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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偏偏遇见他

    前言
    早晨,一杯清茶,打开邮箱,没有邮件。于是放上一首跟随心情的好歌,看看文章。通常只看别人的,自己的不会看。
    故事可以是假的,但是感情是真的。曾经听人说过,每个情感受过挫折的人,都能成为作家。因为曾经饱尝爱的痛,爱的苦。
    我喜欢网络,同时我也厌倦,它不过就是一堆数字和符号拼凑起来的富丽皇宫。就像茶上漂浮的碎沫,太浅,无法触及灵魂深处。你可以看,可以思考,可以记忆,可以相信,却不能拥有。
    网络没有安全感,也不能让你依靠。它只是一种工具,找到你想要的,看到你想看的,最终却什么也不能给你……
    就好像我相信男人,但是不相信婚姻。说不清为什么,人有时就是这么矛盾。我可以很爱他,但是我不敢肯定的说自己会爱他一辈子。
    我是个不轻易做出承诺的人,婚姻需要承诺和责任,并且期限是一生。
    一生太长,一个人又能有几个一生?或许是我不想被男人束缚,抑或许是那个能束缚我的男人,我还没遇到。
    每当写到故事的悲情之处,我也会黯然伤心,其实,痛心的不是情节本身,而是婚姻。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谁能真的全身而退?
    第一章 偏偏遇见他
    和程吕威的相识是在一个春天的午后。那天晴朗的天空和橙色的阳光一直留在张宣妮的心里。
    在Y大,一个关于法律的无聊而又不得不听的讲座刚刚结束,美娟火急火燎的拉着张宣妮急匆匆地跑出教室。
    “做什么?”张宣妮跟在后面磕磕碰碰地跑,运动神经本来就不太好的她一下子和别人撞个满怀。
    “啊!”被撞的人还没有叫,她就先喊了出来。好痛啊!
    瞿美娟听到声音,回头,看到宣妮正和一个男生贴在一起。立马松开拉她的手,好让他们之间有点间隙。
    四周同学的唏嘘声不绝于耳,张宣妮脸上升起一阵粉红,急忙站稳,又羞又恼地看了一眼肇事者美娟,再瞧瞧面前也是一脸惊讶的高个子男生,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没、”顾宇站在走廊上看风景,没想到一转身就有人扑到他怀里,也是愣了半天,刚想说‘没关系’,两个女生就一溜烟跑了。他好笑地叹口气,看着她们远去的背影,心想,T大的女生还真是可爱。尤其是那个扑进他怀里的女生,灵透之中有淡淡的娴雅,赏心悦目。
    两人一直跑到自己的学校,直冲宿舍楼,到了寝室门口才停下来。想到张宣妮刚才傻傻的模样,美娟忍不住捧腹大笑。宣妮一屁股坐在床上,喘着气,埋怨道,“你就不能跑慢点啊。害得我撞到人。”
    想到刚才的事,她真是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众目睽睽之下对一个男生投怀送抱,这恐怕是她这辈子出的最大的糗。
    “你就不要埋怨啦,反正你也不吃亏。人家好歹也是帅哥呀。”美娟说着,紧依着她坐下,依旧是笑,笑得人仰马翻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帅不帅,张宣妮倒是没有注意。在她眼里,帅不是表面的东西,而是一种内涵。不过,的确,刚才那个男生,她并不讨厌,至少不是她讨厌的那个类型。
    电话铃声骤然响起,看美娟笑成那样是没法接了,张宣妮起身大跨一步,拎起电话,看着墙壁上室友贴的那张漫画海报,漫不经心地说道,“你好?”
    “是宣妮啊?我找美娟。”电话那头传来的正是美娟妈妈朱华的声音。
    张宣妮不得不佩服美娟妈妈的听力,她刚说两个字就认出她了。捂住话筒,对正在床上笑得陶醉的美娟说道,“你妈打来的。”
    听到‘妈’这个字,美娟立刻没了笑意,从床上爬起来,清清喉咙,接过电话,没有温度地喊了声“妈”。
    “我知道了。嗯。马上就来。哦。”美娟简单几句话,就像是下属接到上级的命令,只有答应,不容反驳。咔嚓挂上电话,她一本正经。能让她这么严肃的,恐怕也只有她妈妈了。
    “怎么了?”宣妮同情地看着美娟,知道她和她妈妈一向关系不和,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这次老人家一定又给美娟下达什么任务了。
    “我妈让我陪她去买衣服。现在她就等在学校门口了。”美娟抓抓发痒的头皮,一脸苦恼的模样。今天学校里有篮球赛,她本来想拉宣妮一起去看的,现在计划又泡汤了。
    “那你还磨磨蹭蹭的,快点去啊。”张宣妮笑着,把美娟推出宿舍。其实美娟的妈妈对美娟挺好,就是两人缺少沟通。有句话:女儿是母亲的贴身小棉袄。母女间,又有什么结是解不开的呢。
    “哦。”瞿美娟极不情愿地被赶出寝室,只好硬着头皮走了。
    在宿舍发了一会儿呆,觉得闷闷的。张宣妮决定到校园走走。褪去厚重的呢子外套,换上一件白色针织衫,下着一条钟情的紧身牛仔裤,没有奢华的点缀,无需复杂的裁剪,清新脱俗。牛仔是八十年代人的最爱,因为它经久不衰,实在,自信,不受拘束,独树一帜。
    不太会打理头发,她只能习惯地将一头乌黑的长发束在脑后,几屡较短的发丝自然的垂在额际。美娟常常羡慕地说她这样很妩媚,而她看到镜中的自己却总是很平凡。
    惟有脖子上的玉蝴蝶显示着它的与众不同。翡翠玉,和真蝴蝶差不多的大小,雕工精致,栩栩如生。从她有记忆起,它就是贴身相随的。
    有时独处也是种享受,她坐在葡萄廊的木椅上,葡萄藤还没发芽长叶,遒劲有力的枯枝攀在架子上。阳光柔柔的,让人懒洋洋。忙着打工,她也已很久没有这样悠闲了。
    空气中飘逸着恬淡的气息,心情也跟着舒畅起来。T大的校园是对外开放的。没有考进T大之前,宣妮也曾多次来过。道路两边的香樟树飘着幽雅的清香,像一朵朵绿色云朵浮在空中。大道的两旁分别是球场和葡萄廊,尽头是莲花池,池中间树着一樽岳飞像,底座刻着“精忠报国”四个大字。
    T大和其他几个知名的大学相邻,合称为“大学城”。真正吸引张宣妮的不仅是校园里浓郁的学习气息,还有T大实行的跨校辅修制度。也就是,她在T大学习的同时,也可以申请一门其他院校的辅修专业。这样,她既可以学习自己喜欢的设计专业,也可以辅修管理专业,以提高自己将来在社会上的竞争力。
    虽然遭到父亲的极力反对,甚至被赶出家门,她还是如愿以偿的进入T大。她性格内向,可又是个不安分的人。内向是爹妈给的,不安分却是生活逼的。只要自己心里有目标,无论如何也不会被人左右是她的秉性。
    他们这一届入校时正赶上新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建成,比前一辈的学习环境优越很多。和所有刚跨进大学校门的学生一样,张宣妮对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无限憧憬。
    抛弃了别人羡慕的小公主般的生活,在社会底层打拼的日子让张宣妮感觉更充实。她不会看不起生活落魄的人,因为她也是如此潦倒。
    美娟常常和她开玩笑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确,就算是身无分文,宣妮看起来也绝对不像是个穷光蛋。
    高中的奢侈,大学的捉襟见肘,相比之下,大学生活让张宣妮来得更潇洒。因为自由是只有在失去了之后才有意识去珍惜的东西。
    阳光是暖和的,她有点犯困。就在她思绪游移之际,身边突然传来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别睡着了,会着凉的哦。”
    语气很亲切,就像熟识的朋友。
    想得出神了,张宣妮侧过头才发现身边何时不声不响的坐了个陌生男人。他,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微卷的短发,剑眉,浓密的睫毛,深邃的眼神,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双唇。蓝色古典印花衬衫,黑色休闲外套,斯文中带着豪气,时尚而不张扬,成熟而不古板,正有古书中所说的帝王相。
    也许他并不算是非常的英俊,但是很有气质,或者可以说是刚好符合张宣妮的审美标准,在她的心里,白马王子就应该是这样的。她喜欢的男生,是那种气宇轩昂,有内涵的,就像他。给人一种值得信赖的感觉。
    惊讶,疑惑,爱慕,让平时见了帅哥眼睛都不会瞟一下的张宣妮顿时失神。不得不承认,从她看他的那一瞬间,他的神韵就震慑了她,让她的目光无力从他脸上移开。她这是怎么了?
    她想了很多词来形容眼前的男人,如:风度翩翩,温文儒雅等等,最后开始后悔自己的才疏学浅。她真的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心里的感觉。
    程吕威并不在意她上下打量的眼神,他已经习惯了别人看他时的惊诧眼光。悠闲的坐着,神态自若,看着大道上来往的学生。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张宣妮有些不自在,慌忙的移开目光。静静地坐着,她不太喜欢主动与人搭讪,尤其是陌生男人。
    “你是新生吧?”程吕威觉得身边的女孩此刻的模样很可爱,至少他不排斥。不过,如果不是她脖子上的那只玉蝴蝶吸引了他,他也不会主动上来和她搭话。
    “大二。”张宣妮简单的回答。
    “哦,是么?”他眉头轻扬。
    她只是会心一笑,不说话,等着他先挑起话题。
    他微笑的样子很优雅,说话却直奔主题,“你脖子上的玉可以让我看一下吗?”
    “玉?”张宣妮挑挑眉,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提这个要求。看他文质彬彬,感觉也不像坏人,何况这块玉也不是很值钱,没有太多的犹豫,取下,递给他。
    “这是我生父送的。”张宣妮解释,奇怪他看玉时那专注和若有所思的眼神,这似乎不像是为了和女孩套近乎才使用的伎俩。
    “生父?”程吕威皱眉,把玉还给她,有点纳闷。莫非她……
    “五岁时,我爸妈就离婚了。这是我亲生父亲在我出生时送给我的。”张宣妮接过玉,重新戴上,不以为意的说着。这块玉蝴蝶,是惟一能证明生父爱她的东西。她出生在八十年代,父亲梅朔是做钢材生意的,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不错,所以到玉器厂定制了这块玉的。从此它陪伴着她,一陪就是二十年。
    张宣妮知道生父是个孝子,同时也是个懦夫。眼看一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被奶奶一手拆散,他竟没有承担一个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这一晃,就是十五年。后来听说生父的生意败落了,最终宣布破产,陪着现在的妻儿忙碌在田间,现在日子很是惨淡。
    “你是八零年出生的?”程吕威试探地问道,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那一年。那一年,他刚好十岁,而他的爷爷就在那一年过世。
    “你怎么知道?”张宣妮瞪大眼睛。
    “你上大二,差不多就是八零年出生的吧。”程吕威巧妙的回避她的询问,闪过一抹诡异的笑容。
    “呵呵!”张宣妮天真的笑。
    程吕威看得出神,她和这块玉的出现,让他连连感慨,这世界实在太小。中国人喜欢把这种巧合叫做“缘分”,而这些,他以前是从来都不相信的。
    “一个人坐在这里想心事?”程吕威想要了解她,因为她现在是玉的主人。
    “想到一些小时候开心的事情。” 张宣妮把滑到眼前的发丝撩到耳后。她虽然内向,却不拘束,也很乐意与喜欢的人交谈。
    “你小时候有很多有趣的事吧?”他仰着头,脸上带着微笑,碎碎的阳光透过葡萄架的枝杆照在他身上。因为张宣妮的那块玉,让他觉得她并不陌生,甚至一见如故。
    “是啊。你有没有捅过马蜂窝?”童年的事有喜有忧,历历在目,她眼睛里闪着亮光。
    “呃?”他轻挑眉头,感兴趣的看着宣妮,似乎猜到接下来的谈话会很有趣。
    “那时和我大舅妈的儿子在树下玩,他玩性大发,拿竹竿去捅马蜂窝,结果好大的一个马蜂窝被他捅了下来,我们几个尖叫一声,拼命地跑。我跑的最慢,被蛰了两个大包。疼了好几天。”张宣妮边说边比划着,就像身临其境的小孩,表情十分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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