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于是,在雪天里等待的后果是,少年真的感冒了。
上课的时候喷嚏一个接着一个,老师讲课几次被影响打断,出于关心道:“凌同学身体不适要不要回家休息?”
“不要。”
安思危皱眉,碍于正在上课也就没说什么。
等下了课,她听见身后擤鼻涕的声音,转头凶巴巴,“感冒了为什么不请假?”
“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他的鼻音糯糯的,倒是听得人舒服。
“衣服穿这么少,活该你感冒。”
凌初笑笑,出乎意料的没有和她斗嘴,这可看傻了吃瓜群众们。
恶魔凌竟然笑了?
笑容里面还含着宠溺?
果然是在谈恋爱。
这时韩瑞火急火燎的跑来一班,见着凌初就问:“你昨天去哪里啦?可急死我们了!”
他嗤道:“瞎紧张,我这么大个人还能丢了不成?”
“我们是怕你被……”
“韩瑞!”宁越泽出声警告。
只见凌初眼色一暗,表情变得古怪起来,与刚才的神态截然不同。
韩瑞意识到自己差点说错了话,难得乖乖闭嘴。
安思危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甚至都还没听清韩瑞说了什么,气氛就抖得变了。
她看凌初的脸色有点惨白,额上还沁出点点汗珠,似乎很难受的样子。
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令他终于缓过神来。
“你发烧了。”她看着他,“你应该去医院。”
凌初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甘棠见状退了一步,给他留出了些空间,担心地说:“我打电话喊司机来接你吧。”
他摇头:“我不想回去。”
“那让安思危陪着你呢?”宁越泽出主意。
“啊?我还要上课的……”
韩瑞说:“怕什么,你可是学霸,闭着眼都能考清华。”
她看了眼病怏怏的凌初,心里到底是内疚的,想了想还是答应下来。
※※※※※※
凌初是不愿意去医院的,安思危拗不过他,只得送他回家。
偌大的房子,只有管家、保姆和司机,再没有其他人。
管家钟叔负责凌初的日常生活,得知他感冒加重很是自责,马上打电话叫来家庭医生。
安思危见有人照顾他便放心了不少,小声和他说:“那我回学校去了。”
凌初不想让她走,伸手揪住她的衣袖,鼻音重地像个小孩儿在撒娇,“不行。”
明明该是拽上天的样子,现在却学会装可怜了。
“那你先把药吃了。”
他听话的点点头,这个样子倒有些可爱。
除了宁越泽他们有时会过来,钟叔是第一次见到凌初把同学带回家,还是个女同学。
“钟叔,这是小安同学。”凌初眼里藏不住恶作剧的笑意,一脸骄傲的介绍:“我的班长,也是我的女朋友。”
安思危被说红了脸,斥道:“谁是你的女朋友!”
钟叔一愣:“小初谈恋爱了?”
“早恋。”
他似乎对这件事很骄傲,看见谁都想炫耀一番,恨不能告诉全世界。
钟叔不禁眼眶湿润,这样的小初多好啊,是有多少年没有看见他笑过了。
不管是不是真的在谈恋爱,这个少女的出现都是一个奇迹。
“你还是好好休息吧。”安思危看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哪像是个发烧生病的人。
他吃过药有些困意了,却还在强撑着,“我睡着你就要走了。”
“我不走,你睡吧。”她从书包里拿出试卷准备刷题,承诺道:“等你睡醒我再回去。”
听她这么说,他终于抵不住困意放心地去睡了。
保姆张姨给安思危端来鲜榨的橙汁和一些小点心,对着她左瞧瞧右看看,由衷赞叹:“现在的小姑娘都长得这么好看的呀。”
张姨见过甘棠,那也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常来凌家玩儿,乖巧又有礼貌。
安思危却美得更清冷,带着点古典气质的鹅蛋脸,满满青春少女的胶原蛋白,唇若涂脂,齿如瓠犀,一双杏眸清澈潋滟。
不笑时与人隔了千万里,一笑却倾城。
“真是好。”张姨越看越欢喜,“小初多交点朋友是好事儿,先生太太又不在家,他总是一个人闷在房间里,现在变得比以前开朗多了呢。”
“这么大一个房子住着不冷清吗?”
“冷清啊,怎么会不冷清呢。”张姨无奈地叹着气:“先生太太常年在国外,很少回来,即便回了也不住这儿的。”
“为什么呢?”
张姨似有难言之隐,“唉,只能说当年的事情作孽啊,可怜了小初这孩子。”
一个人住在独栋别墅里,有钟叔安排衣食起居,有张姨细心照料,有司机出门接送,却没有父母的爱。
这是多么孤独的一个生活状态。
安思危回想起甘棠说的话,心下觉得闷闷的。
卧室与书房之间隔着一道屏风,她起身向里屋走去,望了一眼熟睡中的少年,想着真正的凌初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没有接触之前只知道他打架、闹事,是人人口中的坏学生。
后来,事实证明他扔她的书包,把金毛揍得半死不残,又让姚遥和张栎无地自容,还在众人面前强吻她。
那是她的初吻。
但是在马路执勤的那一天,他会突然出现。
在教导主任训斥她的时候,又能带着她离开。
在她没有去的电影院门口,孤独地从白天等到夜晚。
所以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凌初呢?
安思危注意到他的床头前摆放着一幅小女孩的画像,大约四五岁的模样,梳着两个羊角辫,拿着一只米老鼠气球,笑起来灿若星辰,竟与凌初有几分相似。
这个小女孩是谁呢?
这么一想时才惊觉自己无权窥探他的隐私,又匆忙返回书房。
※※※※※※
凌初醒来的时候已接近傍晚,也许是药物的作用,也许是因为有安思危在,这一觉他睡得格外沉。
是有多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好好睡一觉了?
他望着天花板眨了眨眼睛,已经数不清失眠的日子了。
每一个夜晚,都好像有无数的蚂蚁在啃噬他的身体、大脑和神经,他不能闭上眼,一闭上眼全是那幅血淋淋的画面。
无法原谅这个世界,最无法原谅的是自己。
他有什么资格活得安稳幸福呢?
他应该活在地狱啊。
应该被千刀万剐啊。
应该去死啊。
可是,他竟然越来越舍不得,血液里面流淌的温暖让他越来越依恋。
所以能不能以重新的一个姿态活着?
现在的他,一定是可以保护好重要的人,一定是能拼尽全力。
而安思危就是他想保护的人。
凌初起身看向那个心无旁骛看书的少女,她总是坐得很笔直,腰杆挺得跟把尺一样标准,似乎都没有累的时候。
其实,很早就知道她的名字,第一次听闻时想到了四个字——居安思危。
一进御林便名声大噪,中考第一的成绩任谁都想多看她两眼,沾一沾学霸的光。
就连屈居第二的宁越泽只有谈及她时,才甘拜下风。
可她总是冷冷的样子,话不多、笑容也少,几次擦肩而过,都不像别人那样怕他。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尤其的白,在一群女生中间特别出挑,远远看去人群中白得发光的就是她了。
高冷的学霸,还是一个长得好看的高冷的学霸,这是他私自给她贴的标签。
高中前两年的时光,他们没有交谈过一句话,却互相知道对方的存在,被众人定义为超乎完美与格外不完美。
理应是这样的,身份悬殊的俩人,做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就好。
直到有天他看见一则新闻,有个人贩子抱着一个在挣扎的小女孩,被路过的女高中生救下,人贩子急了眼对她拳打脚踢,她却还是紧紧地抱着孩子不放。
这番举动引来巡逻的警察,人贩子被抓住,小女孩平安无事。
新闻里女高中生的脸被打了马赛克,媒体并未将她曝光,只说是一名见义勇为的学生。
凌初是在经过向日葵幼儿园的围栏外看见她的,因为受伤她请了一周的假,正在和小朋友们玩游戏,而那个被差点拐卖的小女孩也在其中,甜甜地笑着扑入她怀里,那正是沈琴班里的小朋友。
她秀丽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却是开心地与孩子们玩在一起。
原来被媒体宣扬见义勇为救下小女孩的人是安思危。
那一刻,他的心里发酵出一种奇怪的念头,多少年了都忘不掉那场悲剧的发生,却在见到这样的她时全身冰冷的血液才有了一点暖意。
所以,他故意申请转班,指名要安思危来给自己补习。
想尽办法去招惹她、接近她,想和她说说话,想让她看见自己。
可是,他不懂得怎么和女生相处,只能用着最笨拙最恶劣的方式来引起她的注意。
即便被讨厌,但至少她能记住他了。
就是喜欢惹她生气、看她发火,喜欢她的善良勇敢,喜欢她偶尔笑起来的模样,就连她冷冰冰的表情都喜欢。
如果这就是别人口中定义的喜欢,他承认喜欢她,很喜欢,喜欢到有时不知该怎么办了。
※※※※※※
安思危放下笔,抬头扭了扭脖颈,却见凌初在看着她,诧异地问:“你醒了?什么时候醒的?”
他放柔了表情,“刚刚醒。”
安思危不放心地又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嗯……好像是退烧了。”
“不对。”他突然俯下身,额头相抵,看进她眼里,笑说:“这样才对。”
两朵绯红不经意地捎上她的脸颊,快速拉开俩人距离,结巴道:“你……你怎么有那么多坏思想!”
他无辜的眨巴着眼睛,“你的手这么凉,怎么摸得出我还烧不烧?”
被他这么一说,安思危觉得也有点道理,可刚刚俩人离得这么近,想想还是脸红。
“安思危。”
“嗯?”
“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她露出小女儿般骄傲的神态来,“爸爸给我取的,他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所以我叫安思危。”
“可是爸爸已经去世了。”她垂眸,说出在母亲面前不忍说的话:“我很想他。”
空气中有难掩的悲伤在弥漫开来,凌初用手揪住自己的左胸口,心脏处隐隐泛疼,一直都好不了。
“我知道。”他用着很低的声音说:“他们只是去了另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春暖花开,比这儿好。”
安思危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没有注意到他为什么说的是“他们”,那个“他们”还有谁。
凌初敛了神色,看眼窗外的夕阳,“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在路上的时候,他问:“你每天放学急着走就是为了去向日葵幼儿园?”
“嗯。”她点头应了声,没有多做解释。
到了幼儿园后,凌初跟着她往里头走,当看见安思危的母亲时,一瞬间他全都懂了。
“这是我的妈妈。”安思危丝毫不避讳,大方介绍。
沈琴看不见女儿在与谁说话,猜测道:“同学?”
“阿姨好,我叫凌初,会当凌绝顶的凌,初见的初。”
纵使知道对面的人看不见,他还是有些腼腆的,挠挠头不好意思的说:“我是安思危的同学。”
现在的他哪还有半点当初扔安思危书包时的蛮横样子。
沈琴毕竟是出身于大户人家的,仪态端庄又不失亲切,笑着回:“你好啊,小初。”
这一声“小初”,竟让他感觉眼眶有点热热的。
“阿姨,我送你们回去吧。”
“我们就住对面,方便得很,穿过马路就是了。”安思危催他回家:“你身体还不舒服呢,快点回去吧。”
凌初看了眼对面的小区,估算了距离确实挺近的,便礼貌的和沈琴道别。
他走后,沈琴问:“那天晚上你出去找的同学就是这个男孩子吧?”
安思危实话说:“是的。”
沈琴莞尔:“是个好孩子。”
后来,她想如果看得见该多好啊,就能见一见女儿喜欢的少年是什么样子的。
一定是长得很帅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