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缘分天意(续6)

    莎莎老公和莎莎他们和他一样几乎同时发出的“是你”的声音让他的同事和阿KEN异口同声地说,“你们认识?”
    就在他和莎莎老公还沉浸在呆愣之中的时候,反应极快的莎莎已经把惊讶的表情换成了漫不经心的神态,然后淡淡地对阿KEN和他同事说到,“我们不认识,但以前经常在一个熟人住的地方遇到。”
    她的用词很得体,“一个熟人”多么巧妙的语言啊,他在心里赞许这个女人的聪明和急智,不禁仔细地打量起这个那天被他摔出门虽然多次在电梯和廊道遇见但却因为她的冰冷表情而从来都没有认真用心端详过的女人来。
    莎莎的身高大约在165左右,身材饱满但不胖;上下身匀称的比例让她亭亭玉立。白色的韩式衬衫微白的牛仔裤朴实无华但酷气自漏。(后来莎莎告诉他,她最喜欢的衣着就是白衬衫配牛仔裤,除了以前和雯逛街为了不煞风景配合雯的穿着而换装外,她基本上四季都是如此。好在本地气候宜人,冬天来了,她只需外套一件大衣即可。)
    乌黑的长发被发环随便地盘扎在头的一边,散开的丝发在空调的微风吹拂中飘逸;几乎没有化妆素面怡然的脸上白晰微润,隽秀的眼睛中流露着精明干练和坚毅,典型的当地女人的微扁鼻子和稍厚的嘴唇透露着质地的淳朴敦厚;象姚晨一样微大的嘴巴,不比江南女人的雅致和小巧,但大嘴吃四方的本地女人多是可以烧得一手好菜的美橱娘。可惜的是,似乎笑容和她有仇。
    莎莎这样的穿着和她的表情,让他联想到超爱牛仔装的台北市长马英九(当时马还是市长)夫人,周美青被台湾人称作酷酷嫂,只不知有没有人称呼莎莎为酷酷姐?
    若是把雯和莎莎此刻再做个对比的话,拿电视剧《粉红女郎》来做参考,他觉得特别地贴切和生动,甚至感觉有些传神和契合。某种程度上,雯是万人迷,仪态万千,美艳动人,骚味实足;那么莎莎就是男人婆,简洁利落,果断特立,喜怒分明。
    而若拿莎莎的外形和电视剧那个男人婆的形体来比对的话,容貌和身材都有多分相似,所差别的是,莎莎稍微比那个男人婆饱满些,那个男人婆有些偏瘦而且女性特征暗淡。
    彼此互换名片之后,已经恢复过来的莎莎老公意气风发谈笑自若地招呼大家坐下。接过莎莎名片后,他反复翻转了几下,在心里品味着莎莎的名字--LY莎。本地大姓之家,再依据莎莎的鼻子和嘴巴判断,她应当是本地人;Y莎?好有神秘和佛根色彩的名字,可否名如其人?(至于后来的悲喜交集,莎莎所做所为确也的和佛渊源有自。)但已经显露出来的气质和个性已经证明她的异乎寻常。
    莎莎老公帅气依然,看着他的表情除了刚刚时刻的惊讶之外,与常无异;但莎莎却是表情严肃,看他的眼神丝毫没有掩饰愤怒和不屑。
    惊讶过后,虽然已经开始对这个项目有些好感和兴趣的他,从见到莎莎和她老公开始,他就明白这个项目没戏了,所以接下来的谈话无关紧要,一切都是无所谓了。他们不可能会是他的业主,他也就无需客气和顾忌。所以他针锋相对地和莎莎对视几眼之后,我是流氓你能把我怎么样的心态油然而生,他开始坏笑着用眼角瞟着她。
    但他毕竟还需要给同事一个面子,应有的职业素养让他还是对阿KEN和莎莎老公的询问有问必答,而且还因为莎莎的眼神让他超水平发挥了,这大概就是男人爱在女人面前故意显摆的臭德性之一。
    整个谈话过程,莎莎几乎一言不发,这让他同事过后大呼奇怪,连称反常反常。同事告诉他,以往类似的场合多是莎莎主导议题,同时她的问题极多,尤其是追问细节方面更是积极主动不余遗力;同时莎莎看他的表情和眼神,也让同事甚至阿KEN(事后,另与阿KEN交谈得知)都察觉出他和莎莎之间一定有什么问题存在。同事甚至逼他彻底交代,可他能说什么呢?只能摇头说没有。但同事不信,唠叨着:猪不吃食狗乱咬、鸡飞上树高声叫,必有大震;莎莎横眉冷对怒目沉默,定有歹迹。
    在谈话过程中,他捕捉到的几个细节让他印象深刻。
    首先是莎莎与她老公之间坐椅的距离。当时他们三个人的顺序是阿KEN、莎莎、莎莎老公,这个顺序也表明了在他们中间,莎莎的主导和决定地位;但值得观察的是莎莎的坐椅与阿KEN和她老公之间的距离,明显的是莎莎离阿KEN更近些(这个观察在他的脑海中被存储,后来居然激活他的联想,最终引爆了他和莎莎在那些年里他们一起度过的第二个情人节的吵架和流泪。),每次她老公的坐椅稍微往她那边有些移动时,她都会跟进往阿KEN那边移动,从而保持和她老公之间的最初距离。她的这个举动,让他玩味不已。
    其次是莎莎的左手在翻看文件时,依然有些吃力,可见那天她被房门夹伤的程度,但她每次都是眉头微蹙而已;同时他离开的时候,她礼貌起身相,右腿有些拖拽。这让他有些愧疚不安,觉得那天自己对一个女人用那么大的力气有些过分了,虽然此一时彼一时,情势异也。(这个愧疚后来成了莎莎与他撒娇的缘由,让他领略着莎莎酷型之外的别样女人味。)
    回到他的工作室,他把刚刚交换来的名片分类放入名片夹后,立即开始他自己的工作。在他看来,与其把与莎莎他们会谈作今天日志的主题,倒不如把他和同事小聚作为主题更恰当,因为他根本就不相信会有什么希望。
    生活就是这样,希望往往在失望中产生。所以若遇困境,你可以不抱希望,甚至还可以失望,但请永远不要绝望。“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第三天上午,他接到同事电话,告诉他业主决定把工作交给他做,请他明天上午过去详谈。
    这,显然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同时也让他对莎莎和她老公,特别是对莎莎开始刮目相看,他甚至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自问:换他,他能做得到吗?
    虽然他对这个项目产生了不小的兴趣,特别是同事所说的莎莎他们那近乎苛刻的要求所带来的挑战,更让他有一试身手的渴望。“下棋找高手,弄斧到班门”,毕竟安于现状但雄心未泯仍怀激情犹藏梦想是他的性格,对酒放歌做宅男但壮怀激烈心未死是他目前状况与心态的写真。
    但他沉思过后,还是觉得放弃。不为别的原因,就因为莎莎。
    从这个项目的总包阿KEN来说,经他同事的极力推荐,加上那天现场沟通,虽然“同行相忌”多有发生,但需要合作的时候,大家还是会“同行相亲”的。再天才再杰出的设计师也不可能一个人包打天下的,毕竟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取长补短才是王道。所以,他不担心阿KEN会和他之间有什么问题,甚至以他过往的经历,他有信心最后和阿KEN成为朋友。江湖荡久了,什么样的怪侠没见过呢?最终不都成为朋友了吗?
    至于莎莎老公,在那件事情之前,大家彼此并无交往只是点点头,井水河水而已;而那天突发事件,虽然他亲眼目睹莎莎老公之不雅,或许会让莎莎老公感觉难堪丢脸。但整个过程,他与莎莎老公并无冲突,最后也只是匆忙各讲一句话而已。而让莎莎老公难堪丢脸的是莎莎,跟他没有任何搭旮,至多见面大家有些尴尬just so so。
    其实在他心里,他连尴尬都没有,因为他不觉得那天莎莎老公有什么丢人现眼的,至多是运气不好或者做事不够小心谨慎。男人嘛,谁有机会能不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至于被他看到穿小雨衣的果体,那更不是问题了。男人之间,谁还在乎这个?反而倒有些佩服他很有责任感,即使委屈自己也要未雨绸缪先穿好小雨衣;同时这个社会,若不是有伪道学**WW制定了很多臭规矩,哪个人会喜欢穿衣服?国外的“天体”度假营开一个火一个就是最好的证明,回归自然,是人类内心永恒的渴望。所以对于和莎莎老公的合作与配合,他相信一定会非常愉快,因为他欣赏年轻有为的男人,特别兼具帅气锋锐的男人更是让他羡慕不止。
    但是,莎莎呢?
    从第一次见到莎莎,他就因为她那冷颜酷面而不愿多看,而莎莎因为他看雯的色相对他产生的鄙视更让他忿忿然而心有戚戚焉。女虽亦靓但非凡尘,敬鬼神而远之。若非天有不测,相信他和她应当会永远平行。
    那天的突发事件,从情理法三方面来讲,他和她各有自己的诠释。于他而言,在情,他喜欢雯,帮雯理所当然;在理,他是男人,助雯天经地义;在法,雯罪不至死,出手没错。于莎莎言,在情,好姐妹和自己老公上床,悲情冲天;在理,民俗旧规淫妇当死,浸猪笼骑木驴皆为不过;在法,破坏他人家庭婚姻,雯虽无刑责但民赔难逃。所以,他和莎莎没对没错,各自角度而已。
    但若从莎莎角度来看他在那天的表现,则他是雯的帮凶,是别人偷驴他拔橛的小丑,是没有是非色迷心窍的猪哥,是阻挡她快意恩仇的绊脚石,更是拉偏架的路人甲。如果说前面的几个角色还不足以让莎莎对他仇怨满怀的话,毕竟那些都是他猪哥本性的体现;那么拉偏架的路人甲则绝对会让莎莎对他恨咬牙根除之而后快了。生活中常见,A不再继续追打与之打架的B,而是全力甚至痛下杀手对付拉偏架的路人甲。这就是天可容不平却难恕不公。
    所以他理解莎莎再次见到他时的愤怒和不屑,而且还真心地有些佩服莎莎的反应度、控制力和涵养。虽为女人,绝对不输给男人,甚至算得上是奇女子了。在他心中,尽管还留有那天莎莎疯狂的影像,但已经开始给莎莎好评分了。
    他不知道莎莎老公是如何说服莎莎接受他而同意把工作交给他的,但从他的角度来说,以他那天对莎莎所作所为,若与莎莎一起共事,他自己也感到别扭和不好意思,更不知道将让莎莎如何面对,情何以堪?
    思量再三,他感谢同事的推荐并请同事告知业主因为他实在忙不开,请转告他的抱歉。
    午休刚过,他手机的短信声接连响起,三条短信相继出现:
    1、我是LY莎,那天见面时对你的态度很不合适,请谅解。
    2、相信你的胸襟不会不如一个女人。
    3、希望我们合作愉快,一起把这个项目做好。
    这三条短信,他反复看了又看,五味杂陈,但他什么都没回,就是等,因为他知道莎莎肯定会有电话打来。他翻出了莎莎的名片放在案头。
    一个小时过去,他的电话响了,他边拿电话边看莎莎的名片,他以为会是莎莎,但却是他同事的电话。他边按接听键边想难道自己判断错了?
    “罗哥,忙吗?跟你讲几句话方便吗?”同事熟悉的声音。
    “还好,你讲。”他回答。
    “那好,你稍等,有人跟你讲话。”同事讲到。
    “你好,罗工,我是LY莎。首先谢谢你那天过来,你的很多见解我们都很认可。刚刚我们与卢工(他同事)商量了一下,想登门拜访你一下,看你什么时候方便?”。莎莎虽有男人婆的风韵,但声音却是本地女人的标准,轻柔但绝无嗲味,这句话更是自然流畅,仿佛与他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哦,不麻烦了。”他知道他只能这样回答。
    “那好,明天上午8:30见。”她的声音不大,但却肯定他一定会来。
    “好吧。”他知道他已经别无选择,因为莎莎已经掌控了局面,他不能不答应,他那些拒绝的理由即可土崩瓦解;同时,对于这个电话,从开始的期盼、电话响起的兴奋、确认号码后的失望到真正与莎莎讲话时,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不出所料的得意反而是忽然觉得紧张,有些害怕与莎莎讲电话,也许是他内心的愧疚让他如此。(但这种紧张与害怕后来贯穿了他与莎莎交往的全部过程,则是他始料未及并且身不由己的。)
    放下电话,他叹了口气,他知道与莎莎的这次交手,他完败。如此强势又聪明的女人,他无招架之力,除了佩服只能是继续给她加分。
    首先,若是莎莎先直接打电话给他,很可能他不接,而被别人故意不接电话总是丢面子的事,所以她先不打电话就排除了电话被他不接的可能性,同时也为自己保留了面子;而发短信,则他没办法拒绝非接不可,接了就一定看得到。就这样,她利用充分了短信与电话的不同来达到了同样与他沟通的目的又很好地保护了自己的面子。
    其次,短信还具有私密性。就是说,短信发了什么,若她不想给周围的人知道的话,周围的人不仅看不到内容甚至都不知道她有发短信给他。而电话则不同,若非莎莎特意回避别人,否则周围的人是可以通过她讲电话而判断出电话内容和对方是谁。而刻意回避别人讲电话,很容易引起周围人的更多猜测。她与他之间的问题,除了她老公,她显然不希望别人知道,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她要处理与他之间的私人问题,用短信恰到好处。
    接下来,从短信的内容来看,第一条信息请他谅解但不道歉,这样既给了他面子又不让她自己过于违心;第二条信息运用激将法,让他若再拒绝时,则会显得非常不男人;第三条信息展示了她的自信与诚意,她相信他一定会答应,同时也表示了会配合他工作的态度,公私分明,有为有不为。
    简而言之,这三条信息,主要给了他收回拒绝的台阶,同时莎莎自己不卑不亢。
    而接下来的电话则同样是大有学问。
    首先让同事用手机打给他,然后莎莎来讲话,充分显示了她性格中的小心谨慎。他见过她的风风火火,但她同样也有谨慎的一面。这个电话就是如此。她先发信息给他,尽管给了他台阶,但她不能确认他是否真的接受,也就不能确认是否会接她的电话,所以用他同事电话巧妙地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他没办法在同事面前作出不接她电话的失礼之举,如此可见她绵密的思维。
    其次,在给他足够的时间消化短信的基础上,她再与他讲电话,相信他会耐心听她讲完,从而保证她有时间让他听她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只要他能够听进去,那么她就有可能说服他。
    在具体的语言组织上,先表示感谢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然后肯定他的能力获得他的共鸣,让他从内心开始接受她,最后用商量过后要拜访做理由,既让他感觉他被重视,因为他们特意商量来决定登门求贤,同时又把时间的安排交给他,让他再次感受到他被尊重。换句说,以她与他的关系,她主动放下身段,无论她自己心中怎么想,但这样客气对他,她给了他足够的面子。
    最后用有具体时间的约定来显示她的自信和诚意。有了短信的铺垫和电话的沟通,特别是在他同事的见证下,在她给了他足够的台阶和面子之后,再次诚恳请他见面,他还能不答应吗?他若再不答应,岂非不知好歹了?所以她自信满满。
    也正因为如此,他败得心服口服。他不知道莎莎的过往如何,更不知道她的背景怎样,但这次交手,让他相信,莎莎为人处事确有与众不同的个性:良好的沟通技巧、得体周全的语言、拿得起放得下的心胸、绵密的思维、谨慎从事的作风、过人的聪明、充分的诚意与自信,这些已经足以让这个女人在如此的年龄就能操控这么大的项目,同时也保证她一定会成功。
    人人都渴望成功,但成功绝非偶然,与一个人的个性息息相关。个性决定命运,命运决定人生。
    他决定明天去面谈,但心中的疑问也加深了。莎莎和她老公如此年纪就敢操纵这个项目,到底是何方神圣?莎莎和她老公之间都谈了什么,让莎莎如此改变?
    第二天上午,他准时和他们见面了。
    阿KEN因为要赶飞机,所以把三楼那些图纸和设计说明简要地跟他做了交接,告诉大家,他最迟后天就返回,下楼走了。在不同城市间奔波的飞人都是如此,上午在甲地,中午在乙地,晚上在丙地,在穿梭中,在不知不觉中,岁月和年华悄悄流逝。
    这次莎莎对他的态度有了明显的变化,尽管依然没有笑脸,但起码没有了敌意。她礼貌地跟他打了招呼后就不在看他,而是一直看着手上的文件开始给他讲解他们的要求。
    简单地说,莎莎他们的要求就是突出这个城市的特色,家的味道越浓越好,功能上越舒适越好,格调上精致中展现典雅。
    他边记录莎莎的要点,边翻看阿KEN留下的资料。阿KEN的设计虽然富丽堂皇前卫时尚但却没有显示出这个城市特有的风韵;在视觉上,过于奢华、金属化和前卫感,让会所的商业味道很浓,这会让已经沧海桑田的中年人感觉不舒服,而泡会所的主力又恰好以中年人为主,因为年轻人更青睐的是Pub。所以他觉得应当在室内增加些切合主题又恰到好处的体现这个城市特色的字画、条幅及花卉盆栽,从而烘托适合中年人的口味的舒适感觉来。至于具体细节,他要回去反复研究和思考才行。
    莎莎老公则就他的费用问题提出了他们的方案。他们确实大气爽快,诚如最初他同事跟他讲的那样“钱不是问题”,开出来的条件让他很满意。这更坚定了他接受这个活的意愿,谁都不会跟钱过不去。
    莎莎老公讲话的时候,他特别看了莎莎几眼,他发现她根本看都不看她,眼睛45度斜视着其他方向,表情平静而超然。他明白她心中恨意依然。
    会谈结束的时候,莎莎老公送他去乘电梯,出乎他意料的是,莎莎不仅起身相送还主动伸出手来和他握手,这让他始料未及而有些举足无措了,他真没想到她会这样做,匆忙中他甚至有些受宠若惊。她的手很细长,也很柔软。
    “这个女人不寻常!”他回去的路上反复哼唱着这经典的京剧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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