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戈壁的阳光映在络腮胡子和一众手下的脸上,印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良久,夜枫才清了清嗓门,手中双镰挂到了背上,在马上探了探身,同样右手握虚拳,小指成环形向外,重重得敲在了左边胸口上行了个戈壁通用礼。虽然心里还是有那么点奇怪,但是就在刚才,络腮胡子他们一大帮人,却是结结实实得救了几兄弟一次。
    “请你们,护送我们回绿洲,谢谢!”夜枫将马背上的大哥弃炎紧了紧,下颚微点,行了个注目礼,一手牵起驮着寒风和大雷的骆驼,向着绿洲方向走去。
    络腮胡子一个错愕,打马跟了上去,身后是以老杨为首的众手下。
    夕阳在众人身后落下了一道道长长的影子。
    绿洲。
    正在帐篷里伤神的破仇,怎么也没想到,半个时辰前,络腮胡子一伙竟然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刚经历一场恶战的部落,可再也经一起一点点撕杀了,大部分的青壮年全躺在地上哼哼着呢,真要杀进来,除了自己,大概没有人会逃得出去吧。破仇有点庆幸,络腮胡子只是看了一眼战后凌乱的帐篷,就问起了弃炎等人在哪?破仇当时头脑一发热,竟然一点心计都没有的指了指弃炎他们追杀过去的方向,把实情给一点不漏的全抖了出来。
    等络腮胡子一众跑出了很远,破仇才突然心头一紧,脑门古铜色的皮肤上渗出了一层冷汗。这大胡子要真有一点歹意,那自己的那四个兄弟不就……?
    破仇不敢再想下去了,轻轻摇了摇头,拎起了双铁戟,大步走出帐篷。但是看着遍地的伤者,破仇定住了脚步。十七年来,每天都在为部族的生计忙忙碌碌着,他年轻的肩膀上背负了太多的压力,压得他都快喘不过气来。这种情况一直到弃炎等人到来,他才好象是找到了失去已久的快乐,彼此都是少年人的心性,很快他就被弃炎兄弟间深厚的感情所感染。问题是现在很有可能自己亲手把自己的兄弟给扔进了火坑,他越想越怕。真的真的很想,就这么追上去,哪怕络腮胡子他们真的有歹意,自己也要和兄弟们死在一起!可是他的理智告诉他不能,因为身上还背负着整个部族的兴衰,生命已不仅仅只属于自己。
    破仇微微地颤抖着,他好恨,恨自己不能在兄弟们最需要他的时候和他们并肩作战,双手捏得紧紧的,咯咯作响。
    突然,一个族民指着远处,左手大力挥舞着,回头冲着愤怒的破仇大喊,“族长,族长,您快看那,大勇士他们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突然间整个部落沸腾了,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弃炎四人却已经多次为部落出生入死了,每次都在部落覆灭的边缘救下了自己,没有丝毫索取,这是多么伟大的情操啊!戈壁的汉子们就是这么恩怨分明,你对他好一分,他拼了命也要还你十分。
    破仇喜极而泣,双铁戟随手扔在了地上,风一般的跑向弃炎他们。身后紧紧跟着的,是全部还能动的部落民,不能动的呢,也尽力抬起了头,崇敬地看着慢慢接近的弃炎几人。
    跑到夜枫面前的破仇惊呆了!只见弃炎老大软软得靠在夜枫的怀里,人事不知,身后的骆驼上,半边身子都被鲜血染成了浆红色的寒风斜斜得歪倒在骆驼上,一副随时都会摔下来的样子,马鞍上还挂着一把正不停往下滴血的蛇矛,接着小山丘一般的大雷,死死地趴在骆驼上,两把碗口粗细的战枪,触目惊心得插在背上。
    破仇只感觉一股热血冲上了脑门,眼泪脱眶而出,兄弟们被重伤了,而且是为了部落!
    瞥到了夜枫身后远处跟着的络腮胡子,破仇一声怪叫,双手握拳,大步一越,就这么冲了上去,面容扭曲。
    身后,一大帮子部落民疯狂了,也大叫着,一起冲了出去。
    “兄弟,快住手,是他们救了我们!”夜枫放开了牵着骆驼的手,猛然抓向破仇,英俊的脸上一脸焦急。
    破仇前冲的身躯一个急停,踉跄了一下,慢慢得回过头,一脸的迷茫。
    “没错,没错,我们中了盗贼的伏击,陷入苦战,要不是大胡子他们,我们就回不来了,没错,就是他们救了我们!~”夜枫右手上下比画,将头探向破仇,语无伦次得解释道,这也许是难得的几次,夜枫竟然能够把话说得这么顺溜吧!
    破仇浑身剧震,转过头,默默地看着眼前的大胡子等人,脸上阴晴不定,许久,破仇慢慢地向地面跪去,全场大惊!~
    以他一族之长的尊严,竟然当众给人下跪!
    破仇单膝跪地,重重地低下了自己高傲的头颅,“这一跪是感谢你们救了我的好兄弟的!~”语音刚落,血光一闪,锐利的匕首插过了强壮的手臂,“这是为刚才的误会还给你们的。”破仇任宝贵的鲜血流向了沙地,仿佛那不是他的一样。
    络腮胡子胡止微微一楞,猛地冲下了战马,一把扶起地上跪着的破仇,紧紧把他抱在怀里,脸上老泪纵横,多少年了,多少年没有见到过如此敢作敢当,恩怨分明的汉子了!~刚才在救弃炎他们的时候,的的确确自己也有过私心,但是后来大雷和寒风的誓死突围,力图用生命去给自己的兄弟杀开一条血路逃生时的壮举,深深地震撼了他的心灵。
    现场被一种只属于男子汉们的豪情所笼罩着,什么叫生死与共,什么叫肝胆相照?能够为了兄弟,宁可自己挨刀子;能够为了兄弟,没有尊严的下跪,这就是兄弟间的豪情,血浓于水,但是兄弟间的情感,比血更浓。
    大半个月后,弃炎等人一一伤愈复出,整个绿洲洗却了杀戮的悲痛,沉浸在一片欢声笑雨当中。
    络腮胡子——胡止,人如其名,原本是天罡山东边大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的头号勇士,后来部落被草原第一大族——奔狼族所灭,才逃进天罡山落草为寇,救了他一命的老杨是从小把他带大的老管家。
    醒来的弃炎,实在扭不过胡止的纠缠,最后只能答应让胡止留在了自己身边,但却是以兄弟的身份,而不是奴隶。
    宽大的帐篷里,依次坐着弃炎,破仇,寒风,大雷,夜枫,胡止,老杨,最后一个,赫然是因为在盗贼来袭时表现英勇而被破例叫进帐的轩辕行。
    “经历了很多,我们才坐在了一起,今天叫大家来,就是想听听大家对将来打算的看法。”弃炎摸了摸鼻子,目光一一扫过在座的诸人。
    寒风左右看了看,实在没人说话,只见他捏了下嗓子,清了清喉咙,看了一眼众人,挺挺胸膛说道“老大,反正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他旁边坐着的大雷,一个劲得直点头,双眼死死盯着老大看。他一向是个没什么意见的人,平时老大叫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反正什么事都有老大顶着,他只要跟在后面就行了。
    夜枫呢,低头抚摩着手里冰冷的死神镰刀,也微微的点了下头,表示了他的赞同就再也没有了任何多余的动作了。
    破仇激动得哗啦一下站起来,大力得拍打了一下壮实的胸膛,抬头看了众人一眼,“老大,这些年,我这个族长当的实在是太累太失败了,从明天起,你就是部落的新族长了!~”
    络腮胡子胡止,耸了耸肩膀,坐得笔直,“老大,我和老杨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说得难听点,这条命都是你给的,现在承蒙你不弃,当我们是兄弟,一句话,你说咋办就咋办,我们全体上下几十号人全唯你马首是瞻。”一旁的老杨点了点头。
    弃炎把目光放到了坐在末座一直没有开口的轩辕行身上,在自己这些人里,就他最是神秘了,除了知道他是来自一个神秘的大家族,其他一无所知。
    轩辕行举起了双手,缓缓站了起来,看着帐篷顶许久,才说道:
    “人生在世几十年,搏得是什么?”
    轩辕行说到这,微微停顿了一下,看着众人陷入沉思的表情,才慢慢说道,“乱世将至,正是群雄并起之时,在坐的各位俱是不世出的英雄豪杰,难道就不想在这个将至的乱世里重重的留下一笔,待后人来评价吗?”轩辕行几乎是用吼的,喊出最后的一句,同时双手胡乱的挥舞,眼中满是狂热的表情,“乱世出英雄,将相宁有种乎?天地之大,将任我辈逍遥驰骋。”
    哪个男儿不热血,哪个热血男儿没有作过傲视天下,快意恩仇的梦?
    在场的都不是平凡庸碌之辈,此时心中豪情全部被释放了出来,大雷,寒风,破仇等人腾的一声全都站了起来,同时单膝下跪,一脸期待得看着依旧静坐着的弃炎。
    弃炎愕然得看着眼前一张张狂热的脸,他的内心同样也很不平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双手整了整衣襟,他以同样的姿势,单膝着地,面向众人,“兄弟同心,其力断金,从今往后,我们同生共死,至死不渝。从今天起,我们杀风军团正式成立!~杀风,杀戮之风,我们将会让全世界记住我们!~”
    1589年9月28日,将在整个世界掀起一阵腥风血雨的杀风军团正式成立,喜欢他们的人,敬爱他们;仇恨他们的人,惧怕他们,这样一支新兴的队伍,也许会在不久的将来,让整个世界都因为它的存在而颤抖!
    这一年,文弃炎,十七岁。
    破仇,十七岁。
    寒风,十六岁。
    雷战天,十六岁
    夜枫,十五岁。
    胡止,三十岁。
    杨恭,四十八岁。
    轩辕行,二十一岁。
    被后世敬称为“杀风出世”的绿洲会议过后一个月,从破仇的部落,胡止的山贼盗众以及劫后余生的“奴隶”中精选出来了一百名青壮汉子组成了了“杀风军团”的第一批成员。
    弃炎是团长,副团长由破仇,胡止,寒风三人担纲,轩辕行出任军师。在轩辕行的建议下,整个军团一百人,被分为十个小队,每队十人,胡止,剑士小队队长;老杨,刀盾步兵小队队长;夜枫,突击步兵小队队长;寒风,枪骑兵小队队长;破仇,突击骑兵小队队长;大雷,重装骑兵小队队长(不过他的重骑兵,因为条件的原因,只能先挂些皮甲将就了);弃炎亲率剩下的四个小队组成了“狂战武士”纵队。
    轩辕行再次展示了他过人的军事天分,在对整个队伍进行了紧张的三个月正规军的基础训练之后。轩辕行提议,先拿附近南边剩下的最后一股马贼来祭刀,就当是检验这次训练的成果,“杀风”的第一个大目标是先整合戈壁西部所有的盗贼。
    简单的饯行之后,经过商量,破仇的突击骑兵小队,老杨的刀盾步兵小队和夜枫的突击步兵小队被留下镇守绿洲,轩辕行跟随大部队出征。谁都不希望上次的绿洲杀戮再次重演,毕竟这段时间血已经留得够多了。
    南边荒漠。
    绰号“黑金刚”的马贼头子有点郁闷的看着眼前这支队伍。他们摆出的虽然是正规军专用的锥型阵,但是身上却穿的是五花八门,好点的还意思意思披了件皮甲,差点的竟然就直接敞着衣襟,露出了一片黑压压的胸毛,那再看看他们手里的武器,有用刀的,用枪的,用剑的,用斧的,不过他们倒还知道分堆站,不过最逗的是站在最右边的那十来个批皮甲的骑兵,他们甚至还在身下骆驼的前胸处象模象样的挂了一块薄到不能再薄的皮甲,这是在冒充王牌骑兵——重装骑兵那,不过你有见过只穿着皮甲的重装骑兵吗?
    真要说他们是正规军吧,倒还有点象那么回事,不过正规军会穿得象瘪三一样吗?
    “黑金刚”虎着一张黑脸鄙夷得看了一眼这支象乞丐多于象正规军的队伍,开始打量起站在队伍最前面领头的五个人。
    队伍锥尖,拿着由两把砍刀,一刃向左,一刃向右相对连接在一起的古怪兵器的是一个怎么看怎么都还没成年的少年在那静静地看着自己。
    左边,一个坐在骆驼上,比旁人起码高了一个半头的大汉,手里握着一柄磨盘大小的双刃斧子,最最搞笑的是,他浑身上下被明显不合身的皮甲给包得象个大肉粽似的,身下的骆驼在前胸部也象征性的挂了块小皮甲在那飘啊飘的。
    右边,一身长衫的少年,手里拎着把丈八蛇矛,但大煞风景的是,他刚才打了个响亮的喷嚏,手里的蛇矛“咣当”一声落到了地上,他现在正吃力地伏下身子,在努力得捡着他那象玩具多过象武器的蛇矛。
    众人大怒,齐齐看向寒风,寒风左手一摊,耸了耸肩膀,露出了个抱歉的表情,然后开始装起了深沉。
    还好,还有个象样点的,一个背后斜插着一把巨大的双手剑,一脸的络腮胡子,三十岁左右年龄的大汉,看上去倒还想那么回事。
    最后一个一身白衣,怎么看,怎么象私塾里先生的年轻人,轻轻摇着手里的羽扇,正一脸臭屁的看着天空。
    “黑金刚”觉得自己忍得快要疯狂了,要不是对手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巨大气势,他差点就要忍不住在地上笑得滚来滚去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