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狱 第四部分(15)
“小陆,我劝你认清形势,现在回头,你还来得及……”
我打断司马,说:“你也别苦口婆心地劝我了,你走吧。想问话,让这儿的警察来抓我。”说完,我走到门口,拉开大门,转身看着他和那男的。
那男的想说话,被司马拦住了。司马从沙发上站起来,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我的话
,你听不进去。那我告诉你,小陆,我们还会来找你的,你等着。”说完,他气呼呼地走了。那男的临走前,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对我说:“敬酒不吃,吃罚酒。”
他们走后,亭亭才从房间里出来。我没理她,独自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思考对策。冯蕾跟司马搅在一起,虽出人意料,可又在情理之中。这下我跟她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了。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大江来加拿大还不到一个月,平时他根本就不出门,也没听他说跟冯蕾有联系,司马怎么会这么快就追来了呢?是谁走漏了风声?司马他们在国内都是对别人吆五喝六的主,什么时候被别人轰出去过?换了我,我绝咽不下这口气。联想到临走前司马和那男的说的话,我觉得他们就快要动手了。单单凭杨光交代的洗钱这一条罪,他们就能把我弄回去。我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擒。我要搬家,搬得越早越好,躲得越远越好。可我能往哪里搬呢?惟一可去的就是爱民顿了,但那里是我的最痛,我真不想回去。去其他城市,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去了也是死路一条。我别无选择,还只能搬回爱民顿。
我打开电脑,给大江连发了三封“鸡毛信”,又连夜给朱迪打电话,让她替我租套两居室的公寓房。听说我要搬过去跟她做伴,她都快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第二天上午,她就回话说:“陆姐,房子租好了,就在我家楼上。”撂下电话,我就去退租。人家二话没说就同意,但押金没退。回到家,我找出中文电话簿,翻到搬家公司那一页,挨个往下拨。快要打遍了,我才联系到一家。他们有空车,愿意下午就去爱民顿,只是价钱高得出奇。我不敢还价,怕再也找不到第二家。
挂掉电话,我让亭亭跟一起我收拾东西,装箱打包。她不解地问我:“为什么?”
“我们搬回爱民顿。”
“我不搬。”她噘起小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这儿东西贵,妈妈没工作没收入,搬过去,能省很多钱。”我哄她说。
“我不花钱。”
“可你要吃,我们要住,那边都很便宜。”
“我不搬,我就是不搬。”
“等以后妈妈读完书,咱再搬回来,好吗?”
“我就是不搬。”
“你是不是舍不得离开你同学?”
她点了点头。我又说:“就算不搬,你也不能跟这些同学呆一辈子呀。再说,搬回爱民顿后,你马上又会有新同学新朋友,这样你的朋友不是更多了吗?妈妈也不愿意搬来搬去的,可每次搬家总有它的道理。你也大了,该懂事了。啊?”
她虽没再说什么,可嘴噘得老高。我没时间再跟她磨嘴皮子了。见我不再理她,她一个人坐在一边生闷气。我催了她好几次,她才开始收拾她自己的东西。幸亏上次搬家用的纸箱子没全扔掉,否则那么多的东西一时真不知该往哪里装。
下午4点多,搬家公司的车子才来。两个小伙子手脚倒挺利索。没多会儿,他们就把电视电脑和不多的几件家具以及大大小小的纸箱子全都搬上了车,但他们不肯拖我的汽车,送我一份地图,让我自己开过去。我从没开过长途。1000多公里的路究竟有多长,我根本就没概念,可为了躲避司马的追捕,别说让我开车去爱民顿,就是要我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会咬牙上阵。
快5点了,我才带孩子上路。开出100多公里后,我就觉得眼酸腰疼。走到300多公里外的Kamloops市时,我实在坚持不住了。见路边有家Motel(汽车旅馆),我就停车住店。胡乱吃了点东西后,我和亭亭就睡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