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老实说,虽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我还是希望她陈小悠这次真的回到了李峰那里去。他李峰对小悠爱得很深,而且又是个结过两次婚的人了,我完全相信他将来会对小悠和孩子好的。如果说婚前我还对小悠还有点放不开的话,那现在一切尘埃落定,我对她已完全没有感觉了。即使我脑海中想象出她跟李峰做爱的情境,心里也不会有什么醋意了。况且,现在看来,这孩子极有可能是他李峰的,到时一加以确证,我便可以解套了、可以回复自由身了。孩子生下来以后,我与媚子仍有联糸,大家时不时地打打电话、上上Q,诉说着彼此的思念之情——尽管我们一直未有再会过面。我知道媚子是个极守信用的人,一旦得知孩子不是我王晓亮的,她一定会兑现以前对我的承诺的——毕竟她离过婚,她的路子其实也不太好走。
而且,我现在希望小悠跟李峰过日子这个想法也并非过分、并非不合符道德。这五六个月来,我对小悠已经尽了责任了,我每天跳上跳下地为她母子俩忙碌,我赐给她的孩子姓王,我为她母子俩入了户口,她总算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了;即使以后跟我离了婚,她母子俩每年都有近万元的分红,要维持基本的生活还是可以的——我们平时都嘲笑女人短视,只会重视眼前利益,可是现在看来,她陈小悠当初重视名份、一定要结了婚后再生孩子这个想法是极为正确的。否则,一个未婚姑娘带着一个私生子生活,让人说三道四不说,个中的辛酸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但是,我挂念着孩子倒是真的,一想到孩子不在身边,我的心就刺痛起来。
——只是事情总不如我所愿。只过了一会,小悠的旧同事便打过来电话,说小悠母子俩就在她家里,要我放心。一看来电显示,毫无疑问,电话是从小悠工作过的那个镇打来的,而且我分明听出了小悠正在旁边逗孩子的声音。她大概是想让我尝尝离开孩子的滋味吧。
到了第三天傍晚,小悠带着孩子回来了。小家伙一看见我,眼珠子便对着我溜转,手脚乱摇乱撑,口中“啊咕咕”、“啊咕咕”地欢叫。我一阵晕眩,怜爱之情随即从心间涌起,猛扑过去抱起他便亲……
随着王烨宇的脸膀越长越清晰,“他不是我的孩子”的想法便越强烈,我对小悠的态度便越加冷淡。有时为了解决生理问题,每月免不了要跟她做一两次爱,可我总是别开脸去,不想正眼看她一下。有时就干趣学女人,也闭上眼睛去做。小悠也是显感觉到我在冷落她,开始时,还还常借着一些事想与我交流,想去挽救这一段婚姻。可冷眼遭遇多了,她也就死心了。后来,我们之间连争吵的兴趣都没有了,更表明这是一段早已经死亡的婚姻了。
到了七月初,小孩子都快九个月大了,小悠便动员我跟她回广西一趟。这是人之常情,我本该答应她的。可我还是以工作忙、请不了长假为由,拒绝了她。此时的小悠也已经心灰情冷了,她知道强求我是徒劳的,便决定一个人带着孩子回去。但是我又觉得很不放心,便想到了一个办法:叫她的弟弟放暑假时先承火车到广州,然后陪他姐姐一同回去。
小悠走后,我与媚子联糸得更频密了。有天——此时小悠回广西已经有半个月了,我叫媚子务必要来广州一趟,说是我有事要她来帮忙解决。于是媚子便来了,一进门,我便去亲她。
“坏蛋,别搞了,说正经事吧——你不是说有事要我帮你的忙吗?”媚子看到我那副不可自持的神态,便开口问我,想转移我的注意力。
“呵,媚,你来。”我叫媚子进了房,拿出孩子的相册、指着孩子的照片对她说:“媚,你看看,他象不象我?”
媚子看了好一会,才说:“不象,一点也不象;可是,嘘,这孩子太可爱了,倒是很象那个贱……你的夫人啊!”
我的心一下扯紧,慌忙问:“那象不象一个人?”
“谁?”
“李峰啊。”
“象他?”媚子咬着嘴唇仔细地瞧了一会,才说:“倒是和他一样靓仔,可也看不出有那个特征象他嘛。”
“嗨,不象我也不象他,哪会是谁的孩子呢?”我搔着头说。
“去作亲子鉴定不就行了吗?”
“媚,”我一下抱着她说:“如果孩不是我的,你得答应跟我结婚!可别反悔呵!”
“晕死!你以为我是下巴轻轻的那种人么?”媚子用手指敲打了一下我的头说。
我感动啊,于是便想将媚子压倒在床上。可是媚子这人“精过鬼”,只一个侧身,便避开了我,再嗔道:“哼,你今天是第几次想要了?还是等验出结果来再说吧,这样我的心才会踏实的,我可不想再受伤害……”
送走了媚子,我一拳打在墙上,心里发着狠说:“她陈小悠怎么还不回来?我要尽快作亲子鉴定啊!”
每天盼星星盼月亮的,可一直盼到八月初她陈小悠才回来——并且,陪她回来的还有她的母亲——这次又要坏我的大事了。
小悠这次回来,的确让人刮目相看:可能是一个月来过度劳累的缘故吧,她整一个人完全瘦了下来,看样子至多只有九十一二斤重,美妙的曲线再次显现了出来,差不多回复到了做姑娘时的状态了。哎,难怪的,她还未够二十三岁,同时骨头很幼细,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怎么也胖不起来的人!我以前就看中了她这一点,现在果然应验了!当晚,我便有了做爱的意欲了,小悠也乐意来。只是这次和以往不同,整一个过程我的眼睛都是睁开的。
因为有外母在,所以我与小悠每天都扮作很恩爱的样子——不管怎么说,我点面子我都是要给她陈小悠的。当外母看着我一有空便抢着带孩子的举动,心里感到很欣慰。我也不明白:我明知道这孩子很可能不是我的,可是对他没有一点厌恶感,有的只是怜惜和欢娱。
外母在九月初终于回广西了,于是我便跟小悠提出了尽快去给孩子验DNA的事。这次小悠没发音——也就是同意了,这也表明了她对我已经没有信心了。于是我们带上了孩子、来到中山二路的中山医科大学内的法医鉴定中心。在法学楼地下一层,我们填了相关的表格,又问了一下检验的价格,知道如果只检父子两人的话,收费是3600;如果父母与孩子三人一起验,要收4500。我想也不差那900块钱了,便决定三人一齐验。办理了相关手续,我们便上了楼上的物证室(叫什么室我倒一时忘记了,好象是这个名字吧)。
“老同,怎么会是你啊?!”当我一踏进门里时,忽然听到里面有人在向我打招呼!我定眼一看:不得了,我竟然在这里遇上了一个初中同学了!(这么多年了,大家早失去了联络)。我感到无地自容,只得支吾着与他聊了起来——得知他在这里是负责拍照等相关工作的。
同学很理解我上这里来的感受,所以并没有追问我要给孩子验DNA的缘由,只是很客气地叫我们三个人一起坐到相机前,给我们拍了一张“全家福”。
接着,医生先后为我与小悠抽了血,可是当轮到孩子时,他哭闹得很利害,竟然不能顺利地抽取血样。我的心一阵痉挛:孩子尚小,却要受这份活罪,这竟究竟是谁造成的啊?!最后,还是我的同学及时跑过来,三个人一起捉紧孩子,才解决了问题。
心情忐忑地等了两周,再打了一次电话过去,知道已经出了结果了,于是我们又带上孩子来到法学楼地下一层。
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个大信封,再小心奕奕地从里面取出物证学检验鉴定书,往上面一瞄,我完全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