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非典型性精神病患者
这天,吃完晚饭,倩嫂在收拾桌子上的杯盘,我坐在沙发上,拿一把宽齿梳给我的西施狗帅帅梳理它的长毛,他放下手中的报纸,走过来,揉了揉我的头发:“丫头,出去走走吧?”
帅帅此刻正乖乖地躺在我的怀里,闭着眼睛,耷拉着脑袋,享受着我给它梳毛,幸福得不得了的神态。于是,我拒绝了他,“帅帅还没洗澡呢,昨天就该洗了的。”
“小姐,这是今天晚上帅帅的晚饭。”倩嫂已经做好厨房的清洁工作,端着一大盘狗粮走过来,我看了看盘子里的狗粮,放下手中的梳子,“倩嫂,你又忘记了,我说过不要买宝路家的狗粮了,新闻里说查出宝路有疯牛病菌,你改买皇家的。”
“唉,我这脑子是糊涂了,怎么又忘了,”倩嫂自责地说。
“这些狗粮扔掉好了,今天晚上你到厨房里随便弄些吃的给帅帅吧。明天记得买狗粮啊,皇家的。”说着,我拿梳子亲昵地打了一下帅帅,“帅帅,今天晚上你就将就些吧,明天你再好好打一顿牙祭。”
倩嫂于是又钻进厨房,帅帅浑身的毛儿被我梳理得服服帖帖,仰了仰脖子,像刚爬出游泳池的游泳健将抖掉头发上的水珠一样把浑身的长毛抖的如乱云飞渡,然后从我的腿上跳了下来去自娱自乐了。
我随手拿起今天的晚报,正在浏览本地新闻,突然,他惊叫了一声:“这是怎么了?”
我诧异地抬起头来,“出什么事了?”
只见他一只手里拿着一杯茶,另一只手指着茶几下一摊湿漉漉的污迹,“你看,狗又乱撒乱尿了。”
我看看正在一边兴致勃勃追着一个小皮球的帅帅,放下手中的报纸,走过去,拍拍它的脑袋,“你这个狗东西,简直是超级笨蛋!训练过你这么多次大小便?还干这样的丑事!”
这时,倩嫂已经把给帅帅准备好的晚餐端了过来,有猪肝,馒头,我没喝完的牛奶。
“哎呀,这牛奶没有放到冰箱里,都两天了吧?肯定变质了,倩嫂,牛奶倒掉,拿点橙汁来。”我把牛奶杯递给倩嫂。
“小姐!你简直是在伺候活人!”他把茶杯往桌子上一放,由于动作力度过大,茶水溅了出来,湿了茶几上的报纸,他也不去收拾,只是指挥倩嫂:“狗又乱撒乱尿了,你看这茶几下面,脏死了!你赶快把茶几下边的块毯拿出去清洗!”
于是,我只好自己起身去厨房拿橙汁,“哎!你别走~~~~~~~”他在我身后吆喝。
“等一下,我拿了橙汁就来!”
等我拿橙汁回来的时候,看见他正在沙发上抽烟,脸色很不对,我把橙汁放在帅帅嘴边,走过去,“怎么了?阴着个脸,跟谁欠你八百大洋似的。”我拍拍他的肩膀,谁知道他突然像被火星烫了一样跳起来,“拿开你的手!”
他这一声怒吼分贝之大,让正在美餐的帅帅吓得浑身猛地哆嗦了一下,抬起头来,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们。
“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大声?看你都把帅帅吓着了!”我刚刚回过神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表情,今天他是哪根筋不对?自从那天我们大动干戈之后他还没再犯过火气。
我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他,他也拼命瞪着我的眼睛,好象要与我比眼大。
“你瞧瞧你养的狗,把家里弄的像个垃圾场,这狗现在被你惯得比小孩子还金贵,狗粮非进口的不吃,跳上窜下,乱拉乱尿!你不能太娇怪它!要知道,狗就是狗,它不是人!”
原来是他在吃帅帅的醋,我心里想,他还跟一只狗计较,哈,简直像个小孩子。我把他的茶杯拿过来,蓄上热水,放到他面前:“行了,哥哥,不就是一只狗吗?值得你发这么大火啊?再说了,这帅帅可还是你送给我的呢,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我可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对它这么好的呢。”
“我给你送狗,也不是叫你成天把它当活神仙供着的。其实我这么多年从来都没养过任何小动物的,我有点不习惯,要不把帅帅送人吧,你不是最近正在筹备书店的事情吗?要做的事情一大堆,养狗很麻烦的,又占用时间,哪头轻哪头重,你自己心里有数吧?”
“可是我什么时候耽误过工作?我没有觉得这两件事情有什么冲突。”我一听他说要把帅帅送人就急了,“帅帅不能送人!”
这个时候,帅帅早就吃完了晚饭,这个笨家伙自然不知道主人的心思,竟然又蹦蹦跳跳跑到我的脚边,想跟我亲热。就在这个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起一脚猛地朝帅帅肚子上一踢,“滚!”
“嗷”地一声,帅帅痛地大叫,身子已经被他揣飞了,从我的脚边一下子被踢到了距离我一米多远的一个小柜子下,它显然是被这“飞来横祸”吓傻了,一动也不敢动得缩在柜子下,大气不敢出,浑身都在抖。
“你!”这一幕把我气坏了,我的心怦怦直跳,“你简直没有人性#骇帅这么小,你怎么可以这么用力?这样会踢死它的!你要是想吵架就跟我来,不要拿一只狗出气!”
“哼,你心疼了?我看你对你爸爸妈妈都没有对狗好呢。”他居然悠闲地端起茶杯,若无其事的呷了口热茶,在我没来得及回敬他的时候,他又开口:“对了,刚才我说要跟你说点事呢,我今天仔细研究了你的书城企划方案,总的来说我很认可,但是关于你所打算的开辟什么白领俱乐部的方案,我看是暂没必要。”
他突然把话题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没有一点过渡,我也跟着他脑筋急转弯,“我打算开辟俱乐部并不是盲目的,我的目的是想让我们N城所有爱书的朋友以书会友,经常沟通和交流,策划一些好的商业活动,既可以增加我们书城的人气,又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个丰富业余生活的机会,一个人的智慧毕竟是有限的,说不定我们可以从中吸收别人的智慧。”
“呵呵,满有小资情调的啊。”他又不紧不慢地呷了一口热茶,“但是,书城里本来就设有企划部门,自会策划一些可行的商业活动,这个和什么白领俱乐部不是重复了吗?”
“可是……”
“别说了!”他果断地打断了我的话,“就这样吧!我把书城交给你来经营,但是并不代表你可以全权决定一切,我认为,你也应该听听我这个投资人的意见吧?”说完,他放下茶杯站了起来,“我要出去散散步了,你就在家陪你的帅帅好了。”
我被他噎得说不出话,他现在学乖了,一不痛快就溜得无影踪,我陷在沙发里,突然觉得悲从心来,是啊,他说的没错,他才是真正的老板,我只是一个拿他的钱去为他做事的长工罢了,我竟然傻到认为我在按照自己的方式与思维做一些可以体现自己理念的事情,其实呢?如果我惹他不高兴,他可以随时收回这一切。所以,我还要如履薄冰,看他脸色行事?
为了他的一句话,我就扔掉了我的工作,当然这也是我自己选择的,是我自己想做这件事情,我也不后悔,我相信以我的学历和能力,找一份白领的工作并不难,只是,只是,当初我为什么就把一切都想的这么简单了呢?我摇摇头,我还是太年轻了,怎么可能跟他这个经历过种种风浪的老江湖相比?
我独自在沙发上静默了好久,站起来走到帅帅身边,把它抱在怀里,脸颊贴在它毛茸茸的脑袋上,眼泪已经落了下来,“帅帅,帅帅,别害怕,有我保护你呢。”可是,我真的能保护得了它吗?事实上,我是不是跟帅帅一样,只是一个宠物呢?高兴的时候当宝贝一样哄着供着,不高兴的时候就是一番拳打脚踢?我只不过是一更高级的宠物罢了?——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悲哀,这种突然跳出来的念头对我的人格和尊严是一个极大的挑衅!但随即我又否定了这个念头。
我,是不是想得太多了?——其实,他只是因为爱我而吃醋?
我已经快失去了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我的脑子忽而清醒,忽而混沌,不不,这并不怪我,怪只怪他是个非典型性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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