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我依然在爱1
方懋扬先来,他们爱得真挚。谭谏严后到,她再也无法毫无保留地爱他,她爱上他之前不忘考虑他的收入。人品。能力,甚至身高。长相。可是这也是爱情,这样的爱是有比较的,这些考虑,并不妨碍他们相爱。
江远和半夏的联系很频繁,三天两头就能收到他的email,她回过去的邮件也很快就能看到回复。这让她不禁要怀疑,江远是不是每日只抱着电脑都不用做别的事?
这日半夏又给江远回邮件,邮件里写道:“老部长一切安好。他说他想要曾孙了,让我催催你。我的缘分都来了,你的缘分什么时候来呢?”接下来半夏去郑州参加学术研讨会,会议为期两天。第一天晚上半夏偶遇老同学,故友重逢,自然要庆祝一番。
对方是她读研时的同学,后来到香港工作。“这两年内地发展很快,我都有些羡慕,想要回来了。”“香港设施环境都好,何来羡慕一说?”“压力太大,人才太多。我这样的高学历,到了那边就成了二流水准。”“你要回来,可就是引进人才了。”“哪里有你想得那么轻松?你是一个人,来去自由。我可是拖家带口的,我先生的工作不可能随我调动。”她嫁了一个商人,当初婚礼上的风光,连半夏在北京都有所耳闻。
已为人妇的女子感慨很多,“当初以为嫁给他就是挚爱了,以为会一生幸福。可是到头来,爱情慢慢平淡了。他父母又一直不想让我外出工作,那时候因为我的学历欣然接受我,现在竟要求我做家庭妇女!既然这样他们何必又要一个有文化的女人做老婆。媳妇?这不是平白糟蹋我的人生吗?”她的声音幽怨。长期家庭生活的不如意使她的眉头总是拧着,已有纹路。
这是当初他们学校最优秀的学生,这样的学生往往都有远大志向。
酒吧里有年轻的男女在劲歌热舞,动作火辣。酒入口很烈,味道却醇厚。
她当初毕业被学校推荐去香港的医院,嫁得也极好。夫家有钱,丈夫也疼爱她。她这一辈子也算是顺风顺水,可现在半夏却是在听她对生活的抱怨。
半夏忽然有一点儿仓皇。生活难道都是以悲剧结尾?
半夏回酒店查收邮件,看到了江远的回信。这一次他回信很晚,她看看时间,足足晚了两天。
从信里她似乎能想象得到江远的表情,他一定是笑着打听她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都没有向他介绍。她看到他怪她没有把他当成朋友时,轻轻地笑了,在回给他的邮件中详细地介绍了谭谏严。或许她没有意识到这封信发出时自己的心情并不轻松,可能带着些微的苦涩。
研讨会结束半夏回到北京,此时正值秋高气爽,她仰起头来,天空依旧是灰蓝的。
“机场里的巴士很方便的。你这么忙,何必还来接我?”她这一问,谭谏严没好气地笑了。他原本并未打算来接她,可是坐在办公室里,偏偏脑袋里老想着她,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然后才突然想到,这女人太过分了,去郑州两天,竟然一个电话也没有打给他!
于是不满蜂拥而来。所以他就这么来了,撇下一切事务,有一点儿怒气冲冲的味道。
他很少这么没有自制力。他想:反正是碰到她就是见鬼了!
半夏看他神色微变,手在他眼前挥,说:“眉头都皱起来咯!”他低头一看,被半夏的笑容迷惑了。他收回思绪,也朝着她笑,说:“怎么会是皱眉头?我眼里都带着笑。”说着他逼着半夏认真看他的眼睛,“不信你看看!”半夏没办法,只得仰起头来看他的眼睛。他的目光很专注,可是半夏却没有注意,只怔怔地盯着他瞳孔中的自己,那个明明是很温柔地微笑却有一丝茫然的自己。
她收回眼神,觉得心里凉凉的,仿佛初秋的温度已经叫人吃不消了。
半夏年纪不小了,母亲常催她结婚,“妈妈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孩子都好几岁了。”天下母亲怕是都说过这种话,半夏觉得她一定是在电视上听到过,觉得耳熟。
“我有男朋友了。”她母亲惊喜地试探:“是上次那个?”她轻轻“嗯”了一声。孔半夏的妈妈在电话那头笑道:“我第一眼瞧见那孩子,就觉得你们会走在一起,这叫有缘。”又聊了一会儿,她母亲才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
她把这件事告诉了谭谏严,“我妈妈说她看得出来我们两个有缘。”他哈哈大笑,笑声爽朗,手一抬,搂紧她,让她坐在自己的怀里。
他高出她许多,她坐在他怀里显得很娇小。
“半夏,你什么时候想嫁给我我就把你娶回家,做我的太太。”他看着她的双眼,很是一本正经的样子。他这样也算是变相地求婚了,他谭谏严生平第一次向女人求婚。当然他隐约感觉她现在还没有做好嫁给他的准备。
半夏确实一下子心慌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慌乱。这样的慌乱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并不喜欢谭谏严。
她的表情到底逃不过谭谏严的眼。他心底微凉,可脸上还是默默地笑着。他的唇靠近她,开始细细地吻她。
他感觉xiong口有个地方像是被刺了一下。他告诉自己这只是时间问题,他对自己的魅力有信心。他也该对这个小女人有信心的。
他紧紧地抱着她,舌头寻找着她的,与她抵死缠绵。他只觉得怎么靠近她都不过分,他心底有个洞要靠她去填平。可她给他的总让他觉得不满足。
男人都是贪婪的,得寸就要进尺。她总是卡着她的感情,那么一点一点地赏赐给他。她不知道,终有一天,他渴极了,会惹得他兽性大发。
两个人仿佛上了天堂。他紧紧地抱着她,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身体荡漾进她内心深处。
谭谏严低头看着半夏。虽然他只大她几岁,可他的事业的发展过程,确是耗尽了他的心血。
他年纪轻轻当上远光的董事长,人人都说他是身世好,他却只能嘲讽地笑,也不解释。
他是生得好吗?不,他绝不这样认为。
他从小就很努力,忍别人所不能忍的,亲戚朋友们曾经的践踏仿佛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
现在的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举手投足俨然是世家子弟的气派。要从那样的地位爬到这一步,有多艰辛?有多苦涩?
胡岚在分手的时候骂他已经修炼成精,祸害人间。他确实对不起胡岚,对她下了狠手。
可是对半夏,谭谏严觉得自己的心是柔软的。是他的修为一下子倒退了几百年,还是他本来就是人生肉长,没有那么冷酷无情?
江远从国外回来了,回来得突然而且莫名其妙。
一下飞机,他没有回家就去见了孔半夏。
他在医院里看着穿着白大褂。满眼惊讶却略带笑容的孔半夏,开口第一句就问她:“你是真的喜欢谭谏严?”半夏一下子怔住了。这样的问题未免过于唐突,江远不是这么没有风度的人。
她责怪道:“你这样的表情,让我觉得你是喜欢我才这么一下子飞回来,质问我为何抛弃你另结新欢的。”江远面色一僵,血冲到耳后。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小心地打量她。半夏却不知道她说对了!
半夏只是笑,显然她不过是开了个玩笑,并没有注意江远怪异的神色。相反,她比较关心江远为什么这么说。
江远的回答让她感到意外。“我认识谭谏严。半夏,这个人并不适合你。”江远说了他所知道的谭谏严的过去。
晚上半夏回到家里,谭谏严还没有回来。她站在厨房水池边拣菜,心里却想着白天江远说的话,酸涩油然而生。
水龙头里的水哗啦啦地流下来。绿油油的菜叶在池子里漂着,悠悠地漂到一起,又被骤然冲下的水推散。
这时候一只手横伸到她眼前,几下旋转,关了嗡嗡作响的水龙头。
那是一只修长的手,指甲也修剪得干净整齐。这可是她的功劳,她想起自己昨天抓着他的手,一面一剪子一剪子剪掉他多余的指甲,一面和他说笑的情景,不由得一愣。
半夏转过头,谭谏严已经一脸好奇地站在她身后许久了。他问她:“在想什么呢?水溢出来了都不知道。要是平时也这么发呆,有多少病人要遭殃啊?”他唇角勾出笑,本来英俊的五官在这样的表情下又添了许多光彩,显得更加出众耀眼。
他宠溺地叹一口气,推推她,自己开始洗菜。这些日子,他对她越来越好,看着她的目光也越来越柔情四射,时常笑盈盈地叫她两声半夏,就像是在叫家人。
半夏也回以一笑。她抬起沾着水珠和菜屑的手轻轻理了理他脸颊边的头发。
他不躲不避,很自然地任她的脏手弄脏他爽利的头发。
她缓缓地开口求证白天里江远的话。
“谏严,认识这么久了,我还不知道你母亲叫什么。”当然这只是江远所告诉她的一部分。她只问这一部分,她告诉自己只问这一部分就够了。太多,便太伤人!
谭谏严突然变了表情。他看向她,目光暗了一下,然后神态自若地洗菜,把菜抖出水面。
“我母亲姓谭,叫毓雅。”谭谏严没再看孔半夏,双目盯住菜叶,脑子里思绪飞旋。他思考着是什么人告诉她什么了?告诉她的目的又是什么?
“我随母姓,你会不会觉得奇怪?呃?”他反问她,试探她的反应。
他看明白了她飘来的目光,那目光里有怜惜。心痛。他被她看得心头一软,可是眼光仍然幽暗。
半夏双手环抱上谭谏严的腰,头靠在他肩膀上。她的下颚抵在他背上。谭谏严的背很宽厚,她从来不知道这样宽阔的肩膀背后隐藏了那样艰辛的往事。
她知道谭谏严喜欢被她这样抱着,因为她抱上他的时候他的背稍微颤抖了一下。
女人都是心软。母性强烈的动物。她告诉自己:“我不管你的过去,我只要你的将来。”谭谏严感觉视线突然模糊。他狠狠地把她拽进怀抱,低头吻上她的唇。
她的唇干燥柔软。他迫不及待地探舌敲开她的牙关,完全忘了技巧,只是本能地探索她,抚触她口腔里的每一寸柔软。半夏也以从来没有过的热情回应他。
好半晌,他才放开她,唇畔牵出一丝柔情。
“先吻到这里,我还要炒菜!”半夏的脸一阵羞红。他真坏,搞得好像她强吻他不放似的!
半夏抬起头来才发现谭谏严眼圈有一点儿红,她看得分明而且仔细。谭谏严被她这样注视着,脸上竟然出现一丝尴尬。
孔半夏的爱心泛滥了,此刻她心里又痛又爱,竟恨自己怎么不早点儿认识他!
半夏想着想着,就又舍不得他做菜了。她推推他,抢来锅铲。谭谏严嘴角一弯,乐得轻松。
他站在一边问她:“今天要吃什么?”她一边炒着菜,一边回答回答:“炒小青菜。白菜回锅肉。冬瓜排骨汤……”其实她的工作也忙,并不花心思在这样的事情上,念出来的这几样虽然都是她最拿手的,可也是几乎天天都上他们的饭桌的。她念的时候都有一点儿不好意思了,悄悄看了他一眼,他好像从来没有抱怨过。
好像谭谏严这个人很好糊弄,她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一点儿都不挑嘴。
半夏知道他是个很懂吃的人,山珍海味向来不缺,这么甘愿吃她做的粗茶淡饭,不容易。
她为他的态度生出小小的成就感。
谭谏严好糊弄吗?
他正眯着眼站在半夏身后,看着她忙里忙外,这是为他忙活的小女人。其实他精得很,以前胡岚也美其名曰请他尝她的手艺,可是那怎么瞒得过他?他一动筷子便知道是哪里的外卖。
他也不点破她,心里讥诮地笑一笑。
可看眼前熟练拿刀。手脚利落。对于油腻血腥连眉眼都不眨一下的半夏,觉得她真彪悍,可他就喜欢这样的彪悍!
谭谏严靠近她,说:“宝贝,你现在的眉眼像是开出花来,美不胜收……”尾音略微拉长,余音在半夏耳畔缭绕。
吃完饭,她趴在他xiong口,听他第一次主动说起他的母亲。他也是一时兴起,明明睡下了却硬是要拉着她一起坐起来。他弯着身子,兴致勃勃地打开床底下的抽屉——半夏从来不知道原来那里还有抽屉的。她抬眼看过去,就见谭谏严从抽屉里取出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老照片,边角处都磨白泛黄。照片中女子的美丽是半夏从来没有见过的,她惊讶于这样的人间绝色,并试图从那女子的眼角眉梢找出一点儿谭谏严的影子。
最后她评价道:“你的鼻子最像她,挺直秀气。”他靠近她,“呃”了一声,显然对她用“秀气”这个词并不满意。
怎么不能用呢?他本来就长得极好了,如果是女人一定绝顶漂亮,就是男人,现在这般也是俊美无比。
长得这么好的男子多半天生招女人喜欢。半夏想:他肯定心里偷乐着呢吧,还不满意!
他嘴角勾起,目光饶有兴趣,说:“你怎么这么色!看来我们应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他熄了灯,张牙舞爪地仿佛要把她生吞活剥。
这一刻正是月黑风高,他做着爱做的事,而过去的回忆都到此为止。往事只待成追忆,可很多事情是不适合被重提的。
谭谏严带半夏去参加谭家的家宴,所以半夏没有自己开车,而是在医学院上完课后站在校门口等他。他最近换了新车。买车那天是他们俩一起去的,说是让半夏给参谋参谋,可他自己早看准了车型。当他昂首阔步地走向那辆宝马时,她微微地惊了一下。
售车小姐一脸热情,仿若她也是熟客,“谭先生上次来买车的时候,我就知道那辆奥迪他开不久。”她默不做声地听着,看他试那车的各项性能。他漂亮的眼睛此时因为含笑而微微往上挑,风华无限。
他轻声跟她说:“半夏,这车不错。”这车子当然不错,她想,男人一定天生对车有某种执著和狂热,就像女人对爱情总愿意飞蛾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