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节
日期:2010-10-1800:05:17
自从图们江“正流”问题被确定以后,影响范围相对较小的图们江“正源”问题就成为了中、朝(韩)双方争议的焦点。而在1885、1887年的中(清)、朝两次谈判中,究竟是以位置更北的“红土山水”,还是位置更南的“石乙水”作为图们江正源,中朝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换名话说,这个问题实际上被暂时搁置了起来。有一种说法是,清政府的代表曾经在第一次谈判时提出过以“红丹水”作为图们江正源。但正如我昨天所分析的那样,依红丹水划界,会遇到很多问题(包括历史共识),因此在历代谈判中,都没有再涉及到红丹水了(当时如果有提出,其实也就是个要价的筹码)。
无论是从“三江同源”还是“两江同源”的角度看,清朝以前,图们江很有可能的确是发源于长白山东麓的。如果单从走向上来看,从红土山水的源头处,向正西方向划线的话,正好可以到达长白山东麓;而如果按长度稍长的石乙水的走向,逆向划线的话,其指向的山体会是小白山。遵照这个几何原则,朝鲜方面的说法似乎更有道理。即消失了了那段图们江河道,更有可能是红土山水的西向延伸。不过在实际环境下,很少有天然河道是呈直线状态的,在地形复杂的长白山地区,更不可能存在。因此用这个方法来比较谁更应该成为界河并不适合。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资料中,一般都是说“红土山水”是发源于一个叫“红土山”的山峰脚下。如果真的是这样,它在历史当中,就更不可能与长白山相连了。如果我们现在想在GOOGLE地图中,找到这座“红土山”的话,其实也很容易,在地图上我们会看到长白山东面有一段国境线是甚直线状的,而这条直线的最东端有一个点叫“赤峰”,而这个赤峰就是当年的红土山,过了这个点,就会看到身为界河的图们江了。也许是觉得之前的名字比较土吧,中朝边境的很多地标,现在更书面化的名字了(又如“三汲泡”变成了“三池渊”)。至于这其中有没有什么深意,就不得而知了。
要想找到长白山以东那段消失的河道,无论是在清朝(康熙年间就找不到了),还是现在,都不可能了。如果从现实的长度上看,石乙水要比红土山水要长点。但如果以长度来论正源的话,倒不如力争红丹水了;而如果与长白山的方位关系上来看,红土山水则略胜一筹。不过与石乙水并没有本质区别(红丹水就不行了,明显是不会指向长白山的)。
所以说单从讲理的角度看,中、朝之间在这个问题上都没有更胜过对方的依据。最终以哪条水作为图们江正源,就要取决于政治因素了。
日期:2010-10-1800:32:00
最终图们江的划界问题以条约的形式被固定下来,就是1909年那次由清朝和日本方面所签订的《间岛条约》。我们之前也说了,这次谈判,解决了图们江“正流”问题,确定了所谓“间岛”地区的所有权为中国。而在确立了“正流”问题后,“正源”问题也随之一并解决了。如果从结果上来看,在“正源”问题上,最终还是采用了中方的意见,即以石乙水为“正源”,然后通过石乙水的源头,西北方向划了条弧线,在长白山东南麓,与鸭绿江源交汇。而这个点,据说当年有穆克登留下的一块石碑,作为两江源头的标志。不过在力图考证小白山为两江分水岭的中国学者眼中,这块石碑很可能是从小白山上搬过来的。
所谓历史是人创造的,这句话的意义并不在于,谁才是历史的经历者。而在于记载和评论历史的人是怎么理解的。所以说,如果真的想从历史文字中考证出这块石碑最初到底是放在哪。或者说长白山还是小白山,才是两江源头,只能是一笔糊涂帐。从这个角度上看,依据现代的国际规则,所定立的《间岛条约》,其法律效力和记载的准确性反而是最有力的。
在我们所学习的历史当中,经常会碰到“不平等条约”这个说法,其实从国际法的角度看,并不存在不平等条约这个概念。如果签订条约的双方,都是当时的合法政府,那么不管这个国家今后的政权如何更迭都是必须承认这些条约的有效性的。就象现时的中国,为什么可以在藏南问题上咬住不放,就是因为当时和代表印度的英国人,签订协议的是西藏地方政府,从法律的角度看,是有瑕疵的(外东北就不行了,有正式条约。黑瞎子岛可以要,因为是俄国人强占的)。而支持印度的西方观点则是,西藏政府在签订条约,放弃藏南时,已经处于独立状态了。也就是说,认定西藏当时有权力签约。当然,如果要打官司的话,中方的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西藏地方政府一直到被和平解放那天,也没有正式宣布过独立。更没有独立与其他国家,建立过正式的外交关系。相信这一点,也是让很多精英级的ZD分子非常扼腕的。而同一时期的外蒙古,做的就正式的多了(怎么处理,和他们的后台老板是谁有关。让这些分裂主义者自己想是想不出的)。
日期:2010-10-1800:54:44
经常有朋友对韩国人跳出来,对中朝边境指手划脚感到不满。认为朝鲜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从法理上看,中朝边境问题与韩国无关。这个问题要看怎么说了,如果单就间岛问题来说,韩国倒还真的有发言权。因为放弃所谓“间岛”,与中国按照石乙水划界的协议,正是由当时的清政府与韩国签订的。所谓的《间岛条约》,全名叫作《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其实正式的法律主体,是当时掌握中国政权的清政府,和在1907年更名的“大韩帝国”。而从法律上看,现在的韩国正是所谓“大韩帝国”的直接继承者(所以后来流亡在上海的半岛政权代表,叫作“韩国流亡政府”,而不是“朝鲜流亡政府”)。也就是说,尽管日本以保护国的身份,替韩方主导了这次谈判,但韩国政府肯定是直接的签约者。所以韩国民间,甚至一些拉选票的议员,可以骂日本出卖了韩国的利益,也可以递交试图否定《间岛条约》的方案,但你从来不会在正式的外交场合看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