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弃炎在绿洲小湖泊坐了很久,思绪万千。短短的两个月来,他经历了很多,失去亲人的痛苦,仿佛一条毒蛇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撕咬着他的心灵。
    几天前,穿越死亡通道时,他差点失去了在自己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几个亲人。要不是凑巧碰到了破仇兄弟,弃炎都不敢再想下去了。看着一个个原本开朗搞笑的兄弟,变得越来越喜欢杀戮,喜欢鲜血,他不知道这样是好还是坏。
    如果可以,他宁愿所有的痛苦,都让自己一个人来背。只要兄弟们能够永远地生活在阳光和微笑之中,就够了。亲人长辈们都去了,他是大哥,所以他必须肩负起照顾众兄弟的责任。
    两个月里,自己手上已经交代了几十条人命,直到今天才发现原来自己竟然是一个如此血腥残忍之人,面对自己的变化,他很害怕。他分不清到底是山村的惨变让自己变成了这样,还是自己体内,本来就流淌着疯狂杀戮的血。这样的生活难道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弃炎不敢去想。
    出了山,将来究竟该何去何从?
    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想到这弃炎郁闷地摇了摇头。
    几天前残酷的绿洲之战,虽然成功全灭了众马贼,但是部落也损失惨重,不过让大家喜出望外的是,竟然意外的得到了不少的马匹,而且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
    更大的惊喜是,破仇利用老马识途的本能,成功找到了马贼的老巢,在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歼灭了剩下的马贼,并得到了马贼们积蓄的财宝。但更让大家想不到的是,马贼的老巢里,还有为数一百多的奴隶,虽然破仇已经宣布了他们的自由身,不过好象效果并不显著,还是有不少人跟着他们回到了绿洲要求加入部落,而其中有一个人,却是让弃炎非常得好奇。
    这个人大约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复姓轩辕,单名一个行字。一米八左右的身高,略显清瘦,虽然做过奴隶,不过却一点都看不出那段奴隶生涯在他身上的影子。除了有点营养不良,艰苦的生活似乎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在他和一大群“奴隶?刚回到绿洲的时候,弃炎曾经无意间和他相互对望了一眼。虽然仅仅只是一个眼神,但是弃炎却有种很强烈的感觉,这个人不是普通人。
    绿洲的地方有限,大量的前奴隶们被安排在了绿洲的最外围,一时弃炎、破仇等人也没有想好到底该怎么安排他们,但是对于轩辕行,弃炎还是特意叮嘱了破仇,给他独立安排了一个小帐篷,虽然破仇很迷惑,但是弃炎老大却回给了他一个高深莫侧的笑容。
    深夜,弃炎一如往常来到小湖泊边上,因为呀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凝视眼前这片宁静的湖面了。只有在这里,他才可以暂时放下所有的包袱,忘记杀戮,细心得享受这难得的安宁。
    背后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弃炎有点厌恶的回过头。
    “你身上好重的血腥味,杀了不少人吧?”一身清衫的轩辕行淡淡地说道。
    “是啊,不少人。”弃炎的话中带着一丝无奈,一丝痛苦。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眼前的这个人竟然会有一种很特殊的感觉,仿佛对方就像是自己认识了多年的朋友,尽管自己除了他叫轩辕行以外,对他根本一无所知。
    轩辕行踱到了他的身侧,安静得盘腿坐下,再也没有任何言语。
    弃炎本就是一个话不多的人,也懒得多说,自管自的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天地之中。
    过了好久。
    轩辕行突然开口,“你是我见过的唯一的一个,在杀了这么多人之后,还能保持如此平和心境的人,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杀的人,都有他们该死的理由,只要是想伤害我兄弟的人,我都会杀。”弃炎回道。
    “保持你的这种心境吧,不要为了杀人而去杀人,要不你会活得很痛苦的。”
    “是吗?”
    轩辕行洒然一笑,不置可否,转身离去。
    部落里突然多了这么多人,食物和水开始有点紧张,虽然从马贼那弄到了不少财宝,但是在这鸟不拉屎的戈壁,这些财宝还不如一袋水来得更珍贵。
    “老大,我们该怎么办啊?突然多了这么多人,水和粮食已经有点紧张了,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啊!~”破仇一脸的无奈。
    虽然杀光他们是个简单可行的方法,但是弃炎,破仇几人虽然在沙场上心狠手辣,冷血无情,但离开了战场的他们却仅仅只是几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这种没有理由的乱杀一通,他们还真做不出来。
    “要不给他们一点食物和水,让他们离开吧?”大雷大大咧咧的说道,寒风一个响指敲在他头上,“这样做,还不如直接杀了他们来得痛快呢,起码还能省下点水和食物,要是真能这么做,我们大家还在这商量个屁啊!?白痴大个!~”
    大雷露出了个憨憨的笑容。
    商量了老半天,最后众人终于想出了一个笨到不能再笨的办法,也许这次剿灭马贼的收获实在是太大了,不知天高地厚的众少年竟然做出了一个绝对疯狂的决定——去劫掠马贼们,来获取必需的水和食物,自己那样做是在替天行道,还能求个心安理得!而且除了弃炎和夜枫,剩下的三个可都是惟恐天下不乱,莽撞冲动的主,少数服从多数,于是戈壁里的大贼小贼们的好日子到头了,要是被他们知道,他们仅仅只是因为一点点水和食物,就遭了这灭顶之灾,不知道他们会做何感想。
    两人一组,破仇派出了大量的人手去打探绿洲附近马贼的情况。
    半个月后,附近马贼的情况基本被探听清楚。在弃炎等人居住的绿洲附近,大大小小的马贼,不算已经被剿灭的这一支,还有三股,最大的一支位于绿洲正东,人数在一百人左右,剩下的两支,一支在绿洲南方,另外一支在正西方的天罡山下,人数都在五十人上下。
    弃炎,破仇将所有人集合在一起。
    “外来的兄弟们,首先欢迎你们加入我们的部落,但是有件事,我想,我也得给大家交个底,我们的水和食物已经不多了。”破仇的话还没说完,下面就开始发生骚动了,部落的原住民还好,可是从马贼老巢的人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眼神,每个人都知道在这片荒凉的戈壁中,水和食物代表什么。现在人家都这样说了,也就意味着自己在这的日子到头。众“奴隶”的脸上露出了绝望的神色。
    看着眼前的绝望的众人,弃炎一阵没来由的伤感。
    “静一静,没人要把你们赶出这里。”弃炎喊出了这句话,骚动的人群才稍稍有点平复,“奴隶”们疑惑不解的看着弃炎,想看看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每个人都应该自食其力,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水和粮食的确不够,但是既然带你们回来了,那么也就代表我们把你们当成自己人了,所以绝对不会抛下你们不理,但是我想问一句,你们一个个都有手有脚的,就这么白吃混喝,你们难道不会感到羞耻吗?”
    “奴隶”群开始了沉思,很多人惭愧得低下头。
    沉默了良久,终于有人鼓起了勇气问道:“我们也觉得这样很羞耻,可是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该怎么办?会打铁的,可以给大家修补兵器,身体强壮的可以保护部落,会放牧的可以养骆驼,部落是大家的,所以每个人都要为部落出一分力,不在乎多少。没有水和粮食,我相信大家都很恨马贼,你们中很多人的亲人都是死在马贼的手中,既然这样那我们为什么不去抢他们呢?难道你们一点都没有想过去报仇吗?”弃炎问道。
    众“奴隶”不以为然,开玩笑,去抢马贼的水和粮食?怎么死都不知道。
    弃炎说完,也懒得和他们再多废话了,直接骑上了骆驼,驰出了绿洲向正西而去。
    “一帮懦夫。”大雷重重的吐了口唾沫,紧跟着弃炎而去。
    紧接着是寒风和夜枫。
    破仇摇了摇头,“部落里的勇士们听着,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戈壁勇士。”说完头也不回的冲了出去。
    “乌拉!~”部落原住民中也冲出了几十骑,戈壁勇士的血管中流淌着的是不屈,凶悍,好战的血,要不也没有办法能够在这艰苦的戈壁中生存下去。
    “奴隶”们呆呆的看着绝尘而去的众人。
    正西方,马贼窝。
    两群骑士静静得对峙着。
    部落这边,弃炎领头,身后夜枫,寒风,大雷,破仇一字排开,再后面是跟来的四十几名部落勇士。
    马贼这边,一个一脸络腮胡子,面貌凶恶的大汉领头,背后一把斜插的双手大剑散发着阵阵杀气,他们总人数在五十人上下,但个个都是满脸横肉,脸上写着我是个坏蛋的主。
    马贼头子举起了手里的大剑,斜指向天空,开始发起了冲锋。
    尽管仅仅只有五十余人,但是却让人生出仿佛是千军万马发起了冲锋的错觉,弃炎诸人,明显感觉到了四周的气温因为对方在冲锋的瞬间所散发出的杀气而下降了很多。
    这群马贼看起来不简单啊,先前自己交锋过的那批马贼和他们相比,简直就像是刚刚出道的雏。
    擒贼先擒王
    弃炎右手持刀,锋利的前锋刃四十五度角虚指向正前方,发起了冲锋,狭路相逢勇者胜,戈壁艰苦的环境也造就出了一批悍勇的战士,戈壁的勇士的血是沸腾的。
    骆驼群狠狠得冲撞在了一起。
    弃炎借着座下骆驼冲刺的惯性,改双手握住双锋刃,自左向右劈向了对面领头的马贼。对手没有任何花俏的挥起手中巨大的双手剑不甘示弱得和弃炎重重得硬拼了一下,第一回合,火星四溅,平手。马贼头子带回了马头,反向继续杀向弃炎,对手的强大,激起了他的好战本性,身为以前部落的第一勇士,眼前实力强劲的对手不仅没让他感到害怕,反而让他开始兴奋。
    弃炎和对手,在坐骑相交的一刹那,手中的武器,狠狠得对撞了五下,又是平分秋色,两骑分开。
    弃炎惊讶于对手的强大,尽管只交了六下手,但对方的战斗方式却比自己以前交过手的对手强出太多,同样是简单的劈斩,以前的对手只是借着坐骑冲锋的惯性,再加上自己的臂力来进行劈砍,但是这个对手的每下劈斩却都带着一股旋转之力,那更大幅度得增加了他劈砍的威力。
    碰到高手了,弃炎暗暗想道。
    马贼头子高举手中的巨剑,由上而下,重重得砸向弃炎的头顶,通过前几次试探攻击,他终于决定要使出全力来结果这个对手了。
    两马相交,弃炎一个四两拨千斤,前锋刃横扫在巨剑的中部,紧接着后锋刃从左侧自外向内借着两人武器对撞的反作用力,横劈向马贼头子的腰部,刀风袭体,对方一个蹬里藏身,避过这必杀的一招,两马相交,好个络腮胡子,只见他侧着身子,手中巨剑上撩弃炎空门大开的胸部,弃炎处惊不乱,后锋刃转到身后,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一般,重重得削在上撩的巨剑剑尖。马贼头子浑身巨震。
    弃炎刀势不减,手腕略翻,前锋刃后斩,虽然斩了个空,但是却把对手吓出了一身冷汗。
    出道以来,多少难缠的对手都是死在自己的这招绝招之下,而眼前这个年纪还不满二十的少年不仅破掉了自己的必杀技,还差一点点,一刀挂掉自己,太可怕了。
    弃炎的武艺,让他感受到了死亡的召唤,可是多年刀头舔血的生涯,却让他遇强更强,他咽不下这口气,带回了马头,继续冲向了少年。
    弃炎连续左右两个劈斩,把马贼头子劈得东倒西歪,顺势后锋刃,自上而下,风声虎虎得直劈向对手的天灵,这一刀要是劈准了,络腮胡子不死也得蜕层皮。
    络腮胡子百忙之中勉力用巨剑挡了一下,强忍住口中的一口鲜血,双手乱颤,手中的巨剑几乎脱手而出。
    弃炎杀得性起,紧接着的第二斩又狠狠得斩了出去。络腮胡子看着眼前越来越近的刀刃,他绝望了,双手还在微微发颤,也许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吧,他甚至已经能闻到对手刀刃上的丝丝血腥气。
    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一道黑影重重得撞飞了络腮胡子,络腮胡子定睛一看,原来是把自己从小来扯大的老杨。
    自己是得救了,可是眼见老杨就要代自己做刀下亡魂了,他一声怒吼,不顾颤抖的双臂,人尚在空中,拼命使出浑身的力气,奋力砍出了一剑斩向对手,他不能眼睁睁得看着从小疼爱自己的叔叔死在自己的面前,哪怕是死也要死在一起。
    “铿”得一声,只见络腮胡子,连人带剑被重重得劈飞了出去,他刚一落地,一身虎吼,喷出一口热血,又想挣扎着冲出去,只感觉右肩突然一重,一柄蛇矛架在了自己的肩上,看着肩上的蛇矛,他重重得叹了口气。
    少年重若千钧的一刀,稳稳得停在老杨头颅的正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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