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
我大学的时候开始了目前为止累计32场暗恋的第一次单相思。单相思的对象正是这位妖孽王轩逸。
王轩逸当初还没有现在这么有骨感,脸上还有些婴儿肥,但是丝毫不影响他在我们林学院长成一棵郁郁葱葱的苍天大树。临西市坐落得偏僻了些,民风也相对比较淳朴。到这所林学院就读的一般都是来自郊区或者城市的普通家庭孩子,对名牌什么的还没有形成概念。王轩逸当初身穿一套大对勾的运动服和一双莲花球鞋驰骋于球场的时候,这些朴素的大一少女们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这些物质崇拜和攀比上,只是对挥汗如雨、不停用手势指挥队友的王轩逸产生了一些很纯粹很朦胧的想法。我们简单把这种行为归纳为:花痴。
在有王轩逸的球场上,你经常会看到一些外表腼腆内心风骚的女孩儿们在球场外围不停地徘徊,等待王轩逸的一记错误射门,将球踢到她们身上,要是有幸落个骨折,也许还能坐在王轩逸自行车的后座上,上演一段校园青春高纯度爱情。当时席绢亦舒的书都太火了,很多女生走火入魔,一度以为各种巧合都是可以随意制造,而这些无数次的巧合可以顺利升级成爱情和婚姻的。我当初的室友简尔就是这些魔女之一。我觉得简尔的爸妈肯定是台湾言情小说看多了,不然取不出这么饱含小言的名字出来。简尔每天看很多诗,背很多英文词,写无数篇散文,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和王轩逸不期而遇,让他无论选择哪个角度,都能判断出这是一个美好的文艺女青年。而文艺女青年在蔽塞的临西,一度是淑女的代名词。我因为比他们大两岁,内心相对来说成熟很多。我虽然中意他,但绝不至于大冬天的穿着一身薄薄的白毛衣游走于球场外围那么骚包。
有一阵子,我和简尔的生活费因为在月度预算上出现了严重错误,而在实际消费中又因为偷偷溜出临西市嗨皮了一下又没有做好有效的补救措施,导致此后每天生活在两人凑一顿饭或者两顿并一顿饭的窘迫中。那天我和简尔打赌谁先计算出灭绝师太留的那道诡异的数学验证题,谁就有机会吃全餐,输的人全部买单。悬赏之下必有勇夫,我的脑细胞大批阵亡后,终于险胜一招,兴奋之余我饿得两眼昏花,眼冒金星,拉着简尔走近道,直接穿过球场跑向食堂。
正当我们饿狼扑食般冲到食堂门口的时候,身后有人一记高空射球,球砸在食堂门口的石狮后迅速反弹,威猛地弹在简尔的鼻梁上。简尔的白色素布衬衣上瞬间斑斑点点。虽然我对食堂门口为什么要伫立两头红果果暴露生殖器的大石狮无法理解,但这个时候再找学校领导理论这个逻辑未免显得晚了些,只好转头寻找肇事者。
我有轻度近视,无法分辨抱着球跑过来的人长什么样子。但我腹中空空,现在奶娘又血流如注,我心急得厉害,老远地就凌空破口大骂:你***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个鸟用?!
我生气的状况下说话分贝大概会有我平时说话声的数倍以上,时不时地还能来个海豚音,穿透力很强。这些话在球场中来回飘荡,回音不断。很多人愣了会儿神,消化完我说的话之后抱着肚子纷纷笑到躺下。后来想想,我这人确实是有下流的本事,非要将好好的一顿训斥给低级化,让所有人贻笑千年了。
这个射不准的理论给大学男生宿舍提供了不少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我也在最初两年被评为全校的毒舌妇之王。
简尔在和王轩逸一来二去的交往中,果然过渡到了男女朋友阶段。自从有了王轩逸这个男朋友后,简尔越来越文学女青年,每晚不卷本诗集阅读就睡不着觉,每次睡觉前都会重重一声叹气,彷佛一睡着就要驾鹤西去。我想,王轩逸作为一个运动爱好者,喜欢上一个将叹气视为审美的女孩,也真是匪夷所思了点。只不过这段爱情维持不久,王轩逸又砸到了别的女生,顺势将她替换下了。为此,简尔恍惚得跟祥林嫂一样,没事就跟我说,让我带她去球场。
我起初的时候因为自己算是两人的媒人,还偷偷约了王轩逸见面,让他好好对待简尔,顺便还对第一天的粗俗言论道了一下歉。但我咬定当初说话的时候除了“***”这词是我常用语以外,其他这些骂人不带脏字的双关语都不是我本意,纯粹是听者多心了。
我记得那天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林学院荷塘中的莲花开得鲜艳夺目,一群群蜻蜓在荷塘上方低空飞翔。夕阳下,我俩的影子被照得特别特别的长,落在一堆无名小黄花上。很是诗情画意。
那天王轩逸照旧穿了一身运动背心和短裤。足球在他脚下行云流水地转来转去。小腿肚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底下,已经被晒得黝黑黝黑,但肌肉绷得紧紧的,很有运动员的范儿。听完我的话,他还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是他那一瞬间的彷徨无措,我开始有了第一次的心动。这一下子让我感觉和他亲近起来:帅哥并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他也会拉屎也会放屁也会局促也会尴尬。一个平面化的帅哥形象突然立体起来,亲民起来。但是心动归心动,却不至于跟他的粉丝一样恨不得在年终会的时候挂一个“轩昂气宇、逸群绝伦”的横幅出来。私以为,曾经那么纯朴的林学院就是因为王轩逸而变得彪悍和凶猛的。
王轩逸照旧没有和简尔走在一起。简尔也彻底放弃了王轩逸,转而专心投入一个叫赵飞的球员的真爱中去了。
我那次动心在王轩逸的高调恋爱和频繁换女友的过程中逐渐降温。到大四的时候,我都忘了我曾对这么一个帅哥心动过了。简尔说大学不找男朋友很可耻,当然我本人也从未停止过对人生伴侣的终极追求,只不过不是我不愿委曲求全,就是他们不愿意委曲求全。随着毕业脚步临近,我隐隐觉得大学如果这么过去也委实太平淡了些,于是我决定毕业前怎么着也要找一个养眼的做我的男朋友,不知怎么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轩逸。
当时我想追求王轩逸的想法,就像我要拿到毕业证一样,成为了我生活的一个行程,到最后我都忘了我追求他的动机、原因是什么。我每天都在搜集他分手的情报。在得到他分手的确切消息那天,我连夜写了一封很彪悍的情书。这封情书从写作风格上来说,有些像诗经。前面大半篇都在用“起兴”这种艺术手法,扯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什么临西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啊,授课老师越来越变态啊,我老喜欢张国荣啦。后面一小截忽然笔锋一转,直抒xiong臆地说,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是太阳,你是向阳花。在写情书的时候,我因为太关注于内容的优劣,并没有注意到文字的版面布局,生生将“你是向阳花”五个字甩到了纸张的反面。而“我是太阳”这四个字我又生生漏了一个“是”字,使得“我太阳”成了当页的一句绝笔。这一绝笔的内容因为和“我日”有着雷同的意思,显得我说得非常不礼貌,这让我踌躇了半天——情书用的是画满各种心形图案的有磨砂效果的粉色厚纸,是我买杂志时附送的,有且仅有一张。我心有不安地在“我太阳”之间加了个瘦瘦窄窄的“是”字,又在纸张的末端加了小笔“背面还有哦。我是太阳绝不是我在骂你哦~”,写完之后我又觉得最后一句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把它划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到最后准备送出去的时候,我不幸看见他和别人成双入对地迎着太阳晨跑去了。我对着他们的背影恨恨地说了一句“我日!”
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杂志上。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了哪里了。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说到: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性。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赤luoluo地欣赏。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我喜欢他的单眼皮眼睛,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喜欢他健硕的身躯和翘翘的臀部。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我在欣赏这个艺术品的时候,充满了□,但是没有丝毫□。当然你们会说,□和□没有什么差别。那你就犯了我们学校那些小女生的错误了。我的意思是,如果王轩逸是个很坏很坏的人,比如说是杀人狂之类的,我也会很有□地看向他,但是我估计全校没有一个女生会对一个杀人狂产生□的。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来这种差别。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在半夜思春时的嚎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的那坨□里面掺进了□没有。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park撕心裂肺狂吼《inthe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我觉得linkin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打野战了,我也没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我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的临近,我才彻底地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这是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电话,还没等他利索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出借方予可的腹肌不限次数地让我的狼爪抚摸。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交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书页,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脑中过了一遭。眼前的王轩逸仍然摩挲着那只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干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飘渺。
我又补充道:因为那次我跳得状况百出,差点把王总,呃,轩逸的鞋给踩烂了。印象实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连现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没去学。
我说得相当诚恳,彷佛那天我真的如同一个慌张不安地旋转的小女孩一样。事实上,那天我跳得很好。我爸和我妈曾经去过苏联,带回来的财富之一就是交谊舞。我有幸在很小的时候学会,随着音乐摆动身体是我的□。
我记得那天,跳到最后,全场只剩下我和王轩逸。大家都在舞池旁边静静看着我们如何地忘记周围的环境,如何的心随舞动。也许,那天晚上他赴约了,我便会接受他,然后发现自己确实也是喜欢着他。
王轩逸抿了口清水,对着林大人说:那天妖子的表现很好,像一只小天鹅。
要不是今天晚上我们没喝酒,我都以为王轩逸喝醉了酒。这话说得太暧昧,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记忆错位,我和他之间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一些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的风花雪月……
但他又转瞬笑道:不过当初她骂人很厉害,现在应该收敛很多了吧。roger你要小心她的毒舌。她曾经被我们全校称为毒舌妇之王。
林大人笑了笑,转过来对我一脸春风和煦,杨柳佛面的温暖模样:妖子刀子嘴豆腐心,相处久了习惯了。
林大人在外人那里都叫我小张,只有在公司内部,才会随大流唤我一声妖子。这次突然不经意的改口让我稍稍有些不适应。而且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在林大人前面有过刀子嘴豆腐心,最多就是豆腐嘴刀子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