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娆纪-01[慎入!]
我一直知道自己并不是什麽良善之辈,什麽道德、什麽规矩之类的,不好意思,本小姐一概不会去理会,我一向放纵自己,做我喜欢的事!至於别人的风言风语,呵呵,我又不痛不痒,他们再讨论也与我无关。
我就是这样凉薄的女子。
或许,用女子来形容我并非合适,准确来说,我是女人,一个刚刚过了二十岁的女人。
但我还是要强调一点,我不是那种把爱情看得高於一切的傻女人,而且我也没有那种幼稚的天份。爱情,在我看来,不过是一种奢侈品。像我这种人,是无法得到爱情的!这不是妄自菲薄,而是有自知之明。
我不是那种活在父母庇佑下自由成长的小宝贝,我是个弃婴,才出生三天就被父母抛弃在医院,由一对无法生育的夫妻“捡到”,我常常在想,我是不是在那时候已经看透了世间的冷暖,养成了这种凉薄的性子。
也许会有卫道人士会跳出来抗议指责我,说我不是有好心人领养了嘛,用得著在著装可怜吗?说我不安於室,出来哗众取宠。
是的,没错,是有人领养了我,但是著并不是代表著我以後就是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那种是童话故事的美好结局,可惜我是活在现实世界中,何况我不是公主,你见过才出生三天就被父母抛弃的公主吗,没有是吧?我甚至连灰姑娘都不是,白日梦,不是我可以作的。
或许在被领养後的前几年我是过得幸福的,毕竟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喜怒哀乐,也不懂得人情世故。
但是我常常怀疑我真的有过幸福吗?或是这幸福短暂、渺小得连我也不记得了。
有时我甚至恨我自己,为什麽我要那麽早熟。在我记忆中,好象没有过过开开心心的日子,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已经是知道我不可以任性,我不会像其他的小孩一样,会对父母尽情撒娇,一定要得到某种玩具或是要达到某种目的。而是宁可克制著自己的欲望也不会对父母说。
在我长大後,在夜深人静睡不著的时候,我常常怀疑是不是被父母抛弃的yin影已经被植入我的灵魂深处,即使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是被父母抛弃的弃儿。我必须辛苦地压抑著我的真实性格,在人前人後都带著面具小心翼翼地生活,或许我是在害怕会被再次抛弃。
但是这种压抑的生活在我16岁的时候得到更深一步的加深。
我至今还记得那是1月23日,为什麽记得那麽清楚?因为1月21日是我的生日,我过了一个没有鲜花也没有生日蛋糕的生日,更讽刺的是那个我应该称为父亲的男人给了我一巴掌,我的生日是在泪水和疼痛中度过的。我跌倒的时候碰倒了正在烧开的开水,侥幸的是我及时跳了起来,烫伤得并不严重,不然我今天就不会坐在这里写我的故事了,至少我的经历也会不一样。
看,我跟1月23日永远都那麽有缘,我被抛弃的时候也是1月23日。挺讽刺的,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