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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桃花、李花,一树树开放、又一树树凋去,春光渐深、也便渐晚。这段时间,季禳一直在紧锣密鼓张罗着战事,也教了我很多事,除了国家的各种知识,还有骑射,只有音乐他不许我,还说什么“我救你出来时那调子,你不要再哼”,天晓得,我都几乎忘了那是什么调子了,心想,莫非哼得很难听?就有些自卑。但其他事上,又从没见他嫌弃我。
他甚至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重新教我写字,写几个,看着,摇头笑笑:“又连笔了。”
“程昭……我以前写的字,也有连笔。”我抗议。
“是,那是行楷。”他神情刹那间恍惚,“你还是喜欢行楷?”
我偷偷看了看他的脸色,他好像不太喜欢?“那个,你、明明你自己写字时也都有连笔……”我看过他的手书,字迹龙飞凤舞,比程昭然的字还飞舞,旁边注着“体璋”,就像黄光字东海一样,体璋是他的字,二十岁上取的。我有点儿想问他,我梦里有一个人,也有玉旁的名字,不知是谁?却老忘了问。
“朕是男人,草书也不妨。”他笑。
“我现在跟你一样!”我挺胸。哼,布条在里头裹紧,绯袍金带的程昭然,天下哪个敢说我不是男人?不过……看着他的眼神,我不知为什么又软下去,“好吧,正规的楷书也很好看……”就是写起来有点累,呜。
“是,很好看吧?”他的眼睛亮起来,“赵体好,就从《寿春堂记》临起好了,朕陪你临。”
他说到做到,真的陪我,一笔一划都陪下去,云脚在窗前爬过,那么美那么好,像是永远都没个收稍。“如果我睁开眼睛时,连字都不认识,连说话都不会说,你还教我吗?把我当婴儿,一点一点从头教起,也可以吗?”我忍不住轻声问。他没有回答。我回头,他伏在案上,已经睡着了,脸压着字贴,阳光如金粉,洒下来一角,他的睫毛如蝴蝶的触须,雪白宣纸上那一个个颜体字,映着他的呼吸,秀妍得要化掉一般,他说得对,小楷真的适合女人。他在努力把我向女人的方向培养,我知道。
手指轻轻伸出去,不敢碰触,只是凭空描画着他睫毛的形状。我没有下定决心当女人、也没有下定决心当男人,不管是作为女人的水玉、作为男人的他、还是游走在两者之间的程昭然,活得都好像很辛苦的样子。我能不能活出另一种方式?我不知道。
我的手指停在他发脚。是不是有小虫子叮了他一口?脖颈那里有个小小的红点,我的手忍不住伸过去、再伸过去,直到与那红点只有一丝头发的距离。
我现在有点理解他当初看着我脖颈时的感觉。他越是有伤痕,我越是想触碰他。如果他伤得太重,我当然会心疼,但比起完美的他,又好像有一点点伤口的他会更可爱似的。我也不知这算什么心理。
他睫毛动了动,似乎要醒过来。
我弹跳起来,蹦回椅子上,想捉起笔,结果却是抱住手臂:该死,抽筋了……
结果季禳不是被别的,完全是被我抽筋的哀鸣声吵醒。“怎么写字写写,也会搞成这样的?”他好气又好笑,边替我揉着,边问。
“写字……对啊,就是写多,才会抽到筋。”我抬头,“要不我们去骑马?射箭?”这些都好玩,比酒令还好玩。我还记得他第一次教我射箭,太阳不知在头顶的哪儿,总之整个空气都那么明亮,我几乎睁不开眼,香喷喷的含笑都开了,不在射场上,是在远远的那蓬树里,可是隔了那么远都能传过香味来,脑袋不晕,都要烘得发晕了,又不烦燥的,只是微醺,春天的空气就有这么神奇,
——也许神奇的不是空气,而是他的臂膀。
“手不能抖,定住,对着你的目标。但也不能对得太正,因为这段距离,箭会往下落一点的,你要估到你把它射出去的速度、再估量它在这段时间里能下落多少,给它留出向上的余量,才能让它最终尽可能接近红心。”季禳把着我的手,“你看,左右还是偏了。左右是不能偏的,至于向上,大约上到这么多……”
我的手还是抖,最终弓箭稳若磐石定住了,是他的功劳,不是我的。为了更好的帮我瞄准,他的眼睛尽量离我眼睛近一点,于是,他的脸也贴得离我好近,真的好近,发丝都摩挲在一起,我呼吸不畅。
有一种人,离得太近了,是会夺走你的呼吸的,像毒药一样。有没有可能再中毒下去的话,隔出一段距离都被他夺走呼吸?那让人怎么活呢。
我向外挪挪。
他的手指顿了一下,叩动:“——这样射出去。”
箭矢“夺”钉入箭板,离红心很近,我笑:“让我自己射,皇上。”
他沉默了片刻,放开我的手,走到离我一臂之外,那整整一天,都没有靠近我超过这个距离,射完箭后,拿一碗水给我:“这是淡盐水,流完汗后最好喝些盐水,可以补充体力。”没有笑。
我想这不是他的错,是我的。我根本理不清自己的心情。人类的一切事情都已经够复杂,而人心,又比一切事都还要复杂上万倍。欢喜和悲伤会交缠在一起,向往与恐惧也并不是截然分离,这是不可以用理智和逻辑来分清的难题,该用什么来分清呢?我也不懂。
我只好把它们抛到一边,享受阳光、风雨、骑射,这些我统统喜欢,真的喜欢。而且我有天份呢!现在我知道,对于一般人来说,骑马不是那么好学的,我能几天内学会纵马奔驰,可算“天才学生”一类。必定是程昭然的身体素质实在太好,无形中助了我一臂之力。而我多希望快一点、再快一点,把程昭然会的东西都学会,然后我可以向她都没有去过的领域进军,把她的影子彻底抛在后面,到那时,我才真正能昂首挺胸作我自己。
“所以,可不可以去骑马射箭啦?”我郁闷的望着窗外大好阳光,再问一遍。季禳替我揉着筋,装作听不见,自顾自道:“以后抽筋,如果我不在你身边,你这样揉,能不能记得?如果出血,而且比较多的话呢,哪里出血,就顺着血脉往上摸,压住,就可以止血。”他顺着我的手腕轻轻向上划,“譬如,这样……”
“痒的啦!”我缩回手,“不可以骑马吗?”想让我更女人一点,就连马都不叫我骑?那我会生气!
季禳放下手来:“想出去玩,先作首诗我听听,格律规则应该都记住了吧?试以骑马为题,以马为韵如何?”
我呆立半晌:“那个……你不是说诗一般都用平声韵字结句嘛。马是仄声,也可以作诗的吗?”
他纵声大笑:“是,亏你还记得!这次就算你考及格了。”
我被他引得也笑了。这一刻,我想我一生都会记住,窗下满是阳光,我们笑在一起,好像什么阴影都没有。他按他的心意塑造我,我也由着他。这真是我们的黄金时间。这是盛春。
季禳对我这样恩宠,旁人看在眼里,自然有不屑一顾的、也有很多上来巴结的。我八字里就没有作贵人的福分,一被巴结,拍马屁的人脸没红,我自己脸就先红了,腿肚子转筋,恨不能隐身逃遁,但时候久了,难免也有逃不掉的时候。
晖京朱雀大街上,最初开的那几树海棠快凋尽的时候,我像开赴刑场的义士似的,跟着十余位官员,骑马的骑马、乘轿的乘轿,赴宴吃喝去。柳枝已经长得很长了,春风一吹,有几根拂着我的马头,景致是真好,要是能弄点儿泡椒凤爪、再来盏紫薷饮,据地大嚼,当为一快。为什么偏要穿戴整齐去应酬?唉,我觉得人生真无奈。
吃喝地点定在“允松楼”,听说很有点儿名气,是诸级官员会朋宴友的首选之一,远远望去,在垂杨之上,两层高的门脸儿,雕梁画栋,果然气派。还没走近,就听到琴声。
琴音不高,极幽静样子,似乎很容易被忽略,然而终是忽略不了,像栏外的一角月光,能把人心照得澄澈,很美,只是寂寞。
我仰首望着楼上。是什么人,弹出这样的声音?
旁边有人凑过来笑道:“侍郎爱听琴么?真是风雅!”
我脸一红,并没回话,琴音忽然断绝,接着便起了嘈杂声。
我眉头一皱,下了马,将缰绳交给店家,快步进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一看见嘈杂中心的那个男人,我不由得一怔。
他不算多么漂亮的男人,眉毛太浓、肤色太黑、嘴唇太阔,唇边那个笑容又太过吊儿郎当,可是目光中有什么东西,冷得像冰、利得像刀光,我一时有点儿发怵。
“出了什么事?”我低声问旁边的小二。
“客官!那一位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不给钱哪!您说,天子脚下,朗朗乾坤,这叫什么事?”小二摊着手抱怨。
“酒,我是喝了,酒帐,我不是正在付吗?难道这件衣服抵不得你们的帐?”那男人道。
他身上的外袍确实已经半褪,看起来轻薄朴素,织得倒是精密,我也不懂够不够抵酒帐的。
酒店掌柜的急着跑出来拦:“哎哎,客官!脱衣服到后头脱,咱们前头还做生意呢,您这真是——”
他拦得快,不如那男人手脚快,一闪、一转,外袍便彻底的褪下来,只剩一身雪白中衣,领子也没拉紧,露出半角淡褐色健美胸膛,一手挟着古旧的琴、一手挽着外衣,笑呵呵道:“囊中青蚨身上衣,都是坦荡荡事物,何故厚彼而薄此,前者可以在台面上付,后者就要请到后头去?”
“唉,唉,”掌柜的一脸的哭笑不得,“那您,好歹来后面估个价——”伸手拉他,一边就瞄上了他的琴,“反正这酒帐总得偿上就是了——”
“多少钱,我来吧。”我迈步上去。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又到了我身上,我脸有点红,清清嗓子,拉着掌柜的到旁边说话,还是躲开满堂注目礼比较好——“多少钱?”
掌柜的报了个数,我也不知道算高还是低,总之付得起,就直接付了。掌柜的挺高兴的道:“客官,您真是爽气!一瞧您就是个贵人!您想往哪儿坐?哎哟,张太傅一席的呀!诸位爷,瞧该掌我这嘴,这都没认出来,还瞎问。爷,这边走!”
我被搞得面红耳赤。不就是付个钱吗?举手之劳的事,免得人家又脱衣又当琴的,何况人家又是帅哥,保护帅哥人人有责……咳咳,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换了谁到我这个位置,都会这么做的不是吗?固小事尔,招出掌柜的那么多话,我实在脸红。
埋头,顺着掌柜的手势,举步去上胡梯,眼角余光见到那男人静静立着看我,我胡乱向他拱拱手,撩起衣襟上胡梯——
“这位好男儿,是何人耶?”他朗声在后头问。
唉,程昭然的钱,我拿来作人情,这算什么好男儿?我愧不可当的拱手:“惭愧惭愧……”旁边帮闲的早报出来:“则这位就是兵部侍郎,程大人!杀退真族刺客、朝堂一力主战的就是他了!”
酒店中的人听见这句话,十个里面站起来八个,有的肃然对我行注目礼、有的狂揉眼睛、有的不由自主近前来对我拱手……呃,我的威望有这么高?下次出门时,我是不是应该戴个面罩的干活……只不知他们若知道我在季禳面前大发的那些歪言乱语,又不知该作何感想了。
耳边刮到悄悄的惊叹声:“这样的英雄好汉,居然长得这样的——嗯嗯,秀气?”
听那意思,是想说“长得这样的娘娘腔”吧?好,好,我知道了,下次我会戴个面罩谢绝参观……
持琴男人对我注视了片刻,目光像要把我凿透似的,而后唇角扬起来:“哦,那末是程侍郎?”古琴漂亮的画个弧线,改为横抱,“代偿酒债之恩,且让我抚琴以酬。”
“好。”我笑了。他如果要道谢,那我是不好意思的。至于琴嘛,他弹得好,我又愿意听,何乐而不为。
这次宴席作东的张太傅,亲自到楼梯口接我:“啊呀程侍郎?哈哈哈哈!来了、来了?快快里头坐。就等你呢!哈哈哈哈!还不快里头坐。”姿势那叫一个爽朗、再加一个亲热!
我实在是笑不出这么高官级别的“哈哈哈哈”来,勉强振动声带陪了几声,自己觉得像干笑,张太傅倒不介意:“这位朋友琴弹得很好嘛?可以到那边坐。我们这次,很有几位喜欢听琴的同僚嘛!当然,第一个要说程侍郎。侍郎是个风雅人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的老天!佛祖说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这倒不难,难的是明明没什么可笑的,都能笑成这样,实在得有超越佛祖的胸襟与度量,才能表演出来啊。我擦汗。
持琴男人唇角歪了歪,像是嘲讽,倒也没说什么,就到下首坐了,琴平放于膝,定了定心,举手要抚。忽又有人“咚咚咚”的上楼,是宫里头的公公,捧着一纸手喻,“宣兵部程侍郎即刻进宫晋见。”咳,季禳这个催命鬼!我茶都没喝一口,只好起身告辞。少不得又跟席上人团团拱手,说些“好可惜啊,没办法啊,以后再聚啊”这样的说话。
持琴男子徐徐把手拢在袖中:“果然,连听一场琴的缘份也没有了吗?”脸上并没有特别不悦,可那个语气,不知为什么就让我觉得无限惶恐,深深拱手道:“惭愧!兄台见谅……”
太傅替我开口留客:“这位朋友,还是可以留下来的嘛。我们这里,正可以赏赏琴嘛。若是能等到侍郎回来,还可共赏之,哈哈哈哈!”
持琴男子唇角斜了一下,这次确定无疑是个嘲笑。他没有回答太傅、甚至没有看他一眼,抱琴而立,向我点个头:“他日有缘再见,当偿君此曲。”就这么潇潇洒洒离去。满房间的人,被他搞得面子都很难看。要说太傅的涵养是真好,仰天打个哈哈:“哈、哈哈,这位江湖朋友,脾气很特别嘛!”旁边人也忙跟着打圆场,气氛又融洽了。我跟着公公下楼进宫去,比那男子晚了也就几步,出去已看不到他。黄昏的气息渐渐在朱雀大街上弥漫开,踏青的游人们正兴尽还家,贪玩的儿童还在牵着长线放风筝。那个奇怪的男人,到了哪里呢?我的目光不自觉的沿着长街上下寻找他,直到公公向我示意:“侍郎!这里,喏,这里!”
啥?我一低头,才发现我自己的外衣也没披好。刚刚酒楼里热,略宽了宽,出来时随便一拢、忘了将带子重新系过,如今骑在马上、给风一吹,半边肩膀滑下来,领口都是斜的,成什么样子!怪道街上行人老向我行注目礼呢,原来不是看我长得帅,而是看我衣裳不整!
我老脸一红,忙把衣服拉拉好,也不敢再开小差了,老老实实骑马,一路无话。进了宫,季禳负手立在窗前,神情竭力要装得平静,但是闪闪发光的眼眸出卖了他。
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吗?好事、还是坏事?我跪地:“臣,兵部侍郎程昭然,见驾。”
“昭,你来看这个!”季禳的声音难掩激动,拉着我,叫我看一份文书。
文书的语言依然是官话,晦涩得不得了,我经过这段时间的恶补,对这玩艺儿的能力已经得到了显著提高,目光落上去,读过一行,顷刻会意,不由得“咦”了一声。
这是一份密报,说“真主古苏那”——也就是真族的头人主子,名叫古苏那。话说这是什么称呼啊,汗一记先——嗯,此人的脾气越发的凶残暴躁了,亲自到明达山指挥军队劫掠、顺便打猎游玩,一有不合意的事,对身边人轻则打、重则杀,毫无恻隐之心。因季禳新调配的边防力量还过得去,劫掠的真族军推进步伐不是很顺,真主古苏那同志很愤怒,斩了几个先锋队长,又命将鹿、狐等动物关在场子里,让他挥刀砍杀取乐,还把这个为赌赛,有一场,他砍下六个鹿头、四只野猪头,而有个侍卫,叫寂里的,杀得比他多,赢了他,古苏那同志气得不得了,亲手把场子旁边的“镇茵石”举起来,一家伙就把寂里的脑门开花了——正所谓你敢赢我的彩头、我就爆你的猪头,再汗一记——唔,因此,跟着他的小弟有的就不乐意了。原来北方的游牧民族分支众多,本来谁也不服谁的,真族战斗力最强,几年征战下来作了北方草原老大,号令草原,莫敢不从。但老大也不能当得太随心所欲是不是?不然下头难免要不安生。尤其有一支,叫“柴犬族”的,本来战斗力就不弱,真主号令各族一起南下抢劫时,这柴犬族就是当先锋队的,出师不利,真主古苏那挥手一砍,砍掉的就是柴犬贵族、二首领亲侄儿的脑袋,而镇茵石那一砸,砸死的刚好又是柴犬二首领的妻弟,所以二首领特别的不乐意,跟李朝安插在北方的奸细接上头,就打算作个汉奸——哦不,是犬奸——里应外合,把古苏里老大手起刀落也咔嚓那啥了,大家都有好处。
“怎么样,是不是一个开战的机会?”季禳喜悦道。
“二首领的可靠程度如何?”我犹豫片刻,问。
“已经查实,他的亲威确实死在古苏那手里,他对古苏那也一直不是特别忠诚。而且,就算他临阵脚软,古苏那之残暴令得其内部人心动荡,也是事实。兵法曰:‘因势破之。’如今敌有破灭之势,我军可乘势而击。”他道。
“击,可以击到什么程度?”我低头筹划。
“北虏已经进犯孔地北部,据达明山,夺文城。我们至少可以把文城夺回来,再相机行事。”他道。
我吁出一口气:“南人注重一城一地,而北人游牧为生,一战不利,唿哨散走,休养生息之后又复来骚扰,夺回一城的意义不大。”
“但至少打了他们的气焰!而且,如果能除掉古苏那,众蛮群龙无首,力量就会大大削弱!”季禳道。
“是,所以,如果出击,就必须是稳、准、狠的一击。如果陷入缠斗,对我们不利。皇上能做到吗?”我蹙眉担心。
“朕可以。”他郑重回答。
“如此,百姓有福了。”我轻轻道。
“你放心。蛮人春暖草长,正在兵力强壮时候,而我朝春季正要农耕,不能倾尽国力与他纠缠,否则易陷入青黄不接,朕都明白。”他一手负着,一手指在卷宗上,絮絮对我陈述手头的战力、以及开战的胜率,仿佛只要说服了我,也就说服了他自己。
他的身上,有淡淡香气,应该是某种植物吧,清洁而宁静,就像整个春日午后、一样的气味。我有点儿恍惚,对于这样的男人,好像什么都可以相信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