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7节

    日期:2016-02-1719:22:53
    2016-02-16
    【蒙古西征23帝国的分裂】
    曾经囊获所有欧亚大陆中心地区,并且控制整个欧亚大陆东边缘地区(中央之国)的蒙古帝国,是欧亚大陆历史上版图面积最大的帝国了。由于这个帝国在13世纪中期(忽必烈执政时期)将政治中心迁往了华北平原,并为适应新地缘环境呈现了一定程度的汉化倾向,所以蒙古帝国曾经的政治成就,也“顺其自然”的成为了很多中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史遗产了。鉴于蒙古人在打通欧亚大陆诸边缘文明交流通路上所做的“贡献”,以及族群与中央之国更为紧密的地缘关系,我们也花了不少笔墨在这些征服者身上。不过在将视线转向另一个源自亚洲草原,却又与欧洲地缘关系更为紧密的帝国——奥斯曼帝国身上时,还是很有必要对蒙古帝国的结构做一个整体解读的。这样做最起码有助于帮助大家了解,到底从什么时候起,生活在东亚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时,不再对西方的世界产生影响了。
    在蒙古帝国的历史中,四大汗国是经常被提及的一个地缘政治概念。这四个汗国分别是:金帐汗国(钦察汗国)、窝阔台汗国、察合台,以及伊尔汗国汗国。那么这些汗国在底属不属于我们所认知的“蒙古帝国”的一部分呢?又或者说他们与远在东亚的中央政权之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事实上,类似问题在大家阅读诸多帝国历史时都会碰到。按照我们在中央之国所形成的中央集权观念,这些所谓的帝国似乎很少有合格的。
    任何王朝、家族要想延续下去,都会遇到一个继承的问题。因继承而起的纷争,也往往是造成帝国衰弱、分裂的主因。通常情况下继承模式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一脉相承“集权”模式。赢家通吃,将遗产、权力的主导权集于一人;另一种则是人人有份“封建”模式。裂土封王,各自建国。前者的典范就是自秦开始,在中原王朝开启的中央帝国模式了;而在查理曼死后一分为三的法兰克帝国,则属于后者。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范围的划分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了缓和内部矛盾或者尽可能避免分裂。集权体系之下也会容忍一些独立性很大的政治体存在;封建体系中,也会有一个置于权力金字塔顶端的称号,以继承、推选等方式在各支中流传。
    可以肯定的是,成吉思汗自己并没有想过要建立一个中原王朝式的帝国。在继承权的操作上,更多是依照其游牧属性、遵循习惯法来设计的,更符合“封建”的理念。在蒙古人当时的传统中,继承法并非是如大多数民族所惯用的“长子继承制”,而是“幼子继承制”,即由最小的儿子继承家庭的大部分财产。所谓“幼子继承制”本身,也是基于环境所做出来的自然选择,主要流行于文明层级较低的族群中。其产生技术背景是:当一个族群生存环境恶劣时,年长的儿子一般在成年之后就须自谋生路。能留在家中与父母相处的,很自然是最后一个儿子。同时由于年长者在分家之时,已经带走了部分家庭财产,最后留下的遗产由幼子继承更显公平。后来当蒙古人站上权力之巅后,为适应艰苦环境而产生的幼子继承制,大多也逐渐被长子继承制所取代了。
    解读蒙古人在继承问题上的习惯法,有助于我们了解四大汗国的产生背景。不过我们却并不能将所谓蒙古四大汗国,简单的与成吉思汗的四个嫡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拖雷)相对应。因为这四大汗国以及蒙古帝国后来的地缘政治格局,并非完全是完全遵循成吉思汗的设计。在成吉思汗的预想中,从七河草原到河中之地、塔里木盆地的西辽故地,是二子察合台的家业;花剌子模本部所处的阿姆河三角洲,锡尔河下游及其以北、阿尔泰山-巴尔喀什湖以西的“西干草原”(包括南俄草原和哈萨克丘陵)为长子术赤的领地。成吉思汗亲自参与的第一次西征,即可被视为帮助最年长的二个嫡子立业。至于最小的儿子拖雷,则依“幼子守家”的原则,本应获得了蒙古高原本部的控制权。这其中比较特别的,是三子窝阔台的地位。因为依照后来所谓“窝阔台汗国”的范围来看,其后代所得到的仅仅是阿尔泰山之南,以额尔齐斯河至阿拉湖一带的地区。
    阿尔泰山之南,“准噶尔盆地西部山地”及其周边地区,向为蒙古高原游牧民族向中亚渗透的跳板。在蒙古崛起之时,它在高原的主要对手“乃蛮人”,领地就由高原西部的大湖盆地区延伸至此。当年匈奴人与乌孙人在中亚的争夺,也是围绕着这片山地。问题在于,对比其它三子在中亚、北亚、欧洲所获得的大片领地,窝阔台所分得的家产,实在与其地位不相匹配。事实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因为这位成吉思汗的继任者,在成吉思汗还在世时就已经被确认为了“大蒙古国”大汗继任者,而他和他的子孙所获得的最重要土地,就是长城以南广袤的中央之国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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