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无名英雄
往事一幕幕地浮现在眼前,这个吃软饭的鸭子居然在这个时候打地平线上又冒出来,还用他那只肮脏的手试图去摸我的脸。
“滚!”我忍无可忍,一把甩开他的手,想夺路而逃。他伸手一把抱住我,身子紧紧贴到我的胸脯上。我试图挣脱他,他越发用力。
“你再这样我要喊了!”
“喊啊,今天我可不是单枪匹马,我的朋友就在附近。”无耻的笑容使我有想给他一巴掌的冲动。
趁他不注意,我狠狠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哎呦!”他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带动了桌子,百威晃了晃身子掉在地上跌得粉身碎骨。
周围的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几个好事者看看我,又看看他。“怎么了?”
“没什么,碰到我前任女朋友。”
“谁是你前女友?”
“你呀,别太任性了,今天我们就讲和吧?打是亲,骂是爱,你的气也该消了吧?”说着他作势又要来抓我的手。
“小两口拌嘴,我们还是别在中间帮倒忙了。”我听到有人小声这样说。
正在我的大脑高速运转如何摆脱这个令人作呕的流氓之际,酒吧的老板走了过来,看看地上的碎瓶渣,“怎么了?”
“嗨!我和我女朋友吵架,见笑了。”
“我根本不认识他!是他要非礼我!”
眼着着闹剧无法收场,一个中年男人突然从邻座走了过来,对着那一小流氓微笑着说了一句:“算了,让这位小姐走吧。”
“我们小两口吵架,你凭什么插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
“凭什么?凭我才是他的男朋友!”声音不大,但是非常镇定和平和,我不由转身看了看这个突从天降的男人,大约四十岁左右,不怒自威。
酒吧老板拍拍小流氓的肩膀,“算了算了,小弟弟。”
“好!”小男人定了定神,看看我身边的大男人,伸出一根指头指了指我的鼻子,“你,等着。”说完,终于高抬贵脚,拔腿走人。
我转过脸来,对中年男人说了声谢谢,我诧异地想,这年头,雷锋叔叔什么时候又回来了。
“你不是某某报社的吗?我见过你。”中年男人温和地笑笑,“有一次在你们单位的楼梯上,你下我上,我问你某总编的办公室时,你给我指过路。你是记者吗?我在商界活动中见过你。对了,我和你们的金总编是朋友。”
我是高度近视眼,平时还死撑着不戴眼镜,此刻,我的目光再度落在面前的中年男子身上,因为距离很近,我看得很清楚,一个很有派头的中年男人,身材伟岸,气定神闲,灰色的精纺面料的T恤,笔挺的米色休闲长裤,干净利落。
“今天多亏了你解围。谢谢。谢谢。”
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抬起手腕想看看时间,今天晚上我要给灿灿庆祝生日呢,骤然发觉手上的腕表已经不翼而飞了,我下意识地在地上逡巡了一眼,弯腰伸手去拾刚才在挣扎时不小心脱落的手表,“小心!地上有玻璃渣。”晚了,我的手被割破了一道口子,鲜血一丝丝地往外渗,我吮吸着手上的伤口,“对不起,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今天晚上还有安排。”
“你的手在流血……”
“没关系的,我真的要走了,今天晚上有重要的事情。”说完,我连连摆摆手离开。
刚推开酒吧的大门,迎面一个人与我撞了个满怀,定睛一看,正是方才跟我发生争执的小流氓!这次来者不善,身后有同伙!
“又叫我撞见了不是?不是冤家不碰头啊。”
“你究竟想怎样?”
“不难,想叫你跟我赔个不是!”
“赔不是?你怎么不说赔我的钱啊?”
正在危难之际,一个温和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刁难女士应该不是男人做的事情。”我蓦然回首,那个很有风度的中年男人再次“莅临”,原来,他的目光一直没离开我,刚才从酒吧的玻璃幕墙里看到了这一幕。我在心里暗想:今天过得真演义啊,我竟然充当了一次英雄救美故事里的女主角。要不是亲身经历,这种场面只在电影里看到过。
更演义的是,小流氓的一个“同伙”竟然陪着笑脸说:“呦!这不是健哥吗?这位小姐是健哥的朋友?一场误会,一场误会!”
小流氓有点不甘心,刚想张口说什么,一旁的小伙子赶紧推了他一把:“走吧走吧,误会而已,都是朋友都是朋友。”说完连推带拉着他的朋友,频频回首地冲着我身边的男人陪着笑脸折身走了。
我目送着那群人落荒而逃的背影,方才反应过来。
“我要到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去给你送封感谢信了。”
“还是先到药店包扎一下你的伤口,瞧,你的手还在流血。”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上,伤口刚才没有止住,几缕鲜血已经不知不觉地染红了我的手掌,“什么事还能比身体更重要?”
“今天是我最好的朋友的生日,我可不想迟到,时间快来不及了。”
“坐我的车吧,”他指指停在不远处停车场一辆黑色的奥迪A6。
他用微笑的目光接住我惊诧的神情,“我可不想叫你们总编说我见死不救。前边有个药店,你先买块创可贴,不然血会越流越多,别叫你的朋友在生日宴会上看到血光。不吉利。”
“好吧,那就多谢了。”看来今天是沾了金总编的光了,走到车前,他为我打开车门,踩动油门引擎,几秒钟后车子已经行驶在黄昏的车水马龙中
“你好象很有来头?”我转过身来打量他,。
“不过是在社会上混得时间比你久一些而已。”
“你经常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可惜这样的机会太少太少,今天是你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
“我想金总编和你一定是哥们,要不你怎么这么热心帮助他的属下。”
话音刚落,车子突然左拐,驶进附近的停车场,他松开安全带,拿起小坤包,“你在这里等一下吧,前边有个药店,我去买点药。”我刚想说:“我自己去。”他已经下了车,我摇开车窗,目送着夕阳下他一点点远去的高大背影,心情又奇异又感动。没几分钟,他已经回来了,拉开皮包的拉链,一样一样拿出云南白药和创可贴、棉签,“伸手。”声音很温和,但是很有份量,我听话地伸出受伤的手,他用棉签蘸着云南白药仔细地敷在我的伤口上,“我们中国人的云南白药是最管用的,这创可贴你留着备用吧。”他为我敷伤口时专注的神情像一个悬壶济世的良医。我跟金总编并无交情,金总编也不可能在他跟前提过我,简单的性目的需要这样用心吗?我若有所思地看着被处理过的伤口,“多少钱?我给你。”
“很便宜,不用给了。”
“那怎么行?我和你只是第一次见面啊。”
“好了,丫头,就当满足我作一次善人的愿望吧?”说完,他把剩余的药和棉签塞给我,抓住方向盘;“现在告诉我,你朋友的生日宴会设在什么地方?”
“凤台路豆花庄。”
那家酒店很近,五六分钟的工夫就已经到达目的地,我跳下车子,与他挥手告别,他的黑色轿车很快淹没在黄昏的人潮中。他并没有要我的电话,我傻傻地揉了揉太阳穴,看来这个世界还真是有无名英雄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