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6节
日期:2013-05-0301:25:08
尽管溯孔雀河而上,经铁门关的线路,是切入东疆盆地区以及天山北路的天然选择,但对于试图翻越库鲁克塔格山进入东疆盆地区的人来说,铁门关其实也并非唯一的选择。这是因为在库鲁克塔格山的腹地,还生存有一个人口约5000人的国家——墨山国(也称“山国”)。如果你因为某种原因,不想借由焉耆盆地进入吐鲁番盆地的话,那么在楼兰稍做休息后,就不要把下一站设定为尉犁国,而是放弃沿孔雀河前行的方案转而向北。在经由墨山国的领地之后,直接进入车师国境内。
在我们习惯了“按河索国”的规律后,墨山国在库鲁克塔格的存在应该会让大家感觉有些意外。尤其是这个“国家”看起来还算有点规模(比起那些几百人的“国家”来)。不过想想阿拉伯地区,那些在荒漠中求生的部落,我们就不应该为此感到意外了。这当然不是说,墨山国的子民们可以不需要水,只不过他们赖以生存的水源,并不是以河流,而是以泉水的形式存在于山地内的某些低地中的。
这些从地下冒出的泉水,源头应当还是指向于天山主脉。当一个山谷之中,拥有数量不等的泉眼时。就有机会在干旱的大环境中,滋生出一个相对湿润的小环境来了。问题在于,这些从戈壁之下渗透而来的淡水,虽然有机会露头,却并不足以汇集成稳定的河流。也就是说,墨山国虽然能够依靠泉水解决饮用水的问题,但却很难依靠这些泉水,开展大规模的农业活动。那么究竟是什么,支撑了墨山国的存在呢?答案是“铁”。
在古典时期的耕战生活中,盐、铁是两类非常重要的资源。前者事关基本生存问题;后者则是一个生产+军事层面的问题。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没有铁制兵器的话,他们的战斗力将会受到很大影响;而对于农耕民族来说,铁资源的保有量,不仅关乎战力,也直接影响到农业效率。这也使得历史上,有个别族群可以不主要依靠农耕、游牧、渔猎这些基本生活方式,而仅仅依靠盐、铁资源(包括获取他们的技术)而生存下来。我们在先秦阶段解读过的,因盐而兴的“巴国”就是典型案例。不能说没有盐,就没有巴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盐泉,巴人只会是一个湮灭于历史中的山地部落。而有了盐之后,巴人就可以直接参与并影响中央之国的内部博弈了。
墨山国的存在也是这样一个特例。它所赖以生存的粮食,是从焉耆盆地的焉耆、危须等国输入的。当然相对应的,周边国家也可以从墨山国得到宝贵的铁资源。然而仅仅依靠一项特殊资源生存,是十分危险的。那些农业绿洲,几年之内得不到新的铁器,依然能够生存下来。甚至不会影响生存质量(因为铁器不是易耗品,且可循环利用);反过来,象墨山国这种以资源换粮食的国家,如果被断绝了粮食进口,能支撑多久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墨山国会与周边那些粮食出口国,尤其是焉耆这种“大国”(人口超过三万)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只不过,即使是这样,墨山国依旧摆脱不了被大国吞并的宿命(魏晋时期为焉耆所并)。就象巴国最终还是被曾经向他进口食盐的秦国所灭一样。
鉴于上述原因,汉帝国在经营西域时,并不需要特别去关注墨山国的想法。只要象焉耆、尉犁这样的绿洲国家,被纳入了帝国的势力范围,这个山地国家很自然的也会跟进。对于汉帝国来说,他的经营重点仍然是天山南麓,那条由丝绸之路串连起来的绿洲带。从环境和地缘位置上来看,张骞如果想在逃亡途中为将来的汉属西域设定一个军政中心的话,得山、水之利尉犁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最终帝国并没有这样选择,而是将“西域都护府”的位置,设置在了尉犁国的西侧。在张骞沿天山南麓逃亡时,这个位置上曾经生存有一个叫作“乌垒”的国家。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选择,我们下一节再解读。
日期:2013-05-0401:29:17
既然今晚提到了时事,那就不妨多写一点。前几日安倍访俄,试图以经济手段撬动所谓“北方四岛”的谈判问题。就这四个岛屿的地缘价值,我们在国际部分已经分析过了。从地缘政治角度来说,我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普京没有任何与日本谈判解决所谓领土争端的意图(只是用个香蕉吊日本胃口罢了)。
今天重点解读的一点是,为什么日本只是要求“北方四岛”,而不是整个千岛群岛。要知道,按照日、俄两国1905年签署的协议,南库叶岛和整个千岛群岛都通过正式条约(朴次茅斯和约)成为了日本的法定领土。如果说二战当中,日本进占整个库叶岛的做法是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侵略行为的话,那么在日、俄双方没有新协议的情况下。日本在法律层面上,应该可以要求整个千岛群岛和南库叶岛主权的(要不要得到别当别论,但可以做为有的人筹码)。
然而日本最终并没有这样做,而只是要求的所谓的北方四岛。这是因为虽然日、俄双方没有就领土问题签订新的条约。但那份苏、中没有签字,日、美认定合法的《旧金山和约》中,明确规定了日本需放弃南库叶岛和千岛群岛的主权。也就是说,除非日本有胆量认定美国主导的《旧金山和约》无效。否则它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法把整个千岛群岛和南库叶岛,当成谈判筹码的。
在无法否定《旧金山和约》内容的情况下,日本如果不想失去北方所有的外岛,唯一能做文章的,就是“千岛群岛”地理概念的认定上了。说的简单点就是,条约中虽然约定日本失去千岛群岛的主权,却没有就千岛群岛的具体范围做出约定。虽然我们从地理角度看,北方四岛显然属于千岛群岛岛链的一部分。但在由于日俄双方,曾经在1855年瓜分过整个千岛岛链。当时日本得到的就是现在的“北方四岛”。也正因为如此,在行政上,南千岛群岛曾经与北千群岛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如果整条岛链都归属于日本,行政上怎么切割千岛群岛都不会成为问题。但现在涉及到领土问题的话,日本就希望借由当日的行政区划,将南千岛群岛切割出来。对于日本来说,它自认为有利的一点是,在1875年日本用南库叶岛的领土,与俄国交换北千岛群岛的协议中,所声称的“千岛群岛”所指向的就是“北千岛群岛”。
上述法律问题落实上领土诉求上,就是日本通过追溯千岛群岛的行政渊源,以及各文件中对“千岛群岛”概念界定上的疏漏。取自己有利的“证据”,将南部四岛认定为是北海道岛的附属岛屿,而非千岛群岛的一部分。这样的话,就有机会从法律层面上,绕过自己在旧金山和约中所做的承诺了。也正因为如此,日、俄双方关于“北方四岛”与“南千岛群岛”的名称称呼不同,绝非是一个以为我主的方向定位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一旦采用了对方的称呼,就实际意味着支持了对方的法律基础(包括中国每到与日本关系紧张时,就故意在官媒中使用南千岛群岛的说法,所隐含的意思也是这种法律认定)。
日、俄两国在博弈所谓北方四岛、南千岛群岛主权的一些法律操作手段,大家是不是看着有些眼熟?是不是觉得和中、日在争夺钓鱼岛主权上,一方力证钓鱼列岛应剥离出“琉球”概念;另一方则坚持钓鱼岛为琉球概念一部分的做法如出一辙?(琉球为美国托管,后再“交还”给日本,也是起于旧金山和约)。不过,先且不论中、日双方各自提供的,钓鱼岛属于“台湾”、“琉球”附属岛屿的证据谁更有力。单从地理概念上来看,钓鱼岛实际上也并不属于琉球列岛的一部分。因为二者之间,横亘着冲绳海槽。虽然看着近,却的确不属于同一岛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