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章

    辰时时分, 李皇后和宫里的几个妃嫔到了。
    而作为裁判的则是五个德高望重的贵族夫人, 其中一个还是早年北齐的第一才女卞白燕, 后来下嫁给了现在的礼部尚书。
    此次比试大会, 五个裁判便尊她为首。
    沈凌作为宋国的公主, 身份自然比其他贵族少女要高, 所以她被安排在最后一个出场。
    沈凌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安安静静的看着贵族少女们的表演。大多数少女选的节目和沈凌一样,少数几个选了琴艺,还有选作画的。
    而何颖选的也是跳舞, 她跳的是一种来自草原的舞蹈,因为还未在北齐流行,所以大多数人都没见过, 加上何颖跳得很卖力, 所以大家看的津津有味。
    何颖跳完以后得意的朝沈凌露出了笑容,一脸的志在必得。
    轮到沈凌出场时, 这才看见裁判席的最东边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 那妇人生着一张椭圆的脸蛋, 姿色并不算很出众, 但周身却有一种特别的气韵。正是早年的第一才女, 卞白燕。
    她对沈凌微微一点头,语气很是和善, “不知公主选的是哪项才艺表演?”
    沈凌答道:“是我自创的一种舞蹈。”她回答以后,就拍了拍手, 一个抱着古琴的宫女就走了上来。
    这个宫女是沈凌从宜芳公主的陪嫁人员中找出来的, 弹得一手好琴。她将一双玉手轻轻放在古琴上,清凌凌的琴声就流淌了出来。
    沈凌就在这个时候脱去了身上一直穿着的玫红色披风,露出了里面的舞裙。
    这件舞裙是用宋国的一种鲛绡纱缝制而成,轻透无比,上面又缀满珍珠、玉珠、玛瑙、红宝石、琉璃,在阳光的照耀之下,越发显得璀璨夺目,瑰丽无比。
    沈凌甩出长长的袖子,随着轻缓的琴音开始跳后世那名噪一时的惊鸿舞,惊鸿舞主要表现的是鸿雁在空中翱翔的优美形象,舞姿轻盈、柔美、飘逸,最适合身姿柔软的妙龄少女来跳。
    沈凌这具身体恰值十五六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周身充满活力,身姿又轻盈无比,真像空中翱翔的大雁一般灵动活泼,瞬时就将前面的所有舞蹈比了下去。
    跳到一半的时候,沈凌做纵身飞舞动作的时候,便用上了轻功,整个人犹如惊飞的鸿雁一般双脚离地一尺来高,飞快的绕着场地旋转了一周,真真是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在场众人为之倾倒,就连对沈凌抱有成见的何颖等人看了也不由得赞叹一声。
    最后,沈凌以绝对优势压倒众人,成为了芙蓉宴的第一名。
    当李皇后面带笑意问沈凌可有什么心愿或是要求时,沈凌想了想,答道:“宜芳在北齐这边过得很好,并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北齐和宋国能够长长久久的和睦相处,宜芳就满足了。”
    对于这个回答,李皇后只轻轻一笑,然后吩咐左右赐了沈凌一盘产自宋国的一种鲜果。
    沈凌也不指望李皇后能做什么回答,她那样说的意思不过是提醒北齐,希望北齐不要忘记之前签下的合约,两国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和平。
    沈凌因着惊鸿舞在芙蓉宴上一举成名以后,四方馆内来探访她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其中多是参加芙蓉宴的贵族少女,她们往往三三两两结伴前来,所说的也无非是沈凌所跳的惊鸿舞。
    沈凌有问必答,只要有人真心求教,她便倾囊相授,不出两个月,惊鸿舞便在北齐的上流社会流行了起来,而且流行到若哪个贵族少女没有听过惊鸿舞的大名,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的地步。
    就在邺城的贵族少女们陷入学习惊鸿舞的热潮中时,太子高桢与宜芳公主的婚期到了。
    七月份正是北齐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往常到了这个月份,北齐的贵族们都会前往北边的草原去避暑,如今为了两人的婚礼能够在宽敞的宫里举行,北齐皇帝只得将去草原的行程往后推了半个月。
    幸好举行婚礼的前一天下了大雨,天气很是凉爽,虽然天空仍然阴云密布,但是参加婚礼的众人心情却还不错,一边议论着邺城最新的八卦,一边品尝婚宴上的美食。
    沈凌可就没有那么惬意了。
    婚礼是依照北齐这边的风俗举行的,新娘需得佩戴沉重的头饰,上面镶嵌着各种宝石,还要戴长长的银耳坠,耳坠的末端位置已经垂到沈凌的肩上。
    沈凌走动的时候尽可能的小心,免得耳坠晃动起来的时候甩到自己脸上。
    婚宴上,高桢提着银壶走在前面,给参加婚姻的人们敬酒。
    沈凌跟在后面手捧银碗,笑得脸都酸了。
    好容易婚宴结束,沈凌送走最后一拨众人,便跟着高桢回了宫里为他们准备的新房。
    高桢一晚上喝了不少酒,北齐皇帝膝下只有三个皇子,所以能给他挡酒的兄弟不多,那些北齐贵族又没有那么多尊卑讲究,所以他回到新房以后倒床就睡了。
    沈凌将头饰和耳坠、手镯都摘下来以后,又泡了一个热水澡,方才上床睡觉。
    第二天黎明,沈凌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便梦见一头小猪使劲的往自己的怀里拱,她下意识的推了推小猪,但那小猪力气很大,怎么也推不开,然后沈凌就醒了。
    醒来以后,沈凌才知道,那头小猪原来是高桢。
    沈凌因为高桢喝酒的缘故,悄悄背过去咽了一粒避孕药。
    半个时辰以后,天色完全大亮,沈凌也被折腾的睡意全无。
    高桢还在耳边兴致勃勃的跟她谈论半个月以后到草原的种种活动,比如可以猎一只白狐给她做帽子,猎一只狼给她做褥子。
    沈凌带着微笑一一听着,心里想的却是,将来若真的到了草原,自己从未学过骑马怎么办。
    等沈凌将自己心里的这个难题抛给高桢时,高桢拍着胸脯道:“这有什么,一切交给我就是。”
    两人从宫里出来回到太子府以后,高桢就命人找来了一匹温顺的母马教沈凌骑马。
    沈凌对骑马一直没有什么兴趣是因为觉得这项运动有些危险,但是当她换上一身骑装,由高桢在背后做依仗,纵马在府里的马场驰骋时,忽然觉得骑马也是件很享受的事。
    高桢将骑马的注意事项一一告诉她以后,便松开她下了马,让她自己试着骑上一圈。沈凌仗着有武艺在身,放开胆子骑了一圈,越骑越顺手,不到半天的时候就差不多学会了。
    沈凌学会骑马的第三天,北齐皇帝便率众人朝着草原进发。
    据高桢说,他们选择在草原避暑,一是那里气候比较凉爽,二是方便狩猎。所以他们每年要等到秋末的时候才会启程回京都邺城。高桢的话给沈凌提了个醒,所以沈凌走时不仅带上了很多夏季要用的生活用品,而且还带上了秋冬的衣物和锦被。
    一行人走走停停了一个月,才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乌兰草原。
    沈凌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他们所住的帐篷已经搭好了。
    高桢和她作为北齐的太子和太子妃,所住的帐篷自然是宽敞舒适。
    不仅有客厅,卧室,还有专门洗漱的净室。
    沈凌这里刚刚洗去一身的风尘,还未休息,外面的角声就响了起来。
    沈凌路上已经听惯,这是在提醒众人宴会已经开始。
    赶了这么多天的路,沈凌只想躺下来好好休息一会儿,但是作为北齐的太子妃,这样的场合她却不能不出席。
    沈凌无奈的叹口气,命人给她随便梳了一个发髻,拣了支玉簪子插上,又换上北齐这边宽大的衣袍,方才朝着宴会的地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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