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下午,如常上班,面对同事小许的殷勤笑脸“沈姐,刚才那位美女,介绍我们认识一下啊”,我竟还能含笑以对。
老编分配采访任务,我亦欣然应承。
“小沈,今天好像特别勤力啊!”
我微笑着回答:“下属勤力,主编您难道还不开心么?”
没了爱人,就只能紧抓住手中的工作,不知道这算是现代女性的幸还是不幸?
采访很顺利,稿子亦如常过关,窗外,红日衔山,余霞满天。
121气象台,依旧是那个甜美的声音,此后的一周依然会持续晴朗天气,呵,连触景伤情的戏分都不肯为我安排。
下班后,婉拒了昱文同行的要求,独自一人,慢慢踱回住处。
走到半途,脚下已经生疼,只得放弃,站在路边休息。
街道一侧,整齐的一排服装精品店,玻璃橱窗内,映射着穿梭往来的人流,这其中,我那张失魂落魄的面庞,尤为突出。
何苦来哉,忍不住苦笑了声,旋即转头,伸手拦了一辆计程车。
“南华小区,谢谢!”
回到家,下意识的说了声:“我回来……了!”
忍了几日的眼泪,纷纷坠地。
我用了四年的时间,习惯了右侧那双有力的臂膀;又用了三年的时间,去努力习惯四周的空荡。而现在,还未完全习惯他重又回到身边的味道,又该去习惯独自向隅的情景了。
罢罢罢,既然刺的我生疼,不如悉数剜除,一次的锥心刺骨,总好过夜夜芒刺在身。
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站起身,将靠近阳台的那个柜子拖了出来,细细整理。
左首最底层的那个抽屉,存放的,是我和他共有的美好回忆。
他送的第一束花,干枯了之后,我放在太阳底下晒了十日,小心的装入真空袋中,保存至今;
第一份生日礼物,是竹雕笔筒,刻的是牛郎织女图,鹊桥相会的日子,恰是我出生的那一天;
那对粗糙的不忍卒睹的情侣瓷杯,是我和他的杰作;
我依偎在他身旁的那张画像,是在长城脚下,一位老画师所赠;
圣诞节,因为来不及织围巾,我匆忙为他织就的手套,他带去国外,又放在行李箱中一并带了回来;
出国后,他给我寄的第一封信,无需拆开,结尾我依然记得:相聚的时候,总是很短;期待的日子,总是很长。如果你要想念我,就望一望天上那闪烁的繁星,有我寻觅你的目光!虽然是摘录的诗句,可是,却让我感动了很久;
放在靠抽屉边沿的那个琉璃碗,是他第一次回国时,特意为我带回来的;
……
七年,几近十分之一的人生,我和他,积累了太多太多的东西,而今,都要一一割除,心,又岂会不痛?
收拾东西时,从相册里翻出数十张与他的合照,忙碌的双手顿时停了下来,呆呆的坐在窗边,看着那一张张灿烂的笑脸,久久无法回神。
平素不喜照相留念,偏偏他酷爱留影存记,每每都只能依了他,于是,每逢外出旅游,到最后,总会带回一大堆底片。随手取了一张出来,清澈的湖水边,桃花开的正艳,与他两相对望,眼底,是难得的妩媚。
手一抖,照片随之滑落,我跌坐在地上,只觉万箭攒心。
满眼的笑脸,一地的伤心。
壮士断腕的勇气不是没有,可是,想是一回事,一旦真正付诸行动,又是另一回事。
我看着地上的那一大叠照片,心潮起伏。
烧也不是,撕也不行,这些照片,有着我最温暖的记忆,要我亲手将它们烧毁撕裂,我做不到。
末了,我把照片放入纸袋中,明日,将其悉数埋入地底,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也最终会化为无形。
翌日清晨,接到他的电话时,我忍不住在心底叹笑,最后一次,我们俩还是这般默契。
“我们,分手吧!”
四个字拉开序幕,五个字收尾,七年的时间,这一刻,真正成为过去。
从此,这个温暖的怀抱,这个柔和的笑容,这个沉毅的声音……有关他的一切一切,都彻底交由另一名女子所拥有。
沉默了许久,他抬首苦笑:“七襄,原以为可以让你幸福的!”
心酸,凄怆,怨怼,齐齐涌上心头,我看着他,半晌无语。
父母相继离世之后,我的内心,一直都是寂寥萧索,是行远,给了我温暖和幸福的感觉。在我心中,他早已不仅仅是恋人这一个身份,已经成为自己最亲的那个人,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他不在身边,即便我孤身一人,心的那一头,想到还有那样的一个人,也在牵挂着我,就会觉得依然甜蜜。
因为有这份牵挂,所以,深夜徘徊街头时,也不会寂寞的渗骨!
而今,剪断红线,剪断牵挂,剪断我和他之间所有的一切,这一天,注定是我刻骨铭心的记忆。
“日后相见……”察觉到声音有些哽咽,我连忙低下头,压低了嗓子,“就当陌路吧!”说完,逃也似的冲出了茶室。
去音像店挑了几盘影碟,周星驰的《大内密探》,好莱坞的动画片《小**快跑》,《胭脂扣》拿了三回,最终,还是放下了。
很轻松的两部电影,可是,却看的我黯然神伤,几近落泪。《大内密探》中刘嘉玲摔马的那个镜头,我差点掩面而泣,与当日笑着和室友讨论下一个情节的情景,大相径庭。
境随心转,或许,应该挑一部可以让我大哭一场的影片。
中午12点,起身给自己煮了一碗泡面,是自己最爱的红烧牛肉口味,加辣的那一种,上学时,宿舍楼内仅有的一台微波炉,面前一溜排着的队伍,几乎十之八九都是这种泡面。加一个**蛋,放少许紫菜,掀开盖子,在那时,就是上等的美味了。
可是,这一次,加足料的泡面,却没有了印象中的那般鲜美,是我多放了红肠和虾米的缘故么?
看着剩了一大半的面条,我忽然有些哂然,原来,什么东西,到最后,都有可能会变的。
除了无奈的接受,你还能做的,就只有笑着去理解。
下午,收拾完厨房,忽然兴起,挽起衣袖,开始整理我的小窝。从大房间搬去的那几大摞书,因为那时两人都没有什么时间,除了他整理完毕的那一小部分,剩余的,都还横七竖八的搁在角落里;地板也有三天没擦了,鞋底的印子已经清晰可见;衣柜里还有一大半春装,压在箱底的那些清凉夏装也该出来面见主人了……
统统收拾妥当之后,我已彻底瘫在地上,疲沓的环顾四周,窗明几净,所有物件,齐整有致,整个空间,也明亮了许多。
始终还是劳动最为实在,一分辛劳,就会有一分收获。
晚间,坐在电脑前,看着面前的屏幕,不知道该在地址栏里填入什么符号,只能对着空白的网页发呆。
转头看向窗外,远处,霓虹闪烁,再远处,星罗棋布。
心中微动,关了电脑,起身,出门。
“蓝色星空”内,有人举杯向我微笑。
乔柏舟!真是有够巧,我亦对着他颔首,脚下,却依旧往另一边的吧台移动。
服务生笑着问我:“想喝什么?”
“57度潞州大曲酒,可有?”
他登时愣住,看着我,眼神里满是困惑。
一旁有人前来搭讪:“小姐,我请你喝一杯吧!”
我笑着转向来人:“好啊,我要白开水,18度的那一种!”
对方亦有些呆愣,怔怔的看着我。
乔柏舟也走了过来,笑道:“给她一杯gordon’sgin。”
服务生问了句:“andtonic?”
他摇了摇头:“纯饮!”继而回头看我,“你进来就是来买醉的,是么?”
我盯着架子上的各式美酒,脑海中,很自然的窜出那句话:“举杯消愁愁更愁!”
可是,当那杯液体摆在我面前时,我依然毫不犹豫的拿起酒杯,仰头喝了一大口,辛辣的味道顿时从喉口一直冒到鼻腔,我强忍住出声呛咳的冲动,可是,依然抵挡不住眼眶里水气的凝聚。
侧身,见他只是看着面前的杯子发呆,忍不住问道:“你不喝么?”
“你可以醉,我却不行!”他笑着解答我的疑问,“否则一会谁送女士回家!”
不知该如何对答,我亦开始发呆。
“七襄,你知道眼泪往外流和往回咽的区别吗,其实,也不过是苦涩的滋味再加一倍而已!”他握了握面前的玻璃杯,低声说道,“想哭的话,就别憋在心底!”
差一点,只差一点,泪水就从眼眶中落下,我抬首,又喝了一口,不可以哭,尤其是不可以在他面前哭,不断的在心底喃喃。
不远处的座位上,有人开始高声喧哗,我看了一眼,旋即将酒杯放下。
他看了我一眼:“怎么不喝了?”
我笑:“不想让外人观赏免费的醉酒秀!”
他伸手将我的酒杯挪开,从椅子上站起身,笑道:“走吧,我送你回去!”
坐在他身侧,我偷瞄了他一眼,有些恍惚,想不到,我和他,也有这么和平共处的时候。不经意的,从车窗上方的镜子中看见他的面庞,神情凝重,眉棱紧蹙,心,一跳,眼前,活脱脱八年前的乔柏舟。
待他转头,低声问我:“怎么了?”我差点从座位上跳起。
忙不迭的摇头:“没事,专心开你的车吧!”
他依然看着我,眼神中,满是探究的意味。
“沈七襄!”须臾,他忽然叫着我的全名,“你是不是永远都要这么倔强?”
“啊?”习惯性的偏转头,我盯了他几秒钟,继而轻道,“我只是选择自己能接受的东西!”
他叹了口气:“其实,他回国,就已经做出选择!”
我坐直身子,和他对视:“看到没有,在这一刻,双眼能看的,就只有这一个方向,我们都是普通人,没办法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他转过头,将方向盘慢慢左打:“可是,在我看来,他爱的,始终只有你!”
“那又怎样?”有些恼了,声音,顿时高了八度,我沈七襄不愿和其他女子分享一个人的感情,至少,现在如此。
他亦不再说话,一心看着前方的路况。
我深吸了口气,看向车窗外,街道一边,熙熙攘攘,繁华喧闹。但对我而言,这满眼的热闹,不过是城市的一道风景而已。欣赏,可以,只是不能把它作为目的地。
梦想的家园,是安宁和温馨,身处闹市,现时的我们,已无法做到心远地自偏。
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忽然把方向盘一转:“陪我去一个地方吧!”
“游乐园?”站在大门口,看着那些大转盘,实在忍不住要讶异。
“整修之后新开的夜场,怎么,有没有兴趣?”
我摇头:“你自己玩吧,我先回去了!”话还未说完,已被他一把拉去售票窗口。
摩天轮,跳伞塔,旋转木马,还有过山车,一直玩的我两腿发软,脸色惨白,声带也差点被撕裂。
忍不住冲着他大吼:“你不知道我有恐高症么?”
他咧嘴一笑:“发泄完了没有,如果不够,我们再坐一次!”
死命抱着一旁的灯柱,我瞪着他:“如果你不怕明天横尸街头的话,就来试试!”
他走近我,将我的手指一个个掰开,然后拖着我往右边走去。
只得求饶:“我真的不行了,再坐一次,到时你衣服的清洗费我可不负责!”
他忽然笑出声:“你没听到我刚才跟你说么,我现在,是要送你回去!”
脚下微顿,我看了他一眼,随即叹了口气,刚才四周那么吵闹,怎么能听清楚他的每一句话。
回到家中,连洗澡都都觉乏力,只差没瘫在盥洗室里,跌跌撞撞爬到卧室,不到三分钟,就已沉沉睡去。
一夜好眠,醒来时,闹铃早已响过,好在不用先去杂志社报到。匆匆洗漱完毕,我将头发随意一扎,快速冲出房门。
买早点的半途,挑了两份娱乐杂志,可以在路上先看看同行们新爆的八卦。打开,不外乎绯闻,分手,情变……其实,明星的生活,也比普通人精彩多少,只是,头的,生活,总要继续!”
“真的没办法挽回了?”
我摇头,本身不够完美,因此,更为渴望一份完美的爱情,半颗心,不足以满足我的。
“这个行远……真不知该说他什么好!”
见她又开始摩拳切齿,我苦笑道:“昱文,其实,算起来,我是没有资格去责怪他的,这三年来,陪在他身边嘘寒问暖的,不是我,而是她。最难消受美人恩,换作是我,也会心动。”
只是,为何心还是觉得痛?
“沈七襄,你这是说的什么胡话!”昱文站起身,大声喝道。
我拉了她坐下:“帮我祈祷找到下一个白马王子吧!”
“七襄,你真的没事?”她看我笑着点头,亦跟着微笑,“有人说,失恋是最好的减肥方法!”
“可也有人说过,失恋是暴肥噩梦的开始。”我笑着拿出昨天下午刚刚在街边称量的体重卡,与三个月之前相比,不过是0.1公斤的区别。
“记得吗,我曾对你说过,能打倒沈七襄的,永远不可能是爱情!”
一个人,生活了三年,灯泡换过两回,卫生间整修过一次,甚至煤气炉都能自己动手修理,更不用提零零碎碎的琐细小事。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回到一个人么!现代女性,十八般武艺,虽不敢说样样精通,可是,至少,耍弄几招花拳绣腿,应该不是太困难。
“七襄!”昱文俯身靠近我,轻轻合上我的手掌,欲言又止。
我仰首,用力眨眼,将双眸中的水气逼回,笑道:“或许,我真的不够爱他!”
不曾黯然神伤,没有容颜憔悴,旁人看来,沈七襄依旧光鲜照人,哪里像个失意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