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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时候,我们都没再说话。
他也没有再提把车送我的事情。
我松了口气,说实话,至今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坚决的拒绝他的要求。不管过程我怎样“殊死抵抗”,结果仍是他“心满意足”。
他在酒店门口将我放下,然後眼神复杂地看了我一眼,连再见也没说,就开车走了。
我想,我是彻底把他惹火了。
竟然拒绝了他的示好──我想在大多数女人眼里,我这样的举动是彻头彻尾的不识抬举吧。
可是,那又怎样。
这样的抬举,我识不起。
我没有直接回酒店房间,而是绕到距酒店不远的公园里坐下。
不远处,有对年轻的情侣在吵架。
我突然想起穆莎莎,又想起张爱玲的那句话,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我跟穆莎莎,与裴子毅来说,就像那白玫瑰与红玫瑰,不管最初是怎样的娇颜欲滴,一旦进入了他的婚姻围城,都难逃被嫌弃的命运。
而沈迷於他的我们,却偏执的不肯认清事实,可笑而悲哀的相互征战讨伐,而实际上,我们争夺的对象,最终爱的,都只是他自己而已。
这样想来,我突然觉得自己今天跟穆莎莎的暗地较量,蠢笨又幼稚起来,又觉得穆莎莎其实是很可怜的,毕竟“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迟”,她也会有年华逝去的一天,而除了裴子毅就一无所有的她,结局,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想到这里,我突然就不那麽恨了。女人从来都只会为难女人,可是,放开心xiong一看,我应该感谢她。是她给了我离开的理由,让我不必再痛苦的忍受裴子毅一次次的背叛与伤害,让我有了自由与自尊,有了现在的天空和人生……
仰起头,月明星稀,晚风清凉。
勾起唇角……
“你好像……很高兴啊?”
耳边突然传来yin测测地男声。
我一个激灵,猛地回头,是消失多日的黎默。
他消瘦了好多,脸色也不太好看,在路灯晕黄的灯光里,苍白而脆弱;下巴上还有细密密的胡渣,镜片反射著凉白的灯光,显得颓废又高深莫测;没有穿西装外套,只穿著银灰色的衬衣,最上面的三颗扣子打开,露出一角白花花的xiong大肌。
我“咕咚”咽口口水,惊惧的看著他,身体僵在原地,不可否认,黎默是除了裴子毅之外唯一一个让我恐惧的男人。
因为看不透,所以畏惧。
他表面太过温文、太过无害,很容易让我不由自主的放下戒心,可事实上,他体内住著一头凶猛的兽,霸道、强悍、不容我拒绝,就像……他给予的欢爱……
“怎麽不说话?见到我很吃惊?”他微笑著弯腰,温柔地挑起我落在xiong前的一缕长发。
可他越是温柔我越是害怕,因为,这家夥是标准的衣冠禽兽,指不定下一刻,就张牙舞爪的扑过来。
果然,眨眼功夫,黎默无害表情一抹,呲牙咧嘴,表情狰狞,一把将我从排椅上拉起来,连拖带抱往身後的小树林里带。
我大骇,“你干嘛!黎默!”我挣扎“放开我!放开我!”。
那厮是铜墙铁壁,任我用尽吃奶的力气,他丝毫不受影响。
路过的行人向我们投来惊异地注视。
“再不放开我,我喊人了!黎默!你快放开我……”
他不耐烦了,弯腰一把将我抱起来,嘴里你念念有词,“老婆,你爱好真怪,非要什麽‘强奸’,别被人看见才好……”
这男人真卑鄙!
我咬牙切齿!
ps:年关将近,笑笑工作量加大,所以更文偏少,请大家见谅。但只要一有时间,笑笑绝对会努力码字,不辜负大家对笑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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