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物语之一] 第一次和女孩子见面,一定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攻守计划——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据说,今天我要见的这个和我一样,已经见过不计其数,至今还没有一人能让其再见第二面——这对我无疑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对于这种情况只有让其感到自己的与众不同才有希望。
夜色氤氲,华灯初上。
七时刚过,远远的她走来了。她是那种即使在茫茫人海中也能一眼就认出来的女孩,也是那种可以用“鹤立鸡群”来形容的女孩。非常休闲,一袭白色羊绒衫,蓝色牛仔裤,月白色皮鞋;也非常时尚,披肩长发,晶莹的耳坠,精致的项链。
我暗自看了看自己的装扮:暗红色休闲西服,棕色西裤,米黄色衬衣,奥古斯都皮鞋。“还行,比较得体”,我心中暗道。
相对于她而言,我是那种把我扔进人群中即使“百转千回、蓦然回首”也找不出来的男孩,也是那种只能用“鸡立鸭群”来形容的男孩。非常普通,大众化口味。不过也许你并不知道,我还是那种深受40-60岁之间中年妇女喜爱的男孩,面像忠厚,态度诚恳,办事实在,不该说话时一言不发,给人一种稳重、安全的感觉。
我这样描述我自己,让她笑得花枝乱颤。
她有着不俗的名字——伊一。
穿过泉城广场,我们坐在了一家冷饮店前,开始了倾心的交谈(实际上是一直是我在不停的诉说),她很少说话,只是微笑着点头,耐心的听我罗嗦,这令我非常感动——当然也非常喜欢。
我无话不谈,决不试图掩饰什么,我对她说,我就是我,我要把我最真实的一面展示给你,我最不喜欢虚无的承诺,极力的掩饰和早晚要揭穿的谎言。如果,你喜欢我,那我们有缘;你不喜欢,那我只好背起行囊继续流浪。正如我所喜欢的一句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会同意见我第二面,她说,是我独特的表达方式吸引了她。
当听到她喜欢唱歌,便试着邀请她一同到“大明湖畔,幸福时光”去(其实刚见她时就有这个想法,只是觉得第一次见面就一起出去有些不太礼貌,万一人家非常讨厌你,恨不得你马上就在眼前消失呢,你还要人家陪着你唱上一两个小时的歌,那可真是受罪了)。
不过还好,她点头答应了。我们共同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一直唱到声嘶力竭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并肩走在护城河边,我们相对无语。不知是上苍有意的安排,还是我的真情感动了上苍,这时下起了蒙蒙的细雨。试想,一对俊男靓女,一边是灯火阑珊,一边是杨柳依依,耳畔是习习晚风,眼前是细雨微蒙,此情此景,怎不让人情愫暗生!真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永无尽头……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有些心神不宁。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死的过程。我象一个等待着宣判的囚徒,不求苟活,只求速死。最后终于按捺不住,于是索性把心一横,硬着头皮给她通电话,邀请她共进晚餐。
伊一竟同意了。
一切非常顺利,晚餐过后,我们决定去环城公园。原因有三:其一,那里环境优美,是恋爱的好去处;其二,那里灯光昏暗,有暧昧的好氛围;其三,那里完全免费,不用心疼Money。结果,由于决策的正确性,使我们实现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其一:我拉住了她的小手!我们并肩走着,隔着一段距离,这让我多少有些不自在。于是我说:“手闲着难受,得抓着点东西。”于是十分大胆的握住了伊一的小手——实在找不出更好的借口,只好如此搪塞。伊一质问:“我手是东西吗?”我急忙说:“不是东西,不是东西!”——不管是什么,只要抓住了就绝对不放。
其二:她挎上了我的胳膊!没握多久,手不争气,汗渍渍的,只好要求换种方式。我右手抄进了口袋,并将右臂弯曲,伸到伊一面前,要求其挎着。伊一起初不从,于是我只好死拉硬拽,终于达到了目的。
在送她回去的路上,看来她真是有些倦了,刚上车不一会儿竟枕在玻璃窗上静静的睡着了。
我一摸玻璃窗,这么凉,于是伸出手去让她轻轻的枕着。看着她甜甜的睡靥,我内心升腾起一股柔情,即使手被枕得再麻也心甘!
╲千╲╱ 网雅何须大,书香不在多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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