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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玺彤和忻怡都是识趣的人,凡是当事人不肯解释,千万不要逼问,轻则翻脸,重则朋友都没得作。
    多年好友怎么修来?不过知道适当时候缄口。
    忻怡只得长叹口气,略微惆怅道:“为什么我身边转来转去就是那两个男人,我明明条件也不差,为什么就没有男人肯像看玺彤般,淌着口水看我?”
    玺彤斜眼看着忻怡:“谁让你信号不足?让你擦擦口红,似要你命!看,一向自许潇洒的梁医生不也涂起口红来?”
    “一管口红可以有这样功能?”素面朝天的忻怡满脸疑惑。
    “所以胭脂从来不会滞销。”玺彤解释道:“人类在激动之时,面颊与嘴唇都会充血而呈现绯红,化妆品可以给予异性这种虚像:呵,她双眼看牢我时面颊涨红嘴唇润湿,她对我有意……”
    “原来如此!”忻怡总算开窍。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占最大篇幅的是什么?是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欲望。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做最突出贡献吧,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梁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但是,随即都欷歔感叹起来,谁说不是呢?
    “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哪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人类会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亘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岭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祝恨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得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插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扬,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梁锦诗医生今日美丽得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初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又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像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哪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做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地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有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子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地难伺候。
    付账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的菜式了!”
    余绍明笑嘻嘻的:“好啊,以后你常常到这里来吃,我免费作陪!”
    我爽快地点头。
    接下来余绍明开车带我到东风大桥附近一栋小公寓,这公寓里竟然藏着一家卖户外用品的小店,店就开在家中。
    所有的东西又好又便宜,余绍明帮我选了一床很厚的单人睡袋,又为我挑了一盏可以戴在头上的小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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