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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扔鞋上楼

    陆丹健的这些消息使得苏景墨不禁又喜又疑。
    喜的是聂小蛮的预料幸而猜中了;疑的是这黄小铭既不肯承认行凶,凶手还没有着落。刚才景墨听聂小蛮的口气,好像是说这青年假如抓到,鞋子的来由一事便可告结束;凶案的结束似乎是另外一桩事。现在事实已经证明了。聂小蛮显然在调查凶手的事情上奔波,而且好像小蛮已经有相当把握。但是这案子到底是什么动机?图财案?奸杀案?亦或者竟是一桩仇杀案?
    层层的迷雾遮住了景墨的眼睛,景墨虽然想急于想刺破它,不过除了坐等聂小蛮的消息以外,目前好像没有别的办法。气候有些冷。景墨于是随手取了一本叫《水浒传》的小说,想借此消遣。不料读了几页,就禁不住困倦起来。
    就在这迷迷蒙蒙之间突然给卫朴叫醒,突然见他的手里拿了一封加急公文,走进来签字。加急快信是给聂小蛮的,景墨自然是知道聂小蛮的印章在哪里,就代小蛮盖了一个印章,拆开来一看,寄信的是两个人的老朋友杭州钱塘县都头张霸。
    那来信写道:
    “兄之来信收到。那人于昨日午后失踪,弟这里也正派人追寻。只因他一走,还关系这里的大局。
    张霸拜上”
    这时候应该已经是申时了,还不见聂小蛮回来。景墨不知道小蛮的行踪,没法把来信的消息通知他,因为景墨估计这来信对于凶案的进行势必有关联,现在耽搁在这里,难道不会耽误事吗?
    初冬白天比较短。酉时还未到来,已经是日落西山的时候。酉时过了的光景,聂小蛮才气喘喘地从外面回来。他卸下他的那件大氅的时候,景墨看见小蛮的眼睛里在发着光。
    小蛮大声道:“景墨,我今天疲乏极了!快些叫苏妈预备晚饭,晚饭后我们一起到畅春戏苑去看看戏,散散心。”
    说完,小蛮安然地倒在一张官帽椅上,伸直了腿,又擦了擦汗,慢慢地喝着茶休息。景墨不禁有些奇怪,聂小蛮居然这样安闲地要去看戏散心?那么是不是说凶手已经查明了?
    景墨于是忍不住问道:“聂小蛮,案子的进展如何了?是不是已经破获了?”
    回答却是是令景墨失望的,聂小蛮摇摇头,吐出三个字:“还没有。”
    “那么你怎么这样子高兴?还要去逛戏园子。”
    “哈哈,不过大部分可算已经成功,我们也对得住朋友了。”
    “那么你得通知一下陆丹健,使他可以安心。他刚才还来找过你……”
    “这倒不必,我已经见过他。他现在正忙着去抓凶手。”
    “抓捕凶手?这么快?”景墨惊喜得有些不相信。
    小蛮点点头。“是。”
    “这样说的话,是不是案子已经破获了。”
    聂小蛮风轻云淡地说:“正是,不过在凶手捉到以前,我自然还不能说完全结束。”
    景墨一听更是大喜:“那么凶手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嘛,你姑且猜一猜看。”聂小蛮居然在这个时候又卖起关子来了。
    景墨想了想,说道:“我怎么能凭空猜想?我连这桩案子的动机还看不透。”
    “事实已经很明显,你也应该看透了。”
    卖关子?还是考试自己?景墨相信按小蛮的脾气来说,可算是“兼而有之”的。
    景墨只好问道:“那么是谋财案吗?”
    “唔,是的……嗯,也不是。”
    “怎么?你什么意思?”
    “财是有关系的,本案确实涉及钱财,不过不是谋杀的主要动机,所以算不得谋财杀人案。”
    “那么是奸杀?见色起义?”
    “也不是。你自己已经查明白,这女人的贞操,各方向都证明没有问题。那黄小铭明明是自取多情的小流氓一个,与她不相关的。”
    “奇怪,难道说会是仇杀?”
    “也不是。你越说越远了!”
    忍耐力已被逼到边缘,景墨的脸色越涨越红,再受不了了。但是聂小蛮仍没有一点眼力,还在不紧不慢地喝着茶。他的关子居然要卖到底!
    景墨高声叫了起来;“聂小蛮,我算是猜不出来了!你把答案揭晓了罢!别再卖关子了!每次都这样,烦不烦啊?”
    聂小蛮看景墨的样子,放下手中的茶碗,笑道:“什么?你动肝火?你不会是真不知道这案子的真凶是白固山吧,谋杀的缘由是出于误会的吗?”
    景墨闻言突然仰直了身子,张口结舌:“什么?误会的?是白固山……?什么情况?”
    聂小蛮忙接嘴道:“对啊,凶手是死者的夫君。事情的确很诡秘。现在凶手还没有归案,我的假设的想法,我自信虽不致多大错误,不过提前说出来,终究不合客观破案应有的步骤。不过我假如再不说,你一定会冤枉我故意卖关子,生我的气。景墨,你说是不是?”说完,小蛮格格地得意地一笑。
    景墨心中郁结的闷气平复了一些。事实的结局太出意外,景墨真是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
    景墨说道:“小蛮,你说得不错。现在只能请你破一破例,提前解释一下。至少你的调查的过程总可以告诉我吧。”
    聂小蛮点点头,又向景墨无奈地笑了一笑,说道:“好,我说,我说。”聂小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让身子靠得更舒服些。
    然后,他才说道:“这一桩案子本来没有什么神秘的,只不过因为那一只鞋子的缘故,竟把人的目光迷乱了,几乎跟错了线索。幸而这第一个迷魂阵,劈头便被我攻破,才不曾陷入其中不得自拔。因为就情况而论,行凶的人既然是死者的熟识,凶手的进入一定是死者自己开的门;房间中又没有声响和争斗的迹象,那就可知绝不是争风妒杀。既然如此,那凶手就没有匆忙恐慌的理由,也就不可能无意中遗落一只鞋子。如果说故意留鞋,那人既已行凶,却反而自留证迹,使人容易侦捕,世间当然没有这样的蠢汉。这样一来之故,当时我假设这鞋子的来历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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