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6举报信

    乔莉的实名举报信很快邮寄到了省纪委工作人员手里,举报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纪委领导:
    我叫乔莉,大学毕业后,我来到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我所从事的工作是李董事长的秘书。
    刚进公司不久,李董事长利用权势之便强行占有了我。
    去年底,为了顺利竞标到“锦城市政搬迁工程建设工程”,在市政府陈区长的引荐下,李董事长认识了马局长。
    我们在帝豪夜总会唱歌时,他授意我去色诱了建设局马局长。
    马局长就犯后,利用职务之便,便将工程发包给了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马局长从中得到了五十万元的回扣。
    自此,我做了马局长的情人,并搬进了他的住处。
    两个月前,在“锦城新区道路、场平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又得到了第一标段工程(此次中标的还有马局长爱人的堂弟刘建波,挂靠省建三公司的执照中标第四标段)。
    工程中标后,李董事长请陈区长专程去与正在蓉城开标的马局长汇合,在望江国际大酒店喝庆功酒。
    席间,李董事长对两位领导说按照老规矩办,给了每人五十万元的好处费。
    那天晚上,趁马局长醉酒“熟睡”之机,李董事长对我实施强暴时,被马局长撞见,两人随即翻脸。
    马局长迁怒与我,就将我从他那里赶了出来……
    以上所说完全属实,如有半句不实
    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望纪检部门明察!
    举报人:乔莉
    年月日
    省纪委对这起案子很重视,立即组织专案小组去锦城,并责令锦城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合他们进行调查。
    马局长被双规了,陈区长也被接受了简单的调查,副市长的位置也岌岌可危。
    李董事长在接受调查时,一口咬定自己和陈区长与马局长只是普通关系,他们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向他们行贿和受贿简直是无稽之谈。
    马局长知道是乔莉的手笔,在接受审查时,他死活不承认与李董事长有私交。
    办案人员问:“你在市政搬迁工程的招投标到进场过程中,是否从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长手里拿过五十万元?”
    “没有!”马局长矢口否认,“是有人在陷害我……”
    “在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顺利竞标到‘锦城新区道路、场平建设工程第一标段’后,你和陈区长一起是否在望江国际大酒店喝过李董事长的庆功酒?”
    “那不是庆功酒,是我向陈区长汇报工作时,李董事长过来请我们吃饭。”
    “当时李董事长对你们说按老规矩办,是不是又准备给你五十万?”
    “什么老规矩,我怎么不知道?”
    办案人员见他不承认此事,便换个话题问:“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乔莉的女子?”
    “是啊,她是李董事长的秘书。”
    办案人员继续问:“你们在一起同居过吗?”
    马局长反问道:“这种私生活,你们也要管吗?”
    “我们也只是随便问问。”
    “由于他们单位没有房子,她是在我那里暂时住过。”
    “那她为什么又搬出去了呢?”
    马局长想了一下,说:“是因为她想对我进行敲诈,我没有答应,就让她搬走了!”
    “你说她敲诈你,有什么证据吗?”
    “有。”
    “在哪里?”
    “在手机录音里面,你们可以查实。”
    姜还是老的辣,马局长与乔莉撕破脸皮后,怕栽到这个女人身上,留了一手,早就将乔莉向他索要五十万元的青春损失费时的谈话,用手机偷录了下来。
    办案人员将他的手机打开,里面立即播放出了马局长和乔莉这样一段录音:
    你觉得我们还有必要继续住在一起吗?
    如果你觉得我们没有必要继续发展,那我的钱你什么时候给啊?
    什么钱?
    五十万青春损失费呀?
    我已经说过了,要钱一分都没有,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还是那句话,你不给可以,但你将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到时候你可千万别后悔哟?
    ……
    马局长被双规,建设局的刘铭刘科长急了一身冷汗。
    由于他在招标过程中收受了刘建波十万元好处费,生怕城门失火,殃及鱼池,于是偷偷地将此消息透露给了刘建波……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