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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长生天眷顾的牧羊人(2)

    帖木日布赫的降生,把石头瞬间带入另一种男人的境遇,阿爸的境遇。他的心除了保护一个女人之外,还马上产生了护犊之爱。当然,在帖木日布赫会说话之前,阿爸这个称谓虽变成了亲身的现实,但还没有进行那种精神上隆重的仪式,依然有些被动,而且孩婴一般叫母亲要先于叫父亲,这让石头有些小小的嫉妒和不安。当有一天,石头第一次听到帖木日布赫喊他“阿爸”,这个几十年相当陌生的“阿爸”称谓瞬间跨越了层层障碍,变成了他自己的一种身份。于是,他想到了他那位陌生阿爸的前车之鉴,便庄严地向长身天发誓:不仅要保护好自己的女人,而且还要保护好自己的儿子,避免上一辈给下一辈带来的不幸!
    一个长期风餐露宿的放牧男人,本着一颗虔诚的心,开始慢慢扎进广阔草原的深处,有了自己的根。在这样生存绝对不是容易之事的年代,寻找维系“根”的物质是石头不小的负担,可在他那如荒漠和草原一样孤寂的灵魂里升华成了“一个顽强活着,有所盼头的人。”是的,顽强活着,有所盼头!
    这一切与石头相关的好事,都不是想象所能发生的,甚至他如今都不敢想象眼前如实如真的一切!
    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与一瘸一拐走在草原里放牧一样的神圣,他一天的光和热都无私奉献出来了。夜晚回毡,身子虽是疲惫的,但他轮廓上洋溢出厚重的微笑是自然和愉悦的。
    放牧是生存,而生存除了放牧,还增添了草原人独有的马头琴声。不论走了多少代,是欢悦还是痛苦,都以优美的琴声全部告诉苍老的祖先,既是忏悔,也是骨头里传承的血脉的共鸣。
    石头大概三十多岁了,说大概是因为从没有弄清自己是何年生人。懵懂记事到如今已过去二十多年,他粗略估计自己该活了半辈子,所以就三十多岁了。
    三十岁,对于在残酷环境下的放牧人,似有些生命分水岭的味道,长期吃风喝雨,忍饥挨饿,加之过度劳累,身体渐渐透支了。若与中原人相比,蒙古草原人的寿命要相对少些,虽说牛羊肉为主食,但严峻的自然条件和其形成的生存习性并不太适合人类生命的“安居乐业”,再者文明程度也远远不够,光疾病带来的死亡就远远超出了同时代其他的文明地域。
    石头在遇见乌伦珠日格之前,生存环境艰辛,在农奴那段岁月里,吃在羊圈,睡在羊圈,夏天如蒸笼里煎熬,冬日在寒冬中苟延,活生生一个会说话又不敢说话的“牲畜”。落魄的主人死后,他自然成为了一个的放牧人,一切活计需靠自己的双手打理,楞头青的毛小子吃了上顿没下顿是常有的事,饿归饿,可毕竟熬得住,一次将就,两次还将就。有时候几乎四五天也喝不上一口水,嘴唇裂的撕开了口子,尤其在温度极高的羊群中,那贪婪的苍蝇特别眷顾,总萦绕在血红的嘴唇周围,伺机大饱一餐。它们可以为生存豁出蝇命,而石头却为了羊群忘却了自己的身体。渐渐的,他养成了一种不好的习惯,常常为了放牧而忘记了放牧的终极目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石头靠着一匹老狼没有死去,也拜一群狼所赐,瘸了右腿。从此他再也不能骑马放牧,只能左腿拖拽着右腿,一摆又一摆,一步又一步,吃力地干着活命的“老本行”。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被一朵圣洁的彩云救回了如草原上羊粪便一样卑贱的命,他还获得了那朵彩云的芳心。乌伦珠日格嫁给了石头,那个她救下的男人,也是她可以托付终生的男人。石头在乌伦珠日格的细心照料下渐渐康复,照料是爱的奶水,滋养了他的骨骼,使他真正升格为一个蒙古汉子。腿是瘸了,却丝毫不影响石头放牧,再顽劣的牲畜,遇见他就温顺了,羊群是那样,马匹也如此,他就如一本长身天慈悲下的经本,驯服了牲畜的烈性。
    长生天赐予了石头一位贴心的女人,在他为家庭提供一切生活所需的基础上,衣食有了人操料,而且那放牧后的疲惫身体不再像从前那样任意躺在一个旮旯里孤寂了,一个女人柔软身体里那颗温暖的心,如甘露般滋润了石头干瘪垂死的灵魂。
    于是,他一生所要的意义也变成了现实。而他能回报妻子的亲爱唯有拼了命的放牧。是的,绝对要相信,乌伦珠日格是幸福的,即便那么一个什么都没有的艰难岁月里,却什么都不缺,不仅不会饿死,而且愈活愈有盼头。石头是如铁一般坚硬的汉子,可毕竟是个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的人,累了半辈子,一刻也没有休歇,有些不支了;胳膊上的力气不如从前力大如牛了,吃喝也不能狼吞虎咽了,腰板和小腿遭遇天气变化也变得娇气了,原来黑如木炭的乱发吊出许多白发来。唯没有变的是他不爱说话的性子,遥望日月发呆的神情,以及对乌伦珠日格的不二的忠诚,对牛羊马备至的护爱。
    就石头与妻子的这些年的变化——乌伦珠日格比从前更丰满了,更会疼自己的男人了;石头老练沧桑多了些,身体垮了些。而这些平静的变化,大概就是无情的岁月烙在有情男人与女人和灵魂上的印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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