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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我的帮手

    D是我在唐人街上拣来的帮手。
    经过最初几个月的累心累力的苦斗后,温哥华的几百家餐馆都跑的差不多了。偶而蹦出一两家新的,凭经验也很容易搞定。这时候,人就变成一部机器,有力气就行了,实在不需要太多的脑力。如果有一个人来帮忙,效率将会大大提高。不说别的,就说上下电梯,如果有人帮你顶住门,你就不用鸡飞狗跳地忙上忙下,一不小心米翻油洒。
    因此见NO.2时常带一个帮手来送货,很是羡慕。
    这帮手很难找,试想开工前你并不知道今天活多活少,如果活少还不够你一个人塞牙缝的,找个帮手且不是添累。
    嗳,这帮手还真让我找到了!
    话说这天在唐人街街口的金华送货,10桶20KG大油,10袋20KG丝苗米,二楼,没有电梯。通常我是将货先倒腾到货箱口,再下车用小车油米搭配地推到一楼门内楼梯口放下,如此直到全部集中到楼梯口,最后一趟要锁好车,否则货物被偷光了还不知道是谁干的。本人并未杜撰,血的教训学来的。然后就是重头戏了,一手一只油桶拎上楼,2袋米叠在肩上扛上楼,唐人街旧式楼宇架构又高,二楼相当二层半,10个来回下来,整个人就洗了一个淋浴。
    金华还不是唐人街最难送的,最难的是XX,紧邻权记,名字省了,因为我曾和他们打过架。本人很少与顾客冲突,这是少有的几次之一。送XX要先上一个一人高的台阶到后门,再用小车把货品从后门运到室内楼梯口,然后再用手一样一样搬下十几米长的楼梯到地下室,最后用小车推到地下室的另一端。
    因为实在太难,脾气难免大了一点,再加上旁边一老广帮厨时不时学着用国语跟我逗贫,“CNMB,CNMB”,可能是哪个无聊家伙教他的,95,96年很多香港人听国语都听不大懂,可能不知道这是国语中最难听的骂人话。我一下勃然大怒,指着丫的鼻子大骂,
    “CNM!再胡说八道,我TM一脚揣死你,SB!”
    我人长得非常壮实,有一点儿大只佬的味道,再配上那一身送货的行头,可能有点吓人,那厮立刻噤声。
    事后餐馆老板向我老板投诉,M没说什么,只是劝我避免与顾客冲突。公司起始时,老板也送过货,知道其中艰辛,轻易不得罪我们。
    扯远了,还是回头说找人的事吧。
    我停车时就看到一白人在垃圾箱旁转悠,经常有人在唐人街后巷收拾空纸箱一类什物拿去卖钱,因此并未在意。
    等我把货倒腾到车厢口,跳下车来准备把货运往餐馆时,看见那白人正从一开小货车的人手中接过几个毫子,嘴里不断称谢,原来他是帮别人干活。我灵机一动,上前问他是否愿意帮我把货搬上二楼,要多少钱?
    他说,“A few dolrs(几块钱)”。
    我还了一个价,“Two dolrs(2元)”,他点头同意了。
    二人一起一通忙活,不一时就搞定一切。我省了半身汗,他赚了2闷。
    爽啊,20件货,我赚7闷,他赚2闷,这买卖硬是要得。
    这白人看起来还清清爽爽,不象是在唐人街一带转悠的homeless(流浪汉),干活也麻利,遂问他是否原意再多帮我干几个钟,完事后再送他回唐人街。
    他的嘴绽开了,阳光下还剩下一半多的牙一闪一闪的,连连点头。他报了最低时薪要价--6元,我还了一个5元,成交。
    从此,每天我装完车后,先到唐人街接上他,送完唐人街,DOWNTOWN,及附近地区,再送他回唐人街,差不多4、5个小时,付他20、30块。如此,断断续续地一起工作了一年。
    有了帮手,效率大大提高,也没有那么寂寞了。送货间隙,他喜欢絮絮叨叨地讲述他及他的家庭。
    老实讲,对他讲述的经历,我一直有点迷迷糊糊,要么他脑子有点儿毛病,要么是吹点儿小牛,或是二者兼有。帮手叫D,波兰人,出生在越南。做过消防员,火中救过人,受伤而退役。D的老婆是上海人,我问他如何认识的。结果引出一段故事好长好长。
    D老婆的妈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出来的,在唐人街近Oppenheimet Park的街上开一小咖啡馆,D是那里的长客,一来二去就熟了,老太太做媒,把国内的女儿嫁给D。现育有一儿一女。住在唐人街往东Paymur Ave附近,那一带近公司铁路,是穷人聚集的地方。
    结婚多年,一直靠老婆打拼,D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我猜想D在与其妻结婚前,是(流浪汉),市政府定期在Oppenheimet Park发放食品等,常有大批(流浪汉)在附近游荡,D或许是其中的皎皎者因而入选金龟婿。在我和D一同送货的一年里,我看不出有什么缺陷会妨碍D做一份正经工作。不过听人说,人一旦由于什么原因选择了流浪生活,则很难再安定下来做点什么。
    D与妻一道曾携子回过上海。D人长得还算端正,一头东欧人常有的金发,如果配上西装领带,往上海里弄一站,啧啧。
    D有着一颗孩子般单纯的心灵。每一次分给他应得的那份微薄的薪资,他那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装是装不出来的。
    一次在DOWNTOWN,他忽然让我停车,然后对路边行走的一个妇人喊,
    “Hi, Mary! I got a job! My boss, T! (我找到工作了!这是我的老板阿唐!)“指着我咧开缺牙的嘴笑着。
    妇人明显不记得D是谁,礼貌地点点头走了。D好长时间不能平静下来,告诉我妇人是个社工,曾给他许多帮助云云。
    有一次,从北温回来,到了Hasting大街,我多给了他两块钱,让他自己坐巴士回唐人街,我直接奔东去高贵林方向。
    第二天,D上了我的车,激动地对我说,“T, do you know who I met on the bus yesterday? (阿唐,你知道昨天我在巴士上遇到谁?)”
    没等我回答,D接着说,“My wife! she just went home after working then. We both have a job now, finally I can help her to support our family(是我太太,她正好那时候干完活回家。我们俩现在都有工作了,我终於也可以帮补我们的家庭了。)”
    那一刹那,我深深地为D的人性中美好纯真的一面而感动,也进一步理解了杜甫吟“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时的心境。只可惜我阿唐自身尚且难保,有心而无力。
    我在开自家小车时,通常很是绅士,从不与人争端。做了一段时间送货司机,人就转了性,时有一些小的冲突。可能是每天在路上开8,9个小时的车,常在河边,难免不湿鞋。另外,发生纠纷时,鬼佬见你是亚裔蓝领,通常言辞态度会很激烈,阿唐也不是好相与的,於是粗口手势就在双方之间展开。
    一次,后面一辆货车嫌我的车开的太慢,加速超过我时,顺手就给我一个嘀嘀,我当即嘀了回去。那白人司机闻声伸出头来叫骂着。都是华人习惯忍气吞声,才把这帮子鸟人的脾气惯大了。
    D摇下车窗,伸出中指,大骂一声,“Fuck you up!”
    那车立刻一溜烟地开走了。
    尽管一直在社会底层生活,D的内心深处还是很有自尊的。
    一次在送货中,要下到一个一人多深的地下室,D从上面把米袋扔下来,我在下面码放整齐。餐馆的华人老板大概有一点不满意我们的野蛮装卸,又不大敢对我发泄不满,火气就冲着明显是帮工身份的D来了,“You fucking don‘t do like that, It will damage my rice!(你他妈的不要这样干,我的米会摔坏的!)”
    一贯温顺的D突然来了脾气,也fuck长fuck短地回嘴。老板是一个老移民,英语不错,两人居然来来回回地不亦乐乎。
    开始,我还闷声一边看热闹,确实很多餐馆的老板待人极不尊重,杀杀丫的气焰也好。等到后来,老板的脸越涨越红,嘴里的词儿也跟不上趟的时候,我只好出面大声吆喝D闭嘴干活,餐馆老板才有机会扳回局面回骂了最后两句。
    我陪了个笑脸,“他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您大人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出了餐馆,D兀自气哼哼地抱怨,很多人以为他是垃圾一般,讲话从来都是蛮横无理。过了一会儿,D的火气渐渐平静下来,有一点不安地说,“T, Will that guy call your boss to compin that?(阿唐,那人会给你老板打电话告状吗?)”
    我安慰他说,“Don‘t worry about it, D. I will deal with it if something happen. (不用担心,D。如果出了问题,我会对付的。)”
    第二天,D很小心地问我,“How is going everything, T? Did your boss talk to you anything? (情况如何,阿唐?你老板跟你谈话了?)”
    “Nothing, nothing happened. But please don‘t argue with the customer anymore, never! That is the rule! (平安无事。不过,再也不要与顾客争吵了,这是规矩!)” 我半真半假地笑着警告他。
    “T, believe me, I wouldn‘t do that……, Yesterday I just kind of , you got me? (阿唐,相信我,我再也不会……,昨天我多少……,你明白吗?)” D语无伦次地表白着。
    不知道是在社会底层生活太久,抑或是真的受过什么伤,D很容易紧张,一紧张就手足失措。除餐馆外,不忙时我们也送写字楼和住家,每次一进到DOWNTOWN装潢的富丽堂皇的写字楼,D的动作就紧张的一蹋糊涂,出来后往往长出一口气,那迷惘的眼神好象一个小孩刚从迪斯尼乐园的扑克世界里走出来,一脸震惊、想往和难以置信的神色。
    最丢人的一次是送货去西温一户住家,一楼是石地板,天花板吊着灯,四周摆放着一些红木家俱,女主人让我们把米穿过客厅送到厨房,D扛着米在我前面走,我看见他的腿在颤抖,突然就连人带米滑跌在地板上。前不久家里要把地毯换成地板,我又想起了这一幕,还是忍不住要笑。
    慢慢地不止唐人街、DOWNTOWN和温哥华,我开始带D送北温、西温和本那比。这些地方通常都很好送,与唐人街比有天壤之别。一家一家的餐馆彼此又很分散,大部分时间是开车跑路。
    要么是D自已明白的,要么是D的老婆从他的叙述里明白的,总之,渐渐地,如果我不带D去唐人街、DOWNTOWN以外的地方,他会流露出若干不满。可我不可能天天带他去这些地方,举例说,北温今天只有一家订了10包米,如果我带D一起去,就要在送完DOWNTOWN后,经Stanley Park,过Lion Gate桥到北温,送完货再由1号HIGHWAY桥返回温哥华把D送回唐人街,我再掉头去送高贵林及以东一带或回家。这一趟转下来,少说也要一个钟,10袋米的运费都给他也还不够,而且绕路耽误了时间。
    有几次D和我讲条件,只送唐人街和DOWNTOWN他就不干。我最恨别人要挟我,所以每次都不客气地告诉他,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虽然每次他基本上还是嘟嘟囔囔地上了我的车,不过毕竟关系上就蒙上了一层阴影。
    NO.1退役后,小J和我接管了他留下来的地盘。公司又把NO.4找回来专司唐人街这一块鸡肋。我去唐人街越来越少,慢慢地,到我快要结束司机生涯时,D已经基本不再帮我做了。
    现在想起来,觉得很有些对他不起。付他低于最低时薪的工资,和我一起干了近一年的最繁重的体力劳动。好象有人说过,穷人剥削穷人比富人剥削穷人还来的狠,吾然之矣,因为要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赴美以来,曾有几次返加,每次都到唐人街转转,希望能再遇见他,道一声好,一起吃个小饭,听听他唠叨一下他的家他的太太他的孩子,他说过他的小女儿很象他,长长的金色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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