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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羽衣金靴不坏体

    原本光滑的石壁上忽然凹了进去,露出了一间室中室,金不愁连忙跑上前去钻入其中,随后抱着一口能有四尺来长的箱子走了出来。
    哐啷!
    他将箱子放在地上,急不可耐的打了开来,随着箱盖缓缓揭开,它与箱体之间的缝隙中忽的亮起层层宝光。缝隙越大,宝光越亮,直晃得近前的金不愁睁不开眼。
    “一定是好东西!”
    金不愁又兴奋又忐忑的一下子打开了木箱,刹那间白、金二光直冲石室之顶,照得整个石室都是大亮,无论是金不愁还是虞青梧,都被那强光晃到睁不开眼。
    强光过后,两人同时睁开眼,这才看清箱中放光者为何物。不大不小的箱中只放了三样东西:一卷兽皮卷、一件白色羽衣、一双缕金靴。那绽着白光的便是雨衣,绽着金光的则是缕金靴。
    “哇,真的是宝贝!”
    金不愁怪叫一声,直接扑了过去,一把抓起那白色羽衣和缕金靴。他这么一抓,那羽衣当即展了开来,就好似以天鹅之羽缝制而成的天衣,美丽圣洁,不似凡间之物。
    “霓裳羽衣,宛若天成”一见到这件霓裳羽衣,虞青梧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抬手轻抚过那柔软的羽毛,脑海中顿时浮现出新月峰顶那道清新脱俗的身影。
    金不愁点点头,很赞成虞青梧的话,不过他随即叹道:“可惜这是件女式羽衣,不然我穿出去一定很拉风。”话罢,他又看向右手提着的缕金靴,那靴金光灿灿,宛若由黄金打造,看起来厚重无比,提在手上却轻如无物。
    “这靴子挺好,我喜欢!”缕金靴的卖相极佳,金不愁一眼就喜欢上了它,将霓裳羽衣丢给虞青梧后,他便迫不及待的穿了起来。奇怪的事发生了,原本以金不愁的脚,是穿不上这双靴了,可当金不愁把脚套进去时,那靴子竟然自主变大一号,让得金不愁的脚顺利穿了进去!
    脚踏缕金靴的金不愁跺了跺地,试试脚感,随后他咧开嘴笑道:“穿上这双靴子,我感觉整个人都轻了许多,仿佛可以飞”他刚说了一个‘飞’字,整个人便呼啸着向前冲去,那速度当真可用快若闪电来形容。
    可是这密室并不大,也就丈宽而已,他这么一冲,一息时间都不到便轰得一声撞上了石壁,直将整个石室都震得一晃。
    见到这般场景,虞青梧噗哧一声笑了起来,正想上前问问趴在墙上一动不动的金不愁有没有事,金不愁却自己转过身来,只不过他此时已经鼻血横流。
    “好!这靴子很好!”金不愁咧开嘴大笑道,全然不在意刚才就是脚上的靴子令得自己撞在了墙上,鼻血汹涌。
    虞青梧笑了笑,说道:“这靴子可有什么特殊之处?”
    “振幅两百年功力。”金不愁笑得无比灿烂,继续说道:“不光如此,还能三倍加速,绝对是人间至宝啊!”
    像衣甲鞋履头盔之类的法宝,它们通常是不能认主的,它们所振幅的功力也不能加持在使用之人的身上,只能作抵御攻击之用。比如这双缕金靴振幅两百年功力,金不愁穿上了它,本身是什么功力还是什么功力,不过若是两百年功力以内者攻击他,却不可能伤得了他!
    一听那缕金靴除了振幅功力之外,还有三倍加速的特效,虞青梧不由得挑了挑眉,说道:“这倒是不错,也挺适合你的。”
    “啊?”金不愁一愣,怔怔道:“这缕金靴你也不打算要,难不成要那件霓裳羽衣不成?”
    两人共伐聚宝庄,这当中虞青梧出力最大,所以最后的战利品分配时,他已经做好让虞青梧先挑好东西的准备了。谁想刚才柜上最好的剑虞青梧不要,现在这么好的靴子他也不要,这让他惊讶的同时,感动溢满心头。
    这就是兄弟啊,什么好东西都留给自己!
    见虞青梧想要说什么,他连忙走到虞青梧边上,重重的拍着虞青梧的肩膀,一脸感动道:“兄弟,啥也不说了,从今以后我俩就是亲兄弟啊!”
    这会儿轮到虞青梧怔住,他抬了抬手中的霓裳羽衣想要说什么,最终还是收回了嘴边的话,改口道:“好吧”
    原本他是想,缕金靴归金不愁,霓裳羽衣归自己。这么多年以来,他还从未送过霁月什么东西,反倒霁月送给了他不少东西,所以他就想把这件霓裳羽衣送给与之相配的霁月。谁想金不愁居然误以为自己是为他着想,相通这点,他也只能不点破了。
    被虞青梧的‘大无私’感动的一塌糊涂的金不愁差点没哭出来,他晃了晃脑袋,一把抓起箱中剩余的那卷黑色兽皮卷,将之摊开后细心研读其中的内容。
    “余尝尽世间极苦,火烧、风吹、水浸、雷劈、冰冻,悟天心、体大道、揣人情,终悟出一门盖世武学——金刚不坏之体!然此法霸道异常,稍有不慎便万劫不复,身死道消,纵余天资悟性再佳,无至宝护身业无法将之修成,特留此法传于后世,愿后世之人能将之修至完满之态,代吾完成余愿”
    只看了前面一段序言的金不愁当即将手中的兽皮卷给丢开,一脸后怕道:“他娘的,这什么鸟武学啊,居然要尝尽世间极苦才能修成,什么火烧冰冻的,还没练成就死了!真是个祸害人的法门!”
    然而虞青梧却是将霓裳羽衣收进储物袋后,捡起了那兽皮卷,展开后继续研读下去。半响后,他重新将兽皮卷给卷了起来,低声道:“这位无名氏前辈当真是一代高人,居然能够借天地之力修炼己身,将自己修成金刚不坏之体!倘若他修炼成功的话,恐怕真的就成了天上地下的第一人!”
    “第一人?”
    金不愁嗤笑一声,说道:“这无名氏自己创出来的炼体之法共分五层,连他自己都才修炼到了第二层,在修炼第三层时,因引地心毒火入体而活活被烧死,还第一人呢,我看是自寻死路的第一人!谁练这玩意儿谁是白痴!”
    “见仁见智吧!”虞青梧笑着说道。这兽皮卷中记载了完整的前两层修炼之法和注意事项,后面的三层由于那无名氏自己都没有修炼成功,换句话说还只是处于理论阶段,到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不得而知。
    说来这金刚不坏之体的法门也的确是另辟蹊跷,它讲究的是阴阳平衡,相生相克。比如修炼第一层时,需同时引凡火和凡水入体,水火本相克,二者同入体的话虽然能有效缓解彼此的威力,但二者势必在人体内相争,这等水火同体的感觉可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如果说第一层只是有些难度,但成功的几率还蛮大的话,那第二层绝对能算作九死一生,它需要在一处罡风足矣开山裂石之地,引天雷入体。风雷与水火是一个道理,都是相生相克,而足矣撕山裂石的罡风又怎会磨灭不了血肉之躯?还有天雷,本是天地之力所化,又岂是凡人所能相抗的?
    据记载,无名氏险之又险的将这一层练成了,练成了这一层的他,纵使站在五百年功力者面前让其随意攻击,也难伤半根毫毛。可惜的是,这么强的肉身,终究还是败在了地心毒火上。
    地心毒火乃熔岩之火,汇聚了水火之力,即使是地仙落入其中,亦有大危险。那无名氏在留下这卷兽皮书之后,便毅然决然的跳入了地心毒火之中,结果是一去不复返。倘若他当初没有选择继续修炼下去,或许他早已在大地上扬名了,毕竟光是他那幅身躯,人间大地上有几人能与之相抗?
    “阿树,你不会是打算修炼这劳什子不坏体吧?”见虞青梧将兽皮卷收了起来,金不愁挑眉道:“那完全就是个自寻死路的法门,光是第二层就需要抵抗地仙渡劫时的天雷,更别提后面的三层了,你还是把它毁了吧,免得给人间遗祸。”
    虞青梧摇头一笑,说道:“这法门是个好法门,只不过那无名氏太急功近利了,倘若他能准备齐全,找到可以解决地心毒火之害的宝物,未必不能将第三层修炼成功。若就这么将它毁了,未免太可惜了。”
    听到虞青梧的话,金不愁耸耸肩,道:“随你吧,反正哪天你练死了,这个世界上就少了一个比我帅的人。”话落,他走到柜子前,看着那满眼的宝器灵器,说道:“除了血炎神剑之外,其余都是些次货,你全都拿去吧!”
    他已经拿了这里面最强的血炎神剑,而虞青梧却一件都没有拿,所以他并不准备再拿什么。
    虞青梧点点头,抬手对着柜子一挥,刹那间那些兵器全都化作流光进入了他的储物袋中。在虞青梧收兵器的时候,金不愁也将那一大箱子珠宝首饰给了,他虽然是金家小少爷,钱多到可以砸死人的地步,但谁会嫌钱多?
    两人来密室走了一遭,将密室洗劫一空后便走了出去,而此时,整个聚宝庄中都遍地躺尸,像是遭到了一场屠杀,没有半个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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