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当然会有人说,海洋和陆地的特点是不同的,最起码你不能向上面移民。持这种观点的朋友认为对于人类来说,命定空间还是在陆地上。
怎么说呢,这种想法的确是有道理的。人类的确是很难在海洋上直接生存,建人工岛是一种选择,但搞搞旅游,做个军事基地、海洋监测站之类的还可以。上升到移民的高度就有些困难了。
因此,就居住空间来看,陆地上还是最佳的选择。这里面就存在一个误区了,即认为陆地资源不足以提供足够的生存空间(有不同的预测,80亿人口是比较多的说法)。如果从陆地资源,及适合居住的角度来看,这种算法也许有一定道理。
我们先从居住空间来考虑一下,有两个国家可以拿出来做一参考,即印度和中国。这两个国家在人口上都是属于同一级别的。前者据信已经超过12亿了,后者应该在13亿多。但两个国家的国土面积会相差甚远。印度的国土面积仅为298万,尚不足中国的三分之一。如果我们假定印度的人口已达极限,那么如果中国的国土都得到充分开发的话,理论上可以再提供二倍的生存空间。
这种算法肯定会遭到反对,因为中国人事实上已经将可以提供资源及适合生存的土地开发的差不多了。其余的大部分土地实际上是不适合大规模的人类生存的。如青藏高原、沙漠地区。
问题是这些土地真的不适合人类生存了吗?也不尽然,如果有足够的资金,或者说是资源,是可以将之改造为人类的生存之地的。建立在沙漠之中的迪拜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尽管它现在在经济上遇到了很大麻烦,但仍然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范本。
做上述分析的意识并不是说,中国可以从海洋获取足够的资源,以在国土范围之内增加适合生存的土地。只是想说明一个道理,资源和生存空间是可以互相转换的。从海洋中获取利益,与为中国人在陆地上争取生存空间并不矛盾。比之印度,我们是幸福的,最起码我们还有三分之二的待开发土地为我们保留希望。尽管依现有的资源和技术尚无法将之完全开发,但却可以让我们暂不必将目光投向国境线之外。
如果你认为移民西伯利亚那片苦寒之地是中国的人必然的选择,那么开发中国的那些待开发土地的难度会小很多(无论是政治上还是技术上)。当然,如果认为领土一定越大越好,甚至仅仅从征服的过程中就可以获得足够的快感的话,就当我没说过。
日期:2009-12-1723:17:16
让我们回到海洋之上。我们刚才说过,资源和生存空间其实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也就是说,从海洋所获取的资源有可能改善和扩大我们的生存空间,这和质量可以转换成能量的道理类似。事实上即使是进入太空时代,从太空中获取资源以改善地球的生存空间,比之移民外星球也会更为现实。
日期:2009-12-1723:23:35
既然海洋有可能为我们提供新的机会,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第一:海洋的权力划分如何?第二:需要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得。
对于第一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我们提供的答案,就是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也就是说从陆地向外200海里就是属于陆地所在国的“经济领土”。至于这些已经或正在被瓜分的“海洋国土”空竟有多大,我没有具体测算过。有兴趣的朋友在世界地图上沿海岸线向外大致划出这一区域。最终所圈定的面积即使都被算成陆地,应该也不足以让陆地面积超出地球表面的一半。也就是说还有一半的面积是属于公海。
日期:2009-12-1723:29:54
对于公海上的资源的归属权现在其实并没有很明确的划分。既然是称之为公海,当然是不会归属于某一个国家的。但也没有象美国人在月球上所宣称的那样,是属于全为类的。你可以将这理解为海洋国家故意留下来的一个后着。毕竟现在的国际规则是以海洋国家联盟为主制定的。而对于海洋来说,以美国为首的海洋联盟有的天然的优势。
日期:2009-12-1723:33:23
也就是说,现有的情况是,对于公海中的资源来说,也存在一种跑马圈地的可能性。当然,这种跑马圈地与在陆上的同样行为有所不同。即你最终有可能获得的是使用权,而不会是所有权。而这个权力有可能是几个国家一同分享的。前提是你有足够的海洋实力参与其中。否则免谈,就象不会有人想到海权时会想到蒙古一样。
日期:2009-12-1723:35:41
我们一直在谈战略威慑力。就海洋来说,海军就是这种威慑力的具体体现。要想参与到最终的分赃当中,就必须让其他人感觉到你的存在。而和陆地上的情况有所不同,这种时候实力与所获得的利益基本是成正比的。
日期:2009-12-1723:51:26
由于公海大都属于深海,因此在大陆架资源还未开发完的时候,各国都会把有限的力量先投入到更容易产生效应近海大陆架当中。由于《联合海海洋法公约》已经为各国划定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因此这些最容易采到资源(主要是石油天燃气之类)的地区,算是都有主了。
不过这并不代表其他国家不能从中获取利益。因为不是每个国家都有技术力量开采这些资源的。他们必须在世界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而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对合作对象的综合实力,特别是海军力量的考虑,会优于技术水平。特别是这些待开采地区存在争议的时候。
以南海为例,南海国家所开发的油气井大都在自己的近海大陆架上。也就是说即使南海的所有岛屿主权归属中国,在划定专属经济区时,也基本不会有太大争议的地区。即使如此,由于中国的存在,南海国家在选择合作对象时也基本是选择英美公司。这种选择更多的是希望借助他们从英美两国获得额外的保护。事实上,英美两国凭借强大的海洋力量,所获得的利益并不仅仅在南海,即使是在陆地上。有强大的海洋力量作为后盾,英美公司更容易的获得开采合同。事实上在其他商业领域所是如此。
日期:2009-12-1800:07:06
对于南海国家来说,南海的深水地区所蕴藏的资源同样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在他们的试探过程中所选择的合作对象仍然是以英美公司为主。不过比之那些贴近南海国家的油气资源来说,中国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出要求的理由会更为充分。因此中国对这种试探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就今天所讨论的话题来说,问题并不在于中国持什么样的态度,而在于为什么南海国家的合作对象总是英美公司。要知道在深海石油开采方面,巴西可是很有技术优势的。而且与巴西人合作的成本并不可能会高过美国人或英国人。之所以没有选择巴西,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不可能从巴西人那里得到额外的安全保证。
对于巴西人来说,在南海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只是合作的对象只能是中国。换句话说,与英美两国公司有可能为南海国家提供额外的安全保证相反,巴西公司需要寻找地区的最强者来保护自己的投资。
这两种合作态度所产生的利益分配差别可想而知。更重要的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清楚,和中国人的合作很多时候是一锺子买卖。习惯于用市场换技术的中国人,并不会将自己变成一只会下蛋的母鸡交给对方的。对于美英公司来说,也并非不会和中国合作,只是对于巴西来说,这是他们在南海地区唯一的选择。
举上述例子是想更为直观的描述出,海洋战略威慑力与获取实际利益之间的关系。相信如果在海外投资和工作的朋友会更有体会。当中国的军舰出现在自己所在国周边的时候,无形中就会为自己提升力量,也会很可能会潜移默化的改变谈判对手的态度。
日期:2009-12-1800:10:26
海洋所能够带给一个国家的利益绝不仅仅是我今天分析的这点,但仅就这一点也足以让中国着力发展海洋力量了。因此,除非中国愿意回到闭关锁国的时代,否则现阶段重点扩张蓝海力量是当然的重点所在。
今天就到这了,谢谢大家关注。向前面问好的朋友表示感谢!祝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