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日期:2009-9-49:19:00
我在美国送外卖第六章第十四部分
2005年的除夕夜,王彼得在晚上9点就要我们收拾一下,餐馆要提前打烊,然后大家一起去王彼得的父亲开的中餐馆去吃年夜饭。我们急匆匆收拾了一下后就一起回到王彼得的家也就是我们的住处,在那里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换下了干活穿的脏衣服,穿上了平时休息时才穿的干净衣服,然后我和王彼得开着各自的车载着潘淑琴、潘树良、小王和小林驶向王彼得父亲的餐馆。
到了餐馆以后,我看到王彼得父母和王彼得的弟弟、妹妹以及王彼得潘淑琴两人的三岁女儿都已经在那里忙着准备年夜饭了。看到我们都来了,他们就招呼我们一起围坐在一张拼起来的大圆桌前。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海鲜,中间放着一个很大的电火锅,里面正烧着水。桌子上还摆放着很多罐可口可乐和小瓶的百威啤酒,王彼得和他父亲招呼着我们,让我们今夜一定要尽兴,一定要酒足饭饱。
他们都是福州人,只有我一个人是北方人,所以我对他们的福州话实在听不懂,只好跟着随便笑笑,闷着头吃,有时和潘树良王彼得他们说说吃吃喝喝之类的话。小王和小林才来餐馆打工时间还不太长,所以话也不多。倒是王彼得他们一家子人吃吃喝喝聊着天很热闹。潘树良则主要是在一边逗着小外甥女玩。后来王彼得的妹妹加入进来,她倒是喜欢用普通话聊天,因为她在纽约上学,于是我也时不时和她搭上几句话,后来她便和我聊了起来,无非就是讲讲纽约的时尚品牌。好在我做施华洛世奇首饰网上交易很久了,对其它一些时尚品牌也有了解,所以我们还能说到一起去。看得出来,王彼得妹妹对我如此了解时尚的东西略感到吃惊。而王彼得的弟弟则几乎不和我们说话。
不知不觉大家都酒足饭饱了,于是大家围坐着主要是聊天了。不过我没有喝酒,吃完饭我还要开车回住处,所以酒是绝对不能喝的。俄亥俄州法律很严,在特定时间即使驾驶员没有喝酒,如果车里载有酒精饮料,被丨警丨察发现了都要处罚的。这时潘树良拿出一张100美元的钞票塞给小外甥女,说这是给孩子的压岁钱。王彼得见状起身从裤兜里掏出几张美钞来,沿着大圆桌依次给潘树良、小王、小林和我每人一张,嘴里说着大家辛苦了,每人都有压岁钱啦。我接过钞票一看,是一张百元大钞。原来,这是在美国的中餐馆的规矩,每到除夕夜,老板都要请员工吃年夜饭,并且发给每人一张百元美钞作为压岁钱。王彼得虽然平时比较小器,但是对于餐馆普遍执行的规矩却一向都是严格遵守的。我们每个月的工资发放时间是月底最后一天的晚上下班以后,这样老板就可以根据这个月每个员工的上班和请假情况发工资。王彼得每个月都严格守信,虽然有时候他会叫这个月生意不好啦,费用太多啦,餐馆没赚到什么钱啦之类的话,但是月底的晚上,他一定会逐个把工资送到我们手上,决不拖延。福州人在纽约有不少会馆,有的是以原籍为准,例如长乐会馆、连江会馆、古田会馆、闽侯会馆等等;有的是以行业为准,例如餐馆业。如果打工的人或者开餐馆的老板不守规矩,随意欺负人或者不遵守大家制定的行规,这些会馆就会干涉,而结果往往是奏效的。王彼得和我一次聊天时曾说,虽然干活都很累很辛苦,但是餐馆决不会欠打工者一分钱,那种国内时常发生的拖欠工资甚至打白条的事件,这里的餐馆是不会发生的。如果老板连工资都发不起了,借钱也要把应该发的工资发出去,然后餐馆关门大吉。
回到住处,夜已经深了。虽说国内这时候已经是大年初一了,但是按照规矩,现在正是给亲友们拜年的时候。从美国向中国打国际长途非常便宜,只要购买一张国际长途电话卡,一般每打一分钟大约只要花几美分而已。可是我不想打任何电话。自从出来到餐馆打工,我就和母亲断了联系。我曾经嘱咐我的表姐,不要告诉我母亲我在美国打工的事情,我不愿意母亲担心我。国内的人们对美国的中餐馆打工不了解,当年只有一部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里有部分情节提到过,大家都以为是刷盘子,虽然会认为苦,倒是到底有多苦,谁也说不清楚,至于打工者的心态,那就更是不身临其境不会知道的了。躺在地铺上,望着窗外寂静而漆黑的夜色,那种鞭炮齐鸣和电视里春节晚会的缤纷色彩只能在心里边显现。
2005年三月的一天,我收到了晓彤发来的email,她告诉我说离婚判决书已经出具了,我的那份判决书将会由当地法院直接寄给我。我给晓彤回邮件,希望她能尽快把当初因为她转换工作向移民局申请的I-94出入境表格更新表里我的那一份寄给我,因为那是我的一份重要文件,按照法律,我应该保留在身边的。晓彤回邮说,她可以给我,但是我必须要支付她400美元,因为这是当年她母亲为我的生意投资1000美元的回报。我看了晓彤的回复很生气,在她的父母来美国之前,我们本来早已说好这400美元用作招待她的父母去迪斯尼乐园旅游以及在美国的生活费中的一部分。我回复说这400美元我早已经按照约定用在你的父母身上,而且是我们事先说定的。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我们都已经声明对财产分配无任何异议,也不再欠另一方任何未了结的费用,怎么现在又找我要钱呢?晓彤再次回邮,文字间我感觉到她的气势汹汹。她说,我目前在餐馆打工是非法的,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规定,我所持的签证是不允许外出打工的。如果我不支付她这400美元,她将向移民局举报,让移民局把我抓起来递解出境!无奈,我只好答应她的要求。为了能有理由和晓彤保持联系,也因为我每个月还要继续向国内汇钱还债并支付女儿的学费和抚养费,我提出每个月归还晓彤100美元,直到还清400美元为止。晓彤这才同意放弃举报。
第二天,我就在上班前先驾车去了邮局。在那里我用100美元现金购买了一张POSTALMONEYORDER,在上面填写了晓彤的名字,标注上这是400美元中的第一笔,然后放在信封里寄给了晓彤。
确定无误,我现在已经是孑然一身了。到这个年龄,又成了一个单身汉,还在餐馆里辛辛苦苦地打工,自己都觉得自己可怜。中国人的观念,本来就把餐馆打工看作是很下等的职业,如果是一个年纪轻轻没什么学历刚到社会上找事干的人,倒也没什么,毕竟万事都要从头开始。可是我年龄已经不小,要家家没了,要钱没有钱,干活还是一个低等的活计,那心情要多难过就有多难过。现在竟然还要被前妻威胁,不给钱就连我这个如此低等的活计都干不下去,还可能会被移民局递解出境,如果真的这样灰溜溜回到中国,真就是“无颜见江东父老”,恐怕只好一死了之!我还要感谢晓彤的开恩,让我还可以继续干下去,好歹能赚点钱回国去。算了,想开一点吧,天无绝人之路。
一天,我收到了一封当地丨警丨察局寄给我的信。我心里一动,猜想可能是我被抢劫的汽车找到了吧!我急忙打开信封,看到信上面说,关于我上次被抢劫一事,其中的汽车请我选择两个答案。其一,汽车已经自行找到;其二,汽车至今没有下落。我只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一个选择旁边打上“X”,然后寄回给丨警丨察局即可。我看了真是哭笑不得,哪里有这样的丨警丨察局!他们自己连我的汽车到底找回来没有都不知道,竟然给我这个当事人寄一封信来询问,给我一道选择题来做!唉,看来这汽车是再也找不回来啦!没办法,我只能气愤愤地在“汽车至今没有下落”旁边打了“X”,然后寄回给丨警丨察局。想起当初我被抢劫一事,当地的报纸和电视台都曾经作过报道,这在当地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最后竟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