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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本事

    一背过身来,马天成就觉得好受些了,那静中的沉默就显得不是那么压人了。但他仍感觉到背后有眼,那眼一重一重的,像刺一样扎在他的背上。在这样的时候,他脑海里竟然没有话了,他脑海里一片空白!他只是等待着,等待着……可是,十秒钟过去了,并没有人发作,身后一点动静也没有。
    就在此刻,他脑海里霍然一亮,不知怎的,他突然想起了他十七岁时参观北京故宫时的情景。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出远门。当时他是作为中原民兵代表进京参加国庆观礼的。那也是他有生第一次坐火车,在“咣当咣当”的火车上,他第一次感受到世界竟然是那么大呀!他也是平生第一次在故宫里看到了皇帝坐的龙椅。那龙椅高高在上,气势磅礴,他一下子被震住了!他说不出来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可他却体味到了那无比的高贵和高高在上的威严!还有那皇宫的雄伟和九龙照壁的辉煌,都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记忆瞬间在他的脑海里放大了调教香江。
    片刻,马天成转过身来,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抬起头来,他的脸上多了一层凛然。他不再看那些人脸了,他谁也不看。他炸声喊出了一个字:“贼!……”接着,他炸开喉咙高声喊道:“一窝贼!人没脸。树没皮,百方难治!偷!偷吧,偷光,偷净!!”
    一个“贼”字,在村口的墙上炸出了一片愕然。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贼”字,一下子就镇住了几百口人!这样的结果连马天成都感到吃惊。
    此时此刻,他突然发现,在这块土地上,人是很软弱的东西。在某些时候,人简直是不堪一击。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脸哪,就在一瞬之间,全都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人脸上就像刻上了字一样,那就是一个“贼”字。一个“贼”字使他们的面部全都颤动起来,一个“贼”字使他们的眼睛里全都蒙上了一层畏惧。
    一个“贼”字使他们的头像大麦一样一个个勾下去了。一个“贼”字就使他们互相偷眼望去,相互之间也突然产生了防范。那一层一层、看上去很坚硬的人脸在一刹那间碎了,碎成了一种很散很无力的东西,那些脸就像是掉在地上的豆腐,一个个软塌塌的。
    马天成的自信心陡然增强了。他觉得他顷刻间就越过了众人脱颖而出。他的个子并不高。只能算是中等偏低的个头,人也并不虎势,但是,在此时此刻,他的身没长,可他的心长了,他在心理上已高出众人很多很多。他明白了,只要镇住了心,就镇住了人。心很小,人很大,可心是人的主。
    马天成再次鼓起勇气,主动出击了。他要试一试那些目光的力量,他要检验一下人心的强度。他扬起头来,去寻找那些可以直视的眼睛。
    他的眼在脸墙上很快地撒了一圈,先是捕捉到了王狗蛋的眼睛。王狗蛋是个老好好,人很绵软,他女人能提着他的耳朵日骂他。马天成的目光一下子就刺过去了。他的目光刚一射在王狗蛋的脸上,王狗蛋眼里即刻射出了狗一样的神情,马上就往下缩身子,人立刻就矮了半截,那腰还不由自主地拧了一下;于是,马天成信心大增!他又把目光瞄准了马墩子。
    马墩子是个傻大个子,长得虎背熊腰的,一顿能吃七个杠子馍,还能把石磙搬起来,可他却是个不长心的货。马天成看他的时候目光加了些力,他的目光像冷刃一样直射过去。想不到,马墩子那牛蛋眼。出溜一下就躲开了,躲得很快,他的目光躲闪着,还用舌头舔了一下厚嘴唇,这是一种慌乱的表现,他腰里也肯定有东西!
    于是。马天成的目光里就增添了更多的“主”的意识,他从那一排一排的脸墙上挨个看过去,越看自信心越强,越看胆气越足,那些目光几乎全是畏惧的,是一点一点往回缩的;也有强一些的,不往回缩的,就是那些不回缩的目光里,也藏有一些慌乱和迷茫,还有一些辩解的意味,仿佛在说,你看,我什么也没有偷,我真的没偷……
    纵是那气壮的,也是辩解中的气壮。这时马天成的目光就成了一把刀子,他把众人分割了,他把那一层一层令人恐怖的脸墙分割成了一个一个的被审查者,一个一个在有罪和无罪中分拣的羔羊……他甚至有点可怜他们了,那么多的人,几百口人哪!他想,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如果走上来.一脚把他踢倒,那又会怎样呢?
    信心和激情是可以产生智慧的。马天成的精神高高在上,脑海里顿时涌出了许多超越众人的念头。他知道面前的这群人怕是大多都偷了地里的庄稼,而他又不可能一下子捉住那么多的人。俗话说,法不治众啊!于是。马天成很快就又做出了一个决定,他为这个主意能够在一瞬之间产生而高兴。他慢慢地转过身去,再次背对着那些村人,高声说:“把该放下的,都给我放下,回去吧!”
    话说出来了,可人还是黑压压地站着边场飞翼全方。仍没有动,谁也不动,人们还在那儿愣瞢。马天成再次高声说:“那些偷了东西的听着,我给你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我不查了。你们把腰里的东西放下,都回去吧!”说完后,他仍然背对着他们,不看,他不看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你们都干了什么,我不看就是说我不想知道都是谁偷了,我是在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乡下人是活脸的,我是给你们一个“脸”!
    说完最后一句话时,马天成的脑海里曾出现过一丝游移和不安。他想,万一他们仍然立着不动,那又该怎样呢?
    然而,只听身后一片“扑扑咚咚”的响声……顷刻间,像决了口的水一样,人们都从他身边快步涌过去了。
    当马天成再次回过身来的时候,他看见村口的士路上,到处都扔着一些红薯、豆荚和掰下的青玉米……
    那三个站在一边的人竟然没敢走,他们仍然傻傻地立在那里,脖子上仍挂着他们偷来的庄稼。于是,马天成对那些基干民兵说:“去,掂个锣,拉上他们去游村,游三趟!看他们还偷不偷了!”
    在这天傍晚,吃饭的时候,锣声响了,村人们全都跑出来围观。只见那三位被当场捉住的“偷儿”,脖子上挂着他们偷来的庄稼在游街……而众多的“偷儿”却暗暗地吸了一口凉气。
    年轻的马天成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产生了一个近乎伟大的念头:我就是他们的主,我要当好这个主。
    十天后,村里的盗窃风不那么盛了,没人再敢偷地里的庄稼了。于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马天成来到了孙布袋的家里。
    孙布袋是个光棍汉,人高高大大的,也算精明,就是“虫”了一点,太惜力。于是,三十多岁了,却找不下个媳妇。他的爹娘都早早地下世了,独自一个人过光景,日子就显得很邋遢,很艰涩,很没有意思。村里搞大食堂的时候,他是热烈欢迎的,因为从此可以不做饭了。
    食堂一散,他就没辙了,家里连个像样的锅碗都没有,他也不置,终日就是掰俩玉米。扒几块红薯,偷二两芝麻,烧烧吃吃,对付着过日子。时间一长,就偷出惯性、偷出水平来了,也偷出了一种愉悦:偷对他来说变成了一种技巧,变成了一种玩赏,变成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奇遇和潇洒,变成了生活里的“女人”。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偷的,没有什么是他偷不来的。
    夏天里,他光身一人在场里睡觉,半夜他赤肚肚儿摸到邻村的瓜地里,一根线都没带,竟然一次偷回去十二个大西瓜。说出来都没人相信。问他怎么能一次抱走十二个西瓜?那是不可能的!他说这有啥难的?用瓜秧打成“十字结”绕在瓜上,尔后用“屎克螂滚蛋儿”的方法,扯一个十个全动……他说,看瓜的打一声马噜,他就扯一下瓜秧,瓜就跟着轱辘一阵子……瓜秧结实着呢;冬天里,他在仓屋里帮了两天忙,就在人们的眼皮底下,他就能偷去一碗油!
    油是很不好偷的,可他竟能带着满满的一碗油,大甩着手从仓房里走出去,还能让人看不出来。这事本来也没人知道,后来还是他自己卖弄说出去的。人家问他,咋能把油弄出去?他说,这还不好办。说着,就给人们演示了一番。原来,他先是仰起身,平仰,跟着紧吸几口气,把肚子吸瘪,尔后再折下身子,把满满一碗油平贴在肚皮上,再反扣过来,用布条勒紧,肚子紧吸着那碗,碗就掉不下来了。
    就这样,他大甩着手,气昂昂地把油偷出去了。平日里,他还在衣服上缝了很多布袋,可以说浑身上下都是布袋。他没老婆,那些布袋都是他自己粗针大麻线缝上去的,一到地里,见啥都往腰里塞,于是人送绰号“孙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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