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八荒六合>书库>都市青春>迷失北京> 第十五节 故人

第十五节 故人

    下车的男人是申世飞,是我那个男友在湖南大学的同窗好友。
    他表情夸张地说:“真巧,吴晴,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
    我一时也愣住了,看着申世飞没说话。
    他又说:“怎么,不认识我啦,我是申世飞呀。”
    我笑道:“怎么不认识呢,你不是‘生是非’嘛,只是太巧了,我几乎不敢相信。”
    申世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小心眼,还记着那事啊,我不是早向你道歉了嘛。”
    我和他之间有点过结,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和系里的一个男生看电影,被他撞着了,其实我和男同学纯粹看电影而已,可申世飞以最快的速度向我男友打了小报告。男友因此两个星期没理我,任我怎么解释他都不听,男友觉得我对他不真诚,而且他因为对自己没信心,所以抓住我的小辫子故意小题大做,害得我流了一湘江眼泪才得到他的原谅。
    后来,我一见申世飞就咬牙切齿地叫他“生是非”。他好话说了一箩筐好话赔了一万个不是,我才原谅他。
    我说:“什么都能忘,也不能忘了你的英名啊。”
    他笑了笑,看到我胳膊缠着纱布,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不小心烫着了。”
    申世飞脸上露出夸张的表情,“哎哟,烫得厉害吗,怎么烫着了?”
    我说:“没什么事。你怎么在北京,是来旅游还是在这边工作?”
    申世飞说:“工作,我毕业就来北京了。咱们别站在路边了,能不能赏脸一起吃个饭?”
    我说:“好啊,反正晚饭也没有着落。”
    申世飞打了个电话,好像是推掉了一个饭局。他拦了个开空调的富康,他看来比上学那会有长进了,那时的他一点也不懂男女之情,一心只读圣贤书,梦想建中国最高的大厦。
    我们去“菜香根”,吃湘菜。申世飞其实是四川人,在湖南上学呆了7年,所以也喜欢吃湘菜。不过我对吃什么菜无所谓,我现在什么口味都能吃了。
    一落座,申世飞递给我一张名片,北京世纪辉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经理,毕竟是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的研究生,在哪儿都吃香。我看着名片说:“混得不错嘛,当上项目经理了,听说你们这行没一定水平可当不上工程项目经理,是不是马上可以实现你的梦想了?”
    申世飞笑了笑,“名片上弄着吓唬人的,名片名片,不就是明着骗嘛,梦想还远着呢。”
    红彤彤的剁椒蒸鱼头一端上桌,我的口水就流出来了。申世飞见我一脸谗相,笑道:“动筷子吧,愣着干嘛,咱俩都那么熟了,别假装斯文。”
    “哎,说话注意点,这话别人听了很容易产生误会,免得又生是非了!”我说着一筷子下去直扎鱼眼。母亲说鱼眼睛边上的东西是鱼的精华,吃了对眼睛好。我不知道她说的有没有科学依据,不过我的眼睛不错,大而明亮,被男友形容为黑宝石。而且视力一直保持在1.5,只是看人走了眼,挑错过一个男朋友。
    申世飞要了两瓶啤酒,我一瓶他一瓶。他以前被我灌醉过几回,他这人除了喜欢嚼舌胡说八道,其他地方都好,没什么心机,而且不近女色,估计是他们系里最后一个处男,算得上一个好男人。他没得到“生是非”的雅称之前我一直叫他“好孩子”,他总说我没大没小,气得对我吹胡子瞪眼睛,但是碍于我男友的面子又没办法,而且他的其他几位师兄对我也颇有好感。当然这些都是前尘往事,记起来也没什么意义了。
    申世飞几杯酒下肚,就说开了,“吴晴,你什么时候来北京的?”
    “过完年就来了。”
    “在干什么?”
    “在广告公司卖狗皮膏药。”
    “千万别这样说,广告公司不错,很有‘钱途’,我就认识好几个广告公司的人,日子过得挺滋润的。你们公司主要做哪方面的客户,有没有做房地产的?”
    我一听他提到房地产,不知他是什么意思,说:“我们公司主要做IT行业的客户,没有做房地产的。其实我一个打杂的哪有什么‘钱途’,累死累活也比不上你画一张图纸,你们借奥运的东风能画出不少钱来吧。”
    申世飞脸上露出一丝失望,随即又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嗨,钱再多也是老板的啊,我不过是个打工的。”
    我笑了,谁不是打工的。不过他极富变化的表情让我觉得面前的他和学校里那个书生意气的申世飞有点不同了,人总是会变的,可能在他眼中我也变了,变得俗气,变得世故了。
    申世飞喝了几口酒,盯着我看了看,意味深长地说:“吴晴,潘高结婚了,你知道吗?”
    潘高即我那个男友,我一愣,没想到他的动作这么快,我不说话,一筷子夹住了鱼唇,这嘴巴闭得紧紧的多好呀,干嘛非要瞎说呢?
    申世飞没理会到我心里的难受,见我一脸漠然,于是两片嘴唇继续一张一合,“你不知道?今年春天结的婚,在华天大酒店请的客,场面很气派,据说花了二十万,女方家送了套复式房子,两百多平米……”也许我的脸色不怎么好看,申世飞转了口气,“不过新娘子长得不好,很矮,又胖。”
    我把鱼唇放进嘴里,味同嚼蜡,一口吞了下去,爱和恨就此吞掉了。
    我说:“我都不记得他的样子了,还是说说你吧,你怎么样了,有女朋友了吗,不会还是不近女色吧。”
    申世飞一脸尴尬,“吴晴,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啦,和尚啊,我又不修行。”
    “修不修行我怎么知道,你不会真的一心只想盖中国最高的房子吧?”
    “别笑我了,年轻时不知天高地厚,我哪有那个本事啊,只能是梦想啦,哎,想起来都郁闷,活到这把岁数了还一事无成。”
    “你瞎叹什么气,你现在很老吗?”
    “30岁的人60岁的心脏。”
    “你还不到30,正是花样年华呢。”
    “还什么花样年华,我觉得都过了60。”说完他又叹了口气。
    他脸上有些沧桑,他变了,也许真是60岁的心脏了,我以后再也不能称他“好孩子”了。吃完饭,申世飞很绅士地送我回家,不过我没让他上楼,我和白纯有君子之约:不带异性回家。
    他怏怏地要我和他保持联系。我说好,其实这不过说说而已,打电话没问题,见面就说不准了。北京太大,我住西边他住东边,各有各的事业,各有各的生活,若真要安排时间见一面倒不容易。白纯说过要见一个老乡,自我搬进来就听她说起,可直到现在好几个月了,她和那个老乡仍没见面,在电话里都说如何如何忙。在这个繁忙的大都市里刻意安排见一次面倒不如偶遇来得快,没准偶遇还能带来意外的惊喜。
    回到家,我的身心一下子松驰下来,想起很多往事,往事中有潘高的身影。可不论我怎么努力回忆,他都只是一个模糊的身影,我没有他的照片,相爱三年我们没有照过合影,冥冥中似乎早已注定有朝一日我俩会各奔东西。不过即使有他的照片我也不会带到身边,带到北京来,当时离开长沙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和他呆在同一个城市,一想到他在那个城市的某个地方,我就会情不自禁想起相爱的日子。不在同一个城市,我会不怎么想他,也许再过几年,我就会把他忘掉。
    尽管他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可他结婚的消息还是让我难过不已。
    他结婚了,新娘不是我,而他曾经在岳麓山对着满山枫叶说过,要我做他的新娘。而且我们曾经把婚礼计划在秋天,还要来北京看香山红叶,岳麓山的枫叶红得不够彻底,红中夹着暗绿。可如今,新娘变了,婚礼的季节也变了,他把一切都改变了。翻手是云,覆手为雨,诺言不过在翻云覆雨之间。
    心里的痛、胳膊上的痛一齐把我包围,痛得我想哭,可我最终也没有掉下一滴泪。
    夜,很黑,很长,把过去隔得很远,很远。忘了吧,统统都忘了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