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老强盗
“他还没有问我的名字。”
在走出乌塞曼的帐篷之后,云修才想到这件事。
“乌塞曼是这样的,他看上去总是这么糊里糊涂,不清不楚的。不过你可不要因此而小看他,在关键的时候他可比谁都清醒,要不然也当不上我的头了。”黑龙搭着云修的肩膀,开心地笑着说道,“嘿,不要再说这么多了,现在,你就真正是我们天火盗贼团的人了。”
看着黑龙高兴的样子,云修知道这个肌肉发达的莽汉在被看似弱不禁风的自己击败之后,由刚开始的厌恶已经变成对自己拥有相当的好感。
这样轻率地处理自己喜好,大概只有像黑龙这样单纯的人才可以做到吧?
倘若是自己的话,是绝不可能这样轻易地讨厌一个人,更不可能轻易地喜欢一个人。
更直接地说,自己好像已经完全丧失了喜恶的情感,只是凭借着机械地理性在理解分析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上的人。
什么人该拉拢,就对他笑,跟他说表面真挚之极其实虚伪之极的话,必要的话,可以对他流泪,即使他再肮脏,卑鄙,下流,无耻。
什么人该打击,就对他张开獠牙,必要的时候,让人拿刀去砍掉他的脑袋,即使他再可爱,天真,善良,正直。
一切的行为都是依据事实和时势的需要,完全不存在个人情绪或者情感的干扰。
想到这里,云修在心里对自言自语道:“这个世界上比强盗更适合我的职业,大概就只有方潭国的革命党人了吧?”
奇亚大陆即拥有以风宇国为代表的君主专制国家,也有以藏兰国为代表的议会民主国家,还有以阿里亚斯城为代表的自由城市。
还有一些就是在君主国家和议会国家之间摇摆不定的国家。
这些国家中,那些倾向于议会制度的人被称为革命党人。
云修正自顾想着的时候,黑龙突然大叫了一声“哎呀”,把云修吓了一大跳,“怎么了?”
“乌塞曼这家伙真的是喝酒喝糊涂了,居然没有给你安排职务。”
云修原本想说没关系,但是转念觉得这样说与自己自称要出人头地不是很相称,于是他笑道:“职务什么的暂时没有关系,等到我立了功之后。就去见团长,让他亲自给我一个职位,我想一定比乌塞曼给的职位要高。”
黑龙想了想,点点头,“你说得对,团长是个很有眼光的人,他不会埋没你这种人才的。”
说完,他又自顾想了想,说道:“要不然这样,你先在我这里委屈一下,给我当副队长,等到下次有机会见到团长,我再给你引荐,怎么样?”
云修点点头,然后四周望了望,问道:“那今晚我该睡哪里啊?我对别的没什么要求,但是对睡眠的要求可是很高的。我要是睡不好,那可一整天都会没有精神。”
黑龙拍了拍云修的肩膀,抱歉地说道:“内库啊,这可就对不起了。我们天火盗贼团的规矩,凡是新人,无论是什么职位,头一个月都必须站岗放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警觉性和磨练韧性。”
云修听到黑领喊“内库”的时候,都没有反应过了,听了好一阵才想起这是自己的名字。
这个时候,云修微微有些后悔自己一时性起的这个名字,梅川内库这四个字实在是太过有性格了,自己听了都有一种扁自己一顿的冲动。
不过,现在木已成舟,后悔药是没得吃了,只能顶着这个名头混下去了。
现在也只希望早日达成目标,最起码可以摆脱这个恶心的名字。
“好吧,我会从现在开始学着站着睡觉的。”云修笑着跟黑龙打趣道。
晚上,云修站在一棵树下,那把隐藏在一片黑色中的刀被他斜斜地背在怀里。
这颗树下就是上山的唯一一条山路。
站在路的对面,还有另一个人也在放哨。
不过他不是像云修一样笔直地站着,而是蹲在地上,啪嗒啪嗒地抽着一种扭曲向上的木管。
这种东西,云修从前只在书上看到过,它的名字叫思瘾,是一种北部海里生长的一种植物,在点燃后会发出一种淡淡地味道,可以用于提醒。
传说中,造字的普陀就是一边抽着这种植物,一边创立下人类第一个文字的。
漫漫长夜,就这样像跟棍子一样杵在树下,多少都有点无聊。
于是,云修便跟对方那人搭起讪来。
因为双方都是在黑暗中,月色也并不是很亮,看不大清对方的面孔,也不知道对方的年纪,所以云修便喊道:“嘿,你也是新来的吗?”
云修听到对面的黑暗里传过来对方的回答声,声音是低沉的男低音,格外的沙哑,略带苍凉,应该是个中年或者老年人才对,“你是新来的吧?”
“是啊,我是今天才来的。”云修答道。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奇怪了,明明衣食无忧,怎么还要跑来做强盗?”
云修仿佛对方在对面一边摇头,一边叹气。
“你怎么知道我衣食无忧?”
“只有像你这样衣食无忧的人说起话来才会习惯的那么大声,中气那么足。要是你真的挨过饿,你说话声音就不会那么大了。”
对方说话的语速有点缓慢,听起来充满世故的感觉。
“听你的口气,你应该不是新人吧?”云修问道。
“我来天火盗贼团只有半个月,不过我干强盗这一行已经有十三年了。”
“那你应该早就发大财了呀。”云修说道。
“呵,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是喜欢把事情想得这么好。你以为当强盗真的那么好赚么?抢到钱,大头目分大头,小头目分小头,我们这种最低层的只能拿点零头。如果被军队抓住,倒也简单,一命呜呼就行了。要是给那些佣兵团抓住,不把你榨干,是不会放你出来的。”
“你被佣兵团抓住过么?”
“有两次,一次是我自己逃了出来,一次是把我五年的积蓄全都交出来,才放我出来。”
“佣兵团收了你的钱,真的会把你放出来么?”
云修这样说着,心里想,不是应该先把你的钱哄出来,然后就把你干掉才对么?
“当然放,要是杀了我,那以后就再也不会有人把自己的积蓄交出来保命了。”
“你是说,这种向佣兵团交赎金然后保命,是很普遍的做法?”
“当然了。”
“那些佣兵团不是打着为民除害的旗号么?”
“我操,你都知道说是旗号了,什么他妈的为国为民,还不是想多捞几个钱。”
“那你为什么不去当佣兵呢?”
“好一点的佣兵团大都是那些退役骑士或者知名的武者弄起来的,赚的钱虽然可以,但是纪律都太严,训练又苦,我受不了。小的佣兵团就他妈跟乞丐差不多,我受不了那鸟气。”
“除了强盗,你还干过别的么?”
“干过,什么都干过,可是连一家八口都养不活,不然我也不会出来当强盗。只要有出路,谁愿意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
“一家八口?你家人丁兴旺还真是兴旺啊!”
“操,乡下黑灯瞎火的,除了干那事还有什么事好做?干完了,那娘们就像生猪仔一样,一窝一窝的生,拦都拦不住。”
“你在强盗这一行干了这么久,怎么还是个小卒子啊?”
“你以为谁都能当头啊?没人家能打,又没人家敢拼,还没有人家狡猾,怎么可能爬得上去?不过,嘿嘿,我所知道的那些比我能打,比我敢拼,比我狡猾的同伙差不多都死光了。”
听得出来,对面那个人说到这里的时候,显得有些得意。
正当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一句地聊着的时候,那老强盗突然警觉地喝了一声,“什么人?”
这时候,云修才注意到山路上响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脚步声。
“十三年还不死的强盗果然有一套。”云修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