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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轻掩的卧室门内,张莲的声音细声细气,叶初晓不关心她和那头的驰松年说什么,只等着她给自己一个结果。
    片刻之后,张莲从房内出来,漫不经心道:“你驰叔说让你别打什么工了,一个月就那几百块钱,还不如好好玩几个月,估计驰骏也是跟他这么说的。”
    叶初晓讥诮地干笑两声:“那你替我谢谢他们父子啊!”
    张莲瞥了她一眼:“驰骏向来不安分,我也弄不清他想些什么,反正你别惹到他了就是!”
    叶初晓气急败坏:“我敢惹他那种地痞流氓?从小到大只差见他就绕路走了!是他发神经去闹事!”
    “行了行了,你没吃亏就好。”张莲不耐烦地摆摆手,“你驰叔说的对,你也别打什么工,高中辛苦了三年,就趁这几个月好好玩玩,你不愿老待在新塘,就去找你的同学玩。”
    同学?
    叶初晓暗自冷笑,因为她不愿被人知道家里状况,在学校她向来少言寡语,和人交往泛泛,哪里会有关系亲密的同学。
    不过,张莲的话倒是提醒了她,毕业前班上定好高考后的聚会似乎就是后天。
    ☆、第5章 聚会
    叶初晓本来没打算去参加同学聚会。但是没了工作,待在新塘的家中,让她无比厌恶。于是,她那沉闷无趣的校园生活,便忽然值得怀念起来。那些她并不怎么熟悉的同学,也忽然让她有点想念。
    她找出之前同桌放在她笔袋中的纸条,上面是聚会的地址。谢天谢地,她没有随手丢掉。
    聚会当天,坐车到了地方,叶初晓才知道,聚会地点原来是班长宋家扬家在郊区的房子。
    她和宋家扬不熟,当然,她和任何同学也都不怎么熟悉。
    在学校,叶初晓的成绩向来名列前茅,和宋家扬不分伯仲,全班第一总是两人轮流坐庄。不过,在所有人眼里,她的勤奋是宋家扬的几倍。
    而与新塘小混混眼中高傲的模样不同,在同学和老师看来,叶初晓是内向刻苦的朴*生,家境贫寒但是勤学上进,而且长得漂亮,所以在同学们私下的谈话中,她其实是受欢迎的,尤其是男生。
    叶初晓到的时候,宋家扬和两个男同学,正在门口招呼陆续抵达的同学。
    当他看到叶初晓出现在视野中,脸上绽放出一抹惊喜的神采,立刻朝她跑过来,有点语无伦次道:“叶初晓,我……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我本来准备给你打电话,但是问遍了同学,也没人知道你家号码。”
    叶初晓淡淡笑了笑,才忽然发现这个同班三年的男生,微微无所适从的样子,有些可爱。虽然她并不知道他为何会看起来有些羞涩,想来大概是他们不太熟悉吧。
    这栋房子并不是宋家扬和父母居住的家,而是他爷爷奶奶的房子。倒并非是什么豪宅,只是一栋上了年份的祖屋,古朴内敛,散发浓浓的文雅书香气息。屋子后面有一个宽敞的大院子,正好适合四十个学生办烧烤聚会。
    偌大的后院,在填充了将近四十个年轻人后,变得局促又热闹。
    宋家扬作为主人和班长,与几个男生一道处理烧烤的工具和食材,忙得不可开交。直到院子里开始炊烟缭缭,大部分的同学,已经围在烧烤架前,忙活着手中的食材,他还是没有停下来。
    叶初晓拿了几串食材,找了一个位置,加入烧烤队伍。
    中学生最大的特点,便是小圈子。每个学生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小圈子,多则五六成群,少则一两个密友。
    唯有叶初晓从来是茕茕孑立,于是在这热闹的场合中,大家都在跟自己的好友嬉笑谈天,她多少显得有些形单影只。
    之前的同桌女孩,大致是怕她一个人孤独,好心地时不时拿着烧烤串跑过来,同她说话。但叶初晓实在是个无趣的人,同桌试了几次,大致也觉得悻悻,便投入到自己的伙伴堆,没有再过来。
    叶初晓其实早就习惯这种状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反倒觉得这种孤单很安全。
    “叶初晓,我烤了一只鸡腿,你看看我手艺怎么样?”突然□□来的声音,惊扰了叶初晓聚精会神的烧烤动作。
    她转头,看到宋家扬举着一只烤熟的鸡腿,站在自己身旁,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
    大致是天气太热,刚刚又太忙碌,年轻英俊的男孩额头上犹在冒着一层细细密密的汗,就连双颊都微微有些发红。
    叶初晓笑了笑,谢谢他的好意,从善如流地接过他手中的鸡腿,试探咬了一口,眼波闪了闪,笑着赞许:“很好吃。”
    “是吗?”宋家扬的表情看起来仿佛觉得这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赞美,眸子里的光兴奋地跳了好几下,又忙不迭道:“你还喜欢吃什么?我帮你烤!”
    叶初晓却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你去招呼其他同学吧!”
    她话音刚落,就有同学叫道:“班长,快点安排大家表演节目吧!光顾着填肚子多没趣啊!”
    宋家扬看着叶初晓,匆匆应承着跑到院子中间,拍拍掌:“好,节目表演现在开始,谁先来?”
    众人起哄:“当然是班长大人先来!”
    宋家扬也不扭捏,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把吉他,往地上草坪一坐,便弹唱了起来。
    他唱得是一首英文歌,声音柔和动听,琴声悦耳,几乎瞬间吸引了一众忙着胡吃海塞的同学。
    叶初晓对除了学习以外的任何事情都不关心,同学三年,她几乎从来没有注意过宋家扬,即使她知道他是那种万众瞩目的男生。
    而这一刻,她看着草坪上宋家扬,忽然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羡慕和嫉妒。
    因为她发现这个男生拥有着的,正是自己渴望的。
    同样是祖宅,但宋家扬家的祖宅便是这种散发着书香的大宅,而她家则是城中村摇摇欲坠的小破楼。
    她想,他一定也有着体面的父母,和睦的家庭,不然会让他邀请全班学生举办这个烧烤聚会。
    他肯定是被关心被宠爱被富养着长大,所以他阳光开朗,待人热情受人欢迎,能够如此自然而然地表演,坦坦坦荡荡接受其他人的赞许和钦慕。
    而当宋家扬与叶初晓目光对上时,这个看起来开朗热情的男生,心脏却砰砰抑制不住加快了速度。
    他并没有注意到叶初晓有些飘忽的眼神,像是陷入了自己的神思,他只知道她正在看着自己,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久久的没有移开。
    心里蠢蠢欲动的小鹿,在肆意奔腾,像是要飞出来。
    十八岁的宋家扬觉得自己此刻好像被泡在了蜜糖里,于是指下的琴弦更加轻快,口里的情歌愈加打动人心。
    他一曲结束,同学们都热烈的鼓起手掌,包括从思绪中回过神的叶初晓。
    后面有同学接上去表演,宋家扬则红着脸跑到叶初晓旁边坐下。
    “你唱得真好听!”叶初晓由衷赞叹。
    一向从容大胆的宋家扬羞赧地摸了摸后脑勺:“是吗?”
    “嗯。”叶初晓点点头,“你真厉害,我很羡慕你。”
    这是一句最真心的感叹,她羡慕生长在阳光中的宋家扬,而自己十八年的生命,却时时覆盖着挥之不去的阴影。
    叶初晓忽然想到自己不成人形的瘾君子父亲,还有抽着烟神色麻木冷漠的母亲。
    宋家扬没有注意到她脸上浮现的晦色,笑着开口问:“你要给大家表演吗?你唱歌一定也很好听!”
    叶初晓回过神来,惊恐地摆手:“我五音不全的,哪里会唱歌。”
    宋家扬不知她是否是谦虚,但也不强求,只是继续坐在她旁边,给她烤吃的。
    这场聚会,直到太阳下山,才在同学的依依不舍声中结束。
    大部分骑着单车前来的学生,结伴离去,余下的一些,也是三三两两叫了出租车离开。叶初晓再次变成形单影只。
    当她出了别墅大门,准备朝来时的公交站牌走去时。宋家扬匆匆忙忙喘着气从里面追出来叫住她:“叶初晓,现在天色不早了,一个人从这里坐公交不太安全,我也要回市区的家,你等等我。”
    他说完,在叶初晓的怔忡中,跑到旁边的车库,不一会一辆黑色的小车,从里面驶出来,在叶初晓身旁停住。
    宋家扬从车内探出头:“放心吧,我已经拿到驾照快半年了。车技绝对可以放心。”
    叶初晓只是愣了片刻,就笑着从善如流上车:“谢谢你,宋家扬。”
    “举手之劳。”
    宋家扬是很健谈的男生,只是不知是兴奋还是别的原因,他偶尔也会语无伦次。
    他车子开得很慢,到了市区,霓虹已经初上。
    叶初晓本来打算让他随便将自己在某个路口放下,但她刚说完,宋家扬就笑道:“没事,我去过新塘那边,我送你过去。”
    叶初晓猛然一怔。就好像自己难以启齿的秘密被人发现。虽然她知道自己住在新塘,可能在班上并非什么秘密,因为她在学校向来以贫寒的身份示人。但被宋家扬这样漫不经心说出来,还是让她有些微微的难堪。
    因为新塘代表的并不只是贫穷,它还是这座城市一颗让人诟病的毒瘤,各种治安问题层出不穷。生活在里面的人,是这座城市里最底层的市民,这种底层,甚至无关金钱,而是让正常都市人所鄙夷的生活方式。
    叶初晓再次想到了宋家扬那幢古朴优雅的别墅,以及自家破败的城中村小楼。
    新塘入口的破牌坊,渐渐出现在视线里。
    宋家扬在坑坑洼洼的路边停好车:“里面好像不是很方便停车,我就送你在这里吧。”说完,在叶初晓还未下车之前,他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拍了下脑门道,“对了,你暑假有没有兴趣打工?”
    叶初晓停下开车门的动作,眼睛一亮,转头对他露出疑问。
    宋家扬继续道:“我邻居想请我给他的两个小孩补习,但是我实在没耐心辅导小孩。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介绍你去。你的成绩摆在那里,他们一定很乐意。”
    叶初晓面露欣喜,连连点头:“我愿意。”
    宋家扬抿嘴一笑,递给她一只手机:“那你留给我你家里的电话,我回去跟人说好后,明天联系你。”
    叶初晓没用过手机,对这种在当时的中学生来说,还算新奇的东西,有些不懂,还是宋家扬凑过来,手把手教她,才成功将家里的电话号码保存在他的手机中。
    下了车的叶初晓,再次向宋家扬道谢,还固执地目送他启动车子离开,才转身迈步准备朝新塘的方向走去。
    “我草!骏哥!我没看错吧!那是叶家那妞?才刚刚毕业就钓上有钱凯子了?看到那车没有?四个圈的奥迪,少说也几十万!”
    ☆、第6章 靠近
    夜色宁静,叶初晓清清楚楚听到不远处传来的话语。
    她抬头,看到驰骏一行人,正与自己相对的方向走来。
    道路很窄,她很难远远避开,即使是靠着路边,仍旧是几乎与他们擦肩而过。
    驰骏冷冷嘲弄道:“破鞋的女儿果然也是便宜货,十几岁就开始钓凯子,看起来前途不错。”
    恶毒的语言,让叶初晓心里一滞,她心知他指的是什么,虽然羞愤地双颊爆红,但她仍旧努力忍着怒意,控制住没有回应他的话,只继续不停地往里走。
    不料,才走了几步,驰骏忽然折身,将她的手臂抓住:“刚刚那男的是谁?是不是你刚钓到的凯子?”
    叶初晓猝不及然,她本以为这些混混,习惯嘴上不干净羞辱别人作乐而已。哪知他竟然真的付诸行动。
    她觉得荒唐又可笑,她和他根本不熟,自己为什么要向一个混混交代自己的事。
    叶初晓怔忡片刻,最终屈服于经年累月对这些小混混的畏惧,也屈从于自己明哲保身的本能。她老实回答:“ 他是我同学,同学聚会顺便送我回来。”
    驰骏松开手,冷笑了一声:“真是挺顺便的,开着奥迪顺便到新塘来了。”
    “我说的是真的。”
    “我管你是真是假!”他恶狠狠道,“要是让我知道你跟男人鬼混,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完,他招呼着身后的人离开,留下在原地又屈辱又莫名的叶初晓。
    她听到周浩他们起哄:“骏哥,你这是真准备当人家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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