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整个下午,我都挂念着张静初,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苍白静默,有着澄明笑容的女子,让我心里无限怜悯。
下午下班的时候,我还是到重症监护室看了张静初,她的情况已经控制下来,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晚上就可以搬回普通病房了。
她的父母默默守在门口,两个老人对握着手,神情黯淡。
但是,如此严重的心脏病人,随时有可能会突然弥留。
从住院部出来,穿过梅花林。
突然,我又看见了骆子俊,他旁边还站着那个束着马尾巴的女孩。
两个人相对而立,牵着手,在低声说着什么。
似乎骆子浚旱了个什么笑话,那女孩原本表情沉重的脸上,立即绽开一朵笑容。
然后,两人牵着手往医院大门口走去。
我顿时怒火中烧。
病房里的静初还没脱离危险,骆子俊竟然带着别的女孩登堂入室了。
我故意加快脚步,赶到两人前头,然后狠狠回头瞪了骆子俊一眼。
让他别这么嚣张,让他知道还有人能窥破他的虚假面具。
看他表情僵硬的一瞬间,我觉得十分痛快,如同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然后我打车回家。
想到志谦也许已经看完那本小王子,我就觉得心情愉快。
连灰蒙蒙的天空在我看来都是氤氲的、迷蒙的,像个前途未卜的梦。
上楼梯时,脚步都是轻快异常的。
志谦正在沙发上看书,我轻轻走过去。
咦,不是《小王子》?
我有点失望,但随即又想:“也许已经看完了?”
心里一阵窃喜。
忍不住坐到他身边:“亲爱的,你看《小王子》了吗?”
志谦眼皮都不抬一下:“什么《小王子》?”
我的心顿时凉了一半:“我昨天推荐你看的那本童话!”
志谦心不在焉地说:“哦,还没呢。”
我一眼撇见茶几上的《小王子》,那个金黄色头发的小男孩正忧郁地望着我。
“你答应我要看的,是你自己让我给你推荐的!”我很失望。
“哦,明天吧,我正忙着看手上这本书呢。”志谦轻描淡写地说。
“那你保证明天看!”我还不死心,尽管心都凉透了。
“嗯,好,你真啰唆啊,像个小老太太!”志谦随口敷衍着我。
整个晚上,我都觉得心情不好,阴沉着脸,可是志谦却丝毫也没察觉,他根本已经沉醉在他的书里了。
都说女人是一本书,还真有道理。
有的女人似科普读物,乏人问津。
大多数的女人似面目、内容极端雷同的杂志,被人买回家,随手翻一翻就扔一边了,重新去寻觅新的。
有一些女人似畅销校旱,年轻的时候讨人喜欢,受人追捧,一旦年纪大了,过期了,立即失宠。
只有极个别女人似《红楼梦》般可以让人反复玩味,仔细研究,穷尽一生都觉得看不够。
而我,我不知道自己是本什么书,但我知道,对于志谦而言,我根本就是本旧书。
男人谈恋爱的时候,当女人是教科书,尽力研究,全力讨好,一旦考试过关,迅速抛在脑后。
就连男人娶老婆,也像买书,买之前兴致勃勃,一旦翻过,立即兴趣索然,放在书架上,冷落起来。甚至有不少人,连书的内容是什么都没看懂,便束之高阁,另觅新欢了。就连《红楼梦》都免不了有蒙尘的时候。
接下来几天,张静初的病情都比较稳定。
但是却一点进步都没有,甚至随时有再次生命垂危的可能。
一个人的心没力了,也就等同于接近死神了。
就像哀莫大于心死。
但是张静初十分得平静,永远一副从容淡定的神色,似乎觉得,有了这样一位痴情的男友,自己随时都能坦然接受这一切。
而可恶的骆子俊,还是依旧红着眼睛,一脸憔悴的样子日日守在她身边,似乎患病的是他,而不是她。
现在整个医院都知道这个爱情神话了!
常常有其他科的小护士们偷偷溜来看他一眼,似乎在看一只已经绝迹的恐龙。
我终于开始明白,神话是怎么造就的了。
如此推断,就连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可信度都等于零。
也许祝英台钟情于马文才,把梁山伯活活气死。
人们总是看到爱情的一个假面,便津津乐道。
就像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一曲《凤求凰》,多么浪漫,缠绵悱恻、轰轰烈烈、电光火石……
其实,到头来,卓文君还不是险些沦为弃妇,不,根本已经成为弃妇。
更让我气愤的是,那个束马尾巴的女孩,天天下午都到医院来接骆子俊。
等出了医院,两人就牵着手,依偎在一起,亲密得似连体婴儿。
我胸中如同堵了一口浊气,呼出的怒气,都可以见火花了。
回到家中,我发现,那本《小王子》还是放在原来的位置上,丝毫也没挪动过。
我忍不住问志谦:“你看了《小王子》吗?”
志谦双眼紧紧盯着电脑屏幕:“哦,还没呢。”
“那打算什么时候看啊?”
“等有时间了再说吧。”
我把书递到他面前:“那你现在有时间吗?”
他不耐烦地把书推开:“你没看我忙吗?别挡着我,一边儿玩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别碍手碍脚的!”
我眼眶一下红了,委屈极了:“是你自己答应要看的,都好几天了,你正眼都还没看一下!”
志谦望也不望我一眼:“你那些弱智的书,我可不感兴趣,你留着自己消磨时间吧!”
“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看完这本书,最多半个钟头,你当为了我,你也不肯?”我声音都抖了。
可他丝毫没察觉:“我不想浪费时间。梁锦诗,你干吗老强迫别人做不想做的事情啊?”
我最恨志谦连名带姓地称呼我,一点感情都不带,如同称呼一个陌生人。
眼泪刷地流下来,我固执地把书伸到他面前。
突然,志谦一把抓过我的书,用力扔到沙发上:“梁锦诗,你闹够了没有,真无聊!”
我愣住了,耳朵“嗡”一声响,脑子一片空白,连眼泪都吓得忘记了流淌。
我直直地僵在那里,背脊像被人用钉子固定住,似乎竭力维持自己最后一点残存的尊严,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的腰再也不会弯了。
志谦再也不看我一眼,埋头继续捣鼓他的电脑,似乎我根本没有站在他面前,似乎他的旁边只是一团透明的空气。
好久,好久,直到感觉到腰酸痛难忍了,我才慢慢地、轻轻地转过身。
是的,我觉得我的动作一定很轻,很轻,我不过是一片空气,哪里有任何分量。
也许在志谦心中,我连空气都不如。
他可以对空气视若无睹,但是他离不开空气。
我拾起那本《小王子》,透过眼泪,我似乎看见小王子脸上也有一串昏黄的、无助的眼泪。
他为什么哭呢?
是为他的玫瑰死了吗?
翻开书,那些熟悉的字又跳到我的面前,尽管眼泪婆娑。
小王子所在的星球上,只有一朵玫瑰,她骗他,她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朵玫瑰,于是他对她呵护备至。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了地球上成片的玫瑰花园,那里有千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
那些玫瑰花全都嘲笑他,他失望极了,离开玫瑰园,觉得自己受到欺骗。
狐狸对小王子说:“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你一定会明白,你的那朵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于是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你们一点也不像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驯服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这时,那些玫瑰花显得十分难堪。“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喽,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狐狸说:“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人们已经忘记了这个道理”,狐狸说,“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它。你现在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哦,志谦,你忘记了吗?
我是你的玫瑰,曾经在你眼中,我也是独一无二,无人可取代的至宝。
你驯养了我,可是你却要离开我,不再爱我,不再对我负责了吗?
你知道,小王子离开了他的玫瑰,当他明白玫瑰的重要时,玫瑰已经枯萎、凋谢了吗?
你忍心让你的锦诗也成为那朵带着遗憾的玫瑰吗?
哭累了,蒙眬中竟然睡着了。再醒来,已经是半夜了。
习惯性,我伸手摸了摸身畔,志谦居然不在!
我摸到手机,看了看时间,居然是半夜3点了!
志谦怎么还不睡?还在生气,抑或工作还没完?
我有点沉不住起,虽然理智让我不去理他,但是我的感情还是将我从温暖的被窝中拖了起来。
我轻轻打开门,赤着脚走到书房,书房门虚掩着,有悄悄的一线光透出来。
我偷偷望进去,志谦没有在电脑前,他正躺在沙发上,一盏灯将柔和的光线投到他脸上,他闭着眼睛,睫毛的阴影安详而平静。
哦,他睡着了!
我走进去,他手中,还握着我那本翻开的《小王子》,我轻轻将书自他手中取出,已经看了有三分之二了。想必是太累了,看得时候竟然睡着了。
哦,我倔强的,不会表达自己感情的志谦,你还是为我看了这本书。
我心中最柔软的那一块,被轻轻牵动,刹那泪盈于睫。
他太累了,我不想唤醒他,把书房的空调打开,然后抱了一床厚而软的被子盖在他身上。
关了灯,黑暗中,我把脸埋在他的身上,静静坐在地上,守着我的倔强的、不善言谈的小王子……
天,我竟然坐在地上,伏在志谦身上睡着了,害得他醒了也不敢动。
直到天空泛出鱼肚白,志谦才把我轻轻唤醒。
我想揉揉眼睛,才发现手臂已经麻木,如万蚁噬心,根本动弹不得。
双腿也麻痹了,无法站起来。
我怪叫起来,神情夸张,挤眉弄眼,龇牙咧嘴:“完了,完了,我的手脚都不能动了。”
志谦吓坏了,一边笑,一边给我揉手臂,让血液畅通。
我嗔怪地叫:“再睡下去,我的手臂就废掉啦!”
我们都避开,没有去提那引起纷争的《小王子》,似乎昨夜,我们从未争执过。
吵嚷着,吃过早饭,我们各自离家开工。
和夜班医生办理交接手续时,我知道张静初昨晚病情又恶化了,经过抢救,暂时又挺过来。
查房的时候,我看见骆子俊眼睛红红的,十分憔悴,演技恁地好。
张静初闭着眼睛,脸色白得吓人,但是神态却十分平静。
我发现骆子俊偷偷抬眼看我,样子有点窘迫,我没有理他。
这个人,我多看一眼,也怕倒了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