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1节

    荷兰援军的数量,让明郑方面松了一口气。700多名士兵加上十艘船,并不能改变实力的天平。更何况因为台风的关系,这支生力军失去了奇袭的机会。其实荷兰人同样意识到了自身的实力有所欠缺。以至于在开战之时,将原本不在战斗序列的十余艘小船投入到一线,以期用火攻和接舷战的方式,消灭对手的战船(同时大船在后面炮火支援)。悲剧的是,前面我们也说过,这种乱中取胜的战法,对付讲究船坚炮利的英国舰队,也算的上是一种扬长避短战术,但中国人看起来却更善长此技。因此在开战之后,荷兰人的海上肉搏战术并没有起到明显效果。
    1661年9月16日,大员海战正式打响。此战荷兰舰队的战术目的有二:一是消灭停泊于大员水道东南侧的数十艘明郑战船(其中大船十余艘);二是与热兰遮城守军配合,消灭城下的明郑军队(数量约为1500人)。只是基于我们前面的解读,荷兰人的目的并没有达到。仅仅在第一天的战斗中,荷兰人就付出了了两船主力战舰、3艘小船,以及100多名士兵阵亡的代价。尽管中国人的伤亡可能更大些,但这种损失对荷兰人来说,显然是完全无法承受的。
    不过,荷兰人在单舰火力以及城堡防御上的优势,使得明郑方面亦很难快速结束战争。此后,除了小规模的偷袭活动,双方再没有发生大规模海战。饱受粮草问题始终困扰的郑成功大军,仍然不得不分兵于台湾各种屯垦及征集粮草,并应对由此引发的反抗活动(主要是原住民)。至于同样无力扭转战局的荷兰人,期望就只能落在新的援军身上了。如果巴达维亚当局决定倾力救援台湾的话,他们应该会在紧急启航的援军出征之后,再派出第二舰队驰援的。
    然而东印度公司高层实际并没有这么做,在17世纪中叶,荷兰人在南洋的霸权,还远远达不到稳定的程度。荷兰东印度公司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迫使亚齐、巨港、柔佛、望加锡等地区的马来苏丹国臣服。以地缘位置来说,台湾岛在只能算是东亚贸易的一个节点,而马六甲一线,则是太平洋与印度洋贸易的枢纽。与其赌上全部军力去和强大的中国人,争夺经济价值已经萎缩的台湾岛,倒不如把军力放在维护从香料群岛至马六甲海峡的势力范围上。
    在第二批增援舰队遥遥无期的状态下,荷属台湾可能的外援,就只有在中国东南沿海与明郑缠斗的清廷了。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在感知到危险即将到来之时,焦虑的荷台当局似乎应该主动去联络清廷。然而荷兰人实际并没有在战前做这种努力。之所以会无视这一战略盟友,很大程度源自于西方人对于“黄祸”的恐惧。与其说西方人眼中的“黄祸”,包含整个亚洲民族,倒不如说这一被匈奴人、蒙古人以及奥斯曼帝国强化的概念,源自于亚洲草原。当然,如果从地缘属性角度细分的话,满洲人并不属于游牧体系,而应该归属于渔猎民族。
    不过无论是对于欧洲人,还是中央之国的农民来说,这种划分都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知道一批又一批的马上民族,从那片遥远的荒蛮之地而来,入侵自己美丽的家园。在中原王朝以“夷狄”之类的蔑称,来概括这些北方民族时,欧洲人则将这些从东方而来亚洲马上民族统称为“鞑靼人”。相比野蛮的鞑靼人,荷兰人更愿意相信富足、文明,并且能够生产美丽丝绸的中国人。尤其是那些,已经熟悉了西方贸易规则的东南海商们。实际上,并不止于荷兰人这么想,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同样是这样认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明朝与清朝的战争中,葡萄牙人曾经不遗余力的支持前者。甚至在身处云贵的南明政权即将覆灭时,还愿意提供支援。
    当然,一旦鞑靼人最终确定成为中央之国的主人,荷兰、葡萄牙,以及其它西方国家,仍然是会尽力适应这个新合作对象的,就象他们同样不忌讳,与那些苏丹们合作一样。问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荷兰人还是希望能够与他们认可的贸易对象—郑成功和平解决争端。为此,荷兰人甚至提出每年十万两白银的代价,换取对方放弃攻台的打算。如果这只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这个方案并非没有被接受的可能。只是在明郑急需台湾岛作为大后方存在的情况下,这件事情已经不是钱能解决的了。
    寄希望于与明郑维持合作关系,使得荷台当局没有认真思考过与清廷建立联盟的可能性。不过联盟可能性的存在,就在于这是件于双方都有利的事。虽然荷兰方面出于陌生感,没有向清廷发出示好的信号,但在台江战事陷入胶着状态的时刻,清廷却“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主动抛出了橄榄枝(1661年11月初),希望合作打击他们共同的敌人。接到来信的荷兰人,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讨论,决定抓住这最后一丝机会。前来增援的荷兰舰队,则承担了前往福建联络的任务。
    然而荷兰人实际对这次联盟并不抱希望,这点从荷兰人浪费了那么多宝贵时间,才作出回应便可以看出。尤其对于完全不熟悉中国政局的荷兰增援舰队司令来说,更加不相信战局能够在清军的帮助下扭转。以至于在舰队出发后不久,这位承载最后希望的使节便决定独自返回巴达维亚(舰队则不得不返回大员),此后热兰遮城再没有派出新的信使。对潜在合作者的陌生感,是荷兰人放弃努力的主要原因。直接向荷兰人寄信表达合作诚意的,是清廷在福建的主政者—两位在关外便已降清的汉八旗官员(靖南王耿继茂、闽浙总督李率泰)。即使不考虑他们已经成为鞑靼人一员的身份,仅仅是来自中国北方的地缘背景,已使他们难以在短时间内,取信于荷兰人了。
    此前在与明朝政府的交往过程中,西方诸国已经深刻感受到,相比那些身处帝国北方的官员,出身于东南沿海的本地官员,在处理对外合作的问题上,要务实灵活的多。从清廷角度,无论是与西洋诸国进行外交往来,还是以战争方式打击明郑,最好的办法都是启用熟悉东南沿海地缘环境的本土官员。20多年后,源出明郑的施琅成为清军攻陷台湾的主帅便是最好的例证。以这次与荷兰人的合作来说,满洲人最好的代表其实应该是已经降清的郑芝龙。毕竟早在荷兰人登陆台湾之前,这位郑氏海上帝国的建立者,便凭借他的语言和组织天赋,与荷兰人建立良好关系了。
    除了彼此间的熟悉度以外,另一个让荷兰人能够相信郑芝龙的原因,是郑成功向荷兰人索取台湾的理由,在于这是其父亲先一步开拓的土地。在郑成功看来,台湾只是郑芝龙暂借给荷兰人使用的。而荷兰人则认为,他们当日与郑芝龙签订的合作条约中,并没有此类意思表达。假定郑芝龙代表清廷出面谈判,以承认荷兰对台湾主权为前提谋求合作的话,那么精于计算的荷兰人,是有很大可能相信对方合作诚意的。
    然而虽然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当时已几乎已经尽数清军所有,但以郑成功为核心的反抗力量,仍然活跃于东南沿海。此前的历次战争中,出现过多次战败投降清军,其后又复叛的案例。甚至连施琅这位最后的平台者,亦是两度反复。在这种情况下,清廷和归附者之间,需要时间来建立互信关系。至于郑芝龙本人,在清朝福建当局的信使出发后不久(1661年11月24日),便被失去耐心的清廷诛杀。而此时的荷兰人,甚至还在激烈讨论要不要寄希望于这一联盟。
    清廷在明郑与荷兰人开战半年之久,才向荷兰人发出建立联盟的信号,实际也证明了来自中国东北地区的征服者,对与这些跨海而来的西洋人打交道,同样充满着疑虑。与其说郑芝龙的死,是因为清廷没有意识到,他有可能在争取外援的问题上发挥作用,倒不如说对海洋感到陌生的满洲人,更希望用自己熟悉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这种认知下,郑芝龙的政治作用,就只剩下招降他那位忠于前朝的继承者了。一旦意识到,郑成功无法被说服的话,那么郑芝龙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了。
    彼此间缺乏信任的基础,使得潜在的荷清联盟,刚刚有点征兆便胎死腹中。至此,荷属台湾在战略上的失败,已是无可逆转了。至于这最后的时刻是如何到来的,明郑统治台湾之后,又对环中国海的地缘政治生态造成了什么样的深远影响,我们下一节再接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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