牛头有关的一切,一幕一幕在眼前掠过。
牛头长得很清秀,浓眉秀目,唇红齿白,很有些旧时白面书生的样子。虽然他也只是一个乡间的少年,看上去却不带半分的土气。看到他,就象是看到山清山秀——虽然我看过许多的校旱,也知道很多的形容词,可是只有这一个词,用来形容他最最贴切,没有办法用别的词语取代。
林秀曾经说过,她之所以会跟我二哥一伙一起玩继而认识我跟我成了朋友,就是因为牛头那罕见的清澈吸引了她。
林秀还曾经说过,她后来不再跟我二哥一伙在一起玩,是因为觉得牛头喜欢上她了——而我当时不以为然,认为牛头对谁都是那么好,多半是林秀误会了。
牛头姓刘,他变成“牛头”的过程,我亲眼目睹。
当时的情形历历在目。在村头的小吃店里,我带着小妹在吃扁肉,二哥一群人走过,兴高采烈地互相叫着绰号。我出于好奇,多嘴指着刘问了一句:“他的外号是什么?”
“牛啊#涵叫他姓刘呢!是不是,牛头?”
我顿时心里嘀咕:这样一个人,外号叫“牛头”,实在是太不贴切了!反差太大了!
嘀咕归嘀咕,我看看牛头懊恼的样子,显然对这个外号很不满意,忍不住想再开开玩笑,顺口就问了大家一句:“既然有牛头,那马面在哪里?”众人说:“马面?只有牛头,没有马面!”
于是我嘻嘻哈哈地调侃他:“只有牛头没有马面,多么孤单啊!干脆你一身两职,都兼了吧!牛头马面!哈哈哈!”
牛头马上生气了。
他生气的样子很有趣。一只脚跺跺地,然后瞪着你说:“你……”
要是再生气一些,他就会一只脚跺跺地,瞪着你说:“你……你……你……”几秒钟之后,他通常会再跺跺脚,说:“算了,我不跟你计较!”
他这种生气的样子,我一晚上全看到了。
我一叫他“牛头马面”,他就开始跺脚瞪我。
我只是一时玩笑,跟在我屁股后面还只有一丁点儿大的小妹,最喜欢的就是起哄了,马上高兴地围着牛头转了起来,口里叫:“哦哦哦,牛头马面,牛头马面!”
牛头顿时面红耳赤,再次跺着脚,瞪着小妹说:“你你你,不许乱叫……”
从此以后,小妹只叫牛头做牛头马面,每次叫,都可以令牛头跺脚。他的这个表情动作,就这么深深地刻在了我脑子里。
二哥一伙成群结队去泡妞的那段时间,流行劲舞。我家大人总是不在,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一时之间我家夜夜欢歌、群魔乱舞。
其实就算大人在家,爸爸一向提倡多把朋友带回家里来玩,反对出去到处惹事生非,所以我家始终都是一个聚会的好地方。由于劲舞的流行和年轻人的追随潮流,在只有二个哥哥居住的新房里,用着大哥结婚时置办的音响,每晚都在举办舞会。
我不好意思去学,总是站在旁边看。二哥叫我也来试试,叫了几次,我都拒绝了。
不用多久,他们就跳得有模有样。气氛很热烈,一群少年加上劲歌热舞,怎么可能不热烈?我虽然只是站在旁边看,却也觉得很有意思,很开心。
突然一只手拉住我,把我拉进灯光闪烁里。跳得一身热汗的牛头带着热呼呼的笑,笑呵呵地说:“珊,别站着了,来跟大家一起跳!”
我冷着脸,一把甩开了他的手,丢下一句硬梆梆的“我没兴趣!”,径自走了。
虽然背向他走开,但我可以感觉得到,他愣了一会儿。
我知道他没有恶意,他只是觉得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旁边看不好,想让我也加入进来而已。他这个人,向来很和善。
只是他不知道,我从不让人家牵我的手。
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手,是能随便牵的吗?
我既然喜欢这样的感情,我的手,自然也只有要和我走一辈子的人才能牵。
即使跳舞时的牵手不算严格意义上的牵手,我也不愿意。
而牛头,就这么冒冒失失地,成了第一个碰到我手的人。我的心里,十分愤怒。我一点都不觉得他冤枉,我只是甩开了他的手而已,反应算是轻的了。
前些天走在街上,突然觉得头发被什么挂住了,甩了几下,没甩开。正疑惑间,听到后面有个声音说:“多漂亮的头发啊!”
我一个转身,条件反射般一巴掌甩了出去——在转身把这一巴掌甩出去的同时,我看到那个青年。他手里牵着几缕我的长发,脸上带着微笑。他的微笑是善意的,眼神也很清澈,并不是我想像的登徒子之流,他纯粹只是想捉弄我而已!我做出如上判断的时候,发觉自己冒失了,可是这一巴掌,已经来不及收回。那一瞬间,我心里掠过一丝悔意,接着我听到仿佛很久之后才响起的清脆巴掌声。
幸好,他很高,我转身的一巴掌,只打到了他的脖子上。他愣了愣,松手,笑道:“看不出来,脾气还很大!”
我心里庆幸,打人不打脸,在大街上打一个不算坏人的年青人一耳光,我自己都接受不了。但是嘴硬还是要的,我瞪着他说:“人家的头发,是你随便玩的吗?”
青年笑了笑,说:“你的头发实在是好看,又黑又亮,我忍不住想摸一下,没有别的意思!”说完他挥挥手,走了。
那一次的经历,让我懂得了克制。如果不是这样,在刚才牛头拉起我手的时候,我很可能,已经一个耳光打了过去。
这只是关于牛头记忆比较深刻的两件事。由于我家在路边,每天来去城里的村人都得从门前过,二哥一伙几乎每天都在门前来来去去好几次,免不了经常要到家里来落个脚、喝口水——我与林秀、吴苹成了朋友之后,很少参加二哥的活动,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常常见到牛头。
牛头每次见我,都一定会带着热情的微笑和我打招呼,仿佛一点都不记得我上次的无礼。可我看着他的笑脸,就是容易生气。有时候就连回个假笑都懒得,干脆没有表情地看看他。这时他就会略显尴尬地讪然一笑,可是下次见面,他依然会一如既往地叫:“嗨!珊!”
真要说起来,除了上次的牵手事件,我并没有做过其它过分的事。如果不算上我经常不理人、或者惯于用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看着他甚至翻翻白眼的话。
可就凭以上,我已无法相信,牛头会喜欢我。因为这样的我,完全没有值得喜欢的地方。
我看着林秀,苦笑:“你别安慰我了,他怎么可能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