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节

    海棠、桃花、李花,一树树开放、又一树树凋去,春光渐深、也便渐晚。这段时间,季禳一直在紧锣密鼓张罗着战事,也教了我很多事,除了国家的各种知识,还有骑射,只有音乐他不许我,还说什么“我救你出来时那调子,你不要再哼”,天晓得,我都几乎忘了那是什么调子了,心想,莫非哼得很难听?就有些自卑。但其他事上,又从没见他嫌弃我。
    他甚至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重新教我写字,写几个,看着,摇头笑笑:“又连笔了。”
    “程昭……我以前写的字,也有连笔。”我抗议。
    “是,那是行楷。”他神情刹那间恍惚,“你还是喜欢行楷?”
    我偷偷看了看他的脸色,他好像不太喜欢?“那个,你、明明你自己写字时也都有连笔……”我看过他的手书,字迹龙飞凤舞,比程昭然的字还飞舞,旁边注着“体璋”,就像黄光字东海一样,体璋是他的字,二十岁上取的。我有点儿想问他,我梦里有一个人,也有玉旁的名字,不知是谁?却老忘了问。
    “朕是男人,草书也不妨。”他笑。
    “我现在跟你一样!”我挺胸。哼,布条在里头裹紧,绯袍金带的程昭然,天下哪个敢说我不是男人?不过……看着他的眼神,我不知为什么又软下去,“好吧,正规的楷书也很好看……”就是写起来有点累,呜。
    “是,很好看吧?”他的眼睛亮起来,“赵体好,就从《寿春堂记》临起好了,朕陪你临。”
    他说到做到,真的陪我,一笔一划都陪下去,云脚在窗前爬过,那么美那么好,像是永远都没个收稍。“如果我睁开眼睛时,连字都不认识,连说话都不会说,你还教我吗?把我当婴儿,一点一点从头教起,也可以吗?”我忍不住轻声问。他没有回答。我回头,他伏在案上,已经睡着了,脸压着字贴,阳光如金粉,洒下来一角,他的睫毛如蝴蝶的触须,雪白宣纸上那一个个颜体字,映着他的呼吸,秀妍得要化掉一般,他说得对,小楷真的适合女人。他在努力把我向女人的方向培养,我知道。
    手指轻轻伸出去,不敢碰触,只是凭空描画着他睫毛的形状。我没有下定决心当女人、也没有下定决心当男人,不管是作为女人的水玉、作为男人的他、还是游走在两者之间的程昭然,活得都好像很辛苦的样子。我能不能活出另一种方式?我不知道。
    我的手指停在他发脚。是不是有小虫子叮了他一口?脖颈那里有个小小的红点,我的手忍不住伸过去、再伸过去,直到与那红点只有一丝头发的距离。
    我现在有点理解他当初看着我脖颈时的感觉。他越是有伤痕,我越是想触碰他。如果他伤得太重,我当然会心疼,但比起完美的他,又好像有一点点伤口的他会更可爱似的。我也不知这算什么心理。
    他睫毛动了动,似乎要醒过来。
    我弹跳起来,蹦回椅子上,想捉起笔,结果却是抱住手臂:该死,抽筋了……
    结果季禳不是被别的,完全是被我抽筋的哀鸣声吵醒。“怎么写字写写,也会搞成这样的?”他好气又好笑,边替我揉着,边问。
    “写字……对啊,就是写多,才会抽到筋。”我抬头,“要不我们去骑马?射箭?”这些都好玩,比酒令还好玩。我还记得他第一次教我射箭,太阳不知在头顶的哪儿,总之整个空气都那么明亮,我几乎睁不开眼,香喷喷的含笑都开了,不在射场上,是在远远的那蓬树里,可是隔了那么远都能传过香味来,脑袋不晕,都要烘得发晕了,又不烦燥的,只是微醺,春天的空气就有这么神奇,
    ——也许神奇的不是空气,而是他的臂膀。
    “手不能抖,定住,对着你的目标。但也不能对得太正,因为这段距离,箭会往下落一点的,你要估到你把它射出去的速度、再估量它在这段时间里能下落多少,给它留出向上的余量,才能让它最终尽可能接近红心。”季禳把着我的手,“你看,左右还是偏了。左右是不能偏的,至于向上,大约上到这么多……”
    我的手还是抖,最终弓箭稳若磐石定住了,是他的功劳,不是我的。为了更好的帮我瞄准,他的眼睛尽量离我眼睛近一点,于是,他的脸也贴得离我好近,真的好近,发丝都摩挲在一起,我呼吸不畅。
    有一种人,离得太近了,是会夺走你的呼吸的,像毒药一样。有没有可能再中毒下去的话,隔出一段距离都被他夺走呼吸?那让人怎么活呢。
    我向外挪挪。
    他的手指顿了一下,叩动:“——这样射出去。”
    箭矢“夺”钉入箭板,离红心很近,我笑:“让我自己射,皇上。”
    他沉默了片刻,放开我的手,走到离我一臂之外,那整整一天,都没有靠近我超过这个距离,射完箭后,拿一碗水给我:“这是淡盐水,流完汗后最好喝些盐水,可以补充体力。”没有笑。
    我想这不是他的错,是我的。我根本理不清自己的心情。人类的一切事情都已经够复杂,而人心,又比一切事都还要复杂上万倍。欢喜和悲伤会交缠在一起,向往与恐惧也并不是截然分离,这是不可以用理智和逻辑来分清的难题,该用什么来分清呢?我也不懂。
    我只好把它们抛到一边,享受阳光、风雨、骑射,这些我统统喜欢,真的喜欢。而且我有天份呢!现在我知道,对于一般人来说,骑马不是那么好学的,我能几天内学会纵马奔驰,可算“天才学生”一类。必定是程昭然的身体素质实在太好,无形中助了我一臂之力。而我多希望快一点、再快一点,把程昭然会的东西都学会,然后我可以向她都没有去过的领域进军,把她的影子彻底抛在后面,到那时,我才真正能昂首挺胸作我自己。
    “所以,可不可以去骑马射箭啦?”我郁闷的望着窗外大好阳光,再问一遍。季禳替我揉着筋,装作听不见,自顾自道:“以后抽筋,如果我不在你身边,你这样揉,能不能记得?如果出血,而且比较多的话呢,哪里出血,就顺着血脉往上摸,压住,就可以止血。”他顺着我的手腕轻轻向上划,“譬如,这样……”
    “痒的啦!”我缩回手,“不可以骑马吗?”想让我更女人一点,就连马都不叫我骑?那我会生气!
    季禳放下手来:“想出去玩,先作首诗我听听,格律规则应该都记住了吧?试以骑马为题,以马为韵如何?”
    我呆立半晌:“那个……你不是说诗一般都用平声韵字结句嘛。马是仄声,也可以作诗的吗?”
    他纵声大笑:“是,亏你还记得!这次就算你考及格了。”
    我被他引得也笑了。这一刻,我想我一生都会记住,窗下满是阳光,我们笑在一起,好像什么阴影都没有。他按他的心意塑造我,我也由着他。这真是我们的黄金时间。这是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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