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爱情的种子
人的智慧有没有极限?什么才是改变人生最大的动力?人的一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没有谁说得清,但事实会不断地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毓秀,一个城市来的女孩子,见识的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接触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村民。在她几年的印象中,除了种地吃饭,把古老的传统保留的原汁原味外,其它也就没什么了。但是,从那个春节过后,她开始对农民刮目相看了。这些看似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民,蕴藏着她意想不到的能量。就是那些笨手笨脚的村民,却踩出了她所见过的最优美的高跷。那些干着繁重的活儿,粗吼咙大嗓子高声大气说话的妇女,打起腰鼓来居然有板有眼。特别是成立了村宣传队后,姑娘、小伙子甚至很少出门的小媳妇也都欢欢喜喜地聚拢在一起,谈起演戏还头头是道。而且更令毓秀惊讶的是,那个一脸王者之气的楚爷,竟吹得一手好笛子,足以与林瑶平分秋色。她不明白,在秀水村几年,没见过楚爷动过笛子。所以,当她确知那些粗糙而灵巧跳跃的手指,拨弄出那么清越的音乐的时候,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但她的眼睛告诉她,除了楚爷,又会是谁?
还有那个经常被扭到台上挨批的李茂山,在这特殊的年月里,也发挥出了他的一项专长。他把二胡拉得婉转悠扬,或激越,或舒缓,时而如空谷梵音,时而似高山流水,仿佛把人带到神秘幽邃的洞天府地。但也只是偶尔,更多时候,他只能拉出纯正的“革命现代京剧样板戏”。
当然让她吃惊的还有春妮,在毓秀眼里还一直是个孩子呢,学上得并不怎么好,可把演出服一穿,俨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毛女或李铁梅。有次她还听到旁边的人议论,“这个春妮,就是二姐当年的翻版呢。”
二姐却并不热衷这些,但毓秀还是从人们的议论中,从春妮初绽的才华中,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风采。现在的二姐老了,无情的岁月和苦难的经历剥蚀了她的美貌和才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了。她想起了一个词:后继有人。是啊,有春妮,便是二姐最大的慰藉。她看得出,人,特别是农村人,没有哪一个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们省吃俭用,勉强糊口而已,为得是什么?没有哪个人能解答出来,却祖祖辈辈又是这么过来的。他们知道自己挖不到金山银山,就勤俭持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不管金山还是银山,是这样攒出来吗?
毓秀当然也解答不出,她沉醉在她所拥有的现实之中。她现在最熟悉的小学校,白天,是学生们的课堂,五个年级聚在三间教室里,一节课,先给左边的小同学上语文,再给右边的大孩子上数学。不光是她,孩子们也早已习惯了如此。那些棺材板子制作的课桌让他们记住了葱或蒜的写法,也背过了九九乘法表。
孩子们的说笑打闹带走了枯寂的白天,大人们的锣鼓喧天又迎来了奇妙的夜晚。开始,她还有些不适应,后来,每当吃过晚饭,她就从教室里拿条长凳出来,坐在校院里赏晚霞,等待着三三两两聚拢起来的村民。做完了孩子王,这一刻,便像一个戏班班主。
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兴奋,那就是春妮。她的兴奋是因为这种环境可以冲淡心理的压抑;而另一个,则只是为一个人,一个在别人眼里只是普通的那一个,春妮却为之神魂颠倒。从那天春妮说睡语开始,她就感到了什么,这最初的朦胧滋味自己何尝没有过?然而,几年下来,她的心反而淡了,不再是那个易于动情的青春少女,自己都觉得心有些冷漠了。她把感情冰封起来,不知是为了等待某一刻的喷发还是日趋消亡。反正,除了上中学时那个一样散发着浓浓青春气息的男孩使得自己情窦初开外,来到秀水村,类似的情感完全闭合了。她的情感世界变得浑浊。爱情是什么?是菊花式的还是嫣红式的?她找不出理想的解释,但每一种方式都让她每当想起就心惊肉跳。有时她也会问自己,是什么让自己逃离了人人都该有的情感世界?环境还是人?
这些问题有些深奥又非常现实。毕竟已经二十岁了,到了该谈恋爱甚至谈婚论嫁了。但另一个又在哪里?将来的出路会在何方?她不是没有迷茫过,但人前人后,她又会跟没事人似的。
那天她到公社开会,主任的小秘书一直在暗示着什么,但她一直装聋作哑。那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当她碰到他的渴望的眼神的时候,心跳荡的不知所措,但她还是竭力回避。她知道感情的闸门一旦打开,就找不到渲泻的出口。莫说恋爱,命运都尚前途未卜呢。
她回首的瞬间,正好和那双失落的眼神相对,那失落中又满含着期待与信心。她要迎合他吗?或许将来会,但现在还不够成熟。
春妮比自己还小三岁呢,在她眼里一直是啥事也不懂的小娃娃,嗲声嗲气的像个可爱的陶瓷妹妹,惹人怜爱又不忍碰触。但那天比试了一下,居然跟自己一般高了,梦里的缠绵也足以证明她纯真的花朵嵌上了绿叶,绽放出爱情的绚丽了。
可这,还不是一个自由恋爱的时代;爱情,在村民眼里,还是一个陌生的词。他们眼中的男女之欢,跟动物并无不同。只须一个媒人,一次会面,一份彩礼,一顶花轿,就完成了爱情的整个过程。听上去有些浪漫,实际上就是一次简单的商品交换过程。而这个交换不是经济上的,而是政治上的。她到公社开会的时候就听说过邻村有位最漂亮的姑娘,只因家庭成份是地主,就要远嫁到一个贫穷的小山村里去了。她只见过那男人一面,还是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自己也羞涩地没敢抬头看一眼。不过,她肯定了媒婆说的是事实,只是送别时那男人跛得比媒人说的要严重得多。但她的父母毫不含糊的答应了,理由只有一个:从此,咱家的娃儿再也不用担着“狗崽子”的名号了。
可这个春妮,还用得着受这个成分的约束了吗?
一只手在她肩膀拍了一下,虽然轻轻地,但还是吓了一个愣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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