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看守所里签离婚协议(1)
第十章:看守所里签离婚协议(1)
张清河被逮进了派出所,照相,验血,录口供,警察问他承认不承认嫖-娼,他说承认。[`
`]签了字,他就被判罚款三千,十天拘留。
还问他家属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他问能不能不让家属来,那名二十多岁的警察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他只得把夏丽虹的手机号码告诉了他。
他被连夜转进了看守所。一进看守所,他立即被勒令脱了衣服,换上了号衣。手机、裤带什么的都被收走了。
中间他急,被呼来喝去摆布了那么长时间他还没上过厕所,前一阵儿紧张一直没意,现在觉察出意,立即就有些控制不住。
哪知刚说一声:“我要小便!”,立即就被一个四十来岁的警察抽了一记耳光,“妈的,你还耍流氓!也不睁眼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张清河被这一耳光抽懵了:明明是真的要小便,怎么是耍流氓?见他瞪着一双眼睛,那警察又要抽他一耳光,被旁边的一个胖警察拦住了。“回监房小便!”那胖警察说着把他带进了一间安着铁栅栏的监房。
进了监房他有些傻眼,就一个单间,炕上躺着十几个人,都齐刷刷地用目光看着他,去哪里方便?回头再看胖警察,他给他向前指一指:“那里!”
他疑疑惑惑地向前走几步,走过炕一头的短矮墙,他看见一个坑。
敢情这里就是厕所。
可是十几双陌生的目光齐刷刷地看着他,怎么方便呀?可是实在急,一闭眼,!
等躺在炕上时他才清醒地意识到,他成了一个受管制的人了。
管制就管制吧,张清河此时倒真的没有多少羞愧,有的只是恐慌和不平,打着爱的旗帜行-荡之实你们不管,倒把我这个想搞搞心理平衡的受害者抓进来了。
唉,这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它只是一个大的条条框框,又怎么能照顾到每一个个体的实际情况和委屈呢?
像现在的他自己,受这监牢之灾和世界观的瞬间扭曲,和姓贺的迫-害——可以说是迫-害吧——有着必然的联系,但这只是他自己的逻辑,在法律上却并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首先姓贺的没有犯罪,其次姓贺的**他老婆——第一次还是强-奸呢——与他嫖娼没有直接的联系,法律会这么振振有理地说。
所以他现在算是渐渐地认清了一点,法律首要功能并不在维护社会正义,它的首要功能应该是维护社会稳定。
当然这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最大的公正性,因为社会不能乱,乱了每个人都没有公正可言了。
但就某一个个体来说,法律的首要功能并不是为了维护公正。所以就某一个体而言,即便是为了实现正义,也可能会触犯法律,所以要学会钻法律的空子,走法律的盲区。
张清河杂七杂八地想着,最后得出的高论是,要想击倒姓贺的,他必须学会钻法律的空子,走法律的盲区,必要的时候还要利用法律这个武器。
第三天,夏丽虹上来了,见面就问:“不是下矿了,怎么进牢了?”
旁边有警察,张清河不说话,只是看着她一身有些华丽得夸张的打扮,看得他那么刺眼。她不像是来看守所里探望丈夫,倒像是来炫耀的,炫耀给那些警察们看的吗?还是向他示威?
多年前那个善良柔情而又朴素体贴的妻子已经永远消失了?这几年他自己忙忙碌碌,风风火火的,竟没有注意到她身上的这些微妙的从量到质的变化。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妻出墙弱男变猛虎:桃色”查找本书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