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春回日暖,六个春秋在一晃之间。
不长不短的日子,足以让许多本就摇摇欲坠的王权分崩离析。
马上的人披着战甲,墨色的披风飞扬在身后。
“十几日马不停蹄,陛下着急回去干什么?”顾云一连在马背上好些日子,这会子都快挨不住了。
“母后和梁相还在等着,朕想早日见到他们。”容煜挥鞭,枣红色的骏马疾驰在大道上。
“你的手……”看着渐渐远去的人,顾云摇了摇头,纵马跟上去。
这人,半点心思都不曾放在自个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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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一如往日繁华,容煜此去三个月有余,也不知宫里境况如何了。
远远看见不少人等在宫墙外。
十七八的少年身着月牙色长衫,立在朱红色的宫门之外。褪去稚气,俊美的面庞越发惹人注目。
清澈如泉水的眼眸眺望着远方,眺望着从天际边走来的身骑骏马的帝王。
“来了,来了!”一旁的银月高声唤着,伸手扯了扯明然的袖子,言语间是掩不住的喜意。
江逸白的眸光微动,一眼看到了容煜。
容煜翻身下马,见到江逸白之后笑了笑。
不过走了三个月而已,小孩儿都与他差不多高了。
“可好?”两个人同时问了一句。
“好。”容煜应了一声。
江逸白的笑意藏在眼睛里,手刚搭上容煜的腕子,容煜的双眉轻轻蹙了一蹙。
“你……”
江逸白看着他。
容煜摇了摇头,让他莫要担心,更不要声张。
梁国叛乱,一分为二,南梁一带闹的厉害。此番前往梁国作战,容煜几乎是不曾阖过眼的。
南梁虽是小国,但奇门遁术十分厉害,加上善用蛊毒,大燕的将士吃了不少亏。
容煜便因为这些个东西,受了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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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华殿,张翎将腕下脉枕收回来。
白瓷瓶中的药粉洒在伤口上,容煜的双眉蹙了一蹙。
“很疼么?”江逸白问了一句。
容煜摇了摇头,问张翎道:“张太医可知是何毒?”
张翎摇了摇头,道:“疑似蛊虫一类,但除了外伤又看不出别的征象。陛下先养伤,臣去研制驱虫之法。”
“有劳。”
手腕被细布缠好以后,又嘱咐了好些事,张太医才起了身。
阿四即刻帮着张太医提了药箱,往太医院去。
容煜垂眸看着腕子,心下也有些堵闷。原是他大意,本以为能擒住那南梁圣女。
没成想那人袖里藏了中空的竹刀,带着蛊虫的刀刃就那么扎了进去。伤势不重,却叫他难受了好些时日。
江逸白问他道:“怎么不叫张翎过去,拖了这么些时日才医治。”
容煜轻笑道:“朕若召他,将士们必然朕我担忧,倒不如忍忍,刀剑之伤,忍了这几日反倒没什么事了。”
“胡话……蛊毒这种东西,哪里是耽误得了的。”
容煜这个人心里装着太多事,总是将自己的安危放在最后。
江逸白说罢,搬了凳子和水盆,接过银月手里的巾帕,坐在容煜身侧仔细为他擦着落在其他地方的血迹和脏污。
容煜看江逸白这么认真,不由笑道:“幸亏没带着你去,你这么当紧,不是要心疼了。”
落在胳膊上的帕子滞了一滞,江逸白看着容煜的腕子,心下有些发闷。
若是他在容煜身侧,必然不让他受伤的。再不然,也会活捉了那下蛊之人,叫她把解药交出来。
“今日不要见太后了,早些休息。”江逸白叮嘱了一句。
容煜正想答应,忽然想起来今日是黎国使者进盛京的日子,只道:“午后再见个人。”
“那……早些回来。”
朝堂上的事,劝是劝不住的。
修长的手指攥着被血迹染了的帕子,江逸白俯身将帕子洗干净。
这些年江逸白是一直被安置在宣华殿的,小孩儿身子弱,放在身边,日日看着总会安心些。
六年多时间的朝夕相处,容煜觉得江逸白的性子还是很可爱的。
有时候还会钻进人怀里撒个娇,虽然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不过关于江逸白在宣华殿的往事,想起来总觉得有趣儿。
若不是亲眼看着江逸白长大,任谁都想不到,现在这个温顺有礼少年,曾经一度将匕首藏在腰间,对所有人都抱着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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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容煜用过膳食开始换衣裳。
黎国的新王前年继位,整顿好朝中实务才想起燕国这么个“老朋友”。
“陛下与那黎国的新王可曾认识?”阿四问了一句。
容煜起身理了理袖子,道:“自是不认得的,朕去黎国的时候才六岁。那时候宫凌该也是个皇子,朕是不曾见过的。”
或许使臣宴上有过一面之缘,可惜时间过的太久,他已经记不得。
从前的黎王性情暴虐,动辄便对下人们用酷刑,还不知这新王宫凌的性子如何。在这之前,也没听过这为皇子的名字。
“好生照顾小殿下,说朕今日晚些回来,叫他早些歇息。”容煜道了一句,独自出了宣华殿。
一只白色的狗迈着长腿跟在容煜的身侧,从宣华殿一路跟到了明安殿。
容煜回身看着站在不选处的“小家伙”,走过去摸了摸它的脑袋。
这是六年前江逸白从上北苑带回来的小狗,名字叫十四,是阿四给起的。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还是通体雪白,只是不大像狗了,这似狼又似狐的,容煜也不确定到底像什么。
“在这儿等着,里头不能进去。”
“呜——”
十四呜咽了一声,乖乖趴下来。
很有灵性的一条狗,容煜让它等着,就绝不会离开一会儿。
容煜这次收回手往正殿去。
黎国这一行来了不少人。
为首的是个看起来十七八的小姑娘,穿着轻纱制成的外衫,胳膊在薄纱之下若隐若现。
模样很讨人喜欢,媚而不俗,更带着几分少年人的朝气。
也不知是不是这些年来经历的事太多,明明自己也才没多大,容煜总觉得自己跟活了好些年似的。看这么大的人,总觉得都是孩子。
“黎国使臣折兰,见过燕王。”小姑娘站在大殿上,左手放在右肩,以示行礼。
容煜在位这么久,无论是哪国使臣来访,唤的都是一声“陛下”。这个折兰胆子倒大,居然敢叫他燕王。
老黎王子嗣多,留下不少烂摊子,宫凌从十数个皇子中脱颖而出,想来也有些手段。派出的使者,定然也带着几分他的意思。
燕王……他不喜欢这个称呼。
“不必多礼。”容煜并不打算和小姑娘计较。
折兰弯了朱唇,道:“此次前来,密信中已有提及,黎国与燕国素来交好,还望燕王慎重考虑。”
密信是半月前到的,此次前来黎国有两个目的,一来是新王初登大位想要与燕国结亲以固王位。二来便是学习燕国的医术。
当年老黎王宫越放容煜这头幼虎归山,一度悔恨至极,每每交战都是下死手的。原是谈不上什么交情。
宫凌初登大位,想要联姻来巩固皇位的心思可以理解,只是燕国唯一的一位公主,已经嫁到裴家六年有余了。
“朕无子嗣,亦无亲生兄妹,这样的境况,黎王是该知晓的。”容煜道了一句。
折兰闻言,眸子亮了一亮,道:“我黎国的五公主,年方二八,正是待嫁的年华,燕王殿下若是觉得可行,公主可嫁来燕国做个王后。”
“王后?”
这小丫头倒也敢说。
一国的公主做王后自是可以的,但容煜并不想因为和亲之事立后。
“此事尚待商量,使者还要研习我燕国的医术,不如先做这件事。”
燕国的医术在各国中是出了名的,太医院张翎的名号更是在各国中传的神乎其神。不少人都将张翎奉为神佛,有的甚至自己平白想像,绘制了画像挂起来已祈安康。
张翎六岁入太医院跟随老太医学习,九岁便给太后与先帝看过病。
容煜与张翎从小相识,当日在宫中无援之时便是长他几岁的张翎时时为他照料身子。
只可惜君子十全九美,张翎医术精湛,却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文人,有时候名声一大,反而招惹事端。
原本密信上写的是让张翎出访黎国,还是容煜一再坚持,黎国才改成了让使者出使燕国研习医术。
折兰听出来容煜有意避开立后之事,便先与容煜商议研习医术的事。
宫里的太医不少,黎国看重的只有张翎一个。
容煜想了想,便让折兰一行人安置在太医院附近的露水阁。
至于联姻之事,他日在做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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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安殿出来,天色已沉。
折兰这小姑娘能说会道的,吵得人脑仁儿疼。
十四还在外头趴着,一晚上没吃东西,小家伙看见容煜就哀嚎了两声。
容煜摸了摸它的脑袋,十四趁势钻进人的怀里,赖着不肯下来。
容煜想了想,所幸就把十四抱回了宣华殿。
看起来肉乎乎的狗,抱起来也实打实的有份量。
容煜把十四丢给银月照顾才准备去沐浴。
汤池的水正热。
绕过屏风,一眼看见了刚从池子里出来的江逸白。
小孩儿壮了不少,平日里也没见怎么动,可身材却出奇的好。
“你洗罢了。”
“嗯……”江逸白应了一声,拿来屏风上搭着的衣裳披在身上。
雪色的薄衫沾了水汽,便愈发遮不住好身形。
容煜抬手解了衣裳,看江逸白正准备走,拉了他的袖子一下,低声道:“陪我一会儿罢,一个人闷得慌。”
江逸白的眸子滞了一滞,然后点了点头。
很温顺的孩子,容煜从来没想过小孩儿长大之后会这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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嗐,以后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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