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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英雄美人

    翌日清晨,常啸天衬衣西裤,打扮整齐来到码头,准时等到了洋娃娃。她是坐了轿车来的,有司机下来,帮她拿箱子,并称她为大小姐。大小姐蒋清那天穿了一件蛮素淡的旗袍,很奇怪,中式的旗袍叫她一穿也失却了典雅味道,却透出活泼的意味来,那些精工细做的盘扣,活象一只只蝴蝶,随了她的笑容在飞。这一回,常啸天才知道她的名字叫蒋清,而蒋清也难以想象,她会就此遇到她一生都解不开的一个情缘。而这一切,都缘于她的好奇心和古道热肠。
    蒋家祖籍广东,按家乡的习惯,蒋清请常啸天吃早茶。她要表达自己对一位见义勇为者的钦佩。她有点不好意思:“昨天,见你水性那么好,人也蛮善良,又不多话,我想把你介绍到我家里做工人。幸亏你几句英语显露了身份,否则真要被你笑死了。”
    等常啸天把自己目前的窘迫处境和盘托出时,蒋清又一次瞪大了眼睛:“你们这样的人才居然会没人肯要,这些公司、洋行真是狗眼看人低!放心,我给你找保人。”
    常啸天大为感动:“为什么这样信我,我可是个外乡人,刚刚学说上海话。”
    蒋清颇为自信:“如果你见到一个肯去救别人性命,又不留姓名,不让人谢的人,你会怀疑他的品行吗?”
    常啸天由衷道:“那我们倒有共通之处了!”
    蒋清随即无拘无束地笑起来。清晨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照在她年轻的脸上,清清爽爽,赏心悦目。那真是常啸天入沪后最开心的一天。
    当天下午,蒋清便出面保他进了一家小洋行做事。自此,常啸天、林健开始真切地触摸到了上海,他们几经挣扎,找到捷径,以驾轻就熟的武力打入另一个社会,历尽坎坷之后,他们开始诸事顺利,发展就远远超出了蒋清的想象。
    蒋清给常啸天最初的帮助,无疑是个良好的开端。从第一面起,常啸天就爱上了这个在国外长大,做派洋化的富家女孩。虽然身份地位悬殊,他却认定与蒋清有一脉相通的感觉。蒋清时而骄纵时而活泼的个性,在任何场合之中都应付自如的亲和力,常常令常啸天大开眼界。她身上的青春和野性都藏在良好的教养之中,他知道自己未必驾驭得住,但至少在这个平安夜,蒋清对他一心一意,近乎崇拜。
    上天对人总是不很公平,在大多数中国人挣扎在生活和知识双重贫困线上的二十年代,在年轻活泼的蒋清周遭,浪漫的爱情、华贵的生活只用来做点缀。她拥有的追求者和父亲的财富一样数也数不清,她生来就仿佛是为了享受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可是,在她的血液中,却沉淀着广东人那种冒险浪漫的特质,她还拥有一个鲜明的个性,几乎是必然的,她和家庭会出现泾渭,只因为她注定要爱上一个叫常啸天的男人。那是在她认识常啸天一年后,也是在常啸天刚刚就任风雷堂堂把子之际。
    那是夏日的黄昏,她应约赴宴,这样的约会已经有过几次。蒋清爱交际,朋友多多益善。在她心中,常啸天只算得上一个个性独特的朋友,落泊之时可以放下架子去扛脚,现在境遇显然越来越好,吃饭的地点也选得越来越高级,和他在一起很快活。她还从来没想过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这一次,约会地点在永安百货公司门前,晚餐就在楼上的大东饭店。
    初夏的黄昏有慵懒的暖意,蒋清随着步行街的人流走来,已经看见常啸天落日下的高大身影,常啸天也看见了衣着醒目的丽人,不由微笑着想起林健,兄弟已经几次嘲讽他嘴巴紧,死不承认追女人,他今天要给兄弟个交待。猛然间,他头皮麻了一下,他对危险的感觉很准,这是枪林弹雨中磨炼出来的本事,他四下看看,人群中几个歪眉斜眼的家伙,虽然不看他,却明显正近身靠过来。常啸天暗叫背气,今天的约会,在他心目中有非凡的意义,所以他一个人也没带。他开始恨自己大意,可什么都来不及了,只能先下手为强。他突然行动,快行几步拉过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喝了声:“兄弟,借过!”
    几个家伙一惊之下,同时亮开衣襟,挥动精巧的小斧头劈将上来。常啸天一看,心下烦燥,闪之不及,迎身而上,空手夺下一把短斧,开始左挥右斩。
    他接手风雷堂后,最头疼的就是斧头帮。起因是汪铭九临死前与斧头帮合伙做军火,有一批存货在出事之际全部被劫。这肯定是租界内的帮派趁火打劫,但苦于没有证据,常啸天就白背下了这么一大笔无头烂账。相持中,常林两人和斧头帮的周老大照了几次面,梁子越结越大。一入江湖,惊风险浪时常有,只当司空见惯。常啸天和林健都在枪林弹雨中活过来,和地痞流氓的冲突并不放在眼里。可这一次却不同,因为遇险的当口,身边多了个女人。
    斧头帮这一次动作也大得惊人,斧头一举麻麻如林。人越上越多,好象打不光似的。南京路上杀声一片。常啸天疲于应付,已经顾不上蒋清了。杀出一条血路,疾奔中侥幸地想,蒋清定会和那些路人一起,高声尖叫着仓惶逃开去。谁料一回头,见到街面上行人全逃得光光,只剩下蒋清站在那里顿足高呼:“歹徒杀人了,来人哪,报警啊!”
    常啸天一头热汗全部转冷,心道敢在当街闹市下手,早把巡警买通了,这女人要是胆子大起来也真够麻烦。果然,斧头帮看出名堂来,为首一个用斧头一指蒋清:“他俩是一伙的,先抓这女的!”
    常啸天大喊:“还不快跑!”
    转身放倒两人,向蒋清冲过去。蒋清头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眼睛已经不够用了,只看见所有人调头都向这边发足奔跑,血雾腾起,在黄昏的天色中弥漫过来。这场百米冲刺,常啸天拿了冠军。蒋清腰上一紧,双脚离地。奔在前面的杀手,出斧砍来,常啸天架开,顺势一劈,那人立刻皮开肉绽,蒋清饶是胆子再大,也不敢目睹,一头伏在常啸天肩上。常啸天拖着她狂奔半条街,速度渐慢,又被团团围住,当街对峙起来。好在这个当口警笛大作,斧头帮见势不妙,大喊快闪,斧头先后出手,挟了风声向两人招呼来。常啸天前拨后挡格开几把,在蒋清惊呼声中,抱祝糊急旋了半圈,蒋清睁开眼睛,杀手们顷刻之间已经闪了个无影无踪。常啸天正大口喘息,突见蒋清面容尴尬,急忙放开她,却觉左肩一阵疼痛,转头一看,一柄闪着精光的小斧已没入半寸有余。他咬牙运了运气,用右手拔出斧头,咣啷扔在地上。蒋清这才明白,常啸天是用后身挡下了这一斧。
    巡警吹了哨子跑来,常啸天不想惹麻烦,趁了黑下来的夜色拉着蒋清一路小跑,登上一辆电车。黑暗之中,两人的手握在一起,彼此听见心跳。警察在下面苍蝇一般乱跑乱撞,居然没人过来查车,电车开动起来,蒋清一下就瘫软在常啸天身上,常啸天单臂将她环住。刚刚亮起来的夜街灯一盏盏地闪过,隐隐映着常啸天的眼睛,蒋清在那里面看到了极度的冷静和坚忍。
    风雷堂堂口所在地,这是租界的一所大宅。那一天的傍晚,那里正被焦虑的气氛所笼罩。
    堂中最机灵的兄弟小田正在门前来回走着,一见大哥归来,喜道:“天哥,可真把我们急死了。斧头帮那边扬出话来,要给你颜色瞧瞧。健哥放出好多兄弟找你呢!”
    一口气说完,才注意到蒋清,恭敬招呼:“蒋小姐!”
    常啸天拍拍他,向里面走去,小田看见他身上的血迹,从后面冲过来:“天哥,你受伤了?”
    大家聚上来,林健闻声出现在门口,皱了眉头看他的肩伤。常啸天若无其事:“没事。”
    林健仍不放心,抻他的胳膊,常啸天明白他担心什么,弯弯肘关节,又动动肩膀,示意着安慰:“皮外伤,没伤到骨头!”
    林健摸了一手血,厉声吩咐:“扶进去,现在还不能去医院,快找个医生来!”
    说罢,转身踏出门去,外边的一众兄弟看见他的样子,都跟了走。
    常啸天见如此阵势,知道拦不住,大叫:“阿健!”
    林健站下。常啸天叮嘱:“小心,杀我不成,他们会有防备!”
    林健点点头,领人走出去。蒋清发现房间里的药柜,便制止了找医生的兄弟,她拿了药,亲手给常啸天包扎。常啸天见她手法熟练,又想起初见那天她急救溺水小孩的情景,不由道:“要不是知道你学法律,我还真以为你是个训练有素的护士。
    蒋清笑笑:“别忘了战争爆发时,我正在欧洲,那里的中小学课程都临时加有战时急救的训练。”
    常啸天见她衣裙上也溅上血,心里内疚:“阿清,让你受惊了。”
    蒋清靠他坐下:“要不是为了我,你也不会受伤,刚才那些是什么人?”
    常啸天还没顾上回答,就被陆续回来的兄弟们打断,都是林健派出去找他的,都过来问候老大,无一例外,也都直着眼睛看蒋清。蒋清人虽大方,但被这么多衣着不一的男人齐齐盯着瞧,还是头一次,浑身不自在又不好发作,就借口洗手,进了卫生间,声音还是从外面清晰地传进来:
    “天哥,这位小姐真漂亮,是未来大嫂吧?”
    “肯定是,看她方才看大哥的样子,就知道了。
    吃吃笑声中,常啸天低声厉道:“笑什么笑?人家蒋小姐是名门闺秀,你们一个个嘴巴给我放规矩,惹恼了她,可别怪我不客气!”
    “当然,当然!”
    “天哥,好凶啊!”
    正说笑着,有兄弟回来报信:“健哥把斧头帮连窝端了,烧了两条船。健哥要到闫爷那里说说清楚,叫我先回来告诉天哥一声,叫你放心。”
    蒋清走出来闻言怔在那里,她简直无法想象,不出半小时,那个沉默寡言的林健,竟然做出这么大的事情来。常啸天也皱了一下眉头:“阿健火气太大了!”
    那兄弟继续道:“原来,最近地盘上那么多的红丸,全是斧头帮的。周老大的船上足足放了十几箱呢。健哥一生气,一把火全给烧了。那周老大要拼命,先动了家伙,健哥就一枪送他上了西天。”
    常啸天默然。斧头帮一直和他们抢地盘,抢生意,今天杀到他头上来。林健的做法他赞同,一了百了,免除后患。可听到烧了这么多土,还是不免有点可惜。他深知林健做事谨慎,会在闫森那里解释清楚的,就放下心来。心下一轻松,想起今天的安排来,站起来向一屋子手下大声道:“这位蒋小姐,是我常啸天在上海认识的第一位好朋友!我刚来上海的时候,住阁楼,在码头替人扛箱子,幸亏遇见了蒋小姐才找到第一份像样的工作。今天,斧头帮叫我在蒋小姐面前很没面子,现在我想要回这面子,行不行?”
    兄弟们哄然大笑,小田在笑声中大声道:“蒋小姐,我们保护你,保证再不出半点差错!”
    这一次走上大街,蒋清就有点哭笑不得了。上车下车,身前身后总有数十保镖忠心耿耿跟了招摇过市,人人侧目,避之不及。进了大东,常啸天直接带她上楼,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身边这些人又一个个都不见了。楼上灯光辉煌,却空空荡荡的一个客人也没有。经理迎上来,引他们走向一张布了银烛座的餐台,桌上怒放了红色的玫瑰,白衣侍者正殷勤点燃蜡烛,拉开座位。待他们坐定,灯突然暗了下来。提琴手不知何时在他们身边站定,黑暗中枕琴启弓。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整个世界一直就是两个人和幽幽的乐曲。蒋清突然心跳:“你……早就定了这里?”
    “是,今晚的一切都是为你准备的,如果不来,我会感到非常遗憾的。玫瑰是我选的,喜欢吗?”常啸天的样子很象绅士。
    “喜欢!谢谢!”蒋清笑起来,这个常啸天一天比一天更象上海人,她四下环顾:“你的那些……兄弟呢?”
    “这条街、这个饭店、上下楼口到处都是。我保证,再不会让你受到半点惊吓!”常啸天终于显出了蛮横的自信。
    蒋清笑不出来了:“我好像有点不认识你了……,你刚才流了好多血,还疼吗?”
    常啸天不在乎地甩甩胳膊:“我有两年时间是在战场上渡过的,那时流的血加起来足够要我的命。今天这个,小意思!”“你学过救护,知道吗?医生说过我的血型特别,整个团里就只有三个人一样。我们互相帮忙输血的时候都不忘了互相鼓励,不要太早送命影响其他人。”
    蒋清清脆地笑出声来:“听起来更象是玩笑。不过,你的样子确实象个军人。”
    侍者推车轻手蹑脚地上来,在晶莹的冰块中取出一只红酒,白色的大毛巾裹了瓶身,在杯中熟练地倾入酒液。常啸天用手点着桌子颇有感喟:“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阿清,愿意听我的故事吗?”
    “当然!”蒋清从未听他讲过过去,充满好奇。
    “我出身寒贱,不到周岁父母双亡。亲戚们搜刮了财产,嫌弃孤儿,把我送到族里的最穷的伯父那儿。他是老秀才,穷困潦倒,家徒四壁,常把自己灌成醉猫,到死没讨上老婆。小时候我唯一的骄傲是念书,伯父不喝酒的时候教我四书五经,我记性好,没给他多少打我的机会。后来我考上县里的洋学堂,衣着褴褛常被同窗齿笑,可我从没考过第二,后来就成了那个县城唯一到北京念洋书的学生。”
    “那时候,我从来没为自己设想过未来,只想快点离开伯父,因为他越来越醉生梦死,实在叫我害怕。大学第一年的假期,我没回家去。因为我到了京城眼界大开,疯狂地读各种各样的书,苦行僧似的锻炼身体,不断向脑里灌注舶来的思想。我开始痛恨社会的不平等,热衷所谓社会工作。发誓要和自己深恶痛绝的家族决裂。这一切现在说起来天真好笑,可这是我们那个时候很多青年的梦想。我们试图在拯救民众的同时,拯救自己。”
    “可是,就是在那个冬天,伯父死了,为了等我,他在宗祠孤孤零零停到七七四十九天,因为其时我已是族人心目中的大人物。他们怕我,所以才等我。我最后还是没回去,没当孝子去摔那只丧钵。现在想起来很后悔,后悔我那时无情无意。我只怨恨伯父的冷漠和打骂,可我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照顾过他。说起来伯父对我还算不错,小时候看我孺子可教,他仗醉和族长吵骂,为我争得念书的机会,不然的话,我会和大多数同龄孩子一样,早早去做小工当学徒。上中学后,他再困难,教书和替人写字挣到的钱总是分成均匀的两份,一份是我的学费,一份是自己酒钱。伯父死了,我再没回过家乡。”
    “自己出来闯荡,我经历了许多坎坷、挫折。搞学生运动,坐过牢;当兵,当过逃兵;曾梦想凭一只生花妙笔唤醒民众,可差一点在牢里生伤寒死掉;也想要轰轰烈烈地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可在上司那里,差点把命枉送掉;我也想饮菊东篱,悠然南山,可躲在林健家里,害得他一家十几口惨死。我早就不期待拯救民众,只想拯救我自己,可是我却一而再再而三的碰壁,直碰到头破血流,遍体鳞伤。我走到今天,不是心甘情愿,实是情非得已。”
    蒋清早就敛了笑容,她轻轻摇着头,常啸天的这些个遭遇,对在国外长大的她,更象是天方夜谭。
    “不管老天对我多不公平,我始终认为,我,常啸天,注定不会平平凡凡地活这一生!我当每一个挫折,都是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我总对自己说,每天早上太阳都是新的,上海就是我一个新梦想!阿清,知道吗,你是全上海向我微笑的第一个人。那天早晨,你在码头上向我伸出手来,问我的名字,叫我常先生的那一刹那,我才发觉这座城市是这样美丽动人。也正是从那以后我开始转运,慢慢发达。每当我有一个成功,我都会首先请你吃饭庆祝,让你一起分享喜悦。还记得我们这一年吃过几次饭吗?”
    蒋清已经完全被他突然振奋的神情吸引了,听到有此一问,缓缓神答道:“嗯……三次吧!”
    “不!是四次!”常啸天认真地扳起指头:“头一次,是我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二次,是我被倪子善赏识,收到他的门下;第三次,闫森看中了我,提拔我在天洋实业公司的正昌洋行做事;这是第四次,我接手了洪门的一个大堂口,做上了正昌洋行副总经理的位置。”
    蒋清惊喜:“噢,当上了老板,怪不得今天这么隆重!”
    常啸天笑了:“阿清,我这个老板在你面前是不值钱的。不过在上海除了阿健,我再没有别的朋友。你对我非常重要。答应我,忘掉刚才的不愉快,来,碰一杯祝贺我!”
    盛了红酒的高脚杯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一声撞响。蒋清浅浅尝了一口,远远的台上一阵钢琴声急促地奏响,乐声中常啸天竟把一杯红酒一饮而尽,蒋清一点不觉得失仪,反倒近乎崇拜地看着这个且熟悉又陌生的男人。也许,是这曲《英雄交响曲》适时幻化了常啸天。侍者布上龙虾,常啸天操起刀叉,向蒋清示意一下切虾入口,用餐巾抹了一下嘴角:“阿清,你知道吗?你笑的样子很感染人,我还从来从见过哪个女孩子象你笑的这样灿烂。”
    蒋清收住笑容,常啸天感慨:“一般女孩子经这一吓,早破了胆了,哪会象你笑得这么开朗,你确实与众不同。”
    蒋清不知为何面热,亏得烛光摇曳,掩饰了脸色。看见常啸天还在津津有味地吃那龙虾,不由提醒:“少吃海鲜,对伤口没好处!”
    常啸天果然听话,放下一块切好的龙虾肉,复举起酒杯。蒋清又道:“酒也不能喝太多。”
    常啸天又放下酒杯,他似乎有了些醉意,是红酒醉人,还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蒋清不得而知,她这一晚都在倾听。烛光中,是一双款款深情的眼睛,脑海中,不住地回闪着常啸天携着她那惊心动魄的一瞬。
    蒋清那一年二十三岁,在欧洲她经历了战争,阅历与同时代的中国女子有着许多不同,但她是单纯的,一种不谙事故的单纯。她自认为遇上了一个充满英雄气概的男人,他的生活是她从未接触过的,而他身上散发的不可一世和沉着冷静,不正是她一向梦寐已求的吗?
    他们相拥起舞,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吻得如此深入透彻,当他们紧紧拥抱时,蒋清嗅到了血的味道,她爱上了这味道,年轻的女子竟为这味道陶然而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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