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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赶场

    外婆离开前的最后一个冬天。
    那天我从成都给她买了一双老北京布鞋带回家,她正睡在外公房间的床上,侧着身子,面朝着里面。我叫了她几声,她才“唉”了一声,声音很低,显得很虚弱。她慢慢转过身来,定睛看了我几眼,才把我认清楚,这个过程就像相机一开始在失焦状态,需要通过旋转对焦环才能使画面清晰。她如以往一样问了句:“瓜孙儿,你回来了啊”,并让我扶她起来。她的身体很僵硬,我小心翼翼的扶起她坐在床沿上,替她穿上鞋,正好合脚。她的情绪并没有因为有了一双新鞋而发生变化,彷佛一切物质的东西对于她而言都无关紧要了。
    从我有记忆起,外公与外婆就分房睡了,一辈子的冤家,一生从未间断过争吵,但是从来没有隔夜仇。前半辈子,外公年轻,身体壮,脾气暴,外婆没少挨打。后半辈子,五个女儿都长大了,外公受到了一致批判,局势就完全变了,通常是外婆放开了嗓子从房间里追着外公骂到大门外,外公只吸着纸烟一言不发,头也不抬,到了饭点又独自开始给一家人烧火做饭。逢年过节,女儿们也只拿钱给母亲,但并非不管父亲,只因外公是抗美援朝退下来的兵,每个月能从民政局领到一些烟茶钱,基本就够自个儿开销了。女儿们偶尔也给父亲买一件衬衫或一双皮鞋。
    外公还没有骑上老年摩托时,每逢赶场就骑着自行车搭上外婆上街,到了镇上,外公就到茶铺子里喝茶打牌,外婆就到街上转悠,等到中午散场,外公又载着外婆回家。我们家处在东岳镇和固驿镇的中间,离两个场镇的距离相仿,都不过三四里地,逢二五八东岳镇赶场,逢三六九固驿镇赶场。每逢赶场外公和外婆几乎从不间断,到场上也不一定非有特定的东西需要买卖,就是凑个热闹。在农村,吃的菜自己种,吃的油自己榨,老年人的一套衣服一穿就是几年甚至十来年,所以他们到场上,并无多少需要买的。但是有一样东西,外婆每次赶场必买,那就是给我的零食,她称之为“桃木李果”。油桃新上市的时候,我便有油桃吃,场上刚有西瓜卖,我就能吃上西瓜。甘蔗、血橙、麻花、发糕、桃片儿、薄荷糖......外婆总是换着花样的买给我,不曾有一次遗忘。
    外公买了一辆老年摩托车以后,老两口赶场赶得更远了,东岳镇和固驿镇不赶场的时候,就往更远的,逢一四七赶场的高埂去。外婆说高埂的草药齐全,鱼新鲜。
    最后一个冬天之前,还没有入冬。那天,过了晌午外公才搭着外婆从高埂回来,我们都已经吃过午饭,外婆从摩托车上下来时腿脚已经显得很不方便,需要人搀扶。她已经吃不下肉了,每顿只吃些菜叶稀饭。外婆端了一碗稀饭坐下,我坐在她对面,她边吃就边给我摆龙门阵,说我没在家的时候,哪天哪天差点就去了,后来被送到医院,输了几天液,又活转过来,现在是整宿整宿的睡不着,恼火得很。她说了一阵放下碗,身体躺在椅子的靠背上,手握着筷子无力地垂着,左右摇晃了几下脑袋。我感觉到她的身体真的不行了,悄悄地用手机给他录了一段视频,可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她竟没能熬到第二年冬天,那段视频现在成了她一生唯一的动态影像。
    在外婆生命的最后半年,赶场多为打针吃药,我大学毕业后长期呆在成都,也少有回家,所以并未陪她赶过场,除了一次和外公一起送她去场上的医院。小时候,外婆常带着我一起赶场,我还走不稳的时候,她就用单被把我捆在背上背着去,后来自己能走了,她就领着我顺着门前那条新沟一路走着去固驿。
    80年代末90年代初,路上跑的汽车还很少,当大官儿或大老板才能开桑塔纳,几乎没有私家车,谁家要能买上一俩嘉陵牌70摩托车,全村人都得去他家放鞭炮去朝贺,主人家就得弄上几桌好菜来招待宾客。那个时候结婚,娘家人把姑娘送到婆家去都用自行车,送亲的队伍由自行车和三轮车组成,自行车搭人,三轮车装嫁妆。嫁妆一般有温水壶、手摇式缝纫机、梳妆台、双开门衣柜、瓷盆、几连碗十来个盘子,凤凰牌或永久牌自行车,普通百姓人家差不多就这些。所以那个时候,有很多人走路去赶场,一到逢场天,新沟两边的沟坎上走满了赶场的人,大家一路闲聊一路说说笑笑,不会儿功夫就把脚下的三四里路程走完了。
    和其他老大娘一样,外婆赶场会提一个带盖的竹篼,后来是塑料的扁篼,竹篼和塑料扁篼好像是老年人的专属,年轻人一般都挎布篼或六角口的圆塑料篼,或者就把买来的东西直接放在自行车前面悬挂着的金属筐里。那些年,女孩儿们也还没有随身挎个包的习惯,因为没有钱夹、没有手机、没有各种银行卡会员卡美容卡、没有粉盒、没有各种带香的水、没有各种乳各种奶。她们每天的护肤手段也很简单,百雀羚、宝宝霜还有大宝,用手指蘸一点儿,往脸上一抹,手指均匀地在脸上化开,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出门了。这说的还是我母亲她们一辈,外婆那一辈花露水都少有用。但是女孩们真的很漂亮,尤其是那一口雪白的牙,一直到中年都整整齐齐雪亮雪亮的,没有污染的水土养人啊!
    外婆那一辈的农村老人,识字儿的不多,尤其是女性,十六七岁就嫁人,十七八岁就当爹妈,二十五六就带两三个子女,一对夫妻最多的能生十个左右的子女,但是一般都有夭折。因为吃不饱,所以养不活。越是难养活,越是要多生养,命硬命贱的总能活下来,老来才有依靠。可惜的是,终了,并不都尽人意,子女虽多,但是到了子女赡养老人的阶段,又都不愿意同老人一屋子住,每年只给些钱粮,而这些钱粮也仅仅够填饱肚子罢了,还得节衣缩食才能勉强度日,哀哉!外婆常跟我讲“大集体”时期的事,不分男女老少,白天都得去挣“工分”,吃大锅饭,这种集体劳作的形式无法调动人民的积极性,致使劳动效率极其低下,劳动成果微乎其微,分到各户的米粮自然就少,吃不饱饿死人就不足为奇了。连基本的温饱都无法解决,便无力去下读书识字的功夫。年老后,老人们不识字,不会歌不会舞,没有什么兴趣爱好,老年生活枯燥得像一段枯木,只等风化消融。有的把棋牌学会了就稍微好过一点,三五个凑成一桌玩长牌,赌注很小,老人们称之为“娱乐”,这才是真正的无女之乐。因为有这么庞大的需要娱乐的群体,所以场镇上便开了很多家茶铺子以供大家娱乐。外婆不识字,不会歌舞,连棋牌也不会,所以逢场天的赶场凑热闹就成了她唯一的娱乐。就像空气一样,人同样需要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才能很好的活下去,谓之“精神食粮”。
    孩童的“精神食粮”是丰富的,一堆沙土一节树枝都能在其心中幻化成一座乐园,玩儿一整天都不腻。沙土可以修砌成城堡高墙,树枝就是利刃长矛,两支军队在沙场上展开攻势厮杀,斩大将灭曹魏,樯橹灰飞烟灭只在顷刻间,直到母亲在厨房里吆喝说吃饭了,便就得胜凯旋。甚有至不借助任何物件,孩子们也能娱乐至极。有一次,外婆带着我顺着新沟去赶场,中途碰上一个熟人,外婆就和她聊开了。走着走着我被一个石头绊了一脚,于是就谋生了装一回瘸子的念头,想是等到那人看我走路姿势不对,询问外婆我是不是瘸子时,我又立马恢复正常,该是多么有趣。不料我瘸着腿一直走到场镇上,他们俩都没有理睬,计划没能得逞,更加点燃了我的激情,遂决定回去的路上继续瘸。我随同外婆与那人在场上逛完了所有的街道,心中竟一丝也不惦记那些平时最爱的油果子、酸辣粉儿,只想着回去的路上定要实现心中的周密计划。终于熬到散场,我们三人按原路顺着新沟往回走,我走在他们前头,加大了瘸的幅度,直走得脚生疼也没能引起关注,只好作罢。
    后来外婆的病痛日趋严重,再也搭不了车走不动路,再也赶不了赶了一辈子的场,而场镇上的喧闹却并未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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