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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几乎同时,我发现手脚被压得麻痹了,如同万只蚂蚁在啃噬我的骨髓。天知道我睡了多久,窗外已经是漆黑一片。
    我抓过手机,是晚上九点过了。
    我居然一觉从中午睡到现在!
    我跳起来,可惜腿还没恢复知觉,“冬”一声栽倒在地上,胳膊撞在柜角上,痛得我眼泪当即滚落出来。
    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
    刚爬起来,床头电话又响了。
    我扑过去接。
    结果又在床角撞了腿。
    但电话铃声催命符般不依不饶,我只得一手抚腿,一手接电话。
    “锦诗,快下来,我在楼下等你!”还是志谦的声音。
    我强忍着疼痛,支吾了两声。
    挂了电话,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是志谦找我!
    哦,该是来和我做最后的诀别的吧!
    诀别!
    这两个字,听起来怎么像两块冰,互相碰撞,撞出来的依旧是一堆寒气,冰凉凉的,冷到人骨子里去,没有一点感情,却有点绝望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个词。
    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憎恶这个词语!
    也许,这样的词语,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人憎恶的吧?
    极端不想下楼结束这段感情。
    可是整个森林都已经烧光了,我还能怎么样?
    我匆匆忙忙洗了把脸,胡乱拨拉了一下头发,就冲下楼。
    走到一半,想到给志谦织的围巾,又赶紧折回去取。
    围巾被我抱在怀里太久了,我的体温还没有消散呢。
    可是,我和志谦的感情,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我叹着气下楼。
    他开了他姐夫的车,站在车边对我用力挥手。
    那感觉仿佛无数次,他借了车,带我出去踏青一般。
    我甚至有刹那失神。
    我走过去,低着头,把围巾递到他手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好意思,这份礼物送得太晚了,我自己织的,手工不好,别嫌弃,当是我还你一个心愿吧!”
    然后,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他。
    志谦僵在那里,手里捧着那团围巾,脸上得表情异常复杂,可惜,我不是心理学医生,也不擅长察言观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们就这样站着,过了好久,他才说:“锦诗,该我还你一个心愿了,我带你去看日出吧!”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有点喑哑。
    啊,志谦终于肯带我去看日出,去做他认为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啊!
    下意识,我几乎有种冲上楼,打扮整齐了,再下楼的冲动。
    可是,这冲动被我生生遏制住。
    再打扮又有什么用呢?
    看完了日出,我们的感情还是要日落的……
    我看着漆黑的夜,低下头,顺从地上了车。
    车往龙泉方向开,两旁的路灯,璀璨而明媚,装点着这寒冷而幽深的夜。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志谦专注地开车,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微微闭上眼睛,风透过车窗缝隙,钻进来,割到我脸上。
    我没有伸手把窗户关紧,和志谦相识以来的一幕一幕,轮番交替在我眼前出现。
    我的心里一片茫然,习惯了这个男人,以后,没有他的生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上班,下班,走亲,访友……
    但是,还敢再爱人了吗?
    各种乱七八糟的,矛盾的想法充斥在我心里。
    车开到半山,志谦把车停在路边山道上一块突出的视野开阔的平地上。
    他说:“大学的时候,跟人来这里看过流星。”
    我没接话。
    车里的空气一度陷入沉寂。
    整个山道上空旷安静,如果夏天,也许还有虫鸣,现在则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得简直不似人间。
    我把窗户摇下一点,冷风一下灌进车内,但是空气也异常清冽。
    我深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腑都差点冻结住。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志谦,皱了皱眉头,从后座上,拿出一床薄的羊绒毛毯。
    然后,不容置疑地盖在我身上。
    我冲他笑了笑。
    他就是这些小地方特别细心。
    我突然觉得心里有股暖流蔓延而出,抵抗着这冬夜的寒冷。
    我决定打破沉寂,给我们这最后的一个夜晚,留个美好的回忆。
    我冲他笑一笑:“不是看日出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才10点过呢。”
    志谦温和地拂拂我身上的毯子:“日出都要陪你看,多看一眼星星又有什么不好呢?反正星星、月亮、太阳这么矫情的东西,你一向喜欢。”
    我没说话,但心里的暖意更浓。
    他打开天窗,我看出去。
    头顶上,果然有稀疏的星星,闪闪地挂在蓝紫色的天幕上,像水晶一样,有一层梦幻般的光泽。
    志谦细心地将我的椅背放下,好让我半躺着,用最轻松的方式看着天空。
    “为什么昨天不带我来?”我扬起脸问他。
    他轻轻笑了:“傻瓜,我看过天气预报,明天是大晴天。要是我盲目带你来了,既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和太阳,不是白来了吗?做事情怎么能没点计划?”
    哦,我是不切实际的浪漫,而志谦的浪漫是计划来的吧!
    志谦做事情永远这样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绝对不肯做没把握的事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的感情走不到头,日益淡漠的原因吧。
    志谦开了音乐,是我喜欢的《英格玛》。
    我闭上眼睛,少女时代听英格玛,就陶醉于音乐中虫鸣流水声里的神秘妖魅。
    幻想,赤脚与高大英俊的恋人一起,在山涧里拥抱起舞,头顶繁盛璀璨的星星。
    看,如此得不切实际。
    我暗自骇笑。
    突然,有冰凉的东西靠到我唇边。我睁开眼睛,志谦端了一杯红酒放在我的面前,正看着我笑。我惊异地看着他。
    志谦很少喝酒,即便喝,也当成任务完成。
    今夜怎么如此好兴致,为着庆祝我们的分手?
    我压下心里的杂念,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也许志谦也只是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完美的句号吧。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夜光杯?你还说,熏然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吗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再嫌弃志谦的木讷与不解风情了吗?
    我还是捧了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普通,但可以随时一抬头看见疏朗的星空,还是觉得是种享受。
    我微微闭着眼睛,听着音乐,间或抬头看看天空。
    志谦在我身边,一贯的沉默。反正,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
    这样反倒觉得两个人更亲近。
    基本上,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很少有靠得这么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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